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隧道养护采购合同公告(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杭州市余杭区城市管理局)(杭州市余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杭州市余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 | 其他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75442445920254002
二、合同名称:余杭区2025年良睦路、绿汀路隧道养护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RTZFCG-2025-023
四、项目名称:余杭区2025年良睦路、绿汀路隧道养护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五常街道西坝路51号浙财科创中心C座
联系方式:0571-88729767
供应商(乙方):杭州市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大江东智毅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半山街道北秀街701号3幢
联系方式:0571-81672068,0571-8292259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余杭区2025年良睦路、绿汀路隧道养护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4085008.43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余杭区2025年良睦路、绿汀路隧道养护项目;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服务要求: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余杭区2025年良睦路、绿汀路隧道养护项目;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服务时间:1年服务标准: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余杭区2025年良睦路、绿汀路隧道养护项目;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2.合同金额(元):4085008.43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4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5年良睦路、绿汀路隧道养护项目合同.pdf
2025年良睦路、绿汀路隧道养护项目补充协议(1).pdf
2025年良睦路、绿汀路隧道养护项目合同.pdf
2025年良睦路、绿汀路隧道养护项目补充协议(1).pdf
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余杭区2025年良睦路、绿汀路隧道养护项目甲方: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乙方:杭州市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地:杭州市余杭区签订日期:2025年4月14日2025年3月31日,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余杭区2025年良睦路、绿汀路隧道养护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评审专家评定,杭州市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现于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甲方)和杭州市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1.1.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服务内容:余杭区2025年良睦路、绿汀路隧道养护项目;1.2.2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1.2.3技术保障:1.2.4服务人员组成:详见投标文件;1.2.5合同否(是/否)涉及货物。若涉及货物的的,则1.2.5.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花色:1.3价款-1-本项目采用以下第1.3.1条款规定的计价方式计价。1.3.1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含税)为:¥4085008.43元(大写:肆佰零捌万伍仟零捌元肆角叁分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良睦路隧道养护2617540.332绿汀路隧道养护1467468.1总价4085008.431.4养护期限养护期限为1年,合同有效期:2025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13日。1.5预付款1.5.1甲方是(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合同签订后按年度养护经费的40%支付预付款。1.6考核及资金支付1.6.1日常养护经费按季度支付:养护费用原则上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拨付15%年度养护经费(年度养护经费为:年度合同价扣除未接管设施养护经费)。具体按照财政资金到位情况支付。J1.6.2在合同期间,出现下列事件之一的给予扣款,问题重复出现加倍扣款:在国家、省、市级检查中,每查处1件有责问题的,分别扣30000、20000、10000元;被国家、省、市主流媒体曝光经核查属实的,每件分别扣30000、20000、10000元;被省、市级主要领导批示、批评的,每件分别扣20000、10000元;被甲方抄告的问题,每件扣5000元:被多位市民(3名以上,含3名)有责投诉的每件扣5000元。1.6.3实际养护经费与养护项目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挂钩。考核90(含)以上为合格,考核90分以下,每下降0.1分扣款1000元。1.6.4考核1.考核办法:管理考核采取季度考核形式进行(详见甲方发布的考核管理办法)。2.警告与退出。2.1警告。在人防设施养护作业合同期间,有下列情景之一的给予一次警告:(1)不遵守相关法规,未按规程操作发生有责事故的。-2-(2)遇有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时,未按要求落实作业机具和人员,保障不力而造成不良影响的。(3)职能部门检查发现抄告问题未限期整改到位的。(4)管理混乱,发生管养人员集体上访的。(5)设施处于不良状况危及安全、养护质量问题危及安全或引起问责的。(6)累计两次未按要求完成甲方交办任务的(以任务单为准)。(7)累计两次媒体负面报道的。