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修缮工程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2025)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吉利中学饭堂局部修缮工程--工程设计
采购项目名称: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吉利中学饭堂局部修缮工程--工程设计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45682058422507300377
项目业主: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服务机构:
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吉利中学饭堂局部修缮工程--工程设计
合同编号:
4406045682058422507300377
合同总金额:
¥8,8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8月18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8月18日至2025年10月30日
服务内容:
为本项目进行工程设计等工作。
合同附件
001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吉利中学饭堂局部修缮工程--工程设计合同2025.8.18.pdf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2025-08-20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吉利中学饭堂局部修缮工程工程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吉利中学合同编号:JYB2025-001SJ01建设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设计人: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8月18日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建设单位(甲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设计人(乙方):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吉利中学饭堂局部修缮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吉利中学饭堂局部修缮工程。2.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3.工程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根据2022年吉利中学饭堂的安全鉴定报告内容对相关结构体进行局部加固。4.工程所在地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吉利中学5.工程投资估算:约25万(最终以上级部门方案为准)。7.工程主要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预算编制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1.工程设计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本工程根据2022年吉利中学饭堂的安全鉴定报告内容对相关结构体进行局部加固。”工程相关设计工作。2.工程设计阶段:初步设计(不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阶段。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初步设计(不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现场指导与服务,配合竣工验收及协助审查竣工图。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三、工程设计周期设计周期:30日历天,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后续服务时间不计在此周期内):2(1)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2)初步设计通过后1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等设计文件;(3)施工图经过审图部门审批后5日历天内根据意见完成最终施工图设计成果;(4)设计方应在签订协议后规定的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5)如设计周期因具体的设计进度时间有修改的,以甲方确定的具体设计周期时间为准。以上设计周期时间不含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批、修改时间,但是设计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查设计成果。四、设计费与支付方式1.设计费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详见附件6:五、代建单位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代表:谭伟乐;联系方式:18029309875。设计人项目负责人:杨柳;联系方式:0757-82733086。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合同协议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发(4)中选确认书;量(5)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要求;光E(6)技术标准;(7)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七、承诺31.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地点签订。本合同在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合同生效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建设单位执叁份,设计人执叁份。4(本页无正文,为合同盖章页)建设单位:(盖章)禅城区南庄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泽伟乐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经办人:(签字)地址:电话:1设计人:(盖章)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经办人:(签字)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31号天安中心3座710室邮政编码:528231联系电话:0757-82733086电子邮箱:87566868@QQ.COM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天安支行账号:951901410210006开户名: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8月18日5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内容。此略6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特别说明:通用合同条款及本专业合同条款,合同当事人发包人主体改为“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除特别描述之外,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的权利义务与发包人一样。通用合同条款的合同双方均视为合同四方。1.1词语定义与解释1.1.1合同1.1.1.1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具体如下:(1)协议书及补充协议;(2)中选确认书;(3)合同专用条款;(4)合同通用条款;(5)经四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1.3.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1.3.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1.4技术标准1.4.1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现行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国家、省、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的要求,以及项目所在地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1.4.2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7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1.4.3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见本工程的规划条件、设计要点和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下发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材料。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见1.1.1.1。1.6联络1.6.1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和设计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6.2建设单位和设计人联系信息建设接收文件的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和大院202室;建设单位指定的接收人为:谭伟乐:建设单位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18029309875;建设单位指定的电子邮箱: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31号天安中心3座710室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钟咏贤;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186862616170757-82733086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87566868@QQ.COM。1.7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保密期限:5年。2.