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疗休养采购合同公告(龙泉市中医医院(龙泉市中医院医共体)2025)


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 | 旅游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472400184202513202
二、合同名称:龙泉市中医医院工会疗休养项目合同(标项三)
三、项目编号:龙政采F2025-52G26
四、项目名称:龙泉市中医医院工会疗休养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龙泉市中医医院
地 址:龙渊街道 贤良路25号
联系方式:0578-7220536
供应商(乙方):龙泉市龙城假期旅游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
联系方式:1386705535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龙泉市中医医院工会疗休养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8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龙泉市中医医院工会疗休养服务要求:按本项目合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如采购人有所需要,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延续提供1-2个月的服务。服务标准:按本项目合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2.合同金额(元):285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8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标项三).pdf

合同(标项三).pdf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龙泉市中医医院工会疗休养项目(标项三)项目编号:龙政采F2025-52G26采购人:(以下称甲方)龙泉市中医医院中标人:(以下称乙方)龙泉市龙城假期旅游有限公司签署地点:浙江龙泉205年8月6日签署日期:根据龙泉市中医医院工会疗体养项目(标项三)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龙政采F2025-52G26,在2025年7月28且开标会上,经评标委员会小组评定龙泉市龙城假期旅游有限公司(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1.补充协议(如有)2.本合同书3.中标(成交)通知书4.乙方澄清修改文件5.乙方投标文件6.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更正文件7.招标文件二、主要服务内容1、服务内容标项项目名称预估人数中标单价中标金额…龙泉市中医医院工会疗休养项目95人3000元/人285000元二龙泉市中医医院工会疗休养项目95人3000元/人285000元三龙泉市中医医院工会疗休养项目95人3000元/人285000元合计285人3000元/人855000元备注:(1)本项目分三个标项,乙方中标后,甲方内部公布疗休养线路和方案,由职工I自由选择、报名组团。(2)采用单价采购,预算单价3000元/人,超出价格部分由职工个人补差价(报名时由个人自行交纳超出部分)。(3)由于甲方工作的特殊性,人数为预计人数,各标项具体行程线路安排需配合甲方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调整,结算人数以疗休养实际出行人数进行结算。2、服务要求(一)疗休养线路1.乙方投标时须提供疗休养线路及方案:市内疗休养线路1条、省内市外疗休养线路2条、省外疗休养线路2条,具体要求如下:1.1市内疗休养。可分批次、分时段灵活开展疗休养活动。1.2可组织省域内、沪苏皖闽赣5个周边省市、对口支援(帮扶、合作)地区开展职工疗休养。倡导优先选择市域内疗休养,提倡组织职工赴山区海岛县开展疗休养活动,确需到对口支援地区跨省疗休养的,应选择以下5个对口支援地区(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古蔺县:吉林省梅河口市: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和县、新疆兵团一师13团;青海省海西州)。1.3乙方包括但不限于能承接疗休养过程中吃、住、行、休闲休养或学习培训服务的旅行社、民宿、农家乐、酒店等单位或企业。1.4允许职工家属随同参加活动。经职工申请,双方单位批准同意,职工家属可随同参加疗休养活动。随同家属符合职工疗休养条件的,疗休养费用由职工家属所在单位按规定标准给予报销:不符合职工疗休养条件的,与乙方协商订立旅游合同,费用自理,责任自负。1.5乙方不得将疗休养经费以现金、实物、消费券、购物卡等形式发放到个人:严禁以疗休养为名虚开发票或以其他形式套取现金等弄虚作假行为。2.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详细疗休养线路及方案,中标后按照甲方要求优化,最终的由甲方根据相关规定及结合自身要求确定。3.乙方中标后,甲方内部公布疗休养线路和方案,由职工自由选择、报名组团。4.