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车管自助服务大厅设备采购安装 驾驶证业务自助制证系统 驾驶证专用照相系统 车驾管业务自助服务系统采购合同公告(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
一、合同编号:N5113012025000121-1
二、合同名称:直属一大队车管自助服务大厅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13012025000121
四、项目名称:直属一大队车管自助服务大厅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马市铺路139号
联系方式:18681772000
供应商(乙方):珠海方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沿河东路341号1栋第3层305A房
联系方式:0756 - 251601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驾驶证业务自助制证系统
1(台)
¥174,000.00
¥174,000.00
整机尺寸:1100mm*1230mm*1800mm(宽*深*高);型号:KZT-376J
2
驾驶证专用照相系统
1(台)
¥34,000.00
¥34,000.00
整机尺寸:1280*865*2140mm(长*深*高);型号:LZY-628
3
车驾管业务自助服务系统
2(台)
¥40,000.00
¥80,000.00
整机尺寸:550mm*550mm*2033mm(长*深*高);型号:QZT-160J
合同金额: 28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8月14日至2025年09月12日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询价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一大队车管自助服务大厅设备采购安装合同.pdf
一大队车管自助服务大厅设备采购安装合同.pdf
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08月14日
采购合同合同编号:FT20250707S01D采购人(甲方):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供应商(乙方):珠海方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直属一大队车管自助服务大厅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3012025000121)的《询价通知书》、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货物货物品名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随机配件交货期驾驶证业务自助制证系统台1174000174000/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车驾管业务自助服务系统台24000080000/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驾驶证专用照相系统台13400034000/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捌任元整,即RMB¥288000.00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服务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竞争性询价通知书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第1页共5页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5、甲方需提供设备必要的技术升级服务,保证设备能够对接车驾管服务系统。四、交货及验收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30日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竞争性询价通知书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采购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3、货物安装完成后30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5、如货物经乙方三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第2页共5页责任。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库[2016]205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进行。五、付款方式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40%的预付款,款项为:¥1152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伍仟贰佰元整。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后的1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60%的尾款,款项为:¥1728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贰仟捌佰元整。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六、售后服务1、保修期为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2、保修期内,乙方在接到故障报告后立即向采购人提供电话支持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及实际情况于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提供现场保障服务,12小时内完成设备维修或更换,重大故障排除时间不超过24小时,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修理调换的配件、运输及人工等费用。3、在保修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4、保修期内所有产品实行“三包”政策。保修期内同一台设备、同一质量问题维修次数超过3次,仍不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全新产品,更换产品的保修期重新计算。乙方推诿拒绝更换设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需在甲方提出解除合同7日内全额返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在接到退货通知后3日内接回货物,3天内未接回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5、乙方在甲方所在地进行安装调试、试运转和培训服务。6、保修期内,乙方提供升级维修(包括上门服务)服务,对软件产品生命周期内所有的重大修复、关键安全性升级等技术支持服务。保修期内,如需更换第3页共5页零配件,乙方应保证所更换的零配件与原设备相同规格和品质。维修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同等性能的替用设备。设备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或其它人为或第三方造成及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7、在保修期外,乙方为甲方解决产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设备提供终身维修服务或升级技术支持,提供设备、零部件的更换、维修只收取成本费用,不收取人工技术费用。8、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2)因甲方原因逾期支付金额的,除应及时付足金额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1‰/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或货物有不符合采购文件约定及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的违约金,并须在甲方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改正,否则视作乙方不能履约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②”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履约而违约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款项及其利息。(3)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4)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甲方、乙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事故、等其它安全生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乙方提供的服务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任何权益,由此造成本合同履行迟延、无法继续履行或甲方承担任何支付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支付的赔偿金、补偿金、诉讼费、鉴定费、咨询费、律师费等)。第4页共5页八、争议解决办法1、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贰份,乙方贰份。乙方:(盖章)甲方:(盖章)nn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光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这马市铺路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沿河东路341号1139号栋第3层305A房1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开户银行:南充市工行人民广场支行凤凰路支行帐号:2315001109100005037帐号:631464852567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第5页共5页采购合同合同编号:FT20250707S01D采购人(甲方):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供应商(乙方):珠海方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直属一大队车管自助服务大厅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3012025000121)的《询价通知书》、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货物货物品名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随机配件交货期驾驶证业务自助制证系统台1174000174000/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车驾管业务自助服务系统台24000080000/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驾驶证专用照相系统台13400034000/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捌任元整,即RMB¥288000.00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服务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竞争性询价通知书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第1页共5页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5、甲方需提供设备必要的技术升级服务,保证设备能够对接车驾管服务系统。四、交货及验收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30日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竞争性询价通知书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采购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3、货物安装完成后30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5、如货物经乙方三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第2页共5页责任。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库[2016]205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进行。五、付款方式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40%的预付款,款项为:¥1152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伍仟贰佰元整。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后的1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60%的尾款,款项为:¥1728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贰仟捌佰元整。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六、售后服务1、保修期为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2、保修期内,乙方在接到故障报告后立即向采购人提供电话支持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及实际情况于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提供现场保障服务,12小时内完成设备维修或更换,重大故障排除时间不超过24小时,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修理调换的配件、运输及人工等费用。3、在保修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4、保修期内所有产品实行“三包”政策。保修期内同一台设备、同一质量问题维修次数超过3次,仍不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全新产品,更换产品的保修期重新计算。乙方推诿拒绝更换设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需在甲方提出解除合同7日内全额返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在接到退货通知后3日内接回货物,3天内未接回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5、乙方在甲方所在地进行安装调试、试运转和培训服务。6、保修期内,乙方提供升级维修(包括上门服务)服务,对软件产品生命周期内所有的重大修复、关键安全性升级等技术支持服务。保修期内,如需更换第3页共5页零配件,乙方应保证所更换的零配件与原设备相同规格和品质。维修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同等性能的替用设备。设备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或其它人为或第三方造成及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7、在保修期外,乙方为甲方解决产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设备提供终身维修服务或升级技术支持,提供设备、零部件的更换、维修只收取成本费用,不收取人工技术费用。8、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2)因甲方原因逾期支付金额的,除应及时付足金额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1‰/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或货物有不符合采购文件约定及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的违约金,并须在甲方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改正,否则视作乙方不能履约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②”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履约而违约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款项及其利息。(3)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4)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甲方、乙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事故、等其它安全生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乙方提供的服务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任何权益,由此造成本合同履行迟延、无法继续履行或甲方承担任何支付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支付的赔偿金、补偿金、诉讼费、鉴定费、咨询费、律师费等)。第4页共5页八、争议解决办法1、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贰份,乙方贰份。乙方:(盖章)甲方:(盖章)nn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这马市铺路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沿河东路341号1139号栋第3层305A房1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开户银行:南充市工行人民广场支行凤凰路支行帐号:2315001109100005037帐号:631464852567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第5页共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管自助服务大厅设备采购安装 驾驶证业务自助制证系统 驾驶证专用照相系统 车驾管业务自助服务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充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