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梁山县应急管理局2025)
梁山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购买安全技术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梁山县应急管理局梁山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购买安全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832000202502000077A_001
二、合同名称:梁山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购买安全技术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832000202502000077
四、采购项目名称:梁山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购买安全技术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梁山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忠义路1号梁山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18754721530
供应商(乙方):山东慧安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济宁高新区海川路9号产学研基地D2楼四楼405室
联系方式:1768616701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
1
119.49
119.49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梁山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8-17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8-1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2025年安全技术服务项目合同.pdf
2025年安全技术服务项目合同.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梁山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购买安全技术服务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832000202502000077A_001计划编号:37083200030800220250001梁山县应急管理局山东慧安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同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月日—1—采购人(全称):梁山县应急管理局供应商(全称):山东慧安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梁山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购买安全技术服务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梁山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购买安全技术服务项目。2.服务地点:梁山县。3.服务内容和范围:(1)甲方委托乙方对梁山化工园区及全县工贸企业进行指导监督,对危化品生产和经营、一般化工、医药化工、烟花爆竹企业进行安全指导帮扶,根据需要对梁山辖区内其他企业进行安全指导帮扶;(2)乙方为本项目提供备选专家9名,其中,常驻专家5名(需是4名市级及以上应急管理专家,至少包含1名省应急管理专家),按照甲方要求,乙方在驻守梁山的专家休息日不少于2名,重大节假日不少于4名;乙方配备专家用车一辆,供专家工作使用;(3)协助政府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对危化品生产和经营、一般化工、医药化工、烟花爆竹企业及工贸企业进行全面隐患大排查;(4)配合梁山县应急管理局开展年度执法、专项检查、打非治违、上级督导检查等活动。二、服务期限一年(2025年月日至2026年月日)三、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年度服务费用:服务费用含专家服务费及专家奖励资金。其中专家服务费用¥10749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柒万肆仟玖佰元整),包含专家工资、车辆使用、专家住宿就餐等费用。另外,设置专家奖励资金1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拾贰万元整),根据每3个月考评结果进行发放。—2—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玖万肆仟玖佰元整(¥11949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人民币供应商项目经理:丁昭新。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119.49万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专家服务费:乙方开始开展工作后,乙方每月底提交驻点工作报告和隐患排查汇总分析报告交甲方,甲方每6个月末支付专家服务费50%,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全部付清乙方专家服务费金额。专家奖励资金:专家奖励资金共计12万元,每3个月末甲方根据考评细则对专家工作情况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进行奖励资金发放。考评分4次进行,4次考评结果全为优,合同期满后发放专家奖励资金12万元,1次考评结果不为优则扣除奖励资金3万元,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3—(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月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梁山县应急管理局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4—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十六、争议解决办法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山东慧安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住所:梁山县新城政务中心1号楼(签字/盖章)住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未来科技城法定代表人:张有林法定代表人:王金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李文晓电 话:0537-7321839电 话:0537-2291299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西城支行账号:账号:37050168 4008 0000 0290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72000—5—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内容:委托第三方对梁山化工园区及全县工贸企业进行指导监督,对危化品生产和经营、一般化工、医药化工、烟花爆竹企业进行监管,根据需要对梁山辖区内其他企业进行安全检查。1.3服务的进度安排:1、甲方委托乙方对梁山化工园区及全县工贸企业进行指导监督,对危化品生产和经营、一般化工、医药化工、烟花爆竹企业进行安全指导帮扶,根据需要对梁山辖区内其他企业进行安全指导帮扶;2、乙方为本项目提供常驻专家5名(需是4名市级及以上应急管理专家,至少包含1名省应急管理专家),按照甲方要求,乙方在驻守梁山的专家休息日不少于2名,重大节假日不少于4名;乙方配备专家用车一辆,供专家工作使用;3、协助政府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对危化品生产和经营、一般化工、医药化工、烟花爆竹企业及工贸企业进行全面隐患大排查;4、配合梁山县应急管理局开展年度执法、专项检查、打非治违、上级督导检查等活动。1.4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甲方的权利和职责:(1)甲方督导企业应指定专人协助、配合乙方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工作,给乙方创造相应的工作条件;(2)甲方监督企业进行隐患整改并组织专家进行复查;(3)对乙方要求保密的内容予以保密;(4)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方式和考评结果支付安全技术服务费用。(5)乙方对专家上岗情况进行日常考勤,甲方有权对乙方专家上岗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每月2日前报送当月驻守专家值班表。乙方的权利和职责:—6—(1)依照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程及本合同约定的要求,按时完成甲方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2)对企业提供的资料及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等予以保密;(3)加强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质量管理,建立有效的专家服务责任制,强化专家的责任意识,对开展的工作负责;(4)乙方派出的专家要服从甲方全局性的要求,全力做好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工作;(5)出具专家隐患排查情况报告、按时向甲方反馈;(6)协助企业制定隐患整改方案;(7)对查出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8)乙方不承担企业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力以及因甲方管理不善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后果。专家应当遵循以下工作准则:(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2)主动参加甲方组织的相关培训;(3)在执行指派任务中,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科学态度;(4)遵守保密制度,保守发标单位和被调查、检查、审查、核查单位的商业和技术秘密;(5)受领任务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赶赴指定地点,开展工作;(6)认真负责完成任务,并在完成任务后,根据委派单位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7)专家依据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出具的技术性结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有利益关联的,应主动回避,并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从事可能影响公正检查的技术服务;—7—(9)应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企业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土特产等,不得接受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得在被调查、检查、审查、核查单位报销任何费用;(10)其他应当遵循的工作准则。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以双方约定的价格为依据,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否则合同价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专家服务费:乙方开始开展工作后,乙方每月底提交驻点工作报告和隐患排查汇总分析报告交甲方,甲方每6个月末支付专家服务费50%,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全部付清乙方专家服务费金额。专家奖励资金:专家奖励资金共计12万元,每3个月末甲方根据考评细则对专家工作情况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进行奖励资金发放。考评分4次进行,4次考评结果全为优,合同期满后发放专家奖励资金12万元,1次考评结果不为优则扣除奖励资金3万元,以此类推,扣完为止。3.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8—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八条转让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九条工作要求及违约责任9.1派驻期间,驻点监管工作组要严明纪律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9.2甲方安排的企业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的安全检查工作,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全面、有效,对乙方提出的整改方案和改进意见及时督促、监督企业进行整改。—9—9.3若乙方在协议范围内因工作失职或者失误,导致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或违法转包服务行为造成后果的,乙方返还甲方支付当月的专家服务费用,并赔偿相应损失。9.4乙方已检查的企业,在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中,发现作业现场存在乙方检查中没有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的,处罚乙方10万元;每3个月考核不合格的1次扣除乙方专家服务费2万元。9.5甲方在对乙方专家进行考勤的过程中,乙方专家未进行考勤并不在岗的,扣除相应专家当日专家服务费用。9.6乙方服务期内,直接、间接从事可能影响公正检查的技术服务或未按甲方要求配合开展技术服务的(因不可抗力原因的除外),按照每次5万元相应扣减专家服务费用,累计超过3次的,甲方有权提前结束合同。7、乙方服务期内,受委托重点检查的企业发生亡人事故的,不再发放专家奖励资金。第十条不可抗力10.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10.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10.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一条仲裁11.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交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1.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十二条语言和标准12.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0—13.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3.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3.4补充条款:服务期满经甲方考核合格后考虑是否再进行续签合同。—11——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全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