若发生人数不足或线路取消等情况,需提供应急方案以供职工选择(具体按甲方要求执行),由此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二)时间、地点、人数拟安排于2025年7月下旬至11月下旬出行,出行地点为龙泉市(龙泉市中医医2自由选择、报名组团。(2)采用单价采购,预算单价3000元/人,超出价格部分由职工个人补差价(报名时由个人自行交纳超出部分)。(3)由于甲方工作的特殊性,人数为预计人数,各标项具体行程线路安排需配合甲方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调整,结算人数以疗休养实际出行人数进行结算。2、服务要求(一)疗休养线路1.乙方投标时须提供疗休养线路及方案:市内疗休养线路1条、省内市外疗休养线路2条、省外疗休养线路2条,具体要求如下:1.1市内疗休养。可分批次、分时段灵活开展疗休养活动。1.2可组织省域内、沪苏皖闽赣5个周边省市、对口支援(帮扶、合作)地区开展职工疗休养。倡导优先选择市域内疗休养,提倡组织职工赴山区海岛县开展疗休养活动,确需到对口支援地区跨省疗休养的,应选择以下5个对口支援地区(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古蔺县:吉林省梅河口市: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和县、新疆兵团一师13团;青海省海西州)。1.3乙方包括但不限于能承接疗休养过程中吃、住、行、休闲休养或学习培训服务的旅行社、民宿、农家乐、酒店等单位或企业。1.4允许职工家属随同参加活动。经职工申请,双方单位批准同意,职工家属可随同参加疗休养活动。随同家属符合职工疗休养条件的,疗休养费用由职工家属所在单位按规定标准给予报销;不符合职工疗休养条件的,与乙方协商订立旅游合同,费用自理,责任自负。1.5乙方不得将疗休养经费以现金、实物、消费券、购物卡等形式发放到个人:严禁以疗休养为名虚开发票或以其他形式套取现金等弄虚作假行为。2.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详细疗休养线路及方案,中标后按照甲方要求优化,最终的由甲方根据相关规定及结合自身要求确定。3.乙方中标后,甲方内部公布疗休养线路和方案,由职工自由选择、报名组团。4.若发生人数不足或线路取消等情况,需提供应急方案以供职工选择(具体按甲方要求执行),由此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二)时间、地点、人数拟安排于2025年7月下旬至11月下旬出行,出行地点为龙泉市(龙泉市中医医2院指定集合点):具体人员清单由甲方分配,具体批次和出发时间由甲方视情况而定。(三)行程基本要求1.组团:甲方内部公布疗休养线路和方案,由职工自由选择、报名组团,每团最低组团人数不低于25人(已报名成团的,因临时退团不足25人的,该团继续出行,退团人员按退团规定补退团费用即可)。因甲方工作的特殊性,组团后可出现临时退团的情形,乙方应允许出团前3个工作日前除预定的费用(按国家规定执行:各航空公司规定不同航空不同折扣,四折以下均不退票)外可无条件退团;出团前第2日至第3日内提出退团的,按退团人数补乙方500元/人的退团费用(总补偿费用为退团费用500元/人+高铁车票或机票退票费用),当天提出退团的,按退团人数补乙方1000元/人的退团费用(总补偿费用为退团费用1000元/人+高铁车票或机票退票费用),乙方保证不得降低该团原约定的疗休养标准,由以上原因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出团时如临时替换人员的,被更换人员应承担高铁和机票变更费用。除上述外,乙方可提出相应的应急方案,如出团前3个工作日内提出退团的或因退团导致出团人数过少的解决方案或应急措施,以乙方编制并获得甲方认可的方案为准。2.交通工具:全程37座(不足30人时可与甲方协商提供其他较少座位数车辆,但必须保证车辆足够舒适,乙方可提前在投标文件中做好预案供甲方参考)以上空调旅游车,要求具正规营运资质的车辆,车况好,空调效果好,空调旅游车为三年内新车,司机五年内无不良记录,服务态度好、技术好,确保行程安全。省外建议优先采用飞机出行方案。每批次人数仅供参考,人数不足不补差价,相应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中列入,中标后不得调整。3.住宿:要求三星及以上标准酒店或民宿,必须包含早餐。酒店未评挂星或民宿,应提供相关酒店或民宿网站截图、评分资料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供评委评审认定,乙方方案应列出每一线路的酒店名称、具体地点。具体成团的酒店以乙方编制并获得甲方认可的方案为准。)。另外若团队中出现单男单女,个人不补住房差价,由乙方安排并承担;因个人要求单住房,需补交个人房差价;4.景点及门票:需列明项目具体线路安排及设计到的主要景区、景点。门票包括大门票和景点内必游的小门票,以及索道(如有)、电瓶车(如有)、游船(如有)等,不参加其他自费景点。方案中列出每个参观景点、计划参观时间。如因出行人员身体不适等原因未进入景区的,结算时须退还相应门票价,并安排不参加的职工在宾馆休息。本次疗休养不安排购物点,不指定具体的购物场所,不安排强制付费疗休养项目。35.用餐:在正规饭店或农家乐就餐,可采用10人一桌或自助餐的形式。入住酒店必须包含早餐,每人每天午餐餐费标准不低于为80元/人,晚餐餐费标准不低于为100元/人,食物要求新鲜、安全,适合口味。要求每餐菜品多样,不雷同。餐厅交通便利,环境较好。6.导游:每车至少配备1名导游,负责行程管理,住宿饮食、景点门票、沟通联络等安排,全陪导游须持有导游资格证书。7.保险:投标人报价应包含必须为疗休养职工购买具有一定抵抗风险的保险,包括旅行社责任险和个人旅游人身意外险,个人旅游人身意外险保额不得低于每人100万元。8.购物:全程不进购物点;如参团人员确有购物需求的,随团导游需提供便利条件。