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费采购合同公告(荆门市公安局2025)



一、合同编号:420800-2025-01152
二、合同名称:市局警官食堂 7月份服务费
三、项目编号:420800-2025-01152
四、项目名称:市局警官食堂 7月份服务费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荆门市公安局本级
2、地址:荆门市深圳大道西69号
3、联系方式:8882078
4、供应商(乙方):荆门九尊商贸有限公司
5、地址:荆门市金龙泉大道89号
6、联系方式:0724-2299496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其他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88166元
5、合同金额:8.8166(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4月02日至2026年04月02日;履约地点:荆门市深圳大道西69号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800-2025-01152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4-0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8-19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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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警官食堂2025年合同.pdf

荆门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承包合同甲方:荆门市公安局乙方:荆门九尊商贸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采购人和中标人(成交供应商)之间的权力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依据磋商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承诺,签订合同。)一、合同期限自2025年4月1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本合同到期后若对合同条款没有异议,在合同总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可与乙方在次年续签采购合同。二、服务范围、内容及人员配置(一)服务范围:荆门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食饮服务(二)服务内容:详见附件一(三)人员机械:详见附件一(四)质量要求:详见附件一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合同价款:本合同总价为105.8万元/年(含税)2、结算方式:甲方根据考核情况按月支付乙方合同费用,考核内容详见《餐饮服务考核表》,同时乙方需提供等额增值税票向甲方申请办理结算事宜。月服务质量考核总评分达到A级标准(96-100分),支付当月全额服务费;月总评分为B级(86-95分)的,支付当月90%服务费;月总评分在C级(76-85分)的,支付当月80%服务费;月总评分在D级(75分以下)的,支付当月70%服务费。年度达到两次C级以下服务标准的,在下一年度不再考虑续签合同。1四、双方权利和义务(一)采购人权利和义务1、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属于厨房所有的场地和用具的使用权。进场前甲方负责将现有基础设施及厨房用品配齐并做维修保养,符合使用要求后交付乙方使用。所有物品清点(按移交清单双方签字)后,移交乙方使用,服务期满后,乙方应将所有属于甲方的物品交还甲方,如有遗失和损坏,乙方负责赔偿(自然损坏除外)。2、甲方为乙方工作人员免费提供住宿。3、如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申领《卫生经营许可证》等,甲、乙双方均应予以配合。(二)供应商权利和义务1、食堂内的用具维修,设施维护由乙方承担。2、如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申领《卫生经营许可证》等,甲、乙双方均应予以配合。3、乙方为甲方提供餐饮服务,满足甲方要求(具体标准详见附件一),若在实际工作中乙方人员不足于满足甲方需求,经双方协商可适当增加人员并签订补充协议。4、乙方应搞好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噪声、污水、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标准,饭内外保持卫生整洁。甲方有权对乙方辖区内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考核。5、乙方须按照甲方制定的《餐饮服务考核标准》履行服务。6、乙方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7、乙方员工由乙方自主招聘,乙方应负责承担其社会保险等,乙方所有员工均与甲方无任何隶属关系。乙方应与属下员工签订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工合同。并为员工配备专用工作服装及口罩等,2做到着装规范上岗。为避免不必要的劳务纠纷,甲方有权对乙方与属下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审核。8、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生产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做好员工的安全教育以及为员工提供日常保健急救药品等。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场地从事对外经营活动。五、合同的变更、解除、续订与终止(一)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三)合同期限届满后,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本合同(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就合同续订的有关事项,配合甲方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视为乙方自愿放弃合同续订)。(四)合同双方约定在下列情况下合同自行终止1、合同期限届满而未续订的;2、合同一方倒闭或者破产的;3、由于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一)根据考核结果,发放承包费用。(二)服务时间范围:包括早、中、晚三餐及宵夜和临时性就餐需求服务。七、违约责任及索赔3(一)乙方在服务期内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与甲方无关。(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职工膳食。(三)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协议要求供应膳食,而造成乙方无法按时按量供应餐食的,其责任由甲方负责。(四)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或单方面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协议,应向对方赔偿相应损失。(五)双方达成协议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转让与其他私人或集体,一旦出现,视为违约,将立即解除协议,并追究法律责任,受到严肃处罚。(六)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根据违约情况按比例扣除乙方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八、不可抗力条款(一)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社会动乱、政府及机关命令和文件、政府拆迁等。(二)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或者履行本合同已无意义的情况下,合同双方可以终止合同,但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10日内向对方提出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合法证明,因此造成的合同无法履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导致采购人无需供应商进行服务工作时,则采购人提前30日书面通知供应商后即可解除本合同。届时对于供应商已履行完毕部分的工作所发生的费用,a由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费用凭证并经采购人书面认可后方由采购人予以承担,采购人不承担除此之外的赔偿或补偿费用。九、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合同生效的条件本合同由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十一、合同附件十二、其他本合同一式六份,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各执三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于2年月日,由合同双方在利门签署。甲方:乙方: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服务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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