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保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四川省遂宁市第二中学校2025)
一、合同编号:N5109012025000196-1
二、合同名称:遂宁二中南校区安保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9012025000196
四、项目名称:遂宁二中南校区安保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四川省遂宁市第二中学校
地址:遂州中路318号
联系方式:13980185667
供应商(乙方):四川万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环路36号2号2层
联系方式:1809080145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遂宁二中南校区安保服务项目
1(项)
¥396,000.00
¥396,000.00
无
合同金额: 396,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玖万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8月18日至2026年08月17日
履约地点:遂宁二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四川省遂宁市第二中学校
2025年08月14日
遂宁二中南校区安保服务项目-合同包一(第1包)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09012025000196-1履约地点:遂宁二中签订地点:遂宁二中签订时间:2025年08月13日采购人(甲方):四川省遂宁市第二中学校采购人地址:遂州中路318号供应商(乙方):四川万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环路36号2号2层-第1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遂宁二中南校区安保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单价(元):396,000.00数量:1.00单位:项,总金额(元):¥396,000.00品目编码C05040300品目名称C05040300保安服务采购标的遂宁二中南校区安保服务项目服务范围遂宁二中南校区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陆仟元整(¥396,000.00)二、服务要求1.乙方保安员执勤时间:全天2.乙方保安员执勤地点:遂宁市二中(南校区),具体以甲方安排为准。3.乙方保安人员的工作职责及范围:门卫、巡逻、秩序维护;周五及节假日放学、学校大型活动和集会全体保安到位)。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已包括前述乙方所有工作职责和范围,甲方不再因本合同的履行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33,000.002025-09-17四川万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于每月3日前核对确认上月应付费用,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符合要求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于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乙方未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暂不支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付款时间顺延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233,000.002025-10-17四川万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于每月3日前核对确认上月应付费用,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符合要求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于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乙方未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暂不支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付款时间顺延333,000.002025-11-17四川万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于每月3日前核对确认上月应付费用,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符合要求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于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乙方未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暂不支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付款时间顺延433,000.002025-12-17四川万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于每月3日前核对确认上月应付费用,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符合要求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于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乙方未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暂不支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付款时间顺延533,000.002026-01-17四川万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于每月3日前核对确认上月应付费用,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符合要求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于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乙方未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暂不支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付款时间顺延633,000.002026-02-17四川万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于每月3日前核对确认上月应付费用,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符合要求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于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乙方未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暂不支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付款时间顺延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733,000.002026-03-17四川万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于每月3日前核对确认上月应付费用,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符合要求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于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乙方未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暂不支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付款时间顺延833,000.002026-04-17四川万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于每月3日前核对确认上月应付费用,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符合要求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于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乙方未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暂不支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付款时间顺延933,000.002026-05-17四川万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于每月3日前核对确认上月应付费用,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符合要求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于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乙方未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暂不支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付款时间顺延1033,000.002026-06-17四川万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于每月3日前核对确认上月应付费用,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符合要求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于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乙方未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暂不支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付款时间顺延1133,000.002026-07-17四川万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于每月3日前核对确认上月应付费用,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符合要求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于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乙方未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暂不支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付款时间顺延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233,000.002026-08-17四川万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于每月3日前核对确认上月应付费用,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符合要求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于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乙方未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暂不支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付款时间顺延四、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五、验收标准和方法遂宁二中南校区保安考核细则及评分表考核月份月考核项目考核标准分值考核得分工作态度不服从学校安排和不听从学校指挥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10文明礼貌问题处理语言污秽扣1分/次;2与师生和来访者发生争执示造成影响的扣1分/次3瞒报扣1分/次,人情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次5饮酒吸烟喝酒后接班扣1分/次,工作期间喝酒扣2分/次,醉酒的比照旷工扣分。3工作期间在学校非吸烟区吸烟的扣1分/次2-第5页-制度执行制度执行不力未造成影响的扣1分/次,制度执行不力造成影响的扣3分/次。6着装不整洁扣1分/次,着便装扣1.5分/次,值勤不带保安器材的扣1分/次.5交接班记录不祥、无记录的扣1分/次,对10-第6页-作息时间工作要求轮流值勤巡视校园其他方面来访者和车辆不询问、不登记的扣1分/次,擅自允许外来人和车辆进入校园的各扣1分/次。不疏导交通使校园或校门附近发生车辆拥堵现象的扣2分/次。4工作期间参与任何形式赌博的扣6分/次6擅自脱岗、对班换岗的各扣5分/次,旷工的扣10分/次。10擅自允许学生外出的扣1分/次3带闲杂人员来学校食宿的扣1分/次。2值班期间睡觉、吃槟榔、与他人闲聊、私自会客、昕哥大、长时间看电视看书看杂志看报等的各扣1分/次,扣完5分为止。5无故不值夜班、不值周末班的扣5分/班。10不按规定巡视校园的扣2分/次5不爱护公共财产扣1分/次。2将保安设备器材借给他人使用和玩耍的扣4分/次4工作场所不卫生、不整洁扣1分/次3备注:采购人每月给保安公司服务评分。85分以上为良好;考核不达80分为不合格。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遵守规章制度、不履行职责,经教育不改的保安人员。-第7页-育不改的保安人员。2.甲方负责对乙方派驻保安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甲方每月对保安人员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确认每月应付费用;对不合格的保安,甲方有权要求替换。3.甲方不得安排保安人员执行合同条款未予约定的其他勤务或实施超出法律允许的行为。4.甲方应完善必要的技防设施、联网报警系统工作正常。甲方应排除安全隐患,如没能及时整改而引发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经济损失及其他责任。5.甲方与乙方保安人员个人之间不得私下交易,包括借款、借物等事宜。否则,乙方将不予承担任何责任。若甲方以合同方式与第三方建立保管、储存等法律关系,不在本保安服务合同范围内,且第三方存放财产造成的损失与乙方无关。6.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按时支付保安服务费,逾期20日以上未向乙方支付的,每日按应支付费用总额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7.甲方有权根据考核结果确认应当支付的服务费。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收取保安服务费的权利。2.乙方保安人员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努力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服务工作。3.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工资、保险、节假日加班费、服装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并应按时发放。-第8页-4.对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治安、刑事案件或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和甲方,全力保护现场、保留证据、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现场秩序。5.配合甲方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把执勤中抓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移交公安机关或甲方保卫部门处理。6.乙方应经常的对派驻的保安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业务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7.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如有违反劳动纪律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的行为,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或虽改正但仍不满意的,根据甲方建议乙方对其进行调换。八、违约责任1.在服务期间,因工作中乙方当班保安人员工作失职,导致协议内容可防性案件发生,造成甲方财物被盗的,经公安机关鉴定,根据财物实际价值由乙方酌情赔偿。无法认定的贵重物品如:现金、有价证券、各种金银首饰,古董、字画等不在赔付之列。2.严禁甲方抽调乙方派驻人员从事本职工作之外的工作,否则产生的任何事故和后果由甲方全权承担,与乙方无关。3.合同履行期间,除甲、乙双方因转、停产或经营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否则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合同,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的,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XX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1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或争议较大的,可向合同签订地遂宁市船山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另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四川省遂宁市第二中学校(盖章)乙方:四川万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吴丽君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 王辉地 址:遂州中路318号地 址: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环路36号2号2层开户银行:遂宁银行金龙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南津桥支行账号:5002437100010账号:22309501040005758签订时间:2025年08月13日签订时间:2025年08月13日-第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保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