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宣传服务-导视-标识标牌采购合同公告(克拉玛依市农业综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



一、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农业综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供应商名称:克拉玛依市优伦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农业综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341101000023044490
五、合同编号:11N778989331202534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广告宣传服务-导视-标识标牌,室内外文化氛围营造,灯箱、展板,主题展厅设计、铁艺造型、户外宣传栏及一切不锈钢焊接制品 校园文化 VI CI设计 产品包装 条幅
详见附件

46.00
948
43608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农业综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达尔汗·阿依丁
联系电话:15299505186
传真:/
地址:克拉玛依市农业综合开发区蓝天一路71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其他广告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77898933120253401).pdf

合同编号:11N77898933120253401采购单位(甲方):克拉玛依市农业综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服务单位(乙方):克拉玛依市优伦商务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克拉玛依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克拉玛依市优伦商务科技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克拉玛依市优伦商务科技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克拉玛依市优伦商务科技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广告宣传服务-导视-标识标牌,室内外文化氛围营造,灯箱、展板,主题展厅设计、铁艺造型、户外宣传栏及一切不锈钢焊接制品校园文化VICI设计产品包装条幅--设计类型:其他,版面大小:其他,颜色:彩色,使用材料:铝塑板46件948.0043608.00合同总价(元)43608.00合同总价(大写)肆万叁仟陆佰零捌元整第二条乙方提供技术、图纸等。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_60日内向甲方交付制作的所有项目,如未按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交付,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0.5%的违约金,预期时间长达30天的甲方可解除合同,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承担所有的损失和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第三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一次付清。甲方人在2025年12月30日前一次付清(大写)肆万叁仟陆佰零捌元整。第四条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可解除合同,且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需解除承揽合同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第五条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1/22.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导致甲方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者有重要功能瑕疵、质量瑕疵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并要求整改合格。3.知识产权责任: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产品项目不涉及他人的知识产权权益,如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且甲方由此侵权纠纷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均由乙方负担。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或拆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且随时解除合同。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不可抗力: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受影响方应在知道该事件后24小时内通知另一方,并在15日内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超过30天的,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其他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盖章有效,本合同有限期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合同经要求手写项外,手工涂改,增减条款均无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克拉玛依市幸福路1号D楼318室电话:电话:13999528500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昆仑银行幸福路支行账号:账号: 88202100210340000010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广告宣传服务-导视-标识标牌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