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VC地胶板采购合同公告(金华职业技术大学2025)


金华市本级 | 装修工程

一、合同编号:11N47154327120259401
二、合同名称:金华职业技术大学仿真医院实训室环境升级改造工程合同
三、项目编号:CGXM-2025-06-0216(059)
四、项目名称:金华职业技术大学仿真医院实训室环境升级改造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金华职业技术大学
地 址:金华市婺州街1188号
联系方式:13566782353
供应商(乙方):浙江盛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华龙南街866号
联系方式:0579-823356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金华职业技术大学仿真医院实训室环境升级改造工程
数量:1.00
单价(元):822693.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金华职业技术大学仿真医院,一层、三层及五层实训室装修改造,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施工工期:60日历天项目经理:陆原执业证书信息:浙1332023202400366

2.合同金额(元):822693.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7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金职院仿真医院项目合同.pdf

金职院仿真医院项目合同.pdf

HT-2025-07-006756Ht合同文本金华职业技术大学仿真医院实训室环境升级改造工程施工一合同发包人:金华职业技术大学承包人:浙江盛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甲方(采购人):金华职业技术大学签订地点:金华市乙方(中标人):浙江盛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7月1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金华职业技术大学仿真医院实训室环境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编号:CGXM-2025-06-0216(059))采购结果,并按招、投标文件条款,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施工概况:1、工程名称:金华职业技术大学仿真医院实训室环境升级改造工程2、工程施工地点:金华职业技术大学3、工程施工主要内容:金华职业技术大学仿真医院,一层、三层及五层实训室装修改造。4、工程量:详见招标控制价及图纸内的全部内容二、项目负责人:陆原是代表乙方的唯一法定授权人,代表乙方与甲方单位及其他参建单位进行协调,同时对该项目现场安全、质量、进度、造价等负总责,经项目负责人签署的资料文书是唯一有效的法律文书,代签、冒签的文书均属无效文书。三、施工工期:60日历天计划工期时间: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9月18日止。四、质量标准: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标准。五、本项目招标控制价982266元(含暂列金额(除税)40000元),签约折扣率83%,签约合同价金额:¥822693元,(人民币大写):捌拾贰万贰仟陆佰玖拾叁元整。暂列金、暂估材料价同招标控制价。签约合同价=[招标控制价一暂列金额×(1+9%)]×签约折扣率+暂列金×(1+9%)。合同价款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结算总造价折扣率按签约折扣率。六、承包方式:本工程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乙方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行造价、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全面承包方式。七、材料及设备供应均由乙方自行采购,所用材料必须有质保书、合格证书或试验报告,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环保标准,并按规定程序复试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八、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增加或减少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2)取消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3)改变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4)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九、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使用。十、竣工价款的结算本项目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结算总造价折扣率按签约折扣率计算。1、工程量确定:工程量对应竣工图及设计变更联系单,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及相关的(2018版)计价依据、浙江省补充条款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实计算;2、综合单价的确定:(1)原招标控制价中有的执行招标控制价原有的价格;(2)招标控制价中没有适用的或类似于漏项或设计变更工程的价格,按现行的《浙D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及浙江省补充规定及省市配套政策性计价文件为合同价款调整依据。其中: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率、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税金按招标控制价口径计取,招标控制价中有的材料按照招标控制价价格,招标控制价中没有的,按照《金华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招标控制价编制期);《浙江造价信息》(招标控制价编制期):信息价没有的按发包人提供的签证价。(3)签证价按以下原则确认:浙江省、金华市有关文件及省造价管理总站的有关定额解释及浙江省、金华市造价信息期刊(具体以编制招标控制价时采用的信息期刊价为准,若金华市造价信息期刊中不具有的信息价则以浙江省造价信息价为准)均没有相关材料的价格时,该材料价格由发包人、监理人(若有)、承包人三方询价或招标确定。(4)可选品牌、暂定综合单价、暂定主材价项目具体见招标控制价。a.部分材料由发包人列品牌选择表供投标人选择,承包人应按招标控制价或磋商文件中选定的品牌档次进行采购,如在实施施工中,承包人使用了低于该档次的材料,发包人有权要求返工,并由承包人承担一切损失责任。b.如发包人对选择表以外的品牌有变更的,以发包人签证价为准。c.暂定综合单价项目结算价和暂定主材价的主材价格以发包人签证为准。(5)暂定价的材料(设备)、信息价以外的材料(设备)、暂定分项项目的规格、品牌由发包人确定,价格由发包人确定。3、根据工程造价组价原则计算后,最终竣工结算价=总价×签约折扣率。4、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5、竣工结算在以下情况下不能调整:(1)承包人为方便施工而更改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法而增加的费用。(2)承包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其费用不能调整;承包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结算时有数量增减,其增减部分的费用按投标文件的组价原则结合省定额有关子项重新组价出综合单价进行调整。(3)施工技术措施费中以“项”为单位报价的子项按投标报价包干,不得调整。6、人工、材料结算价格的调整:不调整。7、本项目套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及2018版各专业相关定额,在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造价管理部门出台的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及2018版各专业相关定额的综合解释及配套文件可以执行,遇新定额及相关清单计价规范、政策性文件调整不执行。