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污水处理厂运维质效评估采购合同公告(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
一、合同编号: GDZY-MM2025008-1
二、合同名称: 2025年茂名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维质效评估项目
三、项目编号: GDZY-MM2025008-1
四、项目名称: 2025年茂名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维质效评估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茂名市茂南区西粤南路83号
联系方式:06682283819
供应商(乙方):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兴湖街1号C栋805单元
联系方式:0208666011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茂名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维质效评估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项
主要标的单价:2091000.00元
合同金额: 209.1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广东省茂名市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8-1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8-14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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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2025年茂名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维质效评估项目委托方(甲方):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托方(乙方1):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受托方(乙方2):广东数字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8月签订地点:广东省茂名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技术服务合同禾委托方(甲方):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所地: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西粤南路83号法定代表人:朱铭项目联系人:张树业联系方式:0668-2283779通讯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西粤南路83号电话:0668-2283779传真受托方(乙方1):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白云区兴湖街1号C栋805单元法定代表人:郭俊杰项目联系人:杨明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电话:020-87020765传真:020-87020765受托方(乙方2):广东数字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白云区下塘西600号法定代表人:张万辉项目联系人:陈宇佳联系方式:18819370521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下塘西600号电话:020-86210286传真2本合同中乙方1、乙方2统称为乙方,其中乙方1为本项目牵头单位,合法代表乙方负责本项目各项工作,处理与之相关的事务。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2025年茂名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维质效评估项目提供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为有效贯彻落实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污泥处理处置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的评估,明确建设运维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弱项,茂名市委托第三方开展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维质效评估服务。1.技术服务的范围:评估工作范围包括茂名市2区3市共13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和85座镇级污水处理厂开展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2.技术服务的内容:(1)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监管。线下部分对污泥的产生单位(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的运输和贮存环节、污泥的处理工艺和设施、污泥的最终处置方式进行评估监管,线下监管分三批次开展,经过三批次调研后实现全覆盖。线上部分通过PC端监管平台与移动端系统的协同运行,实现污泥从产生、运输、处理的全流程数据采集、实时监控与智能分析。系统通过A视频监控、电子联单管理、污泥处置统计分析、GPS车辆追踪等技术手段,确保数据透明、流程合规、监管高效。通过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手段,提升污泥管理的可追溯性和监管力度。(2)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核查污水处理设施进水负荷率、3进水COD浓度、进水在线监测、进水水质检测方式、相关台账,针对“双低”镇重点评估管网建设及空白区情况,外水入侵情况等,提出建设运维评估意见和指导地方项目谋划,保障设施正常运行,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评估分三批次开展,经过三次调研后实现全覆盖。(“双低镇”有茂南区金塘镇;电白区沙琅镇、望夫镇、林头镇、观珠镇;信宜市钱排镇、怀乡镇、新宝镇;高州市根子镇、曹江镇、石鼓镇(管网);化州市杨梅镇、长岐镇、同庆镇(一期)、林尘镇)(3)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进水开展水质数据的检测,并对检测成果与污水厂自检数据(BODs)和在线检测数据(COD、氨氮)进行对比分析,对污水厂自检和在线检测的规范性提出建议。3.技术服务的方式: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评估,管网排查,水质检测,成果编制。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广东省茂名市;2.技术服务期限:2025年8月至2025年12月;3.技术服务进度和质量要求:(1)对评估范围内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处置和运维工作进行监管。一共完成3份污泥处理处置监管报告和3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监管报告,详细阐述评估过程、方法、结果,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建议方案,每次现场评估工作后2周内提供。(2)茂名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水质检测与分析报告。通过对第三方检测数据与污水厂在线检测数据和自检数据的对比分析,对污水厂自检的规范性提出建议,检测报告出具后后2周内提供。(3)编制污泥处理处置问题清单。列出污泥处理处置过程中存在的4问题和不足,明确问题的性质、影响和解决难度,为后续改进提供依据,现场评估工作结束后2周内提供。(4)建立、完善污泥处理智慧化监管及移动端系统。(5)评估报告应附必要的评估证明材料,如现场调查照片、调查数据图表、分析报告等。(6)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外部专家参与现场深度调研。(7)评估报告应附必要的评估证明材料,如现场调查照片、调查数据图表、分析报告等。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茂名市最新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政策文件及各区县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范围、人口及供水量,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情况及运行数据,茂名市范围内具备污泥处置资质的机构清单,污泥处理处置工艺与设施相关文件等有关资料。2.