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务辅助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25)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财务辅助服务合同公示

详细信息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机关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财务辅助服务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PS37000000050100120250005_001
二、合同名称: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财务辅助服务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PS37000000050100120250005
四、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财务辅助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机关
地址:
联系方式:51782015
供应商(乙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3号金宇大厦东楼502室
联系方式:0531-6781788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主要标的数量主要标的单价合同金额(万元)
会计服务null119.9819.98

购买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8-3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8-14

附件:

政府购买服务合同.pdf

政府购买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财务辅助服务合同编码:SDGPPS37000000050100120250005001甲方(购买主体):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乙方(承接主体):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签订时间:2025年8月30日1甲方(购买主体):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院前街1号乙方(承接主体):虫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3号金宇大厦东楼502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鲁财采(2021)10号)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服务项目内容1.甲方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非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由乙方提供以下服务: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财务辅助服务。2.服务内容及数量(可另附明细附件):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财务辅助服务(详见附件一)。3.服务地点:里方指定地点。4.服务期限:2025年度。第二条服务要求(可另附明细附件)详见附二;第三条合同金额及报价明细1.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金额为(大写):壹拾玖万玖仟捌佰元整(¥199800.00)。2.报价明细:详见附件一;3乙方开户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2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济南分行开元支行银行帐号:531904906010701第四条付款方式(根据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和服务类型选择以下任一种付款方式)甲方以口国库直接支付口国库授权支付回单位资金转账支付方式付款(在口内划“”)。甲方以下述第2(2)项方式支付合同款项。1.一次性付款:乙方履约完毕后且甲方按照本合同第5条规定验收合格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2.分期支付:(1)按年/按季度/按月支付等额的服务费;(2)签订合同进场服务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余50%于服务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付清。(3)按项目进度支付服务费。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2.甲方有权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料。3.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12734.甲方有权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时终止本合同。5.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项目。6.甲方有权将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及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规定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中。(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2.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2.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项目。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承担。3.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乙方未尽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4.7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5.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或要求提供的材料,应在2日内作出解释、纠正及提供。6.乙方应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自身监督,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7.乙方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与报告制度,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材料,并配合甲方及甲方组织的监督检查或绩效评价。8.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接受和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与本合同相关的审计。乙方应保存与本合同相关的记录和账目,保存期限为本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15年。经提前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有权检查并复制上述记录和账目。9.项目交付后,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向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并向甲方移交项目资料,同时乙方应当自留一份完整的项目档案并予以妥善保管。第七条违约责任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获得的政府、公民个人等各种信息和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要求索赔。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交付的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成果文件、资料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205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要求索赔,但甲方依据相关法定职责对外公开的除外。3.因乙方提供的食品或服务造成甲方工作人员身体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准。5.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用下列方式解决: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起诉。因一方维权产生的律师费、交通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费用,由违约方、侵权方承担。第八条知识产权归属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交付的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成果文件、资料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但甲方依据相关法定职责对外公开的除外。国合市式组划销利同购第九条保密条款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获得的政府、公民个人等各种信息和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6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可根据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1.本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合同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本合同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国办发(2013)96号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4.受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变动影响,经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的;5.乙方发生严重违法、违纪等情况。第十三条合同期满1.双方确认不再续约后,乙方因将合同规定的属于甲方的物品、设施完好无损的交付给甲方,妥善安置乙方聘用的工作人员。2.乙方在合同到期前3日内将场所交付给甲方,逾期未清理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第十四条税费发生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五条其他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相关购买文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存在不一致的,则以本合同为准。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及乙方银行账户信息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六条补充条款7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七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章,经山东善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审核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代理机构执贰份。第十八条合同附件(若有附件应注明附件名称)1.报价明细表2.服务要求甲方单位名称:(盖章):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乙方单位名称(盖章):中审众环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电话:伙)山东分所传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8附件一:明细报价表价格单位:元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数量单价备注1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财务辅助服务采购项目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财务辅助服务采购项目1199800.00无合计小写:199800.00元大写:壹拾玖万玖仟捌佰元整9附件二:服务要求一、服务内容及要求1.担任财务咨询,辅助购买主体进行日常必要财务核算、会计档案整理及其他会计工作等服务。2.承接主体及常驻工作人员做好保密工作,保证数据和敏感信息不外泄、不传播。二、服务人员要求1.派遣不少于2名服务人员提供正常工作日驻场服务;2.服务人员应熟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各项财经法规,需具备初级会计职称或以上资格,三年或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有责任心,工作细心能够胜任政府财务会计工作要求。同时,要认真遵守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切实维护机关的良好形象。3.常驻工作人员确保工作中会计资料保存完整,工作资料不得私自留存,不得带出办公区域,对工作内容严格保密。4.承接主体常驻工作人员服从购买主体的主管人员管理,听从指挥,对在服务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要随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务辅助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