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永康市人民小学2025)
公告内容:
一、合同编号:11N71830342C202510001
二、合同名称:永康市人民小学保安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YKCG2025-GK-035-1
四、项目名称:永康市人民小学保安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永康市人民小学
地 址:暂无
联系方式:15058589609
供应商(乙方):浙江智慧悦豪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城街道总部中心金都大厦23楼2301室
联系方式:1370589439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永康市人民小学保安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507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采购公告服务要求:详见采购公告服务时间:11个月服务标准:详见采购公告
2.合同金额(元):507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8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保安合同.pdf
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永康市人民小学安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KCG2025-GK-035-1甲方(委托方):永康市人民小学乙方(服务方):浙江智慧悦豪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关于项目采购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门岗出入管理、巡逻管理、物品出入管理。(具体要求见附件1)二、合同金额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507000元(大写:伍拾萬柒仟元整)。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V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如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三5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履约保证金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如有)。六、转包或分包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其他供应商履行。2.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项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不得分包。接受分包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合同分包履行的,乙方应当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七、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1个月到期为止。合同期限:2025年8月11日-2026年7月10日为止。2.履行方式:按照甲方要求履约3.履行地点:永康市人民小学八、验收标准及方式1.验收标准:按照《学校安保人员在岗违规处罚细则》2.验收方式:由甲方组织验收为准。九、款项支付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本合同金额共计10个付款期数,具体如下:付款期数支付金额支付比例预估支付时间157687.0011.38%2025.09.15前257687.0011.38%2025.10.15前357687.0011.38%2025.11.15前457687.0011.38%2025.12.15前546042.009.08%2026.02.15前646042.009.08%2026.03.15前746042.009.08%2026.04.15前846042.009.08%2026.05.15前946042.009.08%2026.06.15前1046042.009.08%2026.07.15前合计金额:人民币¥507000.00元(大写:伍拾万柒仟元整)。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质量保证及验收标准1.乙方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服务。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3.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午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和解金、律师费、诉讼费等)。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诉讼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3.项目(采购编号:YKCG2025-GK-035-1)采购文件以及采购响应文件、询标纪要、“承诺书”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其它按《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份,交由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存档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签字):地址:地址:永康市东城街道金都大厦23楼邮编:邮编: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浙江智慧悦豪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帐号:帐号:33001677227053021950签约时间:205年8月10日见证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附件1:一、工作要求(一)项目金额及人数本合同期内保安服务费50.7万元,项目总人数13人。(二)总体要求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的特点,按照《浙江省平安校园考核标准》,对具有4名及以上保安配备的学校,投标人对项目内所有的大楼及周围环境提供24小时的室内外保安服务;其余只配备两名保安的学校,投标人对项目内所有的大楼及周围环境提供7:00-17:30期间的室内外保安服务,使其拥有良好的安全的校园环境。(三)保安服务的主要职责1.站岗制度1.1.固定岗的责任区为:校门,站立值班时间为:学生上下学进出校门期间。1.2.按规着装(装备)站岗,衣领、扣子、徽章、腰带、帽子、领带等均需整齐。1.3.站岗时不得用餐、抽烟、不与人闲聊,不随意接听电话,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保持良好的形象。2.进出人员管理制度2.1.凡来访人员、学生家长,须问清情况填写好来访登记表,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放行。2.2.学校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不明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闲杂人员、推销商品人员、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确保校园平安。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2.3.学生一到学校就进入学校,不要让学生在校门口逗留。在校时间不允许学生外出,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须有由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或有班主任及家长陪同方可离校。学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2.4.教师中途临时进出,应办理临时外出如实登记,如有情况应向值周领导反映。3.车辆准入放行制度3.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期间,家长接送学生的自行车、三轮车和机动车辆进入校园。3.2.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或其他为学校服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特殊车辆可先放行再马上汇报)4.物品出入查验制度4.1.学校保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4.2.学校保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5.巡逻制度5.1.每天早上开门、放学后关门两个时间点做到定时全校巡逻一遍,另外,工作时间内要求每隔二小时在校园内和校门附近开展治安巡逻、安全检查和静校巡查,尤其是学校的校门口、学生宿舍楼、电脑房、财务室、配电房等重点部位,发现可疑情况、安全隐患等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必要时应及时报警。