建设单位、代建单位、使用人2.1建设单位、代建单位、使用人一般义务2.1.3建设单位、代建单位、使用人其它义务2.1.3.1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在中选确认书签发后1个工作日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8文件(详见附件2),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相应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2.1.3.2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按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规定执行。在未签订合同前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已同意,设计人为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建设单位应支付相应设计费。2.1.3.4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工期。2.1.3.5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应为设计人派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2.2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决定2.2.1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应在5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3设计人3.1设计人一般义务3.1.1设计人需配合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办理有关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的,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未能及时办理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和(或)设计周期延长时,由设计人自行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延长的责任。3.1.3设计人其他义务:3.1.3.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详见附件3)向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交付设计文件(出现本合同规定的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3.1.3.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及地方有关技术规范。3.1.3.3设计人必须协助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完成办理规划报建手续。3.1.3.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并负违约责任,违约处罚9详见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8条18.1.23.1.3.5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承担相关评审费用,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负责向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招标配合(包括提供本项目施工、监理、设备采购等招标项目所需的图纸、技术规范等)、设计到现场配合、若工程需要则驻场配合、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3.1.3.6对于工程设计变更相关事宜,设计人应严格按照本合同及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有关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3.1.3.7设计人应保证严格按照投标承诺和本合同规定的人员全员到岗,否则按本合同及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相关管理办法承担违约责任。3.1.3.8设计人应根据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最终确定的设计方案及其他要求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3.1.3.9设计人应无偿负责施工期间的一般设计变更,如遇重大修改时由甲乙两方另行协商补偿设计费。3.1.3.10设计人应做好设计的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并对本合同工程的设计质量负责。设计人如达不到服务承诺要求,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可以给予经济罚款措施。3.1.3.11设计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按承诺提供现场及后续服务,按约进行设计交底、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处理有关设计及变更等问题(包括工程例会),提供对设计文件修改、完善或者变更以及现场及后续服务。设计人在收到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没有现场响应和服务且达到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每次应向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承担伍仟元的违约金。3.1.3.12当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认为需调用设计人的设计计算书时,设计人必须及时提供。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及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委托的咨询审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设计文件的审查并不免除设计人的责任。3.1.3.13设计人应在不违反设计标准或规范的前提下,着重考虑经济性,做到限额设计。详见附件8。3.2项目负责人103.2.1项目负责人姓名:杨柳职称等级: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编号:5200761-009联系电话:0757-82733086;电子信箱:179073026@qq.com:通信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31号天安中心3座710室;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全面负责及分配本项目的设计任务3.2.2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详见14.2.6。3.2.3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5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并将新任命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详见14.2.6。3.3设计人人员3.3.1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详见附件4)安排报告的期限:按投标承诺于合同签订前3天。3.3.2设计人更换专业负责人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除专业负责人无法正常履职情形外,还应征得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书面同意。并在通知中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执业经验等资料。3.3.3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详见14.2.6。3.4设计分包3.4.1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工作。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4.2设计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4.3设计人向代建单位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113.4.4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3.5联合体3.5.1建设单位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5.工程设计要求5.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5.1.2.1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见本工程的规划条件、设计要点和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下发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材料。5.1.2.2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按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执行,设计人按规划条件、设计要点和设计任务书内容,自行搜集相关规范和标准,费用已含在本合同款项中。5.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5.3.3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按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执行。5.3.5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按国家规范和标准执行。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6.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6.1.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设计合同签订后3天内。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见附件5《设计进度表》6.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5日历天。