9.无自费的景点或活动,无商业广告及各类产品推销。10.每批每人配发帽子一顶、行李包一个、雨伞一把(知名一线品牌)、矿泉水不少于二瓶/天/人,每批次准备旅行常备药品一份,如遇职工在疗休养期间过生日的,赠送生日蛋糕一份/人。11.实施过程中出现有效投诉3次或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12.每批次疗休养结束后,将对参加疗休养的职工进行疗休养情况测评调查。13.参加疗休养人员名单和个人信息不得外泄。14.行程中的相关安全事宜(住宿、交通、饮食等)全部由乙方负责,如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则由乙方承担相关经济赔偿与法律义务。15.乙方的方案应获得甲方的认可,甲方保留对乙方的某一线路指定其他方案的权利,组团时间按甲方计划实施,具体出团及返回时间根据乙方编制并获得甲方认可的方案为准。16.本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进行转包,经发现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17.出行人数存在不确定性,最终费用按实际出发人数,按实结算。18.单人门票或团体餐费未消费的费用需补充到全团消费费用。19.所有疗休养必须按照龙泉市总工会下发的关于职工疗休养的文件规定执行。3、违约责任乙方应严格履行行程路线、景点、服务内容及标准,并保证甲方拟定的每批次人45.用餐:在正规饭店或农家乐就餐,可采用10人一桌或自助餐的形式。入住酒店必须包含早餐,每人每天午餐餐费标准不低于为80元/人,晚餐餐费标准不低于为100元/人,食物要求新鲜、安全,适合口味。要求每餐菜品多样,不雷同。餐厅交通便利,环境较好。6.导游:每车至少配备1名导游,负责行程管理,住宿饮食、景点门票、沟通联络等安排,全陪导游须持有导游资格证书。7.保险:投标人报价应包含必须为疗休养职工购买具有一定抵抗风险的保险,包括旅行社责任险和个人旅游人身意外险,个人旅游人身意外险保额不得低于每人100万元。8.购物:全程不进购物点;如参团人员确有购物需求的,随团导游需提供便利条件。9.无自费的景点或活动,无商业广告及各类产品推销。10.每批每人配发帽子一顶、行李包一个、雨伞一把(知名一线品牌)、矿泉水不少于二瓶/天/人,每批次准备旅行常备药品一份,如遇职工在疗休养期间过生日的,赠送生日蛋糕一份/人。11.实施过程中出现有效投诉3次或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12.每批次疗休养结束后,将对参加疗休养的职工进行疗休养情况测评调查。13.参加疗休养人员名单和个人信息不得外泄。14.行程中的相关安全事宜(住宿、交通、饮食等)全部由乙方负责,如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则由乙方承担相关经济赔偿与法律义务。15.乙方的方案应获得甲方的认可,甲方保留对乙方的某一线路指定其他方案的权利,组团时间按甲方计划实施,具体出团及返回时间根据乙方编制并获得甲方认可的方案为准。16.本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进行转包,一经发现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17.出行人数存在不确定性,最终费用按实际出发人数,按实结算。18.单人门票或团体餐费未消费的费用需补充到全团消费费用。19.所有疗休养必须按照龙泉市总工会下发的关于职工疗休养的文件规定执行。3、违约责任乙方应严格履行行程路线、景点、服务内容及标准,并保证甲方拟定的每批次人4数及出发时间。不得随意更改,若有违约,甲方有权拒付相关费用,并追究违约责任。如乙方严重违约,甲方可终止合同。4、考核及其他要求:1.考核方式:每次完成当次疗休养服务后,必须让出行人员填写《满意度调查表》并签名,出团回程后由乙方交给甲方作为报销依据,当次满意调查表出现差评时,应扣除当次出行费用(具体参照以下扣除计算表),差评比例由《满意度调查表》中7项调查内容评价比例相加得出百分比,差评达到50%以上,扣除当期出行费用20%,且甲方可终止合同。《满意度调查表》疗养地点疗养时间年月日至月日线路安排好较好一般差住宿满意度好较好一般差餐饮满意度好较好一般差车辆状况好较好一般差司机服务好较好一般差导游服务好较好一般差整体评价好较好一般差对本次疗休养的整体评价及建议出团人员签名:出团人员联系电话:日期:2.当期出团满意调查表“差评率”达到一定比例按下列规定扣除当期疗休养费用计算表,简称《扣除费用计算表》。扣除费用计算表序号差评率当期出行费用扣除比例15%-10%以内(含)扣除2%210%-20%以内(含)扣除4%220%-30%以内(含)扣除6%330%-40%以内(含)扣除8%440%-50%以内(含)扣除15%550%以上扣除20%(注:如差评率达到50%以上,甲方可终止合同)如调查表发现弄虚作假,发现一次当期出行费用扣除20%,出现二次甲方可终止合同。3.乙方的方案应获得甲方的认可,甲方保留对乙方的某一线路指定其他方案的权5利,路线景点和出团人数以实际产生为准,费用不得超出规定标准,组团时间按甲方计划实施,具体出团及返回时间根据乙方编制并获得甲方认可的方案为准,出团时间应避开双休及节假日。4.出行人数存在不确定性,最终费用按实际出发人数,按实结算,本项目的人数为暂定量,具体以实际出行人数为准,投标单价保持不变,相关费用按出行人员情况分别结算。5、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提供服务,详细服务内容见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三、合同金额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伍仟元整(¥:285000.00元),出行人数存在不确定性,最终费用按实际出发人数,按实结算。