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体育场馆社会化运营现场管理服务 体育场馆对外开放服务 体育场馆社会化运营现场管理年度考核评价 体育场馆开放委托运营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体育中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5)
合同基本信息
合同名称
光明区学校体育场馆社会化运营现场管理服务协议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金额
2163624.24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人(甲方)信息
序号
甲方单位名称
1
深圳市体育中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乙方)信息
序号
乙方单位名称
1
深圳市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内容
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
19所学校体育场馆
续期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2个月,光明区19所学校体育场馆
其他需要补充事项
附件
文件类型
文件名
履约评价附件
续期合同附件
光明区学校体育场馆社会化运营现场管理服务协议甲方:深圳市体育中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明智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北路深圳体育场一层七区乙方:深圳市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凌兰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嘉北社区南湖路3005号国贸商业大厦34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学校体育场馆社会化运营现场管理服务相关事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服务范围委托服务范围包括光明区所有符合开放条件的19所学校体育场馆,分别为:光明区秋硕小学、光明区第二中学、光明区红花山小学、光明区公明第一小学、光明区凤凰城实验学校、光明区理创实验学校、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学校(光明)、光明区公明中学、光明区楼村小学、中山大学深圳附属学校(中学部)、光明区光明小学、南方科技大学附属光明凤凰学校、光明区东周小学、光明区百花实验学校、光明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光明区玉律学校、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光明勤诚达学校、深圳市光明区长圳学校、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小学(光明),由甲方根据学校现有条件进行委托。标准服务时间为正常工作日不少于两小时,周末及寒暑假节假日不少于八小时;如服务过程中需增加或减少服务学校,费用按本合同单价作为基准,再折算需要增加或减少的服务费用,并签订补充合同。第二条服务内容及质量目标(一)服务内容1.乙方应配置现场管理服务团队:主动与各学校对接,导入规范化、标准化服务体系,全程运行管控、品质督导、协调沟通、资源调度、应急处理等事务;2.现场安全管理:乙方应负责委托管理范围及开放服务时间内相关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进出管控、现场秩序维护、日常巡查、问题上报、突发异常情况应急处理及其他临时性工作;3.乙方应承担委托区域及服务时间内安全主体责任;4.乙方应负责委托管理范围及开放服务时间内的清洁卫生、垃圾收集和清运。(二)服务质量目标1.学校户外体育场地开放率100%,室内场地有序开放。2.有效投诉率低于1%,有效投诉处理率达100%。3.所管辖体育场所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完好率95%以上。4.重伤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较大群体性事件、员工死亡或重伤的工伤事故、火灾责任事故等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安全、健康、环境责任事故为0。第三条服务人员配置光明区每所学校配备一名场地管理人员、一名保安员、一名保洁员(可兼任)。第四条物业服务质量考核评价机制甲方根据服务内容及质量目标对乙方进行考核,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及评价,考核的方式包括乙方自查、甲方不定期考核。自查主要由乙方每月自行对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结果进行评分,自行整改提升。不定期考核由甲方根据本协议签订服务内容进行考核。调查结果作为对乙方年度工作评价的依据之一。第五条服务周期1.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每年需经甲方或甲方授权机构考核评分(附件1),且分数≥85分后可以续签,每次续签1年。本协议为第三年协议,现场管理服务期为2025年9月5日起至2026年9月4日止。2.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及新的供应商,做好服务项目的无缝交接。第六条服务费用及财务管理(一)相关费用1.场馆收入甲方委托乙方对光明区属学校体育场所进行运营管理,所得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场租等)归甲方所有。2.运营成本(由乙方自行承担)①乙方运营管理团队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和员工工资、保险等。②乙方运营统筹管理费。③运行期日常运行(包括行政办公等)以及专项服务(包括安全检查、应急处理等)费用。(二)费用支出与费用结算合同单价为(人民币):9489.58元/所/月(含税),按月结算;合同总价为(人民币):2163624.24元(含税)。乙方在次月前5个工作日按甲方要求向指定主体开具等额、合法、有效发票;甲方应在收到上述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该笔费用转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三)考核与服务费用支付1.正式运营期内,不定期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考勤、礼仪礼貌、仪容仪表、服务态度、环境卫生、安全管理、有效投诉。如在不定期考核中发现以上问题,每次在月度服务费用中扣除500元(处罚金额没有上限)。2.月度费用支付标准:①开放天数≥21天,按100%支付管理服务费;②20天≥开放天数≥15天,按80%支付管理服务费;③14天≥开放天数≥11天,按60%支付管理服务费;④10天≥开放天数≥6天,按40%支付管理服务费;⑤5天≥开放天数≥1天,按30%支付管理服务费;⑥如甲方2026年7月16日后不再取得光明区学校场馆运营权或与乙方2026年9月4日合同到期当月均不足一个自然月时,7月份或9月份按(9489.58元÷当月天数×该月实际开放天数)计算当月价款后,支付当月费用。(如因政府、学校或疫情等原因导致当月无法正常开放的,暂停支付管理服务费)3.甲方应以银行转账形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乙方收费账户为:户名:深圳市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深圳国贸支行账号:4000022809022515719为免歧义,进一步明确,物业支出成本、税费等成本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中,乙方不得要求甲方额外另行承担。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均由乙方自理医疗费用,甲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1.