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医食品 特医全营养 特医电解质采购合同公告(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



一、合同编号:N5103012025000122-1-1

二、合同名称:特医食品、特殊膳食、固体饮料(患者肠内营养配置)(二次)

三、项目编号:N5103012025000122

四、项目名称:特医食品、特殊膳食、固体饮料(患者肠内营养配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自流井区尚义灏一支路42号
联系方式:0813-2100023
供应商(乙方):四川天诺怡康特医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红牌楼佳灵路20号九峰大厦A座1673
联系方式:1388188580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特医全营养
1,660,500(g)
¥0.24
¥390,217.50
900g/罐

2
特医电解质
2,000,000(ml)
¥0.12
¥232,000.00
200ml/袋

3
特医碳水化合物(1岁以上)
2,000,000(ml)
¥0.09
¥182,000.00
200ml/袋

合同金额: 804,217.5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万零肆仟贰佰壹拾柒元伍角
履约期限:2025年08月19日至2026年08月19日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yycg20250811128特医食品、特殊膳食、固体饮料(患者肠内营养配置)包三: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类.pdf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5年08月20日

四川省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货物购销合同合同编号:2922508118采购时间:2025.08.05签约地点:自贡市自流井区348.9签约时间:采购人(甲方):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供应商(乙方):四川天诺怡康特医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贡市本级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四川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特医食品、特殊膳食、固体饮料(患者肠内营养配置)(二次)(合同包1(合同包名称:包三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类))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3012025000122)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标的物(货币种类:人民币,单位:元。)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地址生产厂商数量(单位)单价(元)单项合计(元)备注1特医全营养(雅培全安素)雅培900g/罐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圣堂路681号雅培(嘉兴)营养品有限公司1660500.00(g)0.235390217.502特医电解质(辰乐维)辰欣200ml/袋山东省济宁高新区海川路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000.00(ml)0.116232000.003特医碳水化合物1岁以上(欣怡元)辰欣200ml/袋山东省济宁高新区海川路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000.00(ml)0.091182000.00成交总价(大写):捌拾万零肆仟贰佰壹拾柒元伍角总计(小写):804217.50元备注:该合同总价已包括符合食品安全法规的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合规包装、安全运输(含温控要求)、验收合格交付及保质期内质量保证等所有相关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配置清单:见附页。注:属于法定商检的需进行商检,并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属于计量器具的,应保证计量合格;如果是进口产品,符合进口产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不能达到上述要求,一切相关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二、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货物的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以下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1.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货物购销合同约定购销标的物等产品。2.甲方应当严格执行货物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货物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3.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4.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有关货物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5.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货物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6.乙方指定杜婷婷(手机号码:13881885809)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需方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货物,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7乙方如违反上述6条,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三、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合同产品的名称、技术规范、数量及质量应与招标文件及被甲方接受的规格、品质相一致,并保证所供产品的设计、采购、制造、检验、包装、安装等各个环节符合国家相应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含《食品安全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相应法律法规),否则甲方可无条件退货处理,累计两次不达标采购人可终止合同。若因乙方产品质量原因,导致甲方和第三方损失,乙方应赔偿包括食品安全检测费、鉴定费、律师费等所有损失。四、售后服务:1、产品的质保期为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须提供生产日期为6个月内(以交货时间为准)的货物。2、乙方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须为全新货物,交货时不得出现划伤、磕碰、破袋、变形、污染、损坏等情况。货物权属须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交货存在上述问题时,乙方应进行换货。临近保质期6个月内的产品,无条件退换货。出现任何质量相关问题,1小时内回复,6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如遇紧急情况急需货物时24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3、乙方所供货物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名称、规格、材质要求,且为正规渠道全新正品。如有质量问题或与采购需求不符,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或扣减未付资金,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相关损失。4、厂家售后服务电话:郭婷18884601886、杨硕19953310787。.五、交货地点及联系电话:地点: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联系科室:后勤保障科:联系电话:0813-2121030、0813-2121042。六、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乙方承担卸货、运输、保险等相关费用,送货至甲方指定场所并负责安装培训。七、到货期:分批送货,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每延迟一个日历日,每个日历日按照成交总价的0.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如果能及时提供符合甲方需求的备用产品则可免除违约金。