2.本合同金额应包括本次项目实施所需的交通费、住宿费、景点及门票、餐费、导游、保险费、组织管理费、通信、福利、管理、利润、税金、政策性收费以及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其他一切费用。四、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五、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六、转让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如有转让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七、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如甲方有所需要,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延续提供1-2个月的服务,费用标准按本项目合同规定执行;2.履行方式:按本项目合同、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63.履行地点:按甲方要求;八、款项支付1.付款方式: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日内支付合同价40%的价款作为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本项目采用单价采购,以中标单价为标准,按疗休养实际出行人数进行结算。3.甲方应在合同正式生效、疗休养行程结束后,乙方按实际产生费用提供结算函(附本结算批次的线路、人数、总价、满意度等统计情况),经甲方确认并结合考核结果,支付该批次合同价款。4乙方根据支付金额提供增值税发票。5.本项目职工疗养经费由龙泉市易生活智慧商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九、税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6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3.在服务质保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一、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千分之六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3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未按本合同、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并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7十二、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十三、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尽快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十四、争议的解决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1种方式解决争议:1.1向丽水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1.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需经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见证。2.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甲方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甲方的授权代其采购确定乙方为中标人,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合同见证方,但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甲方须经龙泉市财政局相关部门批准,并签书面补充协议,经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见证报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备案,方可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5.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一份交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存档,二份报送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备案。6.