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工程用无缝钢管 无缝钢管采购合同公告(绍兴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2025)
柯桥区政企区 | 货物
一、合同编号:11N69239757020251204
二、合同名称:2025-2026年度燃气工程用无缝钢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绍柯企[2025]570号
四、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燃气工程用无缝钢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绍兴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兴越路1488号现代大厦2号楼20层
联系方式:0575-81186032
供应商(乙方):宁波万保永亮建材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现代商城管道东街10号
联系方式:1364665383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2026年度燃气工程用无缝钢管采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0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莱钢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10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需方指定地点,具体交货时间双方协商确定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7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无缝钢管年度标合同最终版.pdf
无缝钢管年度标合同最终版.pdf
合同编号:KLNY-SXGS-2025-180材料买卖合同买方:绍兴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卖方:宁波万保永亮建材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签订地点:绍兴-0-材料买卖合同买方:绍兴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胡建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913306216923975707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现代大厦2幢1901室、1902室、2001室、2002室卖方:宁波万保永亮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赵春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91330204567001637T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现代商城管道东街1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一、标的物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元)1无缝钢管D32*320#;GB/T8163;涂覆GB/T37594;加强45.092无缝钢管D32*420#;GB/T8163;涂覆58.042无缝钢管GB/T37594;加强58.043无缝钢管D45*420#;GB/T8163;涂覆GB/T37594;加强59.164无缝钢管D57*420#;GB/T8163;3PE;加强76.485无缝钢管D57*420#;GB/T8163;3PE;加强76.486无缝钢管D89*4.520#;GB/T8163;3PE;加强109.306无缝钢管D89*4.520#;GB/T8163;涂覆GB/T37594;加强109.308无缝钢管D108*520#;GB/T8163;3PE;加强150.819无缝钢管D108*520#;GB/T8163;涂覆150.819无缝钢管GB/T37594;加强150.8110无缝钢管D159*620#;GB/T8163;3PE;加强222.9111无缝钢管D159*620#;GB/T8163;涂覆GB/T37594;加强222.91本合同为单价合同,合同上限价1000000.00元(此价款为招标下浮率2.6%所得)二、价格构成本合同价款包含:13%的增值税、运杂费、包装费等一切费用。三、质量1、质量标准:均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及规范,包括但不限于GB/T8163-2018《输送流体无缝钢管》、GB/T37594-2019《钢质管道抗紫外线三层熔结粉末防腐外涂层技术规范》,钢材材质为20#。有特殊要求的,双方签订《技术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2、质量保证:(1)质量保证期:货物的质量保证期限为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2)质保金:卖方同意以货款总额的1.5%,即: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内,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卖方不能及时更换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保证金不再返还。四、合理损耗卖方向买方所交付的货物数量误差不得超过总量的/%-3-五、包装包装物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保证所供货物完整无损及安全。包装物不回收,因包装不良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由卖方自负。六、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时间1、卖方以公路方式(铁路、公路、航空)运输。2、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3、交货时间:具体交货时间双方协商确定七、验收1、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第三条或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验收。2、验收方法:双方现场验收,需要检测、试压的,或用其他特殊方法的,应请具有法定检测、检验能力的机构进行,若买方具有此能力的,由买方负责检验,费用由卖方承担。经买方组织验收合格后,向卖方出具验收证明。3、异议期限:产品外观、数量的异议期限为货到后一个月,逾期视为外观、数量合格;其它方面的质量异议期为一个质保期。卖方接到买方书面异议后,应在7日内负责处理,否则,视为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八、结算材双方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1、预付/%货款,货到验收合格后付至至/%,留%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届满无异议时一次性付清。2、按采购人通知分批运抵到货地点。该批货物交货完毕并经到货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按该批实际到货价款的98.5%支付,其余1.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质保期自全部货物供货完成后最后一张发票日期起计)1个月内付清。增值税专用发票应随付款申请书同时提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相应税费)。3、其它:九、售后服务承诺1、乙方免费配合甲方在需要时对设备的改装工作。2、凡与本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它设备装置,乙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4-配合的义务,所有乙方提供咨询的全部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货物价格中。3、乙方配备售后服务人员和维修人员,在任何情况下均应随时提供售后服务,定期回访;并保证在设备正常的使用期内专用零配件的供应,以备随时更换,确保产品的正常使用。4、乙方对出售的产品应实行投保,在正常使用期内因设备本身故障、缺陷等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十、所有权及风险转移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所有权及风险自买方验收合格接收后转移至买方。十一、安全与环保责任(1)因本合同项下货物本身的缺陷或瑕疵引发的安全与环保事故责任的,由卖方承担。(2)本合同项下货物所有权与风险转移买方后,买方不能按产品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该产品引发的安全与环保事故责任由买方承担。(3)卖方交付货物时,应书面告知使用该产品可能存在的危险隐患和正确使用方法,并向买方提供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否则,买方不予验收,由此引发的安全与环保责任以及产品丢失、毁损责任,由卖方承担。(4)因本合同项下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标准,致使运输、装卸、储存放射性、剧毒、易爆、易燃等化学危险品泄漏,造成需方或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污染环境的,卖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十二、权利瑕疵担保1、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2、卖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卖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十三、保密在合同履行中,双方相互间获得或知悉的商业秘密互负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密。