若延迟超过9个日历日提供产品仍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八、包装标准:乙方必须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采用厂家原装包装。满足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九、验收标准、方式: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自贡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技术标准、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共同现场验收。验收以采购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及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为准。如出现未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的,以行业相关标准为准。同时提供相关合法合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外,乙方立即返回支付的合同金额并按支付合同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十、付款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达到付款条件起14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在后续结算时直接抵扣货款,全部抵扣后甲方再开始向乙方结算货款,如预付款未抵扣完解除合同的,乙方应退还剩余预付款并按同期LPR上浮50%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损失);之后按实结算,由甲方根据实际供应量的金额(以甲方确认的单据为准)确定付款金额,甲方自收到合格发票之日起14个日历日内付清当次货款。乙方未按约提供发票前,甲方无付款义务。甲方每延迟付款一个日历日扣合同未付款项的0.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延迟付款则可免除违约金。十一、违约责任:1、合同双方如有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除另有注明者外,均按合同总S价的5%支付对方违约金,造成对方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三2、乙方如违反本合同售后服务协议条款的内容,除应继续按照售后服务要求提供售后服务外还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承担违约责任。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根据本合同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自贡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三、其他约定事项:1、合同签订后,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撤销合同。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签字盖章,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代理机构执一份。本合同未提到的部分,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食品安全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法律法规执行。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数量及规格进行配送,乙方在每次供货时须提供厂家出具的同批次出厂检测报告(首次供货时一并提交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若超过有效期,须提供最新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否则甲方有权拒收。3、本项目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甲方可根据实际使用需求增减合同内各项产品数量,增减产品的单价根据合同内产品单价为准按实结算,增减产品数量后的合同最终结算总金额不得高于合同总金额。4、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乙方:甲方:单位名称四川天诺怡康特医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名称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单位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红牌楼佳灵路20号九峰大厦A座1673单位地址自贡市尚义灏一支路42号法人代表签字法人委托人签字法人代表签字法人委托人签字邮政编码610041电话18108096509邮政编码643000采购科电话0813-2100023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星宸国际支行开户银行:工行自贡分行银行账号128913314710101开户账号:2303303109026418091银行行号30865102050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1020045090340XX25年8月19日02年8月19日附件1配置清单货币种类:人民币(元)序号产品名称英文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单项合计(元)备注1特医全营养(雅培全安素)1雅培900g/罐1660500.00(g)0.235390217.502特医电解质(辰乐维)1辰欣200ml/袋2000000.00(ml)0.116232000.003特医碳水化合物1岁以上(欣怡元)1辰欣200ml/袋2000000.00(ml)0.091182000.00总价TOTAL:804217.50元注:本配置清单与合同正本一起生效。附件2承诺函致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为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公司郑重做出以下承诺。一、产品质量承诺1、我公司所供应的产品均经法定机构检验合格,并有相应检测资料。2、所供应产品未受到过国家或省(市)级货物质量不合格通告。3、保证所供货物属正规产品,在给院方提供货物的同时,提供厂家的专业授权。二、知识产权1、我司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采用乙方自有知识成果,乙方应对真实性负责,保证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给甲方,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甲方享有永久使用权(含甲方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条款,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执行。四、违约责任我公司对以上承诺负责,若我公司违反其中条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我司负责,并且医院有权扣除相应的货款。承诺单位:四川天诺怡康特医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承诺人:日期:.8.19附件3:技术响应/偏离表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采购项目名称:特医食品、特殊膳食、固体饮料(患者肠内营养配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03012025000122采购包号:采购包1序号标的名称需求技术要求投标(响应)技术应答偏离情况(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1特医全营养1.适宜人群;10岁以上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需要补充营养的人群;2.每100g提供:能量≥425kcal,含蛋白质17-22g,且含乳清蛋白,脂肪13-15g,碳水化合物52-54g;3.含低聚果糖,膳食纤维≥4g/100g;4.包装规格2800g/罐;5.符合《GB2992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并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医食品注册证书,产品类别为全营养配方食品注:提供产品说明书或国家认可的第三1.适宜人群;10岁以上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需要补充营养的人群;2.每100g提供:能量442kcal,含蛋白质21.15g.且含乳清蛋白,脂肪14g.碳水化合物52.32g;3.含低聚果糖,膳食纤维4.77g/100g4.包装规格900g/罐;5.符合《GB2992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并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医食品注册证书,产品别力金营方食品注:提供产品说明节或国家认可的第二无偏离1特医全营养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无偏离2特医电解质1.200ml/袋(液袋):2.