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微视频拍摄制作采购合同公告(镇江市京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1102-FW2025-00800
二、合同名称:《以青春之我,乎健康之民》微视频拍摄制作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102-FW2025-00800
四、项目名称:《以青春之我,乎健康之民》微视频拍摄制作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镇江市京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方式:13861352277
供应商(乙方): 镇江礼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377555679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以青春之我,乎健康之民》微视频拍摄制作
项目编号:JSZC-321102-FW2025-00800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文化、体育、娱乐服务/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服务/音像制作服务
项目预算: ¥4900.0
项目地点: 谷阳路217号
采购单位: 镇江市京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姓名: 镇江市京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 13861352277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4900.0
3.履行时间(期限): 3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8-1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8-15 09:38
微视频制作协议(1).pdf

《以青春之我,护健康之民》微视频拍摄制作协议甲方:镇江市京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称甲方)乙方:镇江礼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订立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第一条服务内容1、实景拍摄结合音频动效包装;2、根据现场拍摄视频的内容制作成视频;3、MV时长5分钟左右,视频分辨率为1080P或以上,格式为MP4或AVI;第二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此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服务费用总价为(含应纳税费):¥4900元(人民币肆仟玖佰元整)。该合同总价款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其附加税、所得税、印花税或其他任何因履行合同需要缴纳的相关税金/费用。2、付款方式:(1)项目合同签订验收后甲方一次性付清。(2)支付形式:转账,乙方应在甲方支付款项前提供合法有效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3)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名称:镇江礼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税号:91321102MA2C47F6N开户行:中国银行丁卯桥支行帐号:541775200087第三条权利与义务1、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指定专人作为本次项目的监制(全程跟踪制作过程,专人有权代表公司在制作基础上提出建议和意见,以确保视频的质量)。专人反馈的任何意见视为已经甲方团队内部达成共识,不可随意更改。2)甲方应在乙方开始制作前向乙方明确提出对视频的具体要求,如有补充、删除或修改要求,应在乙方开始创作之前及时通知乙方。3)甲方应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制作内容所需要的图文、文字资料,以及其中的任何元素的合法性,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益,如因甲方提供的前述内容引发的纠纷或者处罚,应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足额赔偿。4)制作完成后,由甲方进行审核验收。甲方对乙方所提交内容审核通过后,表示乙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完成交付。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乙方制作费用。2、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期限或双方达成共识的期间,提交本合同约定的成品。2)乙方保证提供的内容合法,不得发生侵权行为;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作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益。如因乙方提供的拍摄文件引发的纠纷或者处罚,应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足额赔偿。3)乙方有权利依协议收取制作费用。第四条验收方式甲方须在乙方提供成品之日起2日内进行验收。超过验收期限甲方不予书面确认的,视为甲方对制作的认可。第五条违约责任1、在项目启动后,若因甲方终止本合同项下的制作工作,则甲方需支付乙方所有至该阶段为止所发生的费用,但不得超过本合同金额。2、乙方交付的成品不合格或不符甲方要求的,应当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免费修改,直至甲方确认验收合格为止,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足额赔偿。经乙方多次修改仍不合格或者未在甲方规定期限内修改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而不支付任何费用。3、乙方逾期交付视频成品的,须按照逾期交付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须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第六条知识产权乙方履行本合同制作或者向甲方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照片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等),所有权归甲方所有。除经甲方同意乙方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各类组织机构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和学术发表外,不得用于本合同履行之外的任何目的。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总金额20%】元,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第七条保密条款1、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前、履行中和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中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视频、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保密期限为永久。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导致合同另一方遭受损失或不利影响,责任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5%向合同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责任方应当予以补足。3、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第八条争议解决因执行本合同或因与本合同相关而引起的任何争议和纠纷,双方应首先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协议的修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经过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属无效。第十条其他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之间如存在冲突的,应当以最新签订的为准。甲方:镇江道京口区卫健康委员会授权代表(蓝宗):日期:2025年8月14日传播乙方:镇江礼建文化转播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发日期:2025年8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微视频拍摄制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镇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