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增值电信服务 增值电信服务互联网专线线路服务 网络接入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中共吉林省委机要局(吉林省密码管理局)2025)



一、采购人名称:中共吉林省委机要局
二、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中共吉林省委机要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441101000023475341
五、合同编号:11N013544197202564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增值电信服务 互联网专线线路服务
详见附件

1.00
45000
45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中共吉林省委机要局
联系人:郭幸坤
联系电话:13290880077
传真:/
地址:新发路577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增值电信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354419720256401).pdf

政府采购网上服务市场合同编号:11N01354419720256401采购单位(甲方):中共吉林省委机要局服务单位(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吉林省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吉林服务市场-互联网接入服务-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吉林服务市场-互联网接入服务-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吉林服务市场-互联网接入服务-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采购计划-[2025]-09620号-1增值电信服务互联网专线线路服务-服务响应:完全响应服务内容:互联网专线,品牌:,设备厂商:中国移动,终端型号:中国移动,终端类型:电信增值服务,服务响应:完全响应1条45000.0045000.00合同总价(元)45000.00合同总价(大写)肆万伍仟元整二、付款方式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采购计划-[2025]-09620号-1网络接入服务145000.00财政性资金-三、服务条款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甲方有权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享有互联网专线业务规定的相关服务。3.2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持续租用乙方互联网专线,并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3.3甲方应派专人负责做好本方入网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入网前期的组织、协调工作;接入设备及免费提供机房内安1/4装场地、配套设施(如机架、电源、空调、照明等)的准备;保证入网各机构配合乙方的进网调测工作;调配和预留所在大楼内配线室至机房的通信线路;提供涉及入网实施工作的各机构项目负责人的联系方式等。甲方应为乙方接入线路及设备提供安全保障,并为乙方进行线路接入及设备维护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甲方应保证专线起止接入地点物业全面配合乙方工程实施、安装和调测等工作。如因甲方未做好上述入网前的准备工作,导致乙方被要求支付额外费用的,该等费用应由甲方承担。对于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接入或维护延迟,乙方不承担责任。3.4甲方不得利用所租用的互联网专线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活动,否则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因此造成的相应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3.5甲方应合理使用租用的互联网专线,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互联网专线的使用权或改变专线租用性质以及业务用途,严禁IPP2PTOP;“”,IP地址转租转售,严禁通过P2P技术聚合带宽等手段开展TOP客户内容分发业务;不得参与“挖矿”活动,否则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因此造成的相应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3.6甲方应严格遵守乙方针对互联网专线业务的管理规定,具备互联网接入的合法资质,其租用互联网专线所接入的网站必须具备相关许可或备案手续,并确保连接到租用互联网专线上的有关通信设备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且具备适合于本协议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3.7在乙方根据业务要求而实施相关建设工程时,甲方应保证必要的施工条件;对于安装相应光纤、设备等所需要的甲方红线以内的交接间、管道、沟槽、孔、洞等设施,甲方需要自行提供,且甲方不得擅自拆、改、更换、加装、移装乙方安装的互联网专线、设施、设备。3.8为保证业务可用性,甲方若选择自带IP地址入网方式,甲方所租用带宽须不小于100M,IP地址数量不少于1个C,子网掩码不大于24,自带IP地址入网须遵守乙方相关管理规定。甲方如变更IP地址、网络策略等相关信息,须在变更前10个工作日将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出具CNNIC或APNIC等IP地址管理机构向其分配该IP地址的相关证明文件,以避免由此引起的业务中断。3.9甲方应保证业务申请登记资料均真实、准确和持续有效,并有义务配合乙方核实登记资料。如甲方登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账户、通讯地址、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前10日内将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资料。如乙方发现甲方登记资料不真实、不正确,导致乙方无法与甲方取得联系或甲方未及时配合更正上述信息的,乙方有权暂停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业务,相应的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3.10甲方应满足网间流量占比小于10%10%的要求,乙方对网间流量占比进行实时监控,对于是否符合要求由乙方进行判断。