安徽省食堂委托经营采购合同公告(安徽省潜山野寨中学2025)
包件(标段)信息
序号
包件(标段)编号
包件(标段)名称
估算价(元)
1
H3QT25Z990124-1
安徽省潜山野寨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采购项目(第一包)
0.00
合同信息
一、合同编号:H3QT25Z990124-1
二、合同名称:安徽省潜山野寨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采购项目(第一包)合同协议书
三、项目编号:H3QT25Z990124
四、项目名称:安徽省潜山野寨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安徽省潜山野寨中学
地 址:潜山市天柱山镇野寨街 50 号
联系方式:15056631178
供应商(乙方):安徽省江徽农庄餐饮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痘姆乡吴塘村
联系方式:1565566645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安徽省潜山野寨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采购项目(第一包)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第一包:安徽省潜山野寨中学校本部二楼食堂委托经营。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0元
合同金额: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服务期满后,学校根据中标人的服务质量、师生员工的满意度及经营管理情况等,有权决定是否续约,续签时间为 1 年,续签次数不超过两次),安徽省潜山野寨中学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附件:
安徽省潜山野寨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采购项目(第一包)合同协议书.pdf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服务类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安徽省潜山野寨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采购项目(第一包)甲方(采购人):安徽省潜山野寨中学乙方(中标人):安徽省江徽农庄餐饮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安徽省潜山野寨中学会议室签订日期:2025年08月甲方(采购人):安徽省潜山野寨中学乙方(中标人):安徽省江徽农庄餐饮有限公司一、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原则,乙方获甲方学生食堂的经营权。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二条乙方要树立为师生提供优质餐饮服务的经营理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充分认识高校餐饮所具有的公益性特点,确保饮食质量和食品卫生安全,切实履行竞标承诺,为学校的稳定和发展做出贡献。二、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及合同履行期限第三条甲方将安徽省潜山野寨中学校本部二楼学生食堂(建筑面积约1106平方米)委托给乙方自主经营,由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食堂经营权和设备转包、出借给第三方,不得经营学生餐饮以外的业务,不得擅自停业。甲方不收取乙方租金、折旧费、管理费、垃圾处理费等一切费用。第四条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壹拾万元整/每包(¥100000.00元),合同履约保证金退还:服务期满后无任何违约责任30日内退还。第五条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学校根据中标人的服务质量、师生员工的满意度及经营管理情况等,有权决定是否续约,续签时间为1年,续签次数不超过两次)。第六条付款方式:中标人本年度9月份的经营收入作为食品安全保证金扣留,后续每月底结算当月食堂收入款,乙方营业收入的0.5%留存食堂账户,做为食堂考核、员工培训、奖励等费用,由食堂管理办公室依据制度进行二次分配。食品安全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满后无任何食品安全问题一次性退还。第七条财务核算:财务核算必须在食堂管理办公室指导和监督下进行,食堂财务按月核算,核算方式必须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文件要求执行,承包人自行核算后将核算资料报食堂管理办公室审核。食堂净利润必须低于总营业额的5%,成本包括:食材、水电费、人员费用。不包括小型维修、设备添置等费用。承包人必须保证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不得提供虚假资料。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协调校内关系,为乙方创造应有的经营条件和环境。第九条对委托给乙方经营的房屋、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的产权和防止资产流失的监督保护权。第十条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对乙方经营的食堂的环境卫生、食品卫生、服务态度、服务承诺、饭菜质量、饭菜价格、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等进行监督,对乙方的违规行为有权提出书面警告、限期整改、违约处分、责令停业整顿、解除合同等。第十一条协助乙方办理经营手续和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保证水、电等正常供应。如因供水、供电单位的原因或不可抗力等造成不能保证水、电正常供应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采取应急保障措施。第十二条杜绝校内一切私人摊点和个人经营行为,确保乙方有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严格管理全体师生,维护乙方正当利益不受校内人员侵害,确保乙方合法经营不受校内人员干扰。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依法享有经营标的物的使用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享有本合同“结算规定”中的营业款结算权。食堂水、电装表计量。初步确定水费按2.5元/吨,电费按0.6元/度支付,水、电费上涨随之上涨。经营期间水、电费必须按月缴纳给财务处。经营过程中,水、电表的检测、维护、维修、更换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第十四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规范完备的财务制度、用工制度、工作规范、安全防范、卫生保障、物资采购、质量监督、价格管理和文明服务等制度,以及食物中毒、火灾等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抓好落实。第十五条制订的相关卫生管理条款、服务承诺应在相关位置张贴;原材料价格、售卖品价格须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监督。第十六条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自主聘用员工,保障员工合法权益。食堂从业人员实行准入制度,必须是先持证后上岗,无健康证的人员一律不允许上岗。从业人员的年龄要求:男性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女性18周岁至55周岁之间。所有从业人员的体检费、办理健康证、培训、劳保、福利及工资保险等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第十七条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食品监督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监督、指导和管理。配合学校膳食委员会及总务处做好文明创建、勤工助学等各项工作。接受学生代表参与学生食堂伙食民主管理,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服务。第十八条按照学生食堂的经营规模,配足相关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应急处置等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员工参加相关岗前及岗中培训,培训形式为邀请专家讲课、参观及技能竞赛等,并对培训结果进行评价。第十九条食堂经营单位负责人为本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辖内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员工培训,规范操作和使用设备,积极配合校方组织的消防安全检查,并有效做好相关整改工作。做好厨房烟囱、排油烟管道的清洗工作,建立电气设备定期检查制度,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第二十条食堂所有原材料必须统一采购、配送,且符合有关要求。第二十一条学校食堂禁止采购、使用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一)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二)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三)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消毒剂、洗涤剂等食品相关产品;(五)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六)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不得制售卫生部门明令禁止的食品。