(8)24小时驻场服务车辆发现一次未到位的。(9)30分钟内响应现场服务车辆累计两次未及时到场服务的。2.2退出。在人防设施养护作业合同期间,符合以下之一的,甲方可提前终止或单方面解除养护合同,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1组织管理机构、人员素质、养护人数及机具设备等与投标承诺不符,无法完成养护任务的。(2)同一养护项目在合同期内累计被警告3次的。(3)合同期内连续两个月考核在85分以下或累计四个月考核在85分以下的。(4)发生有责安全事故的。1.7违约责任1.7.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服务成果或者实施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乙方迟延履行超过15日或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7.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3-1.7.4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7.5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1.8.2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8.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8.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1.9甲方的权利、职责与义务1.9.1对乙方日常养护的质量、安全工作及资料台帐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对设施完好和运行安全情况进行月度、年度考核;发现乙方未按规范要求进行养护或设施处于不良状况时,应立即要求乙方限期采取措施整改。1.9.2审阅乙方的年度和月度养护计划,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审定乙方上报的养护工作量;审核和下达大中修计划,对工程质量安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组织验收。1.9.3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可要求乙方对设施进行特殊养护。1.9.4向乙方提供有关项目设施养护所需的竣工资料和规范性文件,及考核办法,下发各类报表样式,指导乙方健全内业资料。1.9.5帮助协调处理养护工作中与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以及人为因素、自然因素造成的设施损坏和侵害事件。1.9.6对养护工作中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的适用性、安全性进行审查。2.0乙方的权利、职责与义务2.0.1养护费用。按照本合同确定的养护范围,根据考核情况取得相应的养护经费。2.0.2养护配备。按采购文件等要求配备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项目负责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和技工,并保持相对稳定,如果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事先书面报请甲方同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能胜任工作或玩忽职守、不负责的工作人员;养护期间应保证与养护设施相匹配的机具设备,不得另作他用。2.0.3养护计划。编制年度、月度养护计划,经甲方审定后安排日常养护工作,在每月月底前报送当月完成的工作量和下月的计划。2.0.4日常养护。按照本合同的各项规定,精心组织养护,掌握合同养护范围内设施状况,及时发现、防止和处理设施缺陷,确保市政设施完好和安全运行。2.0.5日常巡查。建立巡查部门,配备巡查车、望远镜、照相机等仪器设备,对巡查范围内设施按有关规定进行巡查,在重大活动期间和节假日应加大巡查频率,必要时采取监护措施,有特殊情况及时报甲方。2.0.6应急抢险及服务保障。建立应急抢险及服务保障机制,成立应急抢险及服务保障领导小组和队伍。认真做好抗雪防冻、防汛抗台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员、设备、材料“三落实”做好数据、图片和台帐的记录、存档工作,及时反映情况,严格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安排。配合做好大型公共活动的服务及安全保障工作。2.0.7设施保护。乙方有责任发现并及时制止合同范围内所有设施遭意外事故或人为等因素导致的损坏和侵害,做好调查、赔偿、修复等工作,并通知甲方和相关部门。对在养护范围内,合同范围外的设施(如随桥(路)管线、桥下仓库、盲流等),有巡查、告知和督促的责任,若设施损坏而查找无主的,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治。2.0.8投诉处理。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理12345、数字城管及三来件等交办事项,保证办结率和回复率达到100%,满意率98%以上。2.0.9档案资料。以单座设施为单位建立养护档案,健全日常养护、巡查等作业的文字和影像记录,做好台帐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建立养护活动的“追溯机制”,以备检查。每年底对日常养护、特殊情况、突发事件、服务保障、定期检测、大中修、应急抢险等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年度养护报告并存档。2.0.10养护技术。养护中,力求采用成熟的工艺、材料和方法,对全部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应、稳妥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5.2.0.11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的养护作业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颁布的法律、法令、条例以及有关规定,遵守有关部门的规章细则等,养护操作中涉及的有关审批及协调手续由乙方办理,由于乙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而导致各种罚款和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2.1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时生效。