当甲方网间流量占比大于10%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整改,甲方需在一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在此,10%期间,乙方不对甲方实施流控。若甲方未在时限内按要求整改完毕或整改完成后再次出现网间流量占比大于10%的情10%形,乙方有权立即采取流控措施,将甲方的网间流量限至其付费带宽的10%以下。乙方实施流控后应及时通知甲方,甲,10%方应进行整改,并将相关整改完成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发送给乙方。乙方收到材料解除流控措施后,若甲方仍存在或后期再次出现网间流量占比超限情况,乙方将不再给与甲方整改机会,且乙方有权立即采取流控措施,直到甲乙双方合同期满为止。合同期内,甲方应持续规范其行为并积极配合乙方的流量监控及路由配置优化等工作。注:网间流量占比=网间入流量/总入流量其中,网间入流量指通过骨干互联出口和省网三方出口从电信或联通网络流入该客户的流量,总入流量指该客户的所有入流量。3.11甲方对产权属于乙方但布放在客户办公区域的设备履行日常实物管理职责以及设备丢失情况的违约责任,并配合乙方开展日常巡检,不得在未经过乙方授权同意的情况下替换客户侧设备或更改相应设备参数配置。3.12甲方基于互联网专线提供CDN服务、云服务、互联网域名解析服务等电信业务经营的,应承诺已取得相关政策法规要2/4求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且在签署本协议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文件,并遵守如下约定:(1)如甲方是面向最终用户提供CDN和云服务等互联网接入服务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则应严格遵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得为非法经营电信业务者、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用于经营电信业务的电信资源或者提供网络接入、业务接入服务,以及互联网域名解析服务。(2)在本协议履行期内,甲方上述经营许可文件如果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3)甲方违反本条约定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因此造成的相应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4.1乙方有权依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各项费用。4.2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甲方租用专线的开通工作。如甲方在业务受理单中对开通时间另有要求,且业务受理单为乙方所接受,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开通互联网专线。因下列情况产生的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1)甲方(客户端)不具备网络接入所要求的线路条件,需要进行特殊线路施工或甲方所在地理位置超出提供专线的有效距离;(2)甲方(客户端)不具备网络接入所要求的终端接入设备,需要进行设备的更换;(3)因无法预见的市政施工、市政审批等原因导致的线路开通受阻;(4)由于法定节假日或遇重大活动时,乙方按照政府规定进行的封网;(5)在甲方选择自带IP地址入网方式时,因甲方(客户侧)网络调整而需要重新向乙方提交互联网专线开通申请的;(6)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况以及其他非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按时开通的情况。4.3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供互联网专线租用,以及各类互联网专线业务的咨询、组网建议等服务,但不提供IPv4单栈业务。对于出租的互联网专线,乙方线应依据相关标准、规程和规范进行维护,甲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4.4如乙方需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处理互联网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客户基础资料、采取技术处理措施等,甲方应当予以配合,并对由此造成的影响予以谅解。乙方在接到投诉或发现甲方有危害互联网安全的行为时,有权或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立即针对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本协议项下的业务等,直到确认甲方已完成有效整改后,甲方可恢复本协议的履行,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4.5在甲方以后的网络扩容及网络升级中,乙方以优惠的条件为甲方提供业务和技术支持。因扩容涉及新增专线线路等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议定。4.6乙方提供的服务应满足工信部颁布的《电信服务规范》及《互联网接入服务规范》,保障甲方使用通信业务安全畅通。乙方承诺的具体服务等级标准详见本协议附件三(网络服务等级协议(SLA))。4.7乙方为甲方提供重要客户保障机制,支持7×24小时故障申告,并在承诺时限内进行修复。乙方实行一点申告,全程服务,负责故障的全程处理,甲方应积极予以协助配合。甲方可通过客户经理进行故障申报,也可以通过乙方服务热线【10086-8】进行业务故障申报。4.8乙方提供的专线资源要有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保障甲方的网络安全稳定运行和信息资源的安全。但因甲方自身原因3/4造成的网络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4.9因乙方进行定期设备维护、系统升级改造、必要的专线施工、割接等可能影响互联网专线业务的正常使用时,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说明必要情况,并尽可能减少对业务使用的影响,但乙方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4.10乙方不得为未持有互联网域名解析服务许可的企业提供域名递归解析技术和服务支持,不得为任何个人用户开通递归解析技术和服务支持。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湖大路支行账号:账号: 431901341210999签订日期:签订日期:4/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增值电信服务 增值电信服务互联网专线线路服务 网络接入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