每次巡逻后及时、准确填写巡逻信息记录表。5.2.如发现可疑、异常情况或恶劣天气,要及时巡逻,重点部位要仔细巡逻,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或报警。5.3.巡逻时,为保持学校宁静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应规劝教育有关不良行为的学生,杜绝喧哗、吵闹、打架和不安全的情况发生,杜绝浪费、损坏公物、破坏花草树木的情况发生。5.4.放学后巡逻时,应协助学校做好清校工作,规劝个别学生离校回家,不得在校逗留。6.其他工作6.1.学校保安人员肩负着学校安全保卫重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严格遵守保安职业道德,要按照工作时间要求在岗轮流值班,不得擅自离岗。6.2.做好拉闸门、教室门的开关工作。每天放学后巡逻时,检查学校、办公室内电灯、电扇、门窗是否关好,发现未关,应及时妥善处1理,做好详细记录,要向学校政教处或后勤处领导汇报。16.3.学生在上学放学时间内,要及时排除校门外(离校门15米内)的摊点、车辆堵塞障碍物,有效疏通学生拥挤现象。按时做好大门的T开关工作(早上七时准时上岗开校门,傍晚师生离校后关校门),做到门开人在。6.4.态度和蔼、语言谦虚,不急不躁,认真细致;不得冷淡、刁难、取笑,不得与学生打闹。对方态度不好,一定要耐心解释。6.5.与教师,学生或来访者交谈要使用普通话,说话要清楚,用词准确、言简易懂,不讲与工作无关的话,不讲有损学校形象的话。6.6.教师及领导到来,应主动迎接,认真听取老师和领导的意见,遇需要帮助的事情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因影响安全不能帮助的,应主动解释力求得到谅解。6.7.各种意见或投诉、要认真听取,弄清情况,做好笔录,即时处理,如非本职工作范围,即时通知责任人或向领导汇报。6.8.业务训练是保安员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每位保安员都必须参加全部训练。保安员要主动进行业务练兵,摸熟摸透与安全、消防工作相关的环境、人员、设施等等因素,掌握接待、应对基本功,以熟生巧,以提高业务知识和技能来提高工作效率。6.9.妥善保管并用好保安工作的八件套装备(防暴头盔(1顶/人)、防护盾牌(1副/人)、防刺背心(1套/人)、防割手套(1副/人)、橡胶警棍(1支/人)、强光电筒(1支/人)、自卫喷雾剂(1支/人)、安全钢叉2套),定期检查安保器械,确保“八件套”110紧急报警按钮、所有报警设备和校内视频处于正常、完好状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作好记录。6.10.所有保安员必须熟悉学校所有物防、技防设备、报警设备分布,正确并熟练使用学校物防、技防器材和设施设备。6.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既要明确责任分工,又要加强合作。6.12.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6.13.中标单位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承担全部责任。(四)保安人员要求:1.内部管理体制健全,中标单位设置中标标段项目总负责一名,各个学校分别设立保安队长一名,全面负责日常保安队伍的规范化管理;2.中标单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持保安队伍的稳定,严格控制非违纪人员的轮换岗比例,如需要更换保安服务主要管理人员的,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分管领导,其他保安队员更换要提前二个星期通知学校分管领导,并征得其同意,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3.所有在岗保安人员必须均与中标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并且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保安人员的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所有的保安员个人信息报请当地公安派出所核查无误后方能使用,相应资料必须报学校保卫科备案;4.保安人员个人素质条件:确保男性年龄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50周岁以下,每个学校保安人员女性人数比例不得超过三分之一,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及精神疾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体貌端正,没有违法犯罪记录;5.所有保安人员上岗时必须持有金华市公安局颁发的保安员证书,并受过专门岗前培训;6.所聘用的保安人员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熟练掌握各项保安设施的运用,熟知学校各项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善于发现各类问题,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7.如发现保安人员不能胜任保安工作或指出错误屡教不改的,应及7时更换:8.保安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等各类事故,均由中标单位负全部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9.中标人在保安服务中,因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任何财产损失事故的,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及承担一切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0.中标单位与聘用人员发生任何纠纷,均由中标单位自行处理,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二、服务考核及费用支付1、学校及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将对保安服务质量进行全过程监控,日常工作不到位,不达标或有违约现象,将依据合同约定,作出相应的违约处理与处罚;2、保安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有抓获违法犯罪人员、发生突发事件保安保卫处理得当,将给予保安方适当的奖励。具体考核标准见附件附件:学校安保人员在岗违规处罚细则序号标准扣分标准扣分值1台帐建立健全;人员出勤表、交接记录表、巡查表和工作日志表每日登记完整、整齐,每缺1份扣0.1分2按规定时间到岗,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早退,每发现一次扣10.1分3当班未请假擅自离开岗位;擅离工作岗位每次扣0.1分4当班打瞌睡、睡觉;发现一次,扣0.1分5当班喝酒或酒后失态,造成不良影响;发现一次,扣0.2分6如发现保安人员不能胜任保安工作或指出错误屡教不改的,应及时更换未按规定,每人次扣0.2分7容留闲杂人员在值班室或保安休息室内抽烟、睡觉或聊天;发现一次,扣0.1分8值班时听收音机,收看电视或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扣0.1分9按规定着装、仪表端正、佩证上岗;未按规定,每人次扣0.1分10早晚上放学高峰时,保安人员必须佩戴***门规定的“七件套”装备上岗;未按规定,每人次扣0.2分11接送学生高峰期不站岗,不维护校门交通秩序;未按规定,每人次扣0.2分12不按规定对外来人员进行来访登记;每次扣0.2分13不按规定控制和查验出入的各类车辆;每次扣0.2分14当班不定时巡逻,巡逻不到位;每次扣0.2分15保安员正确并熟练使用学校物防、技防器材和设施设备:未按规定,每人次扣0.2分16违反保安器材使用规定,私自随便转借和使用;每次扣1分17故意损坏配发值班使用的器械或其它物品;每次扣1分18扣留物品不登记,不上交;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每次扣1分19对来访者态度粗暴,未能使用礼貌语言;未按规定,每次扣0.2分20当班值班室、休息室内务杂乱、不整洁:未按规定,每次扣0.2分21保安器材未按指定地点存放;发现一次扣0.5分22执勤中不认真盘问查证,私放不明物资出校的,有其他情节,后果严重的,要送交司法机关处理;发现一次除赔偿损失外,另扣分0.5分23保安人员在执勤中不严格仔细执行门卫盘问、检查责任,致使不明身份的人员、车辆出入学校;发现一次扣0.5分24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处理和报告;扣2分25学生或其他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遇到突发性事件等紧急情况,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理;扣2分26当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发生安全事故;扣2分27校内发生治安刑事案件、纠纷或打架等特殊事件不及时处理;扣2分3、考评方法:由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学校等相关各方共同参与考核;1)日常考核:学校开展日常巡查考核,并建立考核台帐,作为考核依据:2)定期考核:由市公安局、教育局,学校等相关各方共同参与考核,定期抽查:3)学校按月考核,按月计算考核金额,月末支付上月的安保经费。4)具体考核方法每月考核96分为基本分。扣款额(元)=总扣分x(月度考核基数+100),直至扣完为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安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