十一、违约责任:!1、项目负责人每月驻施工现场不少于22天,对项目负责人每月出勤比率少于30%的,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的履行,其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不再支付工程款。2、乙方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无权履行职责,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或限期改正,同时处以1万元的罚款,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3、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2000元/次罚款。4、乙方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每月出勤均不少于22天,若缺勤或擅自离岗,则项目负责人2000元/天、技术负责人1000元/天、其他班子成员分别5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合同工期,提前或按期完工,工期不奖不罚:若乙方达不到本工程施工工期的要求,乙方将被处以1000元/天的工期违约处罚。图纸交底和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需把图纸疑问书面提出,否则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施工单位自行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若中途实际施工进度严重延期影响进度工期20%及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支付工程款。十二、质量要求1.所用于工程施工材料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安全环保等要求,工程质量不低于国家验收合格标准,当初验不合格,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进行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合格验收标准,承包人将按100%的质量保证金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无条件整改直至合格,同时工期不予顺延。2.承包人应对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全面负责,主要、大宗材料、设备供应厂家、品牌在进场前必需提供产品必须有质量保证书、合格证书或试验报告,书面上报发包人或监理单位(若有)备案,经监理方(若有)签字后方可使用。见证并书面确认后如发包人对材料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复验,复验不合格其经济损失及复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承包人未按规定流程验收的,产品无条件退场。3.进入本工程的主要建筑材料必须按发包人指定的参选品牌及系列进行购买,不能降低材料质量及档次,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购买前需向发包人确认产品样本,无论在施工中还是完工后,一经发现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的,拒付该项目全部工程款并要求全部返工,扣除履约保证金中的工程指令保证金。未返工处理的或返工后仍不能达到质量要求的,拒付全部工程款并终止本次合同。4.承包人应按相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承包人在施工中存在质量隐患,无条件按发包人或监理人(若有)要求进行整改,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承担发包人的一切经济损失。5.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若有)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在书面整改通知或口头整改通知的时间内未整改,每延迟整改一天处违约金2000元/项;未执行采购人或监理(若有)报验程序而进行下道工序的处违约金1000元/次-3000元/次;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偷工减料现象、使用不合格或以次充好的材料处违约金2000元/次-5000元/次。6.产生质量缺陷经整改仍影响验收和使用的,发包人可从履约保证金中酌情扣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十三、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40%的预付款,工程完工后采购人组织专业人员按照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85%,余款在经审计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8.5%(支付最后款项时须累计提供审定总价全额发票),余款审定金额的1.5%作为质量保修金,若承包人通过银行转账缴纳质量保修金的方式或提供等额等时的保函作为质量保证金,结算款将支付至审定金额的100%。乙方应随付款进度提供正式税务发票。(2)质量保修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退还质量保证金(需扣除违约金)。(若中标供应商为大型企业,或合同签订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主动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十四、质保期:二年。质保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十五、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水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十六、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壹佰壹拾叁元(¥4113元)乙方须在签订合同5日内按合同总价的0.5%(四舍五入精确到元)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肆仟壹佰壹拾叁元整。交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可在政采云平台购买,咨询热线4009039583)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支票、汇票、本票形式的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不计息退还(扣除应扣款项):保单、保函形式的有效期限不得短于验收合格时间。十七、其他1、如因工程质量不能保证、进度严重滞后的,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其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3、施工中发生一切安全问题(包含但不限于施工人员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第三者人身损害),一概由乙方负责。4、乙方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运输、地质地理状况、储存空间、装卸条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乙方应配备具有协调周边关系的人员,确保无障碍施工。5、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必须按金华市有关文件规定实行安全文明施工,工程竣工时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料清、障清,若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从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及工程款中扣除相应发生的实际费用。