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保险采购合同公告(蕲春县刘河镇卫生院2025)



一、合同编号:蕲采计(2025)-1006号
二、合同名称:救护车保险
三、项目编号:蕲采计(2025)-1006号
四、项目名称:救护车保险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蕲春县刘河镇卫生院
2、地址:蕲春县刘河镇刘河大道58号
3、联系方式:18186023399
4、供应商(乙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蕲春支公司
5、地址:蕲春县齐昌大道6号
6、联系方式:13986548819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救护车保险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2269.98元
5、合同金额:0.226998(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8月08日至2025年08月31日;履约地点:蕲春县刘河镇刘河大道58号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6-2025-0119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8-0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8-14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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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辆购买保险服务合作协议(1)(1).pdf

公务车辆购买保险服务合作协议甲方:蕲春县第五人民医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112642094063XR地址:蕲春县刘河镇刘河路58号乙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蕲春支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126798773423H地址:蕲春县齐昌大道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用、服务至上的原则友好协商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乙方为甲方提供鄂JG6V39本台车的车辆保险服务,保费合计2269.98元。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发票后25日内支付保险费2269.98元。二乙方按正规操作程序为甲方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车辆保险服务,保证在正常营业时间内提供统一方在为甲方车辆服务项目前,甲方车辆须持有服务项目通知单,乙方按单办理服务,不得拒绝。三、甲方按协议登记车辆牌号,如有变化双方及时沟通。四、按照《黄冈市政府采购公务车辆购买保险服务合同》的相关规定,在服务过程中,价格由甲、乙双方进行商定,成交按折扣进行确定,结账时不再折扣。五、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共同解决,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协议。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2075.8.8乙方盖章):20058.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救护车保险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