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十四、不可抗力-5-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3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理由之有效证明文件。不可抗力造成的履行迟延或未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对该等履行延迟或未履行承担责任。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十五、合同变更和终止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终止合同。变更或终止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终止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2)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经催告后30日内仍未交货。(3)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卖方未按买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买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有关损失由卖方承担。(4)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卖方可以终止合同。3、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十六、违约责任1、卖方未按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部分货款金额0.05%的违约金,同时负责赔偿给买方造成的损失。2、买方未按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对方支付未付货款金额0.05%的违约金。3、卖方所供货物质量不合格,应向买方支付20%违约金,并负责赔偿买方由此产生损失。4、卖方保证所交付货物无任何权利瑕疵权利,否则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卖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对设备的安装调试,应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6、卖方在安装调试期间造成设备的损坏,责任由卖方承担。-6-7、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十七、争议的解决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照其进行解释。2、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届时适用的仲裁规则仲裁;(2)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提交双方共同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在诉讼/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双方均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十八、诚信合规1、双方应坚持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安全环保质量管理、经营活动与市场竞争的法律法规,以及关于诚信、合规的各项规定,并严格执行合同文件。2、一方在履行本合同以及因此开展的相关交易活动过程中,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财物贿赂和非财产性利益贿赂,或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财物贿赂和非财产性利益贿赂;不得为下述目的向任何国家工作人员支付任何款项和报酬:(1)影响国家工作人员以职务身份作出的行为或决定;(2)诱使国家工作人员对政府机构开展的工作施加其影响:(3)诱使或奖励国家工作人员做出不当行为或发挥不当作用。3、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以及因此开展的相关交易活动过程中,应确保其行为符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商业惯例、行业准则的规定,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违规行事,包括但不限于:(1)直接或间接给予另一方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任何好处,包括但不限于给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礼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回扣;资助出国、房屋装修;免费提供通讯和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报销或承担旅游、宴请、娱乐健身等费用;给予就业机会等非财产性利益;(2)擅自与另一方工作人员就合同价款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3)一方以任何形式向一方索要赞助、回扣,接受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收受交通和通讯工具、-7-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4)接受另一方提供的房屋装修或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参加另一方安排的国内外旅游活动;(5)一方参加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职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婚丧嫁娶等活动;(6)在另一方报销任何应由其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如一方发现另一方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应主动向另一方报告。4、因履行本合同需要,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其部分工作分包的,乙方应确保分包单位与其承担同等合规义务。如分包单位未履行该等义务,就其违约行为,乙方承担连带责任。5、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前述合规义务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合规管理流程,开展合规教育培训,落实违规责任追究;(2)确保在其账薄和记录中准确地记录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交易,以便真实反映所涉及的业务活动。收到甲方书面要求后30_日内,乙方应提供相应书面材料,证明其已采取相关措施。6、如一方及其工作人员(“违规方”)未履行上述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违规方整改,违规方应自行承担费用进行整改。因违规方违规行为产生的后果,违规方应自行承担相关损失、赔偿、费用、罚金和罚款等,并保证另一方免责;同时,另一方有权视违规方违规程度同时或单独采取不同救济措施,包括要求违规方停止违规行为、要求违规方支付【含税】服务费用20%的违约金、解除合同等;违规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还应继续承担另一方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7、其他约定:C十九、联系人1、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或合同双方确认的其他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双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可通过传真、邮递、快递、电子邮件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方式送达。3、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1)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2)由传真传送,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一个工作日;-8-(3)由特快专递发送,以收件人签收日为送达日,收件人未签收的,以寄出日后第四个工作日为送达日;(4)由电子邮件发送,以发出通知一方邮件系统显示已成功投递对方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收到被通知一方阅后自动回执)的当日。4、双方的通讯地址可作为法院、仲裁庭任一程序送达材料、法律文书、仲裁文书的地址,前述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诉前调解、财产保全、一审、二审、执行、再审等。一方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变动方自行承担。5、双方应及时签收对方送达至约定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已签收。二十、其它约定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以电子文件签署,通过中国石油集团合同管理系统在线签署,双方盖章后生效】直至本合同下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为止。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对于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修改、补充及变更,均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做出,【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方为有效/以电子文件签署,通过中国石油集团合同管理系统在线签署,双方盖章后生效】。