6、处理、协调施工期间可能发生的交叉施工作业、施工纠纷、零星政策处理,要配合业主进行协调,不可以此为由拖延工期,可能产生的费用投标时应在措施费内予以考虑。十八、合同组成文件及优先顺序:1、合同书及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2、中标通知书;3、承诺书(含询标记录和优惠条款):4、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十九、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二十、合同争议处理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金华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二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合同附件和本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单位名称:金华职业技术大学单位名称:浙江盛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海棠西路888号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等字):仙瀑路348号8楼电话: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户名: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金华婺城支行账号:账号:3305016767370000039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9005778441950E569附件:品牌响应4.品牌响应表序号村科名称推荐品牌(或同等档次以上品牌响应情况备注1PVC地胶板得、沽弗乐、盟多、雅卓、阿斯壮响应1、同一种材料/设备原则上选用同一品牌:材料设备需要选用两个及以上推荐品牌的,采购要经招标人同意,2、施工期间有下列特殊情况发生的,经招标人同意后,中标人可以选择与推荐品牌相同档次的其它品牌,但价格不作调整:D中标人发现材设备中有特殊坝格,招标人推荐的品牌厂家均不生产的。②中标人发现招标人推荐品牌的材料/设备市场供应不足,均无法滴足工程施工进度要求的。3、招标人推荐品牌在标后则上不作修改,若招标人在标后修改推荐品牌的,中标人可要求重新确定材料/设备的单价。4所有推荐品牌内的材料采购前,将采购品牌报招标人司意。2内堉涂料立邦、采成、嘉宝莉、华润、多乐士响应3玻璃耀华、信义、金晶、南玻、杭玻响应4石膏板、轻钢龙骨、隧燃板龙牌、可耐福、杰科、泰山、兔宝宝响应5防水材科科顺、卓宝、雨虹、天信、中建友响应6镀锌钢管、焊接钢管金洲、友发、华歧、增洲、天津利达响应t7电线、电缆六环、杭策、菊花、蓝天、中策响应A东8非金属管材冠益、中財、伟星、公元、联塑9金属管材金洲、友发、华歧增洲一利达E响应10普通灯县鹃士欧普俤山照明、松响应11开关插座面机鸿雁、正泰、TCL、公牛、施耐穗响应s2网线罗格朗、百盛、赛兰德、普天天纪、劳兰响应13电子锁海康成视、松下、西门子、博世、王力响应14钢制门坚朗、步阳、春天、凯悦、升响应投标人承诺:1、我方根据以上投品牌及规进标投标报价。2、我方已标价工程意清单中所缜品牌有本表规定不符的,以本表为准。3、若我方中,格按的规定进行材料/设备的采购,因本表①、②项特殊情况更换同档次品牌的,价格不调供应商名称方建责法定代表人或权代表(金或盖章):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金华职业技术大学承包人(全称):浙江盛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金华职业技术大学仿真医院实训室环境升级改造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本合同施工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附属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如有)。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金额为审计后竣工结算价款的1.5%,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扣减同期发生的维修违约金)经双方同意,一次性付清该工程全部余款。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外,如承包人承建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系承包人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不包括甲供材料)引起的,发包人有权无限期追溯,承包人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单位名称:金华职业技术大学承包人:工程单位名称:浙江盛合建设程有限公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海棠西路888号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婺城区新狮街道仙瀑路348号8楼运法定代表人或电话: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户名: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金华婺城支行账号:账号:3305016767370000039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9005778441950安全生产协议书为在金华职业技术大学仿真医院实训室环境升级改造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的发包人金华职业技术大学(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浙江盛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第一条发包人职责(一)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二)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三)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五)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第二条承包人职责(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水利部颁发的有关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安全生产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四)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五)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驾驶、爆破等特殊工种的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侍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六)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七)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八)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九)所有施工申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十)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大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第三条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并视事故轻重扣除一定比例的安全保证金。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生失效。