每100ml含:能量:26-28kJ、碳水化合物:1.2-1.4g、钠:169-171mg、钾:77-79mg、氯:228-230mg;3.渗透压:244-246mOsmol/kg;4符合《GB2992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并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医食品注册证书。注:提供产品说明书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1.200ml袋(液袋);2.每100ml含:能量:27kJ、碳水化合物:1.35g、钠:170mg、钾:78mg.氯:229mg;3.渗透压:245mOsmol/kg4符合(GB2992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并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医食品注册证书。注:提供产品说明书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无偏离3特医碳水化合物(1岁以上)1.200ml/袋(液袋):2.每100ml含:能量:212-213kJ、碳水化合物:11.5-13.5g;3.不添加食品甜味剂和香精;4.符合《GB2992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并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医食品注册证书1.200ml/袋(液袋):2.每100ml含:能量:213kJ、碳水化合物:12.5g:3.不添加食品甜味剂和香精。4.符合《GB2992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则】并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月局发的医食品注册证书。无偏离3特医碳水化合物(1岁以上)注:提供产品说明书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注:提供产品说明书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无偏离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技术要求的全部技术参数逐条填写此表,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如投标(响应)的技术参数值与需求技术参数值完全一致即为无偏离,反之为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四川谐怡康特食品科疗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15日附件4:商务响应/偏离表服务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特医食品、特殊膳食、固体饮料(患者肠内营养配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03012025000122采购包号: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服务应答偏离情况(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1★其他要求1、合同签订: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2、报价要求:①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定价方式投标人报价应是包含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体现②本项目所有运输、保险、装卸、培训、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均包含在响应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承担除中标价外的任何费用③本项目采购光预估数量,采购人可根据实际使用需求减同内各1、合同签订: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2、报价要求:①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定价方式我司报价包含了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体现。②本项目所有运输、保险、装卸、培训、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均包含在响应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承担除中标价外的任何费用③本项目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采购人可根据实际使用需求增减合同内各无偏离1★其他要求项产品数量,增减产品的单价根据合同内产品单价为准按实结算,增减产品数量后的合同最终结算总金额不得高于合同总金额④本项目总价已包括符合食品安全法规的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合规包装、安全运输(含温控要求)、验收合格交付及保质期内质量保证等所有相关含税费用3、其他要求:3.1无论是否中标,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在采购活动中产生的一切费用3.2中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如国家、行业针对其有强制性标准的,须符合国家、行业最新强制性标准,货物的包装及标识国家有强制性要求的,应符合国家最新包装及标准要求,需进行包装的产品在交货时包装需完整、无渗漏、无破损,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3.3中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须为全新货物,交货时不得出现划伤、磕、破袋、变形、污染、损坏情况,货物权属须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交货存在上述问题时,中标人应进行换货临近保质期6个月内的产品,无条件退换货,出现任何质量相关问题,1小时内回复,6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如遇紧急情况急需货物时24小时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3.4送货要求:3.4.1货物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潮、防湿、防锈、防雨及防撞等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3.4.2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数量及规格进行配送,中标人在每次供货时须提供厂家出具的同批次出厂检测报告(首次供货时一井提交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若超过有效期,须提供最新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3.4.3中标人须提供生产日期为6个月内(以交货时间为准)的货物3.5中标人所供货物必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名称、规格、材质要求,且为正规渠道全新正品,如有质量问题或与采购需求不符,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或扣减未付资金,并由中标人赔偿采购人相关损失3.6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诺约定、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以上各文件相互有冲突或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有利于采购人解释为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诺约定、合同的附件及合同,如有中、英文两种版本的,应以有利于采购人解释为准,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3.7安全要求:本项目履行期限及质保期内安全保障和责任全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8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自贡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技术标准、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共同现场验收。验收以采购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及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为准。