(以下无正文)-6-(本页为盖章页)甲方: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乔集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用代码913301001430777692地址:地址:州市拱墅区北秀街701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法定代表人或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7-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8-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9-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五个工作日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0-2.15检验和验收2.15.1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6通知和送达2.17.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7.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8.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1.8.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5合同签订后甲方按年度养护经费的40%支付预付款。日常养护经费按季度支付养护费用原则上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拨付15%年度养护经费,具体养护费用按甲方验收考核结果支付。具体按照财政资金到位情况支付。甲方付款前,乙方须先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并不承担任何责任。2.3.2本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归乙方所得。1.7.6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实际损失、甲方已支付款项退还、甲方可得利益损失、第三方损失及甲方为此维权付出的一切费用等),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则乙方还应向甲方另行支付违约金与其损失之间的差额款项。附件:-12-良睦路隧道序号项目名称单位设施量备注1巡视检查项1.1巡视(日常对隧道洞口、衬砌、路面是否处在正常工作状态,是否妨碍交通安全等进行检测,日常巡查频率不少于1次/天,雨季、冰冻季节和极端天气,应增加巡查频率)m19301.2定期检查项11.3沉降观察项12基础设施项2.1车行道沥青混凝土路面OGFCm²42223.622.2铺装层m²44672.022.3洞顶装饰吊顶m²50182.782.4侧墙干挂石材m²51362.5搪瓷钢板m²21907.852.6截、排水沟(含盖板)截、排水沟清理m81492.7钢盖板m106.82.8保洁侧墙保洁m²27043.852.9吊顶保洁m²50182.783监控值班(1、定时对显示记录仪进行巡视和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2、熟悉各种监控设施的监控点和检测项目操作。3、检修现场监控设备时,采取防护措施。)项13.1班组长人13.2消控员人43.3设备监控管理员人93.4安全保障员人43.5交通协管员人44管理房物业管理m1635.745智能化控制系统项15.1集成控制、监控所有系统套15.2中央控制室处16供配电系统6.1配电房处36.2总高配处26.3配电箱套186.4照明箱套237照明系统7.1敞开段照明灯具LED40W盏6647.2道路照明灯具50WLED灯罩为难燃型隧道专用型盏14487.3道路照明灯具100WLED灯罩为难燃型隧道专用型盏6787.4道路照明灯具180WLED灯罩为难燃型隧道专用型盏1867.5地下道路照明灯具360WLED灯罩为难燃型隧道专用型盏4128通风系统8.1设风机房台369给排水消防救援系统项29.1配水泵房台20大泵14台小泵6台9.2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储水约处1座220立方9.3灭火器箱50m/个个1059.4消火栓箱50m/个个709.5水喷雾箱25m/个个709.6可视对讲紧急电话台38光纤电话分机10广播系统10.1广播扬声器只10411监控系统项11.1视频监控高清网络摄像机台5911.2主控制箱套3211.3ACU控制箱套1711.4PLC控制箱套011.5视频监控系统环网交换机台2611.6PLC设备监控系统环网交换机台1111.7有线广播及紧急电话系统环网专用控制器台2112指示导引系统项12.1智能LED引导屏套4612.2匝道入口室外情报板块212.3封道闸套412.4限高架套213消防泵房、雨污水泵房清淤座714空调项1215突发应急项316紧急逃生通道保洁、设施养护座017隧道结构检测项1固定价格75000元,投标时不得优惠18城市生命体征物联感知系统项1城市生命体征物联感知设备接入(市级一网统管平台),具体的监测指标:火灾预警、电力运行状态、照明监测、风机运行状态等绿汀路隧道序号项目名称单位设施量备注1巡视检查项1.1巡视(日常对隧道洞口、衬砌、路面是否处m10701.1在正常工作状态,是否妨碍交通安全等进行检测,日常巡查频率不少于1次/天,雨季、冰冻季节和极端天气,应增加巡查频率)m10701.2定期检查项11.3沉降观察项12基础设施项2.1车行道沥青混凝土路面SMAm²31109.42.2混凝土路面m²02.3铺装层m²31109.42.4平侧石m02.5人行道(含检修道)花岗岩板(厚6cm)m²45652.6彩色预制混凝土异形道板(厚5cm)m²02.7现浇混凝土人行道(厚60cm)m²45652.8防滑地砖m²02.9栏杆(含基座)不锈钢栏杆m2282.52.10钢栏杆m19062.11钢栏杆油漆m02.12钢筋混凝土栏杆m02.13石材栏杆m302.14木质栏杆m02.15洞顶装饰防火涂料m²360432.16防火板m²02.17侧墙搪瓷钢板m²203722.18侧墙瓷砖m²02.19花岗岩、大理石m²13122.52.20涂料+水泥砂浆侧墙m²02.21花岗岩、大理石等项12.22洞门铝塑板m²02.23假石m²02.24衬砌模筑混凝土m302.25截、排水沟(含盖板)砼盖板m44212.26钢盖板m652.27保洁侧墙保洁m²33494.53监控值班(1、定时对显示记录仪进行巡视和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2、熟悉各种监控设施的监控点和检测项目操作。3、检修现场监控设备时,采取防护措施。)