发包人:承包人:单位名称:金华职业单位名称:浙江盛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浙省M沙路888号委托代理人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仙瀑路348号8楼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户名: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金华婺城支行开户银行:账号:33050167673700000391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90057784419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HT-2025-07-006756Ht合同文本金华职业技术大学仿真医院实训室环境升级改造工程施工一合同发包人:金华职业技术大学承包人:浙江盛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甲方(采购人):金华职业技术大学签订地点:金华市乙方(中标人):浙江盛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7月1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金华职业技术大学仿真医院实训室环境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编号:CGXM-2025-06-0216(059))采购结果,并按招、投标文件条款,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施工概况:1、工程名称:金华职业技术大学仿真医院实训室环境升级改造工程2、工程施工地点:金华职业技术大学3、工程施工主要内容:金华职业技术大学仿真医院,一层、三层及五层实训室装修改造。4、工程量:详见招标控制价及图纸内的全部内容二、项目负责人:陆原是代表乙方的唯一法定授权人,代表乙方与甲方单位及其他参建单位进行协调,同时对该项目现场安全、质量、进度、造价等负总责,经项目负责人签署的资料文书是唯一有效的法律文书,代签、冒签的文书均属无效文书。三、施工工期:60日历天计划工期时间: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9月18日止。四、质量标准: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标准。五、本项目招标控制价982266元(含暂列金额(除税)40000元),签约折扣率83%,签约合同价金额:¥822693元,(人民币大写):捌拾贰万贰仟陆佰玖拾叁元整。暂列金、暂估材料价同招标控制价。签约合同价=[招标控制价一暂列金额×(1+9%)]×签约折扣率+暂列金×(1+9%)。合同价款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结算总造价折扣率按签约折扣率。六、承包方式:本工程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乙方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行造价、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全面承包方式。七、材料及设备供应均由乙方自行采购,所用材料必须有质保书、合格证书或试验报告,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环保标准,并按规定程序复试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八、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增加或减少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2)取消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3)改变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4)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九、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使用。十、竣工价款的结算本项目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结算总造价折扣率按签约折扣率计算。1、工程量确定:工程量对应竣工图及设计变更联系单,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及相关的(2018版)计价依据、浙江省补充条款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实计算;2、综合单价的确定:(1)原招标控制价中有的执行招标控制价原有的价格;(2)招标控制价中没有适用的或类似于漏项或设计变更工程的价格,按现行的《浙D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及浙江省补充规定及省市配套政策性计价文件为合同价款调整依据。其中: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率、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税金按招标控制价口径计取,招标控制价中有的材料按照招标控制价价格,招标控制价中没有的,按照《金华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招标控制价编制期);《浙江造价信息》(招标控制价编制期):信息价没有的按发包人提供的签证价。(3)签证价按以下原则确认:浙江省、金华市有关文件及省造价管理总站的有关定额解释及浙江省、金华市造价信息期刊(具体以编制招标控制价时采用的信息期刊价为准,若金华市造价信息期刊中不具有的信息价则以浙江省造价信息价为准)均没有相关材料的价格时,该材料价格由发包人、监理人(若有)、承包人三方询价或招标确定。(4)可选品牌、暂定综合单价、暂定主材价项目具体见招标控制价。a.部分材料由发包人列品牌选择表供投标人选择,承包人应按招标控制价或磋商文件中选定的品牌档次进行采购,如在实施施工中,承包人使用了低于该档次的材料,发包人有权要求返工,并由承包人承担一切损失责任。b.如发包人对选择表以外的品牌有变更的,以发包人签证价为准。c.暂定综合单价项目结算价和暂定主材价的主材价格以发包人签证为准。(5)暂定价的材料(设备)、信息价以外的材料(设备)、暂定分项项目的规格、品牌由发包人确定,价格由发包人确定。3、根据工程造价组价原则计算后,最终竣工结算价=总价×签约折扣率。4、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5、竣工结算在以下情况下不能调整:(1)承包人为方便施工而更改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法而增加的费用。(2)承包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其费用不能调整;承包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结算时有数量增减,其增减部分的费用按投标文件的组价原则结合省定额有关子项重新组价出综合单价进行调整。(3)施工技术措施费中以“项”为单位报价的子项按投标报价包干,不得调整。6、人工、材料结算价格的调整:不调整。7、本项目套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及2018版各专业相关定额,在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造价管理部门出台的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及2018版各专业相关定额的综合解释及配套文件可以执行,遇新定额及相关清单计价规范、政策性文件调整不执行。十一、违约责任:!1、项目负责人每月驻施工现场不少于22天,对项目负责人每月出勤比率少于30%的,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的履行,其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不再支付工程款。2、乙方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无权履行职责,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或限期改正,同时处以1万元的罚款,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3、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2000元/次罚款。