提供工作条件:(1)甲方应协助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沟通工作;(2)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与受委托方的联系,对资料收集、实地调研的支持,对本项目实施进度的跟踪督促,全程协调本项目工作。3.其他: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2025年8月至2025年12月,跟踪督促、配合协调。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贰佰零玖万壹仟元整(¥2,091,000.00),其中乙方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玖拾万玖仟壹佰元整(¥909,100.00),乙方2技术服务费总额为壹佰壹拾捌万壹仟玖佰元整(¥1,181,900.00)。总额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现场调研费、材料设备费、差旅费、印5刷费、外部专家费、专家评审费及税费等完成本合同相关服务事项的所有费用。2.技术服务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1)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价的30%,合计人民币陆拾贰万柒仟叁佰元整(¥627,300.00),其中人民币贰拾柒万贰仟柒佰元整(¥272,700.00)支付给乙方1,人民币叁拾伍万肆仟陆佰元整(¥354,600.00)支付给乙方2;(2)完成2份污泥处理处置监管报告和2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监管报告编制,技术成果提交甲方审核后1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价的50%,合计人民币壹佰零肆万伍仟伍佰元整(¥1,045,500.00),其中人民币肆拾伍万肆仟陆佰元整(¥454,600.00)支付给乙方1,人民币伍拾玖万零玖佰元整(¥590,900.00)支付给乙方2;>(3)完成全部评估工作,且技术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后1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价的20%,合计人民币肆拾壹万捌仟贰佰元整(¥418,200.00),其中人民币壹拾捌万壹仟捌佰元整(¥181,800.00)支付给乙方1,人民币贰拾叁万陆仟肆佰元整(¥236,400.00)支付给乙方2。(4)本合同费用,由甲方支付至乙方如下账户:乙方1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单位名称: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000190382109J地址、电话: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020-87020765开户行:浦发银行广州流花支行银行账号:82250078801500000111乙方2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单位名称:广东数字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111MAC9QDR6526地址、电话:广州市白云区下塘西600号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银行账号:441160620013002838242(5)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前,乙方必须提供必要的付款资料和发票。本合同项目执行财政资金支付方式,按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付款资料和发票后14天内办妥资金支付申请手续,甲方不需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项目技术文件及相关资料等。2.涉密人员范围:本项目参加人员。3.保密期限:合同有效期执行后5年内。4.泄密责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执行。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项目所有技术文件及资料、乙方及其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过程中接触到的尚未公开及非主动公开的甲方制作或保管的政府信息及资料等。2.涉密人员范围:本项目参加人员。3.保密期限:合同有效期执行后5年内。4.泄密责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执行。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书面形式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通过专家评审,甲方确认签收。7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乙方提交的评估报告通过专家评审。4.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数量:提交各评估报告电子版1份和纸质件(盖章)4份。第八条双方确定:1.甲方付清所有合同款项后,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所有权归甲方所有。2.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使用本项目工作成果的任何一部分时,甲方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侵其专利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否则由此造成甲方任何损失或支出的,均由乙方予以承担:如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存在侵权情形,而甲方需继续使用他人享有的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由此产生的使用费等全部费用及责任由乙方予以承担,保证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如因此影响甲方声誉和利益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合同价款,且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第九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非因乙方原因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报酬(实际工作量按照乙方已向甲方提供的成果文件确认);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的,应返还甲方业已支付的所有款项。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成果资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合同价的万分之五,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当应减收费用达到最高限额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3.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8(2)编制的成果文件内容不合格或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3)所提供的服务被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4)违反保密条款的。(5)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当退还全部款项给甲方,并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第十条双方认可的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茂名市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8份,甲方执4份,乙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签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2025年8月2日乙方1: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盖章)(签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2025年8月12日9(盖章)乙方2:广东数字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签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2025年8月2日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污水处理厂运维质效评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