该等修改、补充及变更的书面协议将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4、本合同一式肆份,买方贰份,卖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9-(本页无正文,为《材料买卖合同》(合同编号:KLNY-SXGS-2025-180)的签署页)买方:绍兴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字日期:2025年月日卖方:宁波万保永亮建材有限公司(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月1日签字日期:2025年-10-合同编号:KLNY-SXGS-2025-180材料买卖合同买方:绍兴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卖方:宁波万保永亮建材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签订地点:绍兴-0-材料买卖合同买方:绍兴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胡建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913306216923975707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现代大厦2幢1901室、1902室、2001室、2002室卖方:宁波万保永亮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赵春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91330204567001637T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现代商城管道东街1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一、标的物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元)1无缝钢管D32*320#;GB/T8163;涂覆GB/T37594;加强45.092无缝钢管D32*420#;GB/T8163;涂覆58.042无缝钢管GB/T37594;加强58.043无缝钢管D45*420#;GB/T8163;涂覆GB/T37594;加强59.164无缝钢管D57*420#;GB/T8163;3PE;加强76.485无缝钢管D57*420#;GB/T8163;3PE;加强76.486无缝钢管D89*4.520#;GB/T8163;3PE;加强109.306无缝钢管D89*4.520#;GB/T8163;涂覆GB/T37594;加强109.308无缝钢管D108*520#;GB/T8163;3PE;加强150.819无缝钢管D108*520#;GB/T8163;涂覆150.819无缝钢管GB/T37594;加强150.8110无缝钢管D159*620#;GB/T8163;3PE;加强222.9111无缝钢管D159*620#;GB/T8163;涂覆GB/T37594;加强222.91本合同为单价合同,合同上限价1000000.00元(此价款为招标下浮率2.6%所得)二、价格构成本合同价款包含:13%的增值税、运杂费、包装费等一切费用。三、质量1、质量标准:均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及规范,包括但不限于GB/T8163-2018《输送流体无缝钢管》、GB/T37594-2019《钢质管道抗紫外线三层熔结粉末防腐外涂层技术规范》,钢材材质为20#。有特殊要求的,双方签订《技术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2、质量保证:(1)质量保证期:货物的质量保证期限为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2)质保金:卖方同意以货款总额的1.5%,即: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内,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卖方不能及时更换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保证金不再返还。四、合理损耗卖方向买方所交付的货物数量误差不得超过总量的/%-3-五、包装包装物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保证所供货物完整无损及安全。包装物不回收,因包装不良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由卖方自负。六、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时间1、卖方以公路方式(铁路、公路、航空)运输。2、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3、交货时间:具体交货时间双方协商确定七、验收1、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第三条或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验收。2、验收方法:双方现场验收,需要检测、试压的,或用其他特殊方法的,应请具有法定检测、检验能力的机构进行,若买方具有此能力的,由买方负责检验,费用由卖方承担。经买方组织验收合格后,向卖方出具验收证明。3、异议期限:产品外观、数量的异议期限为货到后一个月,逾期视为外观、数量合格;其它方面的质量异议期为一个质保期。卖方接到买方书面异议后,应在7日内负责处理,否则,视为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八、结算材双方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1、预付/%货款,货到验收合格后付至至/%,留%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届满无异议时一次性付清。2、按采购人通知分批运抵到货地点。该批货物交货完毕并经到货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按该批实际到货价款的98.5%支付,其余1.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质保期自全部货物供货完成后最后一张发票日期起计)1个月内付清。增值税专用发票应随付款申请书同时提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相应税费)。3、其它:九、售后服务承诺1、乙方免费配合甲方在需要时对设备的改装工作。2、凡与本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它设备装置,乙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4-配合的义务,所有乙方提供咨询的全部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货物价格中。3、乙方配备售后服务人员和维修人员,在任何情况下均应随时提供售后服务,定期回访;并保证在设备正常的使用期内专用零配件的供应,以备随时更换,确保产品的正常使用。4、乙方对出售的产品应实行投保,在正常使用期内因设备本身故障、缺陷等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十、所有权及风险转移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所有权及风险自买方验收合格接收后转移至买方。十一、安全与环保责任(1)因本合同项下货物本身的缺陷或瑕疵引发的安全与环保事故责任的,由卖方承担。(2)本合同项下货物所有权与风险转移买方后,买方不能按产品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该产品引发的安全与环保事故责任由买方承担。(3)卖方交付货物时,应书面告知使用该产品可能存在的危险隐患和正确使用方法,并向买方提供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否则,买方不予验收,由此引发的安全与环保责任以及产品丢失、毁损责任,由卖方承担。(4)因本合同项下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标准,致使运输、装卸、储存放射性、剧毒、易爆、易燃等化学危险品泄漏,造成需方或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污染环境的,卖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十二、权利瑕疵担保1、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2、卖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卖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十三、保密在合同履行中,双方相互间获得或知悉的商业秘密互负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密。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十四、不可抗力-5-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3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理由之有效证明文件。不可抗力造成的履行迟延或未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对该等履行延迟或未履行承担责任。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十五、合同变更和终止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终止合同。变更或终止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终止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2)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经催告后30日内仍未交货。