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8日方:龙泉市中医医院乙方:龙泉市龙城假期旅游有限公司章:X月0日盖章:2077t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去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皮委托人(签字或盖章)除的加9,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地址:龙泉市中山西23号地址:龙泉市龙翔路翔宇楼128号·邮政编码:S2100邮政编码:323700电话:0578-7220535电话:0578-7115252开户银行:泉农商银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龙泉市支行账县,201000070609020账号:381858334175见证方: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备案方: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盖章:2年8月日盖章:20年8月1日10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龙泉市中医医院工会疗休养项目(标项三)项目编号:龙政采F2025-52G26采购人:(以下称甲方)龙泉市中医医院中标人:(以下称乙方)龙泉市龙城假期旅游有限公司签署地点:浙江龙泉205年8月6日签署日期:根据龙泉市中医医院工会疗体养项目(标项三)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龙政采F2025-52G26,在2025年7月28且开标会上,经评标委员会小组评定龙泉市龙城假期旅游有限公司(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1.补充协议(如有)2.本合同书3.中标(成交)通知书4.乙方澄清修改文件5.乙方投标文件6.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更正文件7.招标文件二、主要服务内容1、服务内容标项项目名称预估人数中标单价中标金额…龙泉市中医医院工会疗休养项目95人3000元/人285000元二龙泉市中医医院工会疗休养项目95人3000元/人285000元三龙泉市中医医院工会疗休养项目95人3000元/人285000元合计285人3000元/人855000元备注:(1)本项目分三个标项,乙方中标后,甲方内部公布疗休养线路和方案,由职工I自由选择、报名组团。(2)采用单价采购,预算单价3000元/人,超出价格部分由职工个人补差价(报名时由个人自行交纳超出部分)。(3)由于甲方工作的特殊性,人数为预计人数,各标项具体行程线路安排需配合甲方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调整,结算人数以疗休养实际出行人数进行结算。2、服务要求(一)疗休养线路1.乙方投标时须提供疗休养线路及方案:市内疗休养线路1条、省内市外疗休养线路2条、省外疗休养线路2条,具体要求如下:1.1市内疗休养。可分批次、分时段灵活开展疗休养活动。1.2可组织省域内、沪苏皖闽赣5个周边省市、对口支援(帮扶、合作)地区开展职工疗休养。倡导优先选择市域内疗休养,提倡组织职工赴山区海岛县开展疗休养活动,确需到对口支援地区跨省疗休养的,应选择以下5个对口支援地区(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古蔺县:吉林省梅河口市: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和县、新疆兵团一师13团;青海省海西州)。1.3乙方包括但不限于能承接疗休养过程中吃、住、行、休闲休养或学习培训服务的旅行社、民宿、农家乐、酒店等单位或企业。1.4允许职工家属随同参加活动。经职工申请,双方单位批准同意,职工家属可随同参加疗休养活动。随同家属符合职工疗休养条件的,疗休养费用由职工家属所在单位按规定标准给予报销:不符合职工疗休养条件的,与乙方协商订立旅游合同,费用自理,责任自负。1.5乙方不得将疗休养经费以现金、实物、消费券、购物卡等形式发放到个人:严禁以疗休养为名虚开发票或以其他形式套取现金等弄虚作假行为。2.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详细疗休养线路及方案,中标后按照甲方要求优化,最终的由甲方根据相关规定及结合自身要求确定。3.乙方中标后,甲方内部公布疗休养线路和方案,由职工自由选择、报名组团。4.若发生人数不足或线路取消等情况,需提供应急方案以供职工选择(具体按甲方要求执行),由此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二)时间、地点、人数拟安排于2025年7月下旬至11月下旬出行,出行地点为龙泉市(龙泉市中医医2自由选择、报名组团。(2)采用单价采购,预算单价3000元/人,超出价格部分由职工个人补差价(报名时由个人自行交纳超出部分)。(3)由于甲方工作的特殊性,人数为预计人数,各标项具体行程线路安排需配合甲方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调整,结算人数以疗休养实际出行人数进行结算。2、服务要求(一)疗休养线路1.乙方投标时须提供疗休养线路及方案:市内疗休养线路1条、省内市外疗休养线路2条、省外疗休养线路2条,具体要求如下:1.1市内疗休养。可分批次、分时段灵活开展疗休养活动。1.2可组织省域内、沪苏皖闽赣5个周边省市、对口支援(帮扶、合作)地区开展职工疗休养。倡导优先选择市域内疗休养,提倡组织职工赴山区海岛县开展疗休养活动,确需到对口支援地区跨省疗休养的,应选择以下5个对口支援地区(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古蔺县:吉林省梅河口市: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和县、新疆兵团一师13团;青海省海西州)。