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6.3.1因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因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①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变更工程规模、标准或条件。②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③本合同中涉及的由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责任引起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延误。设计人应在发生上述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情形后3天内向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3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供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审查。如果设计人未能按本款约定的时间内发出要求延期的通知并提交详细资料,则建设单位12或代建单位可拒绝作出任何延期的决定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5天内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延长设计周期及延期天数向设计人进行书面答复。6.3.2因设计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因设计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设计人应当按照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承担责任。设计人支付逾期完成工程设计违约金后,不免除设计人继续完成工程设计的义务。6.5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6.5.2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本项目不设此奖。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7.1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7.1.2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图纸使用PDF及CAD;汇报材料须包含PPT、PDF、CAD、WORD、EXCEL。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8.1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7天。8.3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8.4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按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内部管理规定执行,具体时间由双方针对合同履约进度的当前阶段双方协商确定。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9.1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设计阶段由设计人自行解决,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阶段,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可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9.2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时间内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10.合同价款与支付10.1合同价款组成详见附件6。10.2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13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详见附件610.3定金或预付款本项目不支付定金或预付款。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11.2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详见附件7。11.5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3天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3天内向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3天内,予以书面答复。12.专业责任与保险12.2设计人不需有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13.知识产权13.1关于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所有,设计人未经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同意不得引用、发表和向第三者提供,合同终止后,设计人应无条件归还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关于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原则上仅限于本合同的设计工作,如特殊情况,设计人应书面向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提出申请,经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同意后,按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要求执行。13.2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所有,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引用设计人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所有,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无论发生何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均有权利用设14计人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并且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引用设计人的阶段性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所有,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需征得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同意。13.5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设计人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中14.违约责任14.1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违约责任14.1.1修改为:合同生效后,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建设单位应按照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费;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设计费。14.1.2建设单位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建设单位应按合同附件6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否则每逾期一天应按欠款金额的5‰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建设单位逾期超过7个工作日支付设计费的,设计人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后,有权顺延或暂停设计工作。14.1.3由于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提供的附件2中基础资料有误,导致设计人返工的,建设单位需额外支付返工内容的设计费。14.2设计人违约责任设计人在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况时,无论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是否解除合同,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均有权按以下标准向设计人处以违约金,并由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将其违约行为上报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诚信管理系统:14.2.1设计人支付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的违约金: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截止该时段已支付的所有款项;造成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损失的,应赔偿违约金,并承担直接经济损失;造成工程工期延误的,每耽误1天,处以200元/天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有权拒绝设计人此后再参与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发布的其他项目设计招标的投标竞标工作。14.2.2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1)设计人未能按期提交设计文件、专题研究报告、设计变更资料(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同意延长期限的除外)的违约情况时:初步设计每延期1天,有权处以合同设计费总额1%的违约金:施工图设计每延期1天,15有权处以合同设计费总额1%的违约金;其他文件(设计变更资料及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要求的其他图纸资料等)每延期1天,处以合同设计费总额1%的违约金。