项14管理房及场地养护m05智能化控制系统项16供配电系统6.1高、低压配电维修保养项16.2应急电源维修保养项16.3配电房附属设施项16.4变压器台47照明系统7.1灯具保养17.2灯具维修荧光灯盏07.3金卤灯盏07.4节能灯盏17337.5高压钠灯盏08通风系统8.1通风设备维修保养台209给排水消防救援系统9.1水泵维修保养台69.2消防箱及消防管网项19.3灭火器个3529.4火灾报警系统项19.5应急电话系统台3410广播系统10.1广播系统维修保养套111监控系统11.1监控系统保养项111.2监控系统维修视频监控个7611.3视频控制传输存储设备项111.4显示屏/监视器台112指示导引系统12.1指示导引系统保养项112.2指示导引系统维修项112.3封道闸套612.4限高架套413环境监测设备13.1环境监测设备维修保养及更换台114防雷系统项115运行费用项116其他修复养护项117雨污水泵房清淤座118紧急逃生通道保洁、设施养护个419隧道结构检测项1固定价格75000元,投标时不得优惠20城市生命体征物联感知系统项1城市生命体征物联感知设备接入(市级一网统管平台),具体的监测指标:火灾预警、电力运行状态、照明监测、风机运行状态等-18-余杭区2025年良睦路、绿汀路隧道养护项目补充协议甲方: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乙方(联合体乙方1:杭州市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2:杭州大东智毅实业有限公司甲方与杭州市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即本协议乙方1)已于2025年4月14日签订了《余杭区2025年良睦路、绿汀路隧道养护项目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现因原公开采购招标中标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鉴于本项目原中标供应商为由乙方1与乙方2组成的联合体,现确定由乙方1与乙方2共同组成的联合体作为该项目的合同当事人,承担原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原合同相关事宜进行补充如下:1.工程项目名称:余杭区2025年良睦路、绿汀路隧道养护项目。2.原乙方杭州市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改为杭州市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大江东智毅实业有限公司(联合体协议附后)。3.本协议作为甲、乙两方原合同的补充协议,一经生效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甲方两份、乙方联合体成员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或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乙方1:杭州市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实业乙方2:杭州大江东智毅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时间2025年月杭州路桥品质塑造品牌诚信服务社会二、联合协议附件5: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酱要提供)实!杭州市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大江东智股实业有限公司(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余杭区2025年良睦路、绿汀路隧道养护项目【招标编号:RTZFCG-2025-023】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杭州市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庆翁二、所有联合体成吴方签署搒权书目的授权代表根印大据招标文件规定标内容而对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请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杭州市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合同谈判、签署工作及后续资质范围内的养护服务杭州大江东智毅实业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配合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合同谈判、签署工作及后续资质范围内的养护服务....8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杭州大江东智毅实业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70%以上。(未页杭州路桥品质塑造品牌诚信服务社会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100%,小徼企业合同金额达到70%。(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备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你容不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销2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杭州市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員名称(电子签名/衣章):杭州大江东智教实业有限司瀹日期:25年3月31月注:按本格和要求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余杭区2025年良睦路、绿汀路隧道养护项目甲方: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乙方:杭州市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地:杭州市余杭区签订日期:2025年4月14日2025年3月31日,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余杭区2025年良睦路、绿汀路隧道养护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评审专家评定,杭州市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现于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甲方)和杭州市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1.1.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服务内容:余杭区2025年良睦路、绿汀路隧道养护项目;1.2.2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1.2.3技术保障:1.2.4服务人员组成:详见投标文件;1.2.5合同否(是/否)涉及货物。若涉及货物的的,则1.2.5.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花色:1.3价款-1-本项目采用以下第1.3.1条款规定的计价方式计价。1.3.1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含税)为:¥4085008.43元(大写:肆佰零捌万伍仟零捌元肆角叁分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良睦路隧道养护2617540.332绿汀路隧道养护1467468.1总价4085008.431.4养护期限养护期限为1年,合同有效期:2025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13日。