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地籍数据补充调查及地籍图编制采购合同公告(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都分局2025)



一、合同编号: JSZC-321012-JSHG-C2025-0009001
二、合同名称: 扬州市江都区地籍数据补充调查及地籍图编制采购包1合同
三、项目编号: JSZC-321012-JSHG-C2025-0009
四、项目名称: 扬州市江都区地籍数据补充调查及地籍图编制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都分局机关
地 址: 扬州市江都区新都路321号
联系方式:13813163000
供应商(乙方):江苏易图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连运路65号
联系方式:1805105530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扬州市江都区地籍数据补充调查及地籍图编制采购包1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788000.00
合同金额: 78.8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9月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8-0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8-18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采购包1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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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区政府采购合同(服务)项目名称:扬州市江都区地籍数据补充调查及地籍图编制项目编号:JSZC-321012-JSHG-C2025-0009甲方:(买方)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都分局乙方:(卖方)江苏易图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江苏恒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及产品内容1.1项目(产品)名称:扬州市江都区地籍数据补充调查及地籍图编制1.2项目服务内容:标段测区范围工作内容一标段大桥镇吴桥镇浦头镇郭村镇一、牵头任务1.技术牵头:(1)项目技术方案编制及评审;(2)标段技术标准的统一,作业工序的合理安排;(3)技术路径、安全生产等培训、解答。2.资料收集分析:负责收集各类不动产登记、地籍调查、集体土地所有权、自然资源确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其他土地使用权、各比例尺地形图、影像等与项目相关的数据,并分析整理后提供给各标段使用。3.成果质量、工期进度管理:对项目成果质量、工期进度进行统一协助甲方监督管理。4.数据检查、接边、合库:对各标段数据进行检查,合格后完成数据接边及合库工作。5.检查汇交:提交数据成果分别报市级、省级检查,确保检查通过后按成果要求汇交到部。6.成果整理移交:完成数据库及地籍图分幅电子成果等移交和归档工作。7.数据导入:负责将数据导入市局建设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并确保数据正常使用。8.数据库更新汇交:按照省、部要求,完成2026年、2027年的数据更新、合库工作,并提交到市级、省级检查,确保最终按要求汇交到部。一标段大桥镇吴桥镇浦头镇郭村镇二、生产任务:完成所在区域的地籍补充调查、数据建库、1:500、1:1000、1:2000地籍图编制工作(含2026年、2027年更新工作)。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柒拾捌万捌仟元整(¥788000.00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服务或产品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或产品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无。七、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或产品,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八、服务期限8.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按照省统一要求,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补充调查和地籍数据汇交工作。2026年12月底前,完成国有建设用地补充调查和数据汇交工作;2027年12月底前,完成其他各类确权登记成果入库上图和汇交工作。九、成果提交9.1成果提交:9.1.1江都区地籍数据库及地籍图编制成果;9.1.2江都区1:500、1:1000及1:2000三个比例尺的地籍图,提供县级行政区划整图及按比例尺分幅两种数据格式;9.1.3按照省、部要求,及时提交相应成果数据。十、货款支付10.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10.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接甲方通知后开具发票。10.3甲方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30%预付款给乙方;2025年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图编制工作,并将相关数据汇交到部后,支付项目金额的10%;2026年完成国有建设用地补充调查和数据更新汇交工作后,支付项目金额的30%;2027年项目通过验收后,付清剩余款项。(注:每次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付款。)十一、税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质量保证12.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及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求的技术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十三、安全责任13.1乙方工作人员因工作原因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安全责任事故的,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十四、违约责任14.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款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4.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4.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4.4乙方所交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服务,乙方愿意按照相关要求整改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5.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5.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5.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诉讼16.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扬州市江都区。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17.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采购代理机构见证盖章后生效。17.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17.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二份,见证方及财政监管部门(扬州市江都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各执一份。甲方: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都分局乙方:江苏易图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新都路321号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连运路65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2025年8月8日日期:2025年8月8日见证方:江苏恒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8月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籍数据补充调查及地籍图编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扬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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