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城镇建设用地报批组卷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伦教管理所2025)



佛山市顺德区2024年度第四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报批组卷技术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2024年度第四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报批组卷技术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6MB2D561142507241034

项目业主: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伦教管理所

服务机构:

广东青与蓝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2024年度第四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报批组卷技术服务

合同编号:

440606MB2D561142507241034

合同总金额:

¥50,741.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8月14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8月14日至2026年08月14日

服务内容:

本项目位于永丰村二安围片区,拟对拆迁安置用地按宅基地报批进行用地报批,面积约0.1360公顷,中选单位需为本项目提供 用地报批 的服务。

合同附件

合同-佛山市顺德区2024年度第四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报批组卷技术服务(1).pdf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伦教管理所 2025-08-27

合同编码:2025.881400技术委托合同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2024年度第四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报批组卷技术服务委托方(甲方):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伦教管理所受托方(乙方):广东青与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8月14日签订地点:佛山市顺德区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佛山市顺德区2024年度第四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报批组卷技术服务工作,并支付项目技术服务费,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工作内容乙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9)11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用地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粤自然资管制(2021)1379号)、《顺德区用地报批业务指引(2024年)》等规范文件的有关要求,编制佛山市顺德区2024年度第四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报批组卷技术服务的报批材料,具体如下:1、基础资料收集与分析、通过业主提供的红线及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分析;2、明确报批手续所需材料清单及模板,编制报批材料。3、跟进相关单位收集整理报批材料,完善报批材料;跟进报批材料的盖章情况:最后对所有报批材料进行汇总,确保完整性;4、报批材料整理完成后,进行上报审批并跟进,了解进展情况,及时补件,完成用地报批,取得用地批文。第二条工作进度乙方应按以下进度完成本项目:1、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开展基础资料收集工作;2、在资料收集工作完备后3个工作日内,开展成果编制工作;13、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成果编制工作,并将成果提交甲方审查;4、收到甲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成果的修改完善,提交正式成果至行政审批部门审批,直至取得批复。自然资源部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则上述时间进度相应顺延。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1.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交技术服务成果;1.2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1.3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1.4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2、甲方义务2.1甲方按约定支付本项目技术服务费;2.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并允许其使用本项目必需的相关信息、数据等资料;2.3甲方应为执行本项目的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协助和配合;2.4甲方应指派一名代表,与乙方进行及时联络。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权利1.1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获取相应的技术服务费;1.2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有权在接到上述资料或开始工作的2天内,通知甲方改进或者更换。超过上述期限不提出改进或更换要求的,视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和工作条件已符合合同约定。22、乙方义务2.1乙方按照约定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工作内容,保证工作质量;2.2乙方应指派一名代表监督、协调技术服务的执行情况:2.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汇报项目进展状况,甲方有权定期检查并监督乙方的工作进度,乙方应予以配合;2.4乙方按本合同要求承担保密及知识产权方面的义务;2.5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发票。第五条成果要求按照国家、广东省最新政策要求和本项目工作内容提交相应的工作成果,所提交成果确保符合相关规定,具体成果包括纸质成果、图件成果和矢量数据成果,提交数量按实际需要提供,装订成册,并协助相关部门上报审批。第六条成果验收方式和标准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成果:1、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按省、市自然资源部门的有关要求交付经最终审批通过后的成果,包括文本、图件、附表、附件等成果,提交材料应能满足甲方要求。2、成果验收标准:按省、市相关验收标准。3、按要求编制成果文本交付甲方上报并取得批复的方式进行验收。第七条费用支付1、根据以上工作内容和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本项工作的技术服务费用(含税价)为¥50,741.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零柒佰肆拾壹元整)。双方协议技术服务费按以下方式支付:1.1、签订《佛山市顺德区2024年度第四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报批组卷技术服务》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预先支付20%合同服务费3¥10,148.2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零壹佰肆拾捌元贰角)1.2、组卷提交市局审查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合同服务费¥25,370.5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伍仟叁佰柒拾元伍角)1.3、方案取得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30%合同服务费¥15,222.3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伍仟贰佰贰拾贰元叁角)。2、乙方开户银行及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同和支行开户名:广东青与蓝科技有限公司账号:120917494810901账户如有变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第八条合同期限本项目履行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结清技术服务费用时为止。第九条违约责任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或项目报批材料上报市级主管部门后需要补正材料的,返工或修改补充材料费用由乙方负责。2、因甲方原因导致重大修改或返工重做的,对于额外增加工作量部分,应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增加工作经费和顺延工作日期。3、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处理。第十条保密义务保密范围:乙方对甲方的工作背景等基础数据和研究方法进行保密,甲方对乙方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保密;保密涉及人员:本项目双方的工作人员;保密期限:三年。4第十一条合同解除双方确定,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第十二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1、甲方在验收中如对成果有异议时,自收到成果之日起15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即视为甲方无异议。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5天内负责处理并函复甲方处理情况。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第十四条名词解释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技术术语的定义和解释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标准。第十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均已履行完其权利和义务并无任何遗留问题后自然失效。(以下无正文)5(本页无正文,为佛山市顺德区2024年度第四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报批组卷技术服务的签署页)甲方: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伦教管理所(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霍云(签字或盖章)乙方:广东青与蓝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225年8月4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镇建设用地报批组卷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