审定乙方拟定的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管理制度、应急演练方案、教育培训计划、年度管理预算等,并监督乙方相关工作的实施情况。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服务行为,采取不定期检查方式进行考核评分,并根据考核结果督促乙方进行整改提升,以确保乙方服务质量的稳定和可靠。如乙方服务质量存在缺陷或存在不符合项,甲方有权提出整改要求,对乙方的整改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和审查;并依照甲方制定的关于乙方服务质量评价的流程和标准,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3.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或自行组织,结合管理区域的物业管理特点,组织年度履约评估考核。4.对于由乙方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人身财产责任事故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5.甲方有权检查和考核由乙方派往本项目的人员,如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和管理规定。7.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二)甲方义务1.乙方承接物业前,甲方配合乙方对管理范围内学校运动区域、配套区域进行承接查验。2.乙方根据本合同以及管理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给予合理配合。3.甲方应协助乙方与校方、教育局等关系单位进行沟通,梳理多方责权。4.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权利1.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2.乙方管理期间,如需办理其他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审批、司法程序等),有权要求甲方在合理必要范围内配合乙方出具相关书面文件。3.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二)乙方义务1.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服务质量标准、实施细则,不得损害甲方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乙方应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甲方的监督、指导,就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2.乙方在入场时,应当对学校区域设施设备进行查验验收,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乙方在服务期间发现有存在设施设备日常使用中损耗、老化等存在隐患的地方,需要更换或者维修等问题,应当第一时间通知甲方予以更换或者维修,并做好相应的及时跟进工作。3.乙方就已通过甲方认定的项目经理进行变更时,须得甲方的同意。4.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书面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月度现场管理情况本月服务人员的实际在岗人数、本月主要工作内容、安全管理情况等。5.乙方应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甲方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甲方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6.乙方应制止本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营业时间、体育场所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7.乙方应当与派驻本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自行签订相关劳动合同,提供相关劳动保护,并自行解决与所有服务人员产生的劳动争议及承担相应的安全事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此对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8.乙方派驻本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必须符合甲方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我国劳动法律法规为其聘用的现场管理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并承担相应费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上岗工作人员需着工装并佩戴工作证,乙方需对所有服务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其具备履行甲方管理要求的相关资质和能力,乙方每年需将教育培训计划和落实情况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9.乙方派驻本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和管理规定,做好每日安全巡查记录、异常情况上报、现场应急处置等安全管理工作。10.乙方负有对线上平台账号、密码、功能正确使用及管理责任,若出现非正常使用情况,甲方将追究其法律责任。11.乙方不得擅自占用管理区域内公用设施的使用功能。12.乙方不得在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不得利用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从事违法性活动。13.乙方从甲方处获得的商业机密和需保密的信息资料,均不得泄露给第三方,但是法律有相关规定或者应司法、行政等政府部门要求披露的除外。14.乙方对本协议及客户资料履行保密职责。15.因乙方原因给甲方及学校或第三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6.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第九条违约责任(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达到相应服务标准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限范围内完成整改,并赔偿甲方遭受的实际损失,且当月服务费暂停支付,在整改完成且赔偿完毕甲方遭受的实际损失后支付。逾期30日未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二)如乙方主要管理人员存在严重失职和不作为,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本项目乙方主要管理人员,乙方拒不更换或超过三次更换后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三)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亦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给予本合同总价20%的赔偿。(四)乙方不得改变管理区域内各项共用设备设施原设计及功能,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下擅自更改的,除责令恢复原状外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给予本合同总价20%的赔偿,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五)以下情形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或部分义务,都不应被视作违约,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2.