4、乙方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每月出勤均不少于22天,若缺勤或擅自离岗,则项目负责人2000元/天、技术负责人1000元/天、其他班子成员分别5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合同工期,提前或按期完工,工期不奖不罚:若乙方达不到本工程施工工期的要求,乙方将被处以1000元/天的工期违约处罚。图纸交底和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需把图纸疑问书面提出,否则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施工单位自行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若中途实际施工进度严重延期影响进度工期20%及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支付工程款。十二、质量要求1.所用于工程施工材料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安全环保等要求,工程质量不低于国家验收合格标准,当初验不合格,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进行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合格验收标准,承包人将按100%的质量保证金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无条件整改直至合格,同时工期不予顺延。2.承包人应对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全面负责,主要、大宗材料、设备供应厂家、品牌在进场前必需提供产品必须有质量保证书、合格证书或试验报告,书面上报发包人或监理单位(若有)备案,经监理方(若有)签字后方可使用。见证并书面确认后如发包人对材料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复验,复验不合格其经济损失及复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承包人未按规定流程验收的,产品无条件退场。3.进入本工程的主要建筑材料必须按发包人指定的参选品牌及系列进行购买,不能降低材料质量及档次,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购买前需向发包人确认产品样本,无论在施工中还是完工后,一经发现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的,拒付该项目全部工程款并要求全部返工,扣除履约保证金中的工程指令保证金。未返工处理的或返工后仍不能达到质量要求的,拒付全部工程款并终止本次合同。4.承包人应按相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承包人在施工中存在质量隐患,无条件按发包人或监理人(若有)要求进行整改,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承担发包人的一切经济损失。5.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若有)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在书面整改通知或口头整改通知的时间内未整改,每延迟整改一天处违约金2000元/项;未执行采购人或监理(若有)报验程序而进行下道工序的处违约金1000元/次-3000元/次;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偷工减料现象、使用不合格或以次充好的材料处违约金2000元/次-5000元/次。6.产生质量缺陷经整改仍影响验收和使用的,发包人可从履约保证金中酌情扣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十三、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40%的预付款,工程完工后采购人组织专业人员按照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85%,余款在经审计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8.5%(支付最后款项时须累计提供审定总价全额发票),余款审定金额的1.5%作为质量保修金,若承包人通过银行转账缴纳质量保修金的方式或提供等额等时的保函作为质量保证金,结算款将支付至审定金额的100%。乙方应随付款进度提供正式税务发票。(2)质量保修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退还质量保证金(需扣除违约金)。(若中标供应商为大型企业,或合同签订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主动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十四、质保期:二年。质保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十五、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水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十六、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壹佰壹拾叁元(¥4113元)乙方须在签订合同5日内按合同总价的0.5%(四舍五入精确到元)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肆仟壹佰壹拾叁元整。交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可在政采云平台购买,咨询热线4009039583)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支票、汇票、本票形式的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不计息退还(扣除应扣款项):保单、保函形式的有效期限不得短于验收合格时间。十七、其他1、如因工程质量不能保证、进度严重滞后的,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其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3、施工中发生一切安全问题(包含但不限于施工人员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第三者人身损害),一概由乙方负责。4、乙方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运输、地质地理状况、储存空间、装卸条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乙方应配备具有协调周边关系的人员,确保无障碍施工。5、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必须按金华市有关文件规定实行安全文明施工,工程竣工时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料清、障清,若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从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及工程款中扣除相应发生的实际费用。6、处理、协调施工期间可能发生的交叉施工作业、施工纠纷、零星政策处理,要配合业主进行协调,不可以此为由拖延工期,可能产生的费用投标时应在措施费内予以考虑。