在违约金达到设计费的20%之后,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或企业完成修改设计,并不再支付设计人任何费用。任何一阶段延期超过7天时或各阶段累计延期超过15天时,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可以终止合同,并有权处以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2)在收到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或审查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后,设计人未在合同条款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对设计文件的修改的违约情况时①设计人应在收到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或审查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提出的审查意见后,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对设计文件的修改。每延期1天,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有权处以200元违约金。②设计人未逐条落实或者回应审核意见、评审结论,每发现一处,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有权处以300元违约金。(3)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上限为附件6中设计费总额。14.2.3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文件不合格的的违约金设计人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设计,或未根据资料进行工程设计,或设计人在设计文件中指定或变相指定材料或设备生产厂、供应商的违约情况时:设计人除限期改正并修订其设计成果文件外,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有权处以如下违约金;由此导致逾期提交相关成果文件的,同时按本合同14.2.2处以违约金。(1)因设计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以及设计质量低劣导致未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的违约情况时:设计人应无条件、限期内返工并负责协调通过审查,且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有权处以违约金:设计文件每返工1次,处以设计费总额的5%;由此导致逾期提交相关成果文件的,同时按本款14.2.2处以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并处以设计费总额5%的违约金。由于设计文件中提供的设计成果与地**府相关管理部门(或单位)就本合同设计工作内容达成的协议性文件不足,或未提供相关协议,导致设计文件无法实施。此时,除由设计人继续完成补充设计外,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有权计处以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因设计人设计成果质量差,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或造成施工返工的,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承担直接经济损失(最高限额为设计费总额16的20%)。并处以设计总额5%的违约金/处/次:情节严重的,设计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因设计错误而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的违约情况时:设计人除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设计人还应无偿继续完善设计,并承担直接经济损失(最高限额为设计费总额的20%)。且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处以设计费总额3%的违约金。同时,设计人应承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相应责任。(4)由于设计人的过失或责任引起本项目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或较大设计变更,导致施工工期拖延或者给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施工工期每延期1天,处以设计费总额0.5%罚款:给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设计人负责承担直接经济损失(最高限额为设计费总额的20%)。如因设计人原因造成的的设计变更导致增加的费用超过相应施工合同段招标时中标价的10%时,每增加1%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有权处以1万元违约金。重大设计变更及较大设计变更划分标准参照现执行的相关规定。对于一般设计变更,设计人应在3天内提交变更设计成果文件,重大变更在变更方案确定后7天内提交变更设计成果文件,延迟提交的,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有权处以300元/天的违约金。14.2.4设计人未经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将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并处以设计总额的20%违约金。补充:14.2.5提供现场及后续服务的违约情况设计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按承诺提供现场及后续服务,按约定时间完成技术交底工作和现场控制点的交接工作、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处理有关设计及变更等问题(包括工程例会)提供对设计文件修改、完善或者变更以及现场及后续服务。每缺席一次罚300元。未按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要求时间到达施工现场的,迟到30分钟内罚100元/次,超过30分钟的罚100元/次。设计人在收到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没有响应或服务(服务需达到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每次应向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承担500元的违约金。14.2.6关于设计人员的违约情况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发生变化(包括项目负责人、分项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的变化,但因不可抗力引起的人员变动除外)的违约情况时:17(1)项目负责人在合格的备选人选中更换且获得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同意的,不扣违约金;在备选人选以外更换且获得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批准的,每次处以3000.00元违约金。(2)设计人未及时选派合格的设计代表到施工现场、或根据工程需要设计代表进驻施工现场,或未能在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和设计人约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的违约情况时:约定的常驻施工现场的设计代表必须每月驻场时间不少于5天,每月驻场时间不足5天的,每少1天,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有权处以500元违约金。发生本款情形,经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三次书面发文要求设计人改正而设计人仍未有明确改进的,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拒付剩余的设计费。对于施工现场需要设计人答复的一般性问题,设计人必须3天内答复,延迟答复的,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有权处以200元/天的违约金;(3)分项负责人或驻现场设计代表更换且获得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批准的,每次处以1000元违约金;(4)设计人未获得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或常驻现场设计代表的,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并处以设计费总额5%罚款;(5)对于不称职的设计人员,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要求更换的,设计人必须限期更换,否则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有权处200元/人·天的标准处以违约金;设计人无正当理由延期更换超过30天或拒绝更换的,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6)设计人未按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参加相关会议,就有关设计问题进行商讨的,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有权处以500元/次的违约金。14.2.7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可以在设计人的设计费中扣除。因设计人违约造成合同解除或终止时,设计人应将已完成的设计文件无偿提交给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15.不可抗力15.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6.合同解除16.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1)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天。15.2建设单位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天内。1817争议解决17.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17.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17.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17.