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学校维修采购合同公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教育局2025)
一、合同编号:420113-2025-00946
二、合同名称:2025年武汉经开区汉南中学等四所农村学校维修项目
三、项目编号:420113-2025-00946
四、项目名称:2025年武汉经开区汉南中学等四所农村学校维修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教育局本级
2、地址:川江池二路春笋
3、联系方式:027-84850987
4、供应商(乙方):湖北铭勋建设有限公司
5、地址: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月亮湾西路圣特立国际花园第11栋1单元7层2室09
6、联系方式:027-8488690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武汉经开区汉南中学等四所农村学校维修项目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1827900元
5、合同金额:182.79(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8月16日至2025年11月14日;履约地点:经开教育局指定学校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3-2025-00946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8-1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8-15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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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承包人:(全称)湖北铭勋建设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2025年武汉经开区汉南中学等四所农村学校维修项目工程地点:子林小学、汉南中学、育才中学、育才第二小学内工程规模:贰佰贰拾贰万玖仟壹佰伍拾柒元玖角伍分工程立项批准或核准、备案文号:4420113-2025-00946资金来源:财政拔款二、工程承包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以内的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及图纸外发包方要求增加的部分施工项目。三、合同工期225年8月16开工日期:竣工日期:2025911月14月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因特殊情况,下雪、下雨,工期顺延。四、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标准:达到设计要求,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合格等级标准。五、合同价款合同价款:(大写):壹佰捌拾贰万柒仟玖佰元整;(小写)¥1827900.00元。其它约定:无六、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七、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八、合同生效本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8月1S日本合同订立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川江池二路军山新城春笋D栋3A08号双方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九、合同备案本合同生效后必须送相关部门备案。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中梅地址:地址: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月亮湾西路圣特立国际花园第11栋1单元7层2室(09)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武汉花桥支行账号:账号:42142102001500319433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3MA49D6QB5W电话:电话:027-84886908二、专用条款1定义需要重新定义的词语和新定义的的词语:执行通用条款的相关规定2合同文件及解释2.1合同文件及优先顺序组成本合同其他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本合同书: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施工图纸;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3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3.1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省或行业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本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及文件。4通讯联络4.1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所有通讯应发送至以下通讯地址,直到某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地址为止发包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通讯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川江池二路军山新城春笋D栋3A08号收件人:刘利钧联系电话:027-84850987邮政编码:430056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号:承包人:湖北铭勋建设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48号万隆城市广场720室收件人:卢秋梅联系电话:027-84886908邮政编码: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号:/监理单位:北京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986093763邮政编码:430065传真:/电子邮箱:479640380@QQ.com造价咨询单位:湖北大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武汉经济开发区创业路12号收件人:盛祝云联系电话:13986175787邮政编码:430056传真:/电子邮箱:/5发包人5.1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工作、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2)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施工用水用电管线开工前接入现场(3)开通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开工前完成。(4)提供资料的时间:开工前(5)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按规定办理。(6)组织现场交验的时间:开工前一周内。(7)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做好协调服务工作。(8)协调保护工作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其约定:在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承包人其委托的现场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部分工作有:无(10)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要求:开工前两天向承包人提供临时办公用房。5.2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标准与规范名称、图纸及技术要求的约定:(1)提供的时间:开工前。(2)提供的份数:施工图4份。5.3提供施工场地的标准:不影响施工。并组织施工治安管理协调工作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开工前。6承包人6.1承包人有关工作的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要求:1、对建设的工程负缺陷担保责任,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工程所有人或使用人发现工程有缺陷的,有权要求承包人维修:2、承包人应将作业限制在现场,以及承包人可得到的并经工程师同意作为场地的任何附加区域内,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持现场没有一切不必要的障碍物,并应妥善存放和处理承包人设备和多余的材料:3、承包人员都应是在他们各自行业或职业内,具有相应资质、技能和经验的人员:4、承包人应始终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承包人人员或其内部发生任何非法的、骚动的或无序的行为,以保持安定,保护现场及邻近人员和财产的安全:5、承包人应当清楚地预计到施工期间对外界可能产生的不可避免的干扰,并为此保证主动努力减少这些干扰对外界的影响,且应当积极主动与外界进行协调:6、承包人应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护现场整洁,道路畅通,符合本区文明施工的优质标准,临时排污、污水须由承包人向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排放,其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报价中,不另行计量支付:7、承包人应按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规范作业,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本工程违规罚款和给居民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一律由承包人负责:8、工程结束后,承包人必须在5日内完成清场任务,否则视作延误工期处理:9、工程中因承包人造成安全事故、质量不合格等一切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6.2承包人负责的设计的约定(1)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的设计:按通用条款执行(2)承包人提供设计的时间:无7发包人代表7.1发包人任命的发包人代表是:刘利钧联络通讯地址与方式如下:通讯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川江池二路军山新城春笋D栋3A08号联系电话:027-84850987邮政编码:430056传真:电子邮箱:联系电话:13986093763邮政编码:430065传真:电子邮箱:479640380@QQ.com9造价工程师9.1负责本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任命的造价工程师造价咨询单位:湖北大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盛祝云任命水淼为造价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与方式如下:通讯地址:武汉经济开发区创业路12号联系电话:13507188410邮政编码:430090传真:电子邮箱:10承包人代表10.1承包人任命的承包人代表是:刘新联络通讯地址与方式如下:通讯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48号万隆城市广场720室联系电话:027-84886908邮政编码:430050传真:027-84886908电子邮箱:2777509363@qq.com11分包人11.1分包人及有关约定:不允许分包。