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食堂食材采购合同公告(南京市公安局地铁分局2025)
一、合同编号: JSZC-320100-NJDL-G2024-0021004
二、合同名称: 南京市公安局地铁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采购食堂食材采购002合同
三、项目编号: JSZC-320100-NJDL-G2024-0021
四、项目名称: 南京市公安局地铁分局食堂食材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南京市公安局地铁分局
地 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小行路158号
联系方式:13705180216
供应商(乙方):南京高发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广路1号F-38号
联系方式:1735103022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食材采购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批
主要标的单价:1228992.49
合同金额: 0.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1-2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8-15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南京高发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食堂食材采购、.pdf
南京高发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食堂食材采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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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地铁分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标包编号:JSZC-320100-NJDL-G2024-0021标包名称:仙林湖站所、孝陵卫站所食堂食材采购使用单位:南京市公安局地铁分局供货单位:南京高发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11月25西1南京市公安局地铁分局食材供应商采购合同甲方(需方):南京市公安局地铁分局乙方(供方):南京高发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循甲方《南京市公安局地铁分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标包8(仙林湖站所、孝陵卫站所食堂食材采购)招标文件》(标包编号:JSZC-320100-NJDL-G2024-0021)、乙方投标文件及相关服务承诺,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一、合同范围本合同的范围是指甲方向乙方采购南京市公安局地铁分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等事项。二、合同供货期限本合同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三、供货品种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供应食材。四、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本合同所列采购产品单价包含包装、运输、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等所有费用。其中的运输费用是指送达卸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2.甲乙双方约定的供货优惠率为:73%3.实际货款按相应产品的甲方实际采购量及该批次产品的当期执行价结算。4.付款方式:当月货款于次月10日前凭国家正规发票、双方签字确认的验收登记表、货物结算单,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申请后按程序签批,于签批次月15日前支付。5.结算时,由乙方每月以科巷菜场询价结果得出基础价,作为结算时的基础价。如遇科巷菜场中未售卖的品种,可与甲方协商确定。6.科巷菜场询价结果需收集标明时间的菜价照片作为存档证据。甲方不定期对乙方提供的市场调查价格进行抽查,对乙方提供的市场调查价格进行复核。五、产品安全质量标准21.乙方有义务提供企业的相关资质证明,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送货人员健康证明资料等原件和原件复印件给甲方查验,甲方留存复印件。产品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安全质量标准(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无相应国家标准时的行业标准)或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以及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2.乙方应根据甲方列明的产品品类、质量要求、规格等要求,提供符合标准的全新产品(新鲜食品)。73.乙方供应食品时,应根据国家食品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提供真实有效、齐全的证、票材料,由甲方留存。4.乙方应在产品送货、验收、交付使用、售后服务等各个阶段对所供应的产品安全质量负责。六、产品交货及验收1.甲方批量采购时,乙方应于甲方指定的时间前,保质、按量、按需将采购产品免费配送卸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在甲方现场共同验收:甲方零星临时采购时,应按上述要求执行。2.产品验收按相应产品安全质量标准及产品的实际规格、数量等进行验收。3.甲方应制定出供货计划,一般于每日17:00前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送货通知后,必须于次日07:00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临时增补的货物必须在90分钟内送达。否则按照违约责任条款追究责任。4.合同履行地点位于,乙方应充分考虑因天气恶劣导致高速公路封闭等原因,合理安排出货时间,确保不影响甲方正常供餐。5.甲乙双方均需保留好送货单据并签字确认,乙方须在次月10日前和甲方核对供货记录,开具正规发票并附完整的经甲方签收的送货单。七、履约保证金1.双方约定履约保证金金额为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2.履约保证金收取形式为: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开具一年期的履约保函,保函金额5万元。33.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约定、供应产品出现安全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造成甲方食堂员工和就餐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情况,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或用履约保证金先行支付相关费用,然后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或有关经济赔偿责任。4.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合同约定的该项义务的对应金额。5.合同服务期满后,履约保证金所剩余额在30天内无息退还给乙方。八、保密条款11.乙方应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2.乙方派驻甲方实施服务的人员应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并在甲方进行备案。九、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风暴等自然灾害及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社会事件)或甲方原因外,乙方出现以下违约情形,第一次给予警告并发送整改通知单要求改进,其后还将视违约情节轻重给予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元—1000元的处理:(1)乙方供应产品在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发现一般质量问题(如夹杂异物较多,以次充好,有轻微异味、缺斤少两、蔬菜黄叶或腐烂较多、含水量过高、规格不符等),但能及时退还或补足,未影响甲方食堂正常供应的;(2)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的规格、数量、时间、地点送货到位(含临时送货要求),但未影响甲方食堂正常供应的;(3)乙方提供的食品索证材料虚假或不齐全,但事后能及时提供真实有效、齐全的索证材料的。2.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乙方出现以下较重违约情形,给予警告并发送整改通知单要求改进,扣除履约保证金500-3000元、承担甲方另行采购所有费用(包括货款、人工、运费等)的处理:(1)乙方未及时送货或无故停止送货(含临时送货要求),影响甲方食堂正常供应,迫使甲方另行采购,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2)乙方不能提供真实有效、齐全的食品索证材料,影响甲方食堂正常供应,迫使甲方另行采购的;(3)乙方在合同供货有效期内违反产品质量和安全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的,应向甲方偿付履约保证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十、合同终止1.因不可抗力原因或因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2.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扣除乙方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取消乙方三年内参与甲方所有项目的投标资格:I(1)乙方擅自终止本合同或无故停止供货的;(2)月度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3)乙方受警告、整改通知超过3次的;(4)乙方供应的产品经检测不合格的;(5)乙方供应的产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6)乙方供应的食材在使用过程中引发爆炸、火灾、大面积肠道传染病、食物中毒、设备设施损毁、人员受伤等安全质量事故或具有较大影响的行为,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7)乙方擅自使用甲方名义进行营销和宣传等活动的:(8)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向第三人转包或分包供货业务的;(9)发生其他较大过失,给甲方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十一、其他约定事项1.乙方提供的产品的品类、规格应与本合同约定的相一致。如因产品供求状况、市场价格变动等因素,确需调整产品的品类、规格的,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执行。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进行随机抽样,送政府认可的质检部门进行检测,如乙方产品检测不合格,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给与终止合同的处理。检测合格的由甲方承担检测费用。3.在甲方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安全质量问题时,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进行处理,或派服务人员到现场排除故障、协调处理。54.乙方在配送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车辆行驶、货物运输及装卸的安全规定,在甲方单位内部区域按行车规定行驶,注意避让,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发生的任何交通或意外事故,均与甲方无关。5.乙方应主动接受政府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整改甲方提出的产品质量安全或配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6.乙方承诺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供应同类其他产品。7.乙方应严格遵守和履行《服务承诺书》中的有关要求。8.本项目预算中的全年采购金额为预估数,采购人不对全年采购金额做承诺。9.与本合同相关的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招标文件及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签订的合同变更文件、补充协议、洽谈纪要、品种或价格调整文件等均为本合同的补充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争议处理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三、合同生效6本合同一式份,甲方留存份,乙方留存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安局乙方公章: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签约日期:签约日期:地址:地址:南京高发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电话:电话:15261859593传真:传真:025-83431161开户行: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账号:行税号:账号:125906923110401税号:91320106728373440F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