双方均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问题造成损失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由甲、乙双方承担责任的情形。第十条合同终止(一)甲、乙双方在达成书面协议,同意停止合作的情况下,可提前终止本合同关系。(二)因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导致合作关系不能继续维持时,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协议,终止本合同关系。(三)甲方与相关部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甲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应结清已发生的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四)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周期内,若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在本项目中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有权根据事故原因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第十一条其他事项(一)甲、乙双方如需对本合同的内容进行更改或补充,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本合同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中的内容与合同内容有冲突时,以补充协议为准。(二)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时,任何一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另一方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三)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四)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五)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页无正文,为《光明区学校体育场馆社会化运营现场管理服务协议》签章栏)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附件1光明区学校体育场馆社会化运营现场管理年度考核评价表项目名称光明区学校体育场馆社会化运营现场管理年度考核评价甲方单位深圳市体育中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单位深圳市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评价日期年 月 日项目概况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委托运营服务期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现委托运营管理项目期满,根据合同约定对现场服务单位进行考核评价且优良率达85%以上方可续签。评价内容及结论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评分行政管理(15分)1.运营机构组建情况:日常运作机构明确,职责到位,制订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服务质量标准、实施细则,不得损害甲方合法权益。(3分)1.责任制落实:日常运营管理工作正常开展。(4分)1.资料报送及台帐管理:考勤、水印照片佐证、巡查表等资料报送及时;日常工作记录完整详实,工作思路清晰的。(8分)资金保障(10分)运营管理人员薪酬有保障,不出现欠薪讨薪等群体性事件。(10分)人员要求(15分)1.每所学校工作人员要求不少于2名,其中包括固定的现场管理人员1名、安保人员1名、保洁人员1名(可兼任),乙方应当与派驻本项目的服务人员自行签订相关劳动合同,提供相关劳动保护,并自行解决与所有服务人员产生的劳动争议及承担相应的安全事故责任。(6分)2.乙方派驻本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必须符合甲方要求,不得迟到早退;上岗工作人员需着工装并佩戴工作证,现场管理人员工作时间不能少于开学期工作日2小时,周末、寒暑假及节假日8小时,实际开放时间以学校为准。(5分)3.乙方应按要求积极参加甲方开展的年度安全生产和急救等培训活动;乙方需根据甲方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所有服务人员的培训;使其具备履行甲方管理要求的相关资质和能力,上岗工作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次。(4分 )服务内容(10分)1.乙方派驻本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必须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安全管理、防疫防控的相关制度和管理规定,做好每日安全巡查记录、异常情况上报、现场应急处置等安全管理工作。(6分) 2.乙方负有对线上平台账号、密码、功能正确使用及管理责任,若出现非正常使用情况,甲方将追究其法律责任。(4分)内部管理水平(5)1.乙方从甲方处获得的商业机密和需保密的信息资料,均不得泄露给第三方,但是法律有相关规定或者应司法、行政等政府部门要求披露的除外。(5分) 公共设施管理(5)1.乙方在服务期间开放前检查设施设备,发现有存在设施设备日常使用中损耗、老化等存在隐患的地方,需要更换或者维修等问题,应当第一时间通知甲方予以更换或者维修,并做好相应的及时跟进工作。(5分)现场管理 (20分)1.学校场馆开放期间,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现场管理规定执行,做好运动市民的服务工作;做好市民的入场及出场核销,现场秩序的维护;协同学校安保、保洁人员做好保洁工作。(6分)2.现场管理人员熟悉和掌握消防器械、AED自动除颤仪等设备存放点及使用方法。发现安全隐患、设备设施损坏等情况,应及时处理或报修,避免场地设施不适用引起的伤害事故,同时做好记录备查。(5分)3.市民在运动前、过程中,现场工作人员可对市民温馨提示或指导,注意做好运动前的热身及拉伸,运动中应提示市民注意运动安全。(3分)4.注重服务礼仪,明确咨询与投诉处理流程,掌握咨询与投诉处理技巧,明确处理咨询与投诉的权限划分,构建快速处理通道。(6分)安全生产(20分)1.乙方应做好学校体育场馆开放期间区域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甲方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甲方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10分)2.乙方应制止本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消防、防疫、营业时间、体育场所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10分)总分(100)考核评价结论:(95分及以上为优,85分及以上为良,75分及以上为中,75分以下为差)确 认双方验收甲方(公章):验收负责人: 乙方(公章):项目负责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体育场馆社会化运营现场管理服务 体育场馆对外开放服务 体育场馆社会化运营现场管理年度考核评价 体育场馆开放委托运营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