1.3乙方包括但不限于能承接疗休养过程中吃、住、行、休闲休养或学习培训服务的旅行社、民宿、农家乐、酒店等单位或企业。1.4允许职工家属随同参加活动。经职工申请,双方单位批准同意,职工家属可随同参加疗休养活动。随同家属符合职工疗休养条件的,疗休养费用由职工家属所在单位按规定标准给予报销;不符合职工疗休养条件的,与乙方协商订立旅游合同,费用自理,责任自负。1.5乙方不得将疗休养经费以现金、实物、消费券、购物卡等形式发放到个人:严禁以疗休养为名虚开发票或以其他形式套取现金等弄虚作假行为。2.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详细疗休养线路及方案,中标后按照甲方要求优化,最终的由甲方根据相关规定及结合自身要求确定。3.乙方中标后,甲方内部公布疗休养线路和方案,由职工自由选择、报名组团。4.若发生人数不足或线路取消等情况,需提供应急方案以供职工选择(具体按甲方要求执行),由此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二)时间、地点、人数拟安排于2025年7月下旬至11月下旬出行,出行地点为龙泉市(龙泉市中医医2院指定集合点):具体人员清单由甲方分配,具体批次和出发时间由甲方视情况而定。(三)行程基本要求1.组团:甲方内部公布疗休养线路和方案,由职工自由选择、报名组团,每团最低组团人数不低于25人(已报名成团的,因临时退团不足25人的,该团继续出行,退团人员按退团规定补退团费用即可)。因甲方工作的特殊性,组团后可出现临时退团的情形,乙方应允许出团前3个工作日前除预定的费用(按国家规定执行:各航空公司规定不同航空不同折扣,四折以下均不退票)外可无条件退团;出团前第2日至第3日内提出退团的,按退团人数补乙方500元/人的退团费用(总补偿费用为退团费用500元/人+高铁车票或机票退票费用),当天提出退团的,按退团人数补乙方1000元/人的退团费用(总补偿费用为退团费用1000元/人+高铁车票或机票退票费用),乙方保证不得降低该团原约定的疗休养标准,由以上原因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出团时如临时替换人员的,被更换人员应承担高铁和机票变更费用。除上述外,乙方可提出相应的应急方案,如出团前3个工作日内提出退团的或因退团导致出团人数过少的解决方案或应急措施,以乙方编制并获得甲方认可的方案为准。2.交通工具:全程37座(不足30人时可与甲方协商提供其他较少座位数车辆,但必须保证车辆足够舒适,乙方可提前在投标文件中做好预案供甲方参考)以上空调旅游车,要求具正规营运资质的车辆,车况好,空调效果好,空调旅游车为三年内新车,司机五年内无不良记录,服务态度好、技术好,确保行程安全。省外建议优先采用飞机出行方案。每批次人数仅供参考,人数不足不补差价,相应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中列入,中标后不得调整。3.住宿:要求三星及以上标准酒店或民宿,必须包含早餐。酒店未评挂星或民宿,应提供相关酒店或民宿网站截图、评分资料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供评委评审认定,乙方方案应列出每一线路的酒店名称、具体地点。具体成团的酒店以乙方编制并获得甲方认可的方案为准。)。另外若团队中出现单男单女,个人不补住房差价,由乙方安排并承担;因个人要求单住房,需补交个人房差价;4.景点及门票:需列明项目具体线路安排及设计到的主要景区、景点。门票包括大门票和景点内必游的小门票,以及索道(如有)、电瓶车(如有)、游船(如有)等,不参加其他自费景点。方案中列出每个参观景点、计划参观时间。如因出行人员身体不适等原因未进入景区的,结算时须退还相应门票价,并安排不参加的职工在宾馆休息。本次疗休养不安排购物点,不指定具体的购物场所,不安排强制付费疗休养项目。35.用餐:在正规饭店或农家乐就餐,可采用10人一桌或自助餐的形式。入住酒店必须包含早餐,每人每天午餐餐费标准不低于为80元/人,晚餐餐费标准不低于为100元/人,食物要求新鲜、安全,适合口味。要求每餐菜品多样,不雷同。餐厅交通便利,环境较好。6.导游:每车至少配备1名导游,负责行程管理,住宿饮食、景点门票、沟通联络等安排,全陪导游须持有导游资格证书。7.保险:投标人报价应包含必须为疗休养职工购买具有一定抵抗风险的保险,包括旅行社责任险和个人旅游人身意外险,个人旅游人身意外险保额不得低于每人100万元。8.购物:全程不进购物点;如参团人员确有购物需求的,随团导游需提供便利条件。9.无自费的景点或活动,无商业广告及各类产品推销。10.每批每人配发帽子一顶、行李包一个、雨伞一把(知名一线品牌)、矿泉水不少于二瓶/天/人,每批次准备旅行常备药品一份,如遇职工在疗休养期间过生日的,赠送生日蛋糕一份/人。11.实施过程中出现有效投诉3次或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12.每批次疗休养结束后,将对参加疗休养的职工进行疗休养情况测评调查。13.参加疗休养人员名单和个人信息不得外泄。14.行程中的相关安全事宜(住宿、交通、饮食等)全部由乙方负责,如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则由乙方承担相关经济赔偿与法律义务。15.乙方的方案应获得甲方的认可,甲方保留对乙方的某一线路指定其他方案的权利,组团时间按甲方计划实施,具体出团及返回时间根据乙方编制并获得甲方认可的方案为准。16.本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进行转包,经发现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17.