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佛山市禅城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18其他附件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附件2: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附件3:设计人向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附件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附件5:设计进度表附件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附件7: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附件8:限额设计委托书附件9:中选确认书.19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一、本工程设计范围本工程根据2022年吉利中学饭堂的安全鉴定报告内容对相关结构体进行局部加固,完成工程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不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现场指导与服务,配合竣工验收及协助审查竣工图。二、本工程设计阶段划分初步设计(不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配合业主的后续服务工作三个阶段。三、各阶段服务内容1.初步设计(不含概算编制)2.施工图设计3配合业主的后续服务工作(含规划报建、施工招标及施工配合等)20附件2: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备注1设计任务书(若有)1电子版或纸质版.2项目相关的设计范围图1合同签订后3天电子版3其他相关资料1合同签订后3天电子版或纸质版4(上表内容仅供参考,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根据行业特点及项目具体情况详细列举)21附件3:设计人向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计划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初步设计文件3份纸质文件、1份电子版合同签订后15个只历天内完成。2施工图设计1份电子版通过初步设计后,10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3施工图修编15份纸质文件、1份电子版甲方提出修编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4其他设计文件在上述相应阶段一起提供特别约定:1.设计人提交的成果包括盖章的书面报告、图纸,以及相对应的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成果提交的电子光盘要求:图纸文件为可编辑的AutoCAD和不可编辑的PDF文件;报告、技术文件等为word或Excel形式和PDF格式。设计人提供的电子版文件与书面文件应一致,若电子文件的错漏或与书面图纸不一致,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正确引用电子文件为本项目使用时,造成损失的,设计人应负相应违约或法律责任2.如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要求提供超过合同约定份数的工程设计文件,则设计人仍应按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的要求提供,但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应向设计人支付工本费。22附件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序号姓名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在本项目拟任职务联系电话1杨柳本科建筑建筑工程师项目负责人0757-82733086。2康丽娟本科结构结构工程师专业负责0757-82733086。34567823附件5:设计进度表设计阶段15日历天15日历天初步设计(15)施工图设计阶段(10)施工图设计修编(5)以上设计周期时间不含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批、修改时间,若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批、修改时间超过1个日历天,设计周期顺延,但是设计人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查设计成果。.24附件6:设计费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一、设计费中标费率:90%。二、设计费总额构成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已包含在设计费总额中。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所有费用已包含在本设计费总额中。3.合同签订前设计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无4.设计服务以外的费用:无5.特别约定:(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包含设计人员赴工地现场的旅差费元/人/次/日,每人每次不超2天/月;不含长期驻现场的设计工地代表和现场服务费。((2)超过上述约定人次日赴项目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往返机票费、机场建设费、交通费、食宿费、保险费等)和人工费由建设单位另行支付。其中人工费支付标准为。(建议参照本单位年人均产值确定人工费标准)(3)其它:三、设计费计算方法1、设计费计算原则:设计费=(设计费基准价)×中标折率;其中,设计费基准价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以建安工程费作为计算基数,计算出设计费基准价。中标折率=90%。2、设计费结算价:以预算审核中的建安工程费作为计算基数,根据上述设计费计算原则计算出设计费,并计算服务过程中的其他相关加减费用得出最终设计费结算价。四、设计费支付方式1、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本项目分阶段进行支付,具体如下:1)乙方提交初步设计,通过初步设计审批,并概算审核(或批复)后,乙方提交付款申请,建设单位审核通过且资金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设计费的30%;(以概算审核中的建安工25程费作为计算基数,根据本合同的“设计费计算原则”计取设计费)。2)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预算结果经财政局备案或第三方造价机构预算审核后,乙方提交付款申请,建设单位审核通过且资金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支付至设计费的60%;(以财政部门备案的预算结果中的建安工程费作为计算基数,根据本合同的“设计费计算原则”计取设计费)。3)工程完工验收或联合验收后,乙方提交付款申请,建设单位审核通过且资金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设计费结算价的100%。2、乙方收款时须提供有效发票,有效发票必须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款项应专款专用,一旦业主发现款项被挪作它用,业主有权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证其专款专用。3、设计人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因建设单位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建设单位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因政府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而导致建设单位逾期付款的,建设单位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26附件7: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合同相关结算条款执行。227附件8:限额设计委托书致: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由贵方承担的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吉利中学饭堂局部修缮工程设计项目,工程总造价最高限额25万元,其中建安费最高限额万元。请贵方依据工程设计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文件,在此限额内完成工程设计任务。建设单位:禅城区南庄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日期:2025年8月18日28附件9:中选确认书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编号:FS2508160063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委托,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吉利中学饭堂局部修缮工程-工程设计(采购项目编码:4406045682058422507300377)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直接选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认,你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确定为人民币捌仟捌佰圆整(¥8,800.00元)服务时限为: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请你机构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按照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沸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接洽在15个工作日内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臼内将合同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合同约定完成工作。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2025年8月16日特别说明: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中的服务金额为“暂定金额”,最终金额按合同条款确定。2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修缮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