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评估采购合同公告(乌恰县自然资源局(乌恰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



一、采购人名称:乌恰县自然资源局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新土不动产估价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乌恰县自然资源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451101000023490941
五、合同编号:11NB18230338202566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不动产评估
详见附件

1.00
338000
338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乌恰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孙江
联系电话:15809088899
传真:/
地址:乌恰县光明路19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不动产评估的服务市场合同(11NB1823033820256601).pdf

乌恰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项目合同编号:11NB1823033820256601采购单位(甲方):乌恰县自然资源局服务单位(乙方):新疆新土不动产估价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不动产评估--品牌:,乌恰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响应,型号:1件338000.00338000.00合同总价(元)338000.00合同总价(大写)叁拾叁万捌仟元整二、付款方式该项目经费总额为人民币33.8万元(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捌仟元整)。提交本项目最终成果后一次性支付全部项目经费。三、服务条款(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合同的要求,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对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反有关规定、规程、规范和本合同的行为予以纠正和制止。2、监督乙方按照计划完成项目并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成果。乙方未能按期完成项目成果,或者项目成果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赔偿。3、进行经费预算,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经费。负责组织与项目有关单位的协调工作。4、提供乙方工作必须的基础图件和有关文字材料,协助乙方收集其他有关材料。(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合同的要求实施项目,自主安排工作人员,使用工作经费。因甲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按照合同支付经费或者调整项目内容,有权顺延项目工期,或者拒绝执行,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赔偿。2、接受甲方监督,按照计划完成项目并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成果。3、按照甲方的意见,对成果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承担补充、修改和完善成果的费用。1/24、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提交以下成果1)文字部分:《乌恰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结果报告》、《乌恰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技术报告》、《乌恰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乌恰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系数表》等。具体工作范围为乌恰县行政辖区范围内的所有集体农用地。2)图件部分:乌恰县征收农用地区片地价分布图、乌恰县征收农用地区片地价样点分布图。以上成果电子文档刻录成的光盘。(三)项目完成时间要求本项目必须于2025年8月26日前提交最终成果(四)违约责任合同双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的,违约方按照本项目经费总额的10%给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五)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乌恰县自然资源局乙方(公章):新疆新土不动产估价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26号日月星光花园日光小区5号楼9单元401室电话:电话:0991-2651226 15899221653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乌鲁木齐银行万银支行账号:账号: 0000020030110004980461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025年8月14日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不动产评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