出行人数存在不确定性,最终费用按实际出发人数,按实结算。18.单人门票或团体餐费未消费的费用需补充到全团消费费用。19.所有疗休养必须按照龙泉市总工会下发的关于职工疗休养的文件规定执行。3、违约责任乙方应严格履行行程路线、景点、服务内容及标准,并保证甲方拟定的每批次人45.用餐:在正规饭店或农家乐就餐,可采用10人一桌或自助餐的形式。入住酒店必须包含早餐,每人每天午餐餐费标准不低于为80元/人,晚餐餐费标准不低于为100元/人,食物要求新鲜、安全,适合口味。要求每餐菜品多样,不雷同。餐厅交通便利,环境较好。6.导游:每车至少配备1名导游,负责行程管理,住宿饮食、景点门票、沟通联络等安排,全陪导游须持有导游资格证书。7.保险:投标人报价应包含必须为疗休养职工购买具有一定抵抗风险的保险,包括旅行社责任险和个人旅游人身意外险,个人旅游人身意外险保额不得低于每人100万元。8.购物:全程不进购物点;如参团人员确有购物需求的,随团导游需提供便利条件。9.无自费的景点或活动,无商业广告及各类产品推销。10.每批每人配发帽子一顶、行李包一个、雨伞一把(知名一线品牌)、矿泉水不少于二瓶/天/人,每批次准备旅行常备药品一份,如遇职工在疗休养期间过生日的,赠送生日蛋糕一份/人。11.实施过程中出现有效投诉3次或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12.每批次疗休养结束后,将对参加疗休养的职工进行疗休养情况测评调查。13.参加疗休养人员名单和个人信息不得外泄。14.行程中的相关安全事宜(住宿、交通、饮食等)全部由乙方负责,如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则由乙方承担相关经济赔偿与法律义务。15.乙方的方案应获得甲方的认可,甲方保留对乙方的某一线路指定其他方案的权利,组团时间按甲方计划实施,具体出团及返回时间根据乙方编制并获得甲方认可的方案为准。16.本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进行转包,一经发现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17.出行人数存在不确定性,最终费用按实际出发人数,按实结算。18.单人门票或团体餐费未消费的费用需补充到全团消费费用。19.所有疗休养必须按照龙泉市总工会下发的关于职工疗休养的文件规定执行。3、违约责任乙方应严格履行行程路线、景点、服务内容及标准,并保证甲方拟定的每批次人4数及出发时间。不得随意更改,若有违约,甲方有权拒付相关费用,并追究违约责任。如乙方严重违约,甲方可终止合同。4、考核及其他要求:1.考核方式:每次完成当次疗休养服务后,必须让出行人员填写《满意度调查表》并签名,出团回程后由乙方交给甲方作为报销依据,当次满意调查表出现差评时,应扣除当次出行费用(具体参照以下扣除计算表),差评比例由《满意度调查表》中7项调查内容评价比例相加得出百分比,差评达到50%以上,扣除当期出行费用20%,且甲方可终止合同。《满意度调查表》疗养地点疗养时间年月日至月日线路安排好较好一般差住宿满意度好较好一般差餐饮满意度好较好一般差车辆状况好较好一般差司机服务好较好一般差导游服务好较好一般差整体评价好较好一般差对本次疗休养的整体评价及建议出团人员签名:出团人员联系电话:日期:2.当期出团满意调查表“差评率”达到一定比例按下列规定扣除当期疗休养费用计算表,简称《扣除费用计算表》。扣除费用计算表序号差评率当期出行费用扣除比例15%-10%以内(含)扣除2%210%-20%以内(含)扣除4%220%-30%以内(含)扣除6%330%-40%以内(含)扣除8%440%-50%以内(含)扣除15%550%以上扣除20%(注:如差评率达到50%以上,甲方可终止合同)如调查表发现弄虚作假,发现一次当期出行费用扣除20%,出现二次甲方可终止合同。3.乙方的方案应获得甲方的认可,甲方保留对乙方的某一线路指定其他方案的权5利,路线景点和出团人数以实际产生为准,费用不得超出规定标准,组团时间按甲方计划实施,具体出团及返回时间根据乙方编制并获得甲方认可的方案为准,出团时间应避开双休及节假日。4.出行人数存在不确定性,最终费用按实际出发人数,按实结算,本项目的人数为暂定量,具体以实际出行人数为准,投标单价保持不变,相关费用按出行人员情况分别结算。5、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提供服务,详细服务内容见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三、合同金额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伍仟元整(¥:285000.00元),出行人数存在不确定性,最终费用按实际出发人数,按实结算。2.本合同金额应包括本次项目实施所需的交通费、住宿费、景点及门票、餐费、导游、保险费、组织管理费、通信、福利、管理、利润、税金、政策性收费以及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其他一切费用。四、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五、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六、转让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如有转让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七、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如甲方有所需要,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延续提供1-2个月的服务,费用标准按本项目合同规定执行;2.