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电梯安全责任险 电梯安全责任保险采购合同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



一、合同编号:11N39649777X20258801
二、合同名称: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拱墅区住宅电梯安全责任险合同
三、项目编号:ZJZN-25838-GSSJ02
四、项目名称: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拱墅区住宅电梯安全责任险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
联系方式:0571-89506046
供应商(乙方):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1号A幢18层1801室、1802室、1804室
联系方式:1366668652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拱墅区住宅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数量:1.00
单价(元):57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57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8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5年拱墅区住宅电梯安全责任险项目采购合同.pdf

2025年拱墅区住宅电梯安全责任险项目采购合同.pdf

拱墅区住宅电梯安全责任险项目采购合同拱墅区住宅电梯安全责任险项目采购合同甲方(招标人):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乙方(中标人):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根据2025年8月7日拱墅区住宅电梯安全责任险采购(项目编号:ZJZN-25838-GSSJ02)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在平等、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本项目为拱墅区住宅电梯安全责任险,最终按投标单价和实际服务数量结算,预算金额为57万元。一、服务内容拱墅区住宅电梯安全责任险项目的服务内容详见乙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附后)。实施期限: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投保工作。二、合同金额以及结算方式每台住宅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保费金额为48.00元/年,由小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产权单位、维保单位等相关方支付1.00元保费,剩余部分由甲方以补贴的形式支付;目前拱墅区住宅电梯约为10000台,具体数据以实际发生投保数量为准。第一页共5页-1拱墅区住宅电梯安全责任险项目采购合同结算方式:乙方凭实际投保电梯清单及保费发票于每季度末向甲方结算保险费补贴,支付总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三、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承诺其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合法有效的、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其签署本合同已获得授权,具备签约的主体资格;2、配合乙方的工作,按照乙方要求,及时如实地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拱墅区住宅电梯投保信息与资料;3、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保险费。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手续即视为完成付款义务,因财政资金的下达、拨付问题导致付款延迟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承诺其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合法有效的、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公司法人,其签署本合同已获得内部必要的授权及批准;2、有权获取甲方向其提供有关信息与资料;3、有权及时得到保险费;4、接到报案后,立即赶赴现场,根据现场查勘情况尽快定责、定损,并及时对事故进行结案,支付赔款;5、从本合同约定的保单上记载的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乙方所第2页共5页拱墅区住宅电梯安全贵任险项目采购合同承担的保险责任开始生效,并对其在本合同项下所出具的保单效力承担的相应责任,不会因为保险合同的不对应性而行使抗辩权。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若侵害了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由此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还应及时公开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五、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保险期限本项目承保电梯保险期限为1年,自投保之日起算。七、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并包含在保险费中。八、违约责任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6%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第3页共5页拱墅区住宅电梯安全贵任险项目采购合同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及可预见的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违约事项致使守约方损失的可期待利益及守约方为此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以及其他可预见的间接经济损失。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鉴证方备案一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第4页共5页拱墅区住宅电梯安全贵任险项目采购合同附件:乙方在本项目投标时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甲方(签章):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人(签字):电话:0571-89506040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墅支行账号:3301040160001531717乙方(签章):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12A幢18层法定代表人(签字):和A授权代表人(签字):电话:0571-28079168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杭州市古荡支行账号:1202005919900035342签订日期:2025年8月2日签订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10层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第5页共5页拱墅区住宅电梯安全责任险项目采购合同拱墅区住宅电梯安全责任险项目采购合同甲方(招标人):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乙方(中标人):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根据2025年8月7日拱墅区住宅电梯安全责任险采购(项目编号:ZJZN-25838-GSSJ02)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在平等、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本项目为拱墅区住宅电梯安全责任险,最终按投标单价和实际服务数量结算,预算金额为57万元。一、服务内容拱墅区住宅电梯安全责任险项目的服务内容详见乙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附后)。实施期限: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投保工作。二、合同金额以及结算方式每台住宅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保费金额为48.00元/年,由小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产权单位、维保单位等相关方支付1.00元保费,剩余部分由甲方以补贴的形式支付;目前拱墅区住宅电梯约为10000台,具体数据以实际发生投保数量为准。第一页共5页-1拱墅区住宅电梯安全责任险项目采购合同结算方式:乙方凭实际投保电梯清单及保费发票于每季度末向甲方结算保险费补贴,支付总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三、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承诺其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合法有效的、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其签署本合同已获得授权,具备签约的主体资格;2、配合乙方的工作,按照乙方要求,及时如实地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拱墅区住宅电梯投保信息与资料;3、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保险费。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手续即视为完成付款义务,因财政资金的下达、拨付问题导致付款延迟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承诺其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合法有效的、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公司法人,其签署本合同已获得内部必要的授权及批准;2、有权获取甲方向其提供有关信息与资料;3、有权及时得到保险费;4、接到报案后,立即赶赴现场,根据现场查勘情况尽快定责、定损,并及时对事故进行结案,支付赔款;5、从本合同约定的保单上记载的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乙方所第2页共5页拱墅区住宅电梯安全贵任险项目采购合同承担的保险责任开始生效,并对其在本合同项下所出具的保单效力承担的相应责任,不会因为保险合同的不对应性而行使抗辩权。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若侵害了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由此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还应及时公开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五、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保险期限本项目承保电梯保险期限为1年,自投保之日起算。七、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并包含在保险费中。八、违约责任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6%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第3页共5页拱墅区住宅电梯安全贵任险项目采购合同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及可预见的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违约事项致使守约方损失的可期待利益及守约方为此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以及其他可预见的间接经济损失。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鉴证方备案一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第4页共5页拱墅区住宅电梯安全贵任险项目采购合同附件:乙方在本项目投标时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甲方(签章):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1层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人(签字):电话:0571-89506040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墅支行账号:3301040160001531717乙方(签章):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12A幢18层法定代表人(签字):和A授权代表人(签字):电话:0571-28079168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杭州市古荡支行账号:1202005919900035342签订日期:2025年8月2日签订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10层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第5页共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梯安全责任险 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