第二十二条采购、存贮、加工和销售食品应符合有关要求。采购食品原材料要索票索证,并建立管理台帐;销售食品要符合卫生规范,明码标价;所售食品成品按规定留样,并做好留样记录。第二十三条向就餐者提供的餐饮器具必须统一配置,按规定清洗、消毒和保洁,并做好消毒记录。第二十四条确保学生食堂主副食品正常供应及饭菜价格基本稳定。不得高于学校所在地同期市场公允价格。高中低档菜比例为3:4:3,中、晚餐2元以下低档菜不得少于3种,开饭时间内低档菜、免费汤不断档且保质保量。特色餐饮售卖价格必须公道、合理。节庆、假期中应无条件服从学校安排,做好学生餐饮的供应保障;学校食堂放假停业和开学营业时间,按学校通知执行。第二十五条乙方的经营场所以甲方提供的现有场所为限,乙方不得扩大经营场所,不得在现有场所范围外搭盖,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如确因布局不合理而需进行改造,或因经营需要进行装饰装潢,必须书面报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施工,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对食堂进行装修、装饰等设施及其它不动产在合同终止时应无偿移交给甲方。第二十六条对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严格管理,规范使用,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以保证正常使用。乙方在经营期间须投入一定的资金用于食堂正常运转。乙方经营场所内的所有设施、设备(包括乙方专用的水表、电表)所产生的检验、维护、保养、维修、零部件更换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二十七条承担本楼底层周边环境卫生清理和公用下水道维护工作。垃圾应袋装化,集中堆放,并及时运送至指定的垃圾场。第二十八条乙方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以及其它纠纷,由乙方承担和处理。第二十九条乙方必须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对食品安全负完全责任。五、合同的变更、中止、解除第三十条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情形(一)乙方有以下情形,甲方有权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1、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力,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且限期整改不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予以全额扣除;2、经营期间,出现师生或工作人员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食品安全保证金予以全额扣除,且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3、因食品价格非正常波动、食品卫生安全和服务质量等而引起的就餐人员罢餐、静坐、聚众闹事等群发事件,影响恶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予以全额扣除;4、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掺杂使假,销售无证、过期食品等违规行为,经学校规劝、限期整改无效且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食品安全保证金予以全额扣除;5、在经营过程中有转包、分包经营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予以全额扣除;6、在学期中途无故停止营业、未按规定范围经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予以全额扣除;7、其它违规、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予以全额扣除。(二)甲方有以下情形,乙方有权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1、非供应商原因无故停水、停电、停气,给乙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2、无故拖延、未按时办理营业款结算支付,逾期30日的。(三)其它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完全无法履行的,可以约定提前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变更合同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第三十二条合同终止,乙方应于合同终止十日内无条件撤离,每延误一天承担违约金一万元。乙方结清所有供货商货款,交清水、电等费用后,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应将甲方资产完好无损地移交给甲方,如有缺失或损坏,按折旧后价格赔偿。乙方经营期间自行添置的设备、器具等动产归乙方所有;乙方因满足其经营,对学生食堂进行装修、装饰等设施及其它不动产应无偿移交甲方(双方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如乙方逾期仍有财物遗留在经营场所,甲方有权单方面对遗留财物予以处置。甲乙双方完成交接后,结算乙方最后一个月营业款及保证金。六、违约责任第三十三条甲方(非供应商原因)无故停水、停电,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予以赔偿。第三十四条乙方违反甲方正常管理、不按相关规范操作经营,甲方提出整改意见,乙方不及时整改或重犯的,应向甲方支付100元—2000元的违约金。第三十五条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10000元的违约金。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三十六条乙方不按规定管理、使用和维护食堂设施、设备,造成食堂设施、设备遗失或损坏的,按食堂设施、设备原值赔偿或修复。第三十七条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堂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及考评。第三十八条乙方投标文件中做出的以下承诺(具体以乙方投标文件中承诺条款为准)中有一项未履行的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元-5000元,经学校发出整改通知后仍无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承诺在服务期间采用刷卡收费,不收取学生现金;(2)供应商承诺在服务期间自费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和从业人员人身安全责任险;(3)供应商承诺在服务期间对饮食卫生安全、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学校财产安全负完全的责任;(4)供应商承诺在服务期间服从学校食堂管理办公室和总务处的日常管理、接受学校膳食委员会和学生会的监督;(5)供应商承诺在服务期间按学校的要求搞好学校大型活动的后勤服务工作;(6)校内第四食堂是个特色小食堂(师生共用),由三个中标人轮流经营,中标人承诺在服务期间办好此食堂,具体管理办法同学生食堂;(7)供应商承诺在服务期间实行营养供餐,不得加工或使用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活畜禽等;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第三十九条乙方需配备项目负责人一人,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将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加盖中标单位公章)交至学校总务处备案。项目负责人选应获中标人充分授权,经营期间必须蹲点常驻且在本项目连续工作至托管合同期满;如中标人确因正常理由更换项目负责人,需事先取得学校同意。项目负责人无故缺岗的,每发现一次处以5000元违约金,发现三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第四十条违约金,甲方直接从履约保证金或营业款中予以扣除。七、附则第四十一条甲方将对食堂进行全面的考评,并按学期进行培训、总结、表彰。具体方案另行制定。第四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办理设备设施交接手续和乙方向甲方交纳食品安全保证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后生效。第四十三条甲方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四十四条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潜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五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甲、方双方各执二份,合同备案部门各执一份。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签字)日期:2025年08月13日,日期:2025年08月1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委托经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