履行方式:按本项目合同、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63.履行地点:按甲方要求;八、款项支付1.付款方式: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日内支付合同价40%的价款作为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本项目采用单价采购,以中标单价为标准,按疗休养实际出行人数进行结算。3.甲方应在合同正式生效、疗休养行程结束后,乙方按实际产生费用提供结算函(附本结算批次的线路、人数、总价、满意度等统计情况),经甲方确认并结合考核结果,支付该批次合同价款。4乙方根据支付金额提供增值税发票。5.本项目职工疗养经费由龙泉市易生活智慧商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九、税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6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3.在服务质保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一、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千分之六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3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未按本合同、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并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7十二、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十三、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尽快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十四、争议的解决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1种方式解决争议:1.1向丽水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1.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需经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见证。2.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甲方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甲方的授权代其采购确定乙方为中标人,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合同见证方,但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甲方须经龙泉市财政局相关部门批准,并签书面补充协议,经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见证报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备案,方可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5.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一份交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存档,二份报送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备案。6.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8日方:龙泉市中医医院乙方:龙泉市龙城假期旅游有限公司章:X月0日盖章:2077t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去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皮委托人(签字或盖章)除的加9,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地址:龙泉市中山西23号地址:龙泉市龙翔路翔宇楼128号·邮政编码:S2100邮政编码:323700电话:0578-7220535电话:0578-7115252开户银行:泉农商银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龙泉市支行账县,201000070609020账号:381858334175见证方: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备案方: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盖章:2年8月日盖章:20年8月1日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会疗休养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