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采购合同公告(新郑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2025)



新郑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202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一标段合同订立信息公告

项目名称
新郑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202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

项目编号
新财磋商采购-2025-45

标段名称
新郑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202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一标段

合同主体
采购单位 信息
采购人:新郑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 地址:新郑市郑新快速路与万邓路交叉口向西1000米路南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方式:13676935452

供应商 信息
供应商:河南中豫鼎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石板岩圣相北路28号3029室 联系人:王晓坛 联系方式:18037517908

合同价格
756900元

签约时间
2025年08月08日

合同公告
2025年08月15日

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附件:

新郑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202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一标段中标合同.pdf

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1其他房屋施工磋商文件、图纸(如有)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120日历天郭桂红豫241141459883新郑市202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一标段(郭店镇新李营村群众活动中心项目)施工合同2(合同编号:XZYMHF2025-)资金类别:新郑市202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工程名称:郭店镇新李营村群众活动中心项目发包人:新郑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承包人:河南中豫鼎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同半H签订日期:2025年8月8日-1施工合同协议书(合同编号:XZYMHF2025-)发包人(全称):新郑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河南中豫鼎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新郑市202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一标段(郭店镇新李营村群众活动中心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资金类别:新郑市202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2、工程名称:郭店镇新李营村群众活动中心项目3、工程地点:郭店镇新李营村4、资金来源及资金下达文号:资金文号:豫财农水(2024)84号:项目批复文号:郑水办(2024)127号5、采购编号:新财磋商采购-2025-45号6、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群众活动中心一栋,地上三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353.07m,建筑高度11.80m。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7、工程承包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二、合同工期1、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15日。2、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12日。3、工期总日历天数:12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2-四、合同价款及承包方式1、总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柒拾伍万陆仟玖佰元整(¥756900.00元)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五、项目经理姓名:郭桂红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豫24114145988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豫建安B(2023)2279123六、合同其他相关方设计人:河南华北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监理人:中世景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七、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的通用合同条款,本合同不再另附,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技术标准和要求;(5)图纸;(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7)其他合同文件。(8)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3-八、履约担保乙方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承诺,提供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者按照中标金额的10%缴纳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若缴纳履约保证金,发包人按照合同工程内容完成情况,当已完工工程超过总工程投资额的50%,经监理人员核验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50%;在工程完工并经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给乙方。九、承诺1、甲方承诺按照规定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支付方式,达到拨款节点后,经乙方提出拨款申请,报账手续按照新郑市财政拨款流程全部签批完成,且财政部门下达支付指令后拨付相应合同价款。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十、工程款结算及支付方式1、合同结算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据实结算;若甲方指令变更引起工程做法与原做法不一致时,按照原组价原则进行计价。建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以竣工结算审计审定金额为准。2、工程款支付方式:房屋主体结构全部封顶,经阶段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工程款;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工程款(支付后至合同金额的80%);通过竣工结算审计后,工程款支付至竣工审计审定金额的97%;剩余3%留作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满且审计完成并经复验合格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质量保证金。达到支付节点的工程款实际支付时间以报账手续审签完成且财政部门下达支付指令后支付为准。十一、甲方责任和义务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4-1、施工场地达到施工条件,施工现场明确四止界限。2、给乙方提供具体施工地点及施工图纸。3、负责协调工地范围内的用水用电,用地范围和期限在签订协议时商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4、协助乙方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5、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十二、乙方责任和义务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完成各项承包工作,不得将工程进行转包或者分包。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及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作出的指示,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任何缺陷。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若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及违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的事项,监理单位有权提出并要求返工、整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2、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乙方应按施工规范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安全生产事故,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中如发生任何事故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3、乙方须按照新郑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达标率到100%。如因乙方对扬尘治理不当,造成上级或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或经济处罚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全部由乙方进行清运并且承担所有费用。4、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乙方应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如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时,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55、工程完工后,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施工资料和竣工档案资料2套。6、其他义务(1)乙方投入本合同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施工期间必须到位。工程施工期间,甲方若发现乙方项目经理或者技术负责人出现连续3日历天或累计5日历天无故不到岗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对已实施的工程不予付款。(2)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按照《新郑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治欠办(2025)1号)文件要求,落实“一2金三制”,乙方须在本项目施工合同签订后30日内,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专项用于农民工工资的专用存款账户,该账户作为专项用于该项目工程农民工工资发放的保障,除发放农民工工资外,不得用6于农民工工资以外的款项支付。乙方应在工资专用账户开设后30日内报行业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备案。(3)乙方要严格落实《关于规范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拨付程序的实施意见》(新治欠办(2025)2号),必须优先保证支付本合同工程内的农民工工资及其他资金,如出现第三方向甲方追要应由乙方支付的资金现象的,乙方应及时支付合法的追要资金,甲方有权扣除第三方所追要资金的50%作为乙方违约金,并可在未支付工程款额中扣除农民工工资。十三、工程验收及保修责任1、工程验收乙方要在工程完工后30天内向甲方和监理方提供完整、准确、合格的施工技术资料和施工范围内的竣工图。经现场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报甲方申请工程完工验收。验收条件为:1、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和工作已按合同约定完成;2、工程质量缺陷已按要求进行处理:3、工程完工结算已编制完成;4、合同工程完工资料已整理完毕,需移交甲方的有关档案资料已整理到位。-6-验收程序为:1、合同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乙方先进行自验,自验合格后向监理人递交完工验收申请,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再向甲方提交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申请报告:2、甲方在收到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2、保修责任。保修范围: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1年。保修责任:①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保修。②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抢修。③若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发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从乙方的质保金中扣除。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十四、现场管理及违约责任1、由于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或上级政策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经甲方和监理人同意,工期可以顺延,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因质量问题造成工程修复或返工的,工期不予顺延,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未在合同约定工期内竣工的,每超工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佰元整。3、甲方和监理人有权对工程所用的材料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一旦发现乙方所用材料的品质、规格、尺寸、数量与设计不符合,影响工程质量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立即停工并改正。若乙方拒绝改正,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且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不支付任何工程款。十五、争议解决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直接向新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本合同适用法律和适用标准1、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郑州市有关规范性文件对-7-本合同有约束力。2、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执行。十七、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八、合同生效及终止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工程质保期满,甲方将款项结清后合同自行解除。3、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8月8日4、合同订立地点:新郑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甲方:(盖章)贸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宝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堀电话:037162591968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开发区支行气帐号:帐号:76160078801000004817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地址:新郑市万邓路与郑新路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石板岩圣交叉口向西1000米路南相北路28号3029室-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