1.5预付款1.5.1甲方是(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合同签订后按年度养护经费的40%支付预付款。1.6考核及资金支付1.6.1日常养护经费按季度支付:养护费用原则上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拨付15%年度养护经费(年度养护经费为:年度合同价扣除未接管设施养护经费)。具体按照财政资金到位情况支付。J1.6.2在合同期间,出现下列事件之一的给予扣款,问题重复出现加倍扣款:在国家、省、市级检查中,每查处1件有责问题的,分别扣30000、20000、10000元;被国家、省、市主流媒体曝光经核查属实的,每件分别扣30000、20000、10000元;被省、市级主要领导批示、批评的,每件分别扣20000、10000元;被甲方抄告的问题,每件扣5000元:被多位市民(3名以上,含3名)有责投诉的每件扣5000元。1.6.3实际养护经费与养护项目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挂钩。考核90(含)以上为合格,考核90分以下,每下降0.1分扣款1000元。1.6.4考核1.考核办法:管理考核采取季度考核形式进行(详见甲方发布的考核管理办法)。2.警告与退出。2.1警告。在人防设施养护作业合同期间,有下列情景之一的给予一次警告:(1)不遵守相关法规,未按规程操作发生有责事故的。-2-(2)遇有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时,未按要求落实作业机具和人员,保障不力而造成不良影响的。(3)职能部门检查发现抄告问题未限期整改到位的。(4)管理混乱,发生管养人员集体上访的。(5)设施处于不良状况危及安全、养护质量问题危及安全或引起问责的。(6)累计两次未按要求完成甲方交办任务的(以任务单为准)。(7)累计两次媒体负面报道的。(8)24小时驻场服务车辆发现一次未到位的。(9)30分钟内响应现场服务车辆累计两次未及时到场服务的。2.2退出。在人防设施养护作业合同期间,符合以下之一的,甲方可提前终止或单方面解除养护合同,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1组织管理机构、人员素质、养护人数及机具设备等与投标承诺不符,无法完成养护任务的。(2)同一养护项目在合同期内累计被警告3次的。(3)合同期内连续两个月考核在85分以下或累计四个月考核在85分以下的。(4)发生有责安全事故的。1.7违约责任1.7.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服务成果或者实施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乙方迟延履行超过15日或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7.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3-1.7.4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7.5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1.8.2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8.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8.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1.9甲方的权利、职责与义务1.9.1对乙方日常养护的质量、安全工作及资料台帐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对设施完好和运行安全情况进行月度、年度考核;发现乙方未按规范要求进行养护或设施处于不良状况时,应立即要求乙方限期采取措施整改。1.9.2审阅乙方的年度和月度养护计划,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审定乙方上报的养护工作量;审核和下达大中修计划,对工程质量安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组织验收。1.9.3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可要求乙方对设施进行特殊养护。1.9.4向乙方提供有关项目设施养护所需的竣工资料和规范性文件,及考核办法,下发各类报表样式,指导乙方健全内业资料。1.9.5帮助协调处理养护工作中与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以及人为因素、自然因素造成的设施损坏和侵害事件。1.9.6对养护工作中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的适用性、安全性进行审查。2.0乙方的权利、职责与义务2.0.1养护费用。按照本合同确定的养护范围,根据考核情况取得相应的养护经费。2.0.2养护配备。按采购文件等要求配备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项目负责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和技工,并保持相对稳定,如果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事先书面报请甲方同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能胜任工作或玩忽职守、不负责的工作人员;养护期间应保证与养护设施相匹配的机具设备,不得另作他用。2.0.3养护计划。编制年度、月度养护计划,经甲方审定后安排日常养护工作,在每月月底前报送当月完成的工作量和下月的计划。2.0.4日常养护。按照本合同的各项规定,精心组织养护,掌握合同养护范围内设施状况,及时发现、防止和处理设施缺陷,确保市政设施完好和安全运行。2.0.5日常巡查。建立巡查部门,配备巡查车、望远镜、照相机等仪器设备,对巡查范围内设施按有关规定进行巡查,在重大活动期间和节假日应加大巡查频率,必要时采取监护措施,有特殊情况及时报甲方。2.0.6应急抢险及服务保障。建立应急抢险及服务保障机制,成立应急抢险及服务保障领导小组和队伍。认真做好抗雪防冻、防汛抗台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员、设备、材料“三落实”做好数据、图片和台帐的记录、存档工作,及时反映情况,严格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安排。配合做好大型公共活动的服务及安全保障工作。2.0.7设施保护。乙方有责任发现并及时制止合同范围内所有设施遭意外事故或人为等因素导致的损坏和侵害,做好调查、赔偿、修复等工作,并通知甲方和相关部门。对在养护范围内,合同范围外的设施(如随桥(路)管线、桥下仓库、盲流等),有巡查、告知和督促的责任,若设施损坏而查找无主的,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治。2.0.8投诉处理。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理12345、数字城管及三来件等交办事项,保证办结率和回复率达到100%,满意率98%以上。