12工程担保12.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1)担保金额:无(2)提供履约担保时间:无(3)提供履约担保方式:无13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1)担保金额:无(2)提供支付担保时间:无(3)出具支付担保方式:无14不可抗力15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16保险16.1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工程开工前,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17进度计划和报告17.1承包人编制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开工前提供。18质量目标18.1合同质量的奖罚:①按合同中主材料清单一览表提供材料。19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19.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奖罚:本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合格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合格标准或投标时的承诺,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文明施工目标管理的奖罚:1、承包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府颁布的文明施工规范、条例,遵守发包方现场管理规定:2、施工期间,承包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有关机械、工具、材料、垃圾等,做到事完场清: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时应按发包方要求清理出场地。如承包方未按时完成以上工作,发包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拆除清运,发生的相关费用从承包方合同价款中扣除:3、承包方应严格遵守地**府和有关部门规定,并办理施工场地交通、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有关手续,造成的罚款全部由承包方承担。20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0.1约定发包人是否供应材料设备部分材料:施工水、电由甲方提供。口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20.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本工程结算方式:无2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21.1中间验收部位包括:基础、主体22工程试车22.1约定是否试车√不需要试车的,本条不适用。口需要试车的,试车的内容及要求具体如下:无23竣工验收23.1中间交工工程的验收口本工程无中间交工工程的,本款不适用。口本工程有中间交工工程的,各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计划竣工时间如下:(1)见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计划竣工时间:无二,其范围包括:无(2)无工程,计划竣工时间:无,其范围包括:无(3)无工程,计划竣工时间:无,其范围包括::无(4)无工程,计划竣工时间:无,其范围包括:无24工程计量和计价24.1工程计量和计价的依据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计价要求:1.国家、省、市现行计价管理规定和计价规则2.工程造价行业标准、规范、文件3无4无5.无6无双方达成的其它计价要求:工程量计算规则需与招标清单项目计算相一致,其单价构成原则应与施工合同约定相一致。24.2承包人向造价或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工程竣工日起七天内24.3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24.4提前竣工奖的约定不设提前竣工奖的,本款不适用。口设提前竣工奖的,(1)每日历天奖励额度为无元。(2)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是无元。24.5承包方承诺相关约定(1)每日历天赔付额度:(2)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是:(3)工程质量等级目标及承诺(4)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及承诺:(5)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承诺:25合同价款与调整25.1合同价格调整方式口采用固定价格合同,选择其中之一:口采用固定总价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口合同风险范围如下:无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格调整内容:按施工图及变更内容据实计算工程量和综合单价,最终价款以审计单位认定的结果为准。口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构成方式:无口确定合同价款的其它方式合同价款的计算方式和范围:无26工程价款支付26.1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的具体时间和金额:无扣回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无26.2双方约定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具体时间和金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的60%,办理项目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工程结算审定价款的98.5%(含前期已支付款项),余款在2年后按财政拨付情况支付。26.3发包人承包人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约定。预付计划:无支付计划:无使用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调整方式:无26.4约定利率口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口为:27竣工结算与结算款27.1结算的程序和时限:口按通用条款60.2款至60.7款的约定办理;√双方关于结算时间、程序的其它约定:以合同价款加变更项目的调整办理结算,送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审定,以最后工程结算审定价格为准。27.2约定结算特殊要求:最后工程结算以审定价格为准,结算价格最高不得超过成交价总额的10%,超过成交价总额的10%以上部分由施工单位自己负责。28质量保证28.1质量缺陷责任期:(1)质量缺陷责任期:口六个口十二个月口二十四个月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执行。(2)质量缺陷责任期计算方式按照通用条款的约定。口其他计算方式:28.2质量保证的方式口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口工程质量保险质量保证金口其它保证方式:28.3工程质量保证担保的方式及担保金额:无28.4工程质量保险的方式及保险金额:无28.5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按通用条款的约定,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0%。口(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按照通用条款的约定,从每次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进度款和结算款)中扣留,扣留的比例为0%。口其他扣留方式:28.6质量保证金返还的其它约定:无29合同争议29.1争议或认定机构按通用条款本款的约定;口不按通用条款本款的约定,具体为(1)无(2)无(3)无29.2双方同意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争议:口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0保密要求30.1对承包人保密信息的约定:保密信息的提供时间:按通用条款执行。保密的范围:按通用条款执行。保密的责任及保密费用:无31合同份数31.1合同副本的份数:捌份,其中发包人贰份,承包人陆份。32补充条款32.1监理单位责任人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不按照规定系安全带的和违反相关安全等规定的,第一次进行警告、第二次书面下达整改意见书、第三次下达处罚决定书进行处罚1000元、第四次处罚3000元依次类推增加处罚额度。区教育局责任人在巡查中发现一次处罚一次,依次增加处罚金额。处罚金在工程款结算时进行扣除。32.2为确保安全,施工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购买保险,购买保险时的赔付额度不得低于200万元/人次的标准。