十八、合同组成文件及优先顺序:1、合同书及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2、中标通知书;3、承诺书(含询标记录和优惠条款):4、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十九、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二十、合同争议处理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金华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二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合同附件和本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单位名称:金华职业技术大学单位名称:浙江盛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海棠西路888号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等字):仙瀑路348号8楼电话: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户名: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金华婺城支行账号:账号:3305016767370000039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9005778441950E569附件:品牌响应4.品牌响应表序号村科名称推荐品牌(或同等档次以上品牌响应情况备注1PVC地胶板得、沽弗乐、盟多、雅卓、阿斯壮响应1、同一种材料/设备原则上选用同一品牌:材料设备需要选用两个及以上推荐品牌的,采购要经招标人同意,2、施工期间有下列特殊情况发生的,经招标人同意后,中标人可以选择与推荐品牌相同档次的其它品牌,但价格不作调整:D中标人发现材设备中有特殊坝格,招标人推荐的品牌厂家均不生产的。②中标人发现招标人推荐品牌的材料/设备市场供应不足,均无法滴足工程施工进度要求的。3、招标人推荐品牌在标后则上不作修改,若招标人在标后修改推荐品牌的,中标人可要求重新确定材料/设备的单价。4所有推荐品牌内的材料采购前,将采购品牌报招标人司意。2内堉涂料立邦、采成、嘉宝莉、华润、多乐士响应3玻璃耀华、信义、金晶、南玻、杭玻响应4石膏板、轻钢龙骨、隧燃板龙牌、可耐福、杰科、泰山、兔宝宝响应5防水材科科顺、卓宝、雨虹、天信、中建友响应6镀锌钢管、焊接钢管金洲、友发、华歧、增洲、天津利达响应t7电线、电缆六环、杭策、菊花、蓝天、中策响应A东8非金属管材冠益、中財、伟星、公元、联塑9金属管材金洲、友发、华歧增洲一利达E响应10普通灯县鹃士欧普俤山照明、松响应11开关插座面机鸿雁、正泰、TCL、公牛、施耐穗响应s2网线罗格朗、百盛、赛兰德、普天天纪、劳兰响应13电子锁海康成视、松下、西门子、博世、王力响应14钢制门坚朗、步阳、春天、凯悦、升响应投标人承诺:1、我方根据以上投品牌及规进标投标报价。2、我方已标价工程意清单中所缜品牌有本表规定不符的,以本表为准。3、若我方中,格按的规定进行材料/设备的采购,因本表①、②项特殊情况更换同档次品牌的,价格不调供应商名称方建责法定代表人或权代表(金或盖章):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金华职业技术大学承包人(全称):浙江盛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金华职业技术大学仿真医院实训室环境升级改造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本合同施工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附属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如有)。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金额为审计后竣工结算价款的1.5%,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扣减同期发生的维修违约金)经双方同意,一次性付清该工程全部余款。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外,如承包人承建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系承包人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不包括甲供材料)引起的,发包人有权无限期追溯,承包人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单位名称:金华职业技术大学承包人:工程单位名称:浙江盛合建设程有限公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海棠西路888号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婺城区新狮街道仙瀑路348号8楼运法定代表人或电话: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户名: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金华婺城支行账号:账号:3305016767370000039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9005778441950安全生产协议书为在金华职业技术大学仿真医院实训室环境升级改造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的发包人金华职业技术大学(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浙江盛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第一条发包人职责(一)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二)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三)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五)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第二条承包人职责(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水利部颁发的有关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安全生产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四)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五)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驾驶、爆破等特殊工种的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侍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六)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七)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八)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九)所有施工申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十)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大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第三条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并视事故轻重扣除一定比例的安全保证金。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生失效。发包人:承包人:单位名称:金华职业单位名称:浙江盛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浙省M沙路888号委托代理人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仙瀑路348号8楼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户名: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金华婺城支行开户银行:账号:33050167673700000391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90057784419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PVC地胶板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