2.0.9档案资料。以单座设施为单位建立养护档案,健全日常养护、巡查等作业的文字和影像记录,做好台帐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建立养护活动的“追溯机制”,以备检查。每年底对日常养护、特殊情况、突发事件、服务保障、定期检测、大中修、应急抢险等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年度养护报告并存档。2.0.10养护技术。养护中,力求采用成熟的工艺、材料和方法,对全部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应、稳妥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5.2.0.11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的养护作业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颁布的法律、法令、条例以及有关规定,遵守有关部门的规章细则等,养护操作中涉及的有关审批及协调手续由乙方办理,由于乙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而导致各种罚款和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2.1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时生效。(以下无正文)-6-(本页为盖章页)甲方: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乔集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用代码913301001430777692地址:地址:州市拱墅区北秀街701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法定代表人或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7-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8-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9-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五个工作日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0-2.15检验和验收2.15.1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6通知和送达2.17.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7.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8.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1.8.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5合同签订后甲方按年度养护经费的40%支付预付款。日常养护经费按季度支付养护费用原则上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拨付15%年度养护经费,具体养护费用按甲方验收考核结果支付。具体按照财政资金到位情况支付。甲方付款前,乙方须先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并不承担任何责任。2.3.2本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归乙方所得。1.7.6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实际损失、甲方已支付款项退还、甲方可得利益损失、第三方损失及甲方为此维权付出的一切费用等),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则乙方还应向甲方另行支付违约金与其损失之间的差额款项。附件:-12-良睦路隧道序号项目名称单位设施量备注1巡视检查项1.1巡视(日常对隧道洞口、衬砌、路面是否处在正常工作状态,是否妨碍交通安全等进行检测,日常巡查频率不少于1次/天,雨季、冰冻季节和极端天气,应增加巡查频率)m19301.2定期检查项11.3沉降观察项12基础设施项2.1车行道沥青混凝土路面OGFCm²42223.622.2铺装层m²44672.022.3洞顶装饰吊顶m²50182.782.4侧墙干挂石材m²51362.5搪瓷钢板m²21907.852.6截、排水沟(含盖板)截、排水沟清理m81492.7钢盖板m106.82.8保洁侧墙保洁m²27043.852.9吊顶保洁m²50182.783监控值班(1、定时对显示记录仪进行巡视和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2、熟悉各种监控设施的监控点和检测项目操作。3、检修现场监控设备时,采取防护措施。)项13.1班组长人13.2消控员人43.3设备监控管理员人93.4安全保障员人43.5交通协管员人44管理房物业管理m1635.745智能化控制系统项15.1集成控制、监控所有系统套15.2中央控制室处16供配电系统6.1配电房处36.2总高配处26.3配电箱套186.4照明箱套237照明系统7.1敞开段照明灯具LED40W盏6647.2道路照明灯具50WLED灯罩为难燃型隧道专用型盏14487.3道路照明灯具100WLED灯罩为难燃型隧道专用型盏6787.4道路照明灯具180WLED灯罩为难燃型隧道专用型盏1867.5地下道路照明灯具360WLED灯罩为难燃型隧道专用型盏4128通风系统8.1设风机房台369给排水消防救援系统项29.1配水泵房台20大泵14台小泵6台9.2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储水约处1座220立方9.3灭火器箱50m/个个1059.4消火栓箱50m/个个709.5水喷雾箱25m/个个709.6可视对讲紧急电话台38光纤电话分机10广播系统10.1广播扬声器只10411监控系统项11.1视频监控高清网络摄像机台5911.2主控制箱套3211.3ACU控制箱套1711.4PLC控制箱套011.5视频监控系统环网交换机台2611.6PLC设备监控系统环网交换机台1111.7有线广播及紧急电话系统环网专用控制器台2112指示导引系统项12.1智能LED引导屏套4612.2匝道入口室外情报板块212.3封道闸套412.4限高架套213消防泵房、雨污水泵房清淤座714空调项1215突发应急项316紧急逃生通道保洁、设施养护座017隧道结构检测项1固定价格75000元,投标时不得优惠18城市生命体征物联感知系统项1城市生命体征物联感知设备接入(市级一网统管平台),具体的监测指标:火灾预警、电力运行状态、照明监测、风机运行状态等绿汀路隧道序号项目名称单位设施量备注1巡视检查项1.1巡视(日常对隧道洞口、衬砌、路面是否处m10701.1在正常工作状态,是否妨碍交通安全等进行检测,日常巡查频率不少于1次/天,雨季、冰冻季节和极端天气,应增加巡查频率)m10701.2定期检查项11.3沉降观察项12基础设施项2.1车行道沥青混凝土路面SMAm²31109.42.2混凝土路面m²02.3铺装层m²31109.42.4平侧石m02.5人行道(含检修道)花岗岩板(厚6cm)m²45652.6彩色预制混凝土异形道板(厚5cm)m²02.7现浇混凝土人行道(厚60cm)m²45652.8防滑地砖m²02.9栏杆(含基座)不锈钢栏杆m2282.52.10钢栏杆m19062.11钢栏杆油漆m02.12钢筋混凝土栏杆m02.13石材栏杆m302.14木质栏杆m02.15洞顶装饰防火涂料m²360432.16防火板m²02.17侧墙搪瓷钢板m²203722.18侧墙瓷砖m²02.19花岗岩、大理石m²13122.52.20涂料+水泥砂浆侧墙m²02.21花岗岩、大理石等项12.22洞门铝塑板m²02.23假石m²02.24衬砌模筑混凝土m302.25截、排水沟(含盖板)砼盖板m44212.26钢盖板m652.27保洁侧墙保洁m²33494.53监控值班(1、定时对显示记录仪进行巡视和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2、熟悉各种监控设施的监控点和检测项目操作。