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采购合同公告(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县分局2025)
一、合同编号: 无
二、合同名称: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县分局车辆维修
三、项目编号: CGXM-421100-2025-02541
四、项目名称: 车辆维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县分局
地 址: 湖北省黄梅县迎宾大道545号
联系方式:13581261681
供应商(乙方):黄梅县军转汽修厂
地 址:湖北省黄梅县黄梅镇二环路
联系方式:1397270088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1845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1845
合同金额: 0.1845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履约地点:湖北省黄梅县
采购方式: 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2-3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8-18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黄梅县军转汽修厂20250101-20251231.docx
黄梅县军转汽修厂20250101-2025123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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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服务合同甲方: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县分局乙方:黄梅县军转汽修厂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服务范围甲方委托乙方负责为本单位车辆大修、小修等各级维护及保养、车辆车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服务项目以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二、送修手续1、送修车辆时,甲方经办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车辆维修单”标明需要维修项目及故障现象描述,并签字后交乙方按项目维修。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3、对车辆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件尽量不更换。确实不能修复的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三、维修费用乙方应参照《湖北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收费。1、维修费用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四、竣工车辆交接手续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必填写“维修结算清单”,并经甲方送修人签字认可。五、结算方式1、乙方凭正式发票和有甲方验收人员签字的“维修结算清单”与甲方结算。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收款人:黄梅县军转汽修厂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黄梅县支行黄梅镇分理处账号:17663201040002828行号:103533966323六、质量保证1、乙方保证为甲方车辆维修更换的零部件为原厂部件,并提供优质服务。2、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七、乙方交车延误1、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项目,并交付甲方验收使用。2乙方不能按时交车,应及时将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八、乙方服务1、乙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2、乙方应严格执行《湖北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收费标准》规定的各项维修费、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九、合同的有效期本合同的有效期为202年1月1日至225年12月31日。十、合同生效及其他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甲乙双方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诉诸法律。合同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单位盖章):果位乙方(单位盖章):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县分局黄梅县军转汽修厂代表大代表人:榈防DI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维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