32.3严格控制工程增补,照图施工,无特殊情况不得增补。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增补的,由施工方提出书面申请、学校确认盖章、后勤保障部确认签字、再由监理单位组织办理增补手续,最高不得突破工程造价的10%。32.4报审计单位审计工程审计时,报送的工作量和金额要实事求是,报送金额在审定金额正负10%以内的审计费(为正常报送)由区教育局按照审定金额进行结算,超过正常报送额度以外的部分由施工单位按照8%的金额支付审计费(具体见2021年局维修改造工程跟踪审计服务合同,参照【2021】149号执行)。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廉洁协议书附件3施工安全协议书附件4施工单位主材料清单附件5政府采购备项目案书附件6中标通知书附件7授权委托书附件8公司营业执照附件9投标工程控制价表附件10投标工程量清单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承包人:(全称)湖北铭勋建设有限公司为保证2025年武汉经开区汉南中学等四所农村学校维修项目(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盾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2)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2质量保修期2.1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2.2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其其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50年(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伍年。(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为:贰年。(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贰个采暖期、供冷期。(5)装饰装修工程为贰年(6)其他项目贰年。3质量保修责任3.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安全和质量。凡出现其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使用、约定、支付、返还与本合同的质量保证金中赋予的约定一致。6其它6.1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6.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署,作为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章):梅年月日年月日附件2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廉洁协议书甲方(发包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乙方(承包人):湖北铭勋建设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名称:2025年武汉经开区汉南中学等四所农村学校维修项目工程项目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子林小学、汉南中学、育才中学、育才第二小学内为加强廉洁建设,规范承发包双方的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省政府第308号令的有关规定,由甲方与乙方订立本协议书。第一条甲乙双方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政府第308号令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洁制度,开展廉洁教育,设立廉洁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廉洁建设的行为,应向其上级部门或纪检、监察等有关机关举报。影响合同履行的,可按合同中关于合同解除的约定处理。第二条甲方责任(一)甲方作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和资金管理,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甲方责任。(二)甲方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财物和其他利益。财物是指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包括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或者予以报销各种费用。其他利益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手段。三)甲方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四)甲方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等安排提方便。(五)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友不得从事与乙方有关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六)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约定以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责任(一)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施工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与规范,依照合同负责承担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资金控制。(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人员给付财物和其他利益。财物是指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包括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或者予以报销各种费用。其他利益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手段。(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四)乙方不向甲方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等安排提供便利。(五)乙方不接受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友从事或明示、暗示干涉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的要求。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二)乙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和第三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第五条协议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第六条协议法律效力本协议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第七条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各执肆份。在签订后与工程建设合同一并送工程所在地建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20组章):户梅章):年月日年月日附件3施工安全协议甲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乙方:湖北铭勋建设有限公司甲方按照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关于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小型维修管理办法及区基建投资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将2025年武汉经开区汉南中学等四所农村学校维修项目发包给乙方施工。基于安全责任的重要性,安全是最大的经济效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等原则,现双方就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施工安全协议: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规范的操作程序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基于教育行业的特殊性,乙方要确保2025年武汉经开区汉南中学等四所农村学校维修项目在规定工期内完工。因特殊原因,对于在规定工期内确实不能完工的项目,施工单位要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一定要切实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一定要确保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和乡镇村工作人员安全。乙方应增强安全防护意识,牢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施工要常抓不懈;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在施工的全过程中要切实采取规范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防护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因乙方的原因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本协议期限为:自进场施工到本维修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为止。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甲方代表(签名或盖章):22乙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成盖章)::梅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学校维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