3、检修现场监控设备时,采取防护措施。)项14管理房及场地养护m05智能化控制系统项16供配电系统6.1高、低压配电维修保养项16.2应急电源维修保养项16.3配电房附属设施项16.4变压器台47照明系统7.1灯具保养17.2灯具维修荧光灯盏07.3金卤灯盏07.4节能灯盏17337.5高压钠灯盏08通风系统8.1通风设备维修保养台209给排水消防救援系统9.1水泵维修保养台69.2消防箱及消防管网项19.3灭火器个3529.4火灾报警系统项19.5应急电话系统台3410广播系统10.1广播系统维修保养套111监控系统11.1监控系统保养项111.2监控系统维修视频监控个7611.3视频控制传输存储设备项111.4显示屏/监视器台112指示导引系统12.1指示导引系统保养项112.2指示导引系统维修项112.3封道闸套612.4限高架套413环境监测设备13.1环境监测设备维修保养及更换台114防雷系统项115运行费用项116其他修复养护项117雨污水泵房清淤座118紧急逃生通道保洁、设施养护个419隧道结构检测项1固定价格75000元,投标时不得优惠20城市生命体征物联感知系统项1城市生命体征物联感知设备接入(市级一网统管平台),具体的监测指标:火灾预警、电力运行状态、照明监测、风机运行状态等-18-余杭区2025年良睦路、绿汀路隧道养护项目补充协议甲方: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乙方(联合体乙方1:杭州市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2:杭州大东智毅实业有限公司甲方与杭州市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即本协议乙方1)已于2025年4月14日签订了《余杭区2025年良睦路、绿汀路隧道养护项目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现因原公开采购招标中标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鉴于本项目原中标供应商为由乙方1与乙方2组成的联合体,现确定由乙方1与乙方2共同组成的联合体作为该项目的合同当事人,承担原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原合同相关事宜进行补充如下:1.工程项目名称:余杭区2025年良睦路、绿汀路隧道养护项目。2.原乙方杭州市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改为杭州市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大江东智毅实业有限公司(联合体协议附后)。3.本协议作为甲、乙两方原合同的补充协议,一经生效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甲方两份、乙方联合体成员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或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乙方1:杭州市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实业乙方2:杭州大江东智毅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时间2025年月杭州路桥品质塑造品牌诚信服务社会二、联合协议附件5: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酱要提供)实!杭州市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大江东智股实业有限公司(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余杭区2025年良睦路、绿汀路隧道养护项目【招标编号:RTZFCG-2025-023】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杭州市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庆翁二、所有联合体成吴方签署搒权书目的授权代表根印大据招标文件规定标内容而对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请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杭州市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合同谈判、签署工作及后续资质范围内的养护服务杭州大江东智毅实业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配合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合同谈判、签署工作及后续资质范围内的养护服务....8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杭州大江东智毅实业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70%以上。(未页杭州路桥品质塑造品牌诚信服务社会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100%,小徼企业合同金额达到70%。(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备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你容不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销2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杭州市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員名称(电子签名章):杭州大江东智教实业有限司瀹日期:25年3月31月注:按本格和要求提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隧道养护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