(3)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卖方未按买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买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有关损失由卖方承担。(4)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卖方可以终止合同。3、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十六、违约责任1、卖方未按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部分货款金额0.05%的违约金,同时负责赔偿给买方造成的损失。2、买方未按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对方支付未付货款金额0.05%的违约金。3、卖方所供货物质量不合格,应向买方支付20%违约金,并负责赔偿买方由此产生损失。4、卖方保证所交付货物无任何权利瑕疵权利,否则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卖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对设备的安装调试,应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6、卖方在安装调试期间造成设备的损坏,责任由卖方承担。-6-7、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十七、争议的解决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照其进行解释。2、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届时适用的仲裁规则仲裁;(2)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提交双方共同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在诉讼/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双方均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十八、诚信合规1、双方应坚持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安全环保质量管理、经营活动与市场竞争的法律法规,以及关于诚信、合规的各项规定,并严格执行合同文件。2、一方在履行本合同以及因此开展的相关交易活动过程中,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财物贿赂和非财产性利益贿赂,或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财物贿赂和非财产性利益贿赂;不得为下述目的向任何国家工作人员支付任何款项和报酬:(1)影响国家工作人员以职务身份作出的行为或决定;(2)诱使国家工作人员对政府机构开展的工作施加其影响:(3)诱使或奖励国家工作人员做出不当行为或发挥不当作用。3、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以及因此开展的相关交易活动过程中,应确保其行为符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商业惯例、行业准则的规定,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违规行事,包括但不限于:(1)直接或间接给予另一方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任何好处,包括但不限于给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礼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回扣;资助出国、房屋装修;免费提供通讯和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报销或承担旅游、宴请、娱乐健身等费用;给予就业机会等非财产性利益;(2)擅自与另一方工作人员就合同价款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3)一方以任何形式向一方索要赞助、回扣,接受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收受交通和通讯工具、-7-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4)接受另一方提供的房屋装修或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参加另一方安排的国内外旅游活动;(5)一方参加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职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婚丧嫁娶等活动;(6)在另一方报销任何应由其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如一方发现另一方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应主动向另一方报告。4、因履行本合同需要,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其部分工作分包的,乙方应确保分包单位与其承担同等合规义务。如分包单位未履行该等义务,就其违约行为,乙方承担连带责任。5、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前述合规义务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合规管理流程,开展合规教育培训,落实违规责任追究;(2)确保在其账薄和记录中准确地记录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交易,以便真实反映所涉及的业务活动。收到甲方书面要求后30_日内,乙方应提供相应书面材料,证明其已采取相关措施。6、如一方及其工作人员(“违规方”)未履行上述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违规方整改,违规方应自行承担费用进行整改。因违规方违规行为产生的后果,违规方应自行承担相关损失、赔偿、费用、罚金和罚款等,并保证另一方免责;同时,另一方有权视违规方违规程度同时或单独采取不同救济措施,包括要求违规方停止违规行为、要求违规方支付【含税】服务费用20%的违约金、解除合同等;违规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还应继续承担另一方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7、其他约定:C十九、联系人1、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或合同双方确认的其他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双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可通过传真、邮递、快递、电子邮件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方式送达。3、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1)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2)由传真传送,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一个工作日;-8-(3)由特快专递发送,以收件人签收日为送达日,收件人未签收的,以寄出日后第四个工作日为送达日;(4)由电子邮件发送,以发出通知一方邮件系统显示已成功投递对方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收到被通知一方阅后自动回执)的当日。4、双方的通讯地址可作为法院、仲裁庭任一程序送达材料、法律文书、仲裁文书的地址,前述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诉前调解、财产保全、一审、二审、执行、再审等。一方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变动方自行承担。5、双方应及时签收对方送达至约定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已签收。二十、其它约定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以电子文件签署,通过中国石油集团合同管理系统在线签署,双方盖章后生效】直至本合同下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为止。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对于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修改、补充及变更,均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做出,【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方为有效/以电子文件签署,通过中国石油集团合同管理系统在线签署,双方盖章后生效】。该等修改、补充及变更的书面协议将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4、本合同一式肆份,买方贰份,卖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9-(本页无正文,为《材料买卖合同》(合同编号:KLNY-SXGS-2025-180)的签署页)买方:绍兴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字日期:2025年月日卖方:宁波万保永亮建材有限公司(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月1日签字日期:2025年-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燃气工程用无缝钢管 无缝钢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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