如出现未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的,以行业相关标准为准,同时提供相关合法合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外,中标人立即返回支付的合同金额并按支付合同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3.9中标后7个日历日内,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样品和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井提供符合(GB2992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并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医食品注册证书,其中(标的名称:特医全营养)产品类别为全营养配方食品3.10中标人必须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采用厂家原装包装,满足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3.11产品的名称、技术规范、数组及质量应与招标文件及被采购人接受的规格、品质相一致,并保证所供产品的设计、采购、制造、检验、包装、安装等各个环节符合国家相应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含《食品安全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相应法律法规),否则采购人可无条件退货处理,累计两次不达标采购人可解除合同。若因中标人产品质量原因,导致采购人和第三方损失,中标人应赔偿包括食品安全检测费、鉴定费、律师费等所有损失。项产品数量,增减产品的单价根据合同内产品单价为准按实结算,增减产品数量后的合同最终结算总金额不得高于合同总金额④本项目总价已包括符合食品安全法规的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合规包装、安全运输(含温控要求)、验收合格交付及保质期内质量保证等所有相关含税费用3、其他要求:3.1无论是否中标,我司都将自行承担在采购活动中产生的一切费用。3.2我司若中标,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如国家、行业针对其有强制性标准的均符合国家、行业最新强制性标准。货物的包装及标识国家有强制性要求的,均符合国家最新包装及标准要求,需进行包装的产品在交货时包装需完整、无渗漏、无破损,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3.3我司若中标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均为全新货物,交货时不得出现划伤、碰、破袋、变形、污染、损坏等情况货物权属须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交货存在上述问题时,我司将进行换货,临近保质期6个月内的产品,无条件退换货,出现任何质量相关问题,1小时内回复,6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如遇紧急情况急需货物时24小时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3.4送货要求:3.4.1货物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潮、防湿、防锈、防雨及防撞等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我司承担。3.4.2我司将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数量及规格进行配送,我司在每次供货时须提供厂家出具的同批次出厂检测报告(首次供货时一并提交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若超过有效期,须提供最新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3.4.3我司将提供生产日期为6个月内(以交货时间为准)的货物。3.5我司所供货物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名称、规格、材质要求,且为正规渠道全新正品,如有质量问题或与采购需求不符,由我司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或扣减未付资金,并由我司赔偿采购人相关损失。3.6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诺约定、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以上各文件相互有冲突或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有利于采购人解释为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诺约定、合同的附件及合同,如有中、英文两种版本的,应以有利于采购人解释为准。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3.7安全要求:本项目履行期限及质保期内安全保障和责任全部由我司自行承担3.8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自贡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技术标准、采购人与我司签订的合同,共同现场验收。验收以采购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及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为准,如出现未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的,以行业相关标准为准,同时提供相关合法合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外,我司立即返回支付的合同金额并按支付合同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3.9中标后7个日历日内,合同签订前,我司将提供所投产品的样品和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提供符合(GB2992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并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医食品注册证书,其中(标的名称:特医全营养)产品类别为全营养配方食品3.10我司将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采用厂家原装包装,满足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3.11产品的名称、技术规范、数量及质量应与招标文件及被采购人接受的规格、品质相一致,并保证所供产品的设计、采购、制造、检验、包装、安装等各个环节符合国家相应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含《食品安全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相应法律法规),否则采购人可无条件退货处理,累计两次不达标采购人可解除合同,若因我司产品质量原因,导致采购人和第三方损失,我司将赔偿包括食品安全检测费、鉴定费、律师费等所有损失。无偏离2其他要求若本文件所涉及的标准、规范已被废止或者未在本文件中予以提及,应以国家最新的标准、规范为准。若本文件所涉及的标准、规范已被废止或者未在本文件中予以提及,应以国家最新的标准、规范为准无偏离投标单位:四川天诺怡順特医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15日商务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特医食品、特殊膳食、固体饮料(患者肠内营养配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03012025000122采购包号: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服务应答偏离情况(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1★交货时间分批送货,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分批送货,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无偏离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无偏离3★支付方式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无偏离4★付款进度安排1、预付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达到付款条件起14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在后续结算时直接抵扣货款,全部祇扣后采购人再开始向中标人结算货款,如1、预付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达到付款条件起14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在后续结算时直接抵扣货款,全部抵扣后采购人再开始向我司结算货款,如预无偏离4★付款进度安排预付款未抵扣完解除合同的,中标人应退还剩余预付款并按同期LPR上浮50%向采购人支付资金占用损失)2、尾款,之后按实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之后按实结算,由采购人根据实际供应量的金额(以采购人确认的单据为准)确定付款金额,采购人自收到合格发票之日起14个日历日内付清当次货款付款未抵扣完解除合同的,我司将退还剩余预付款并按同期LPR上浮50%向采购人支付资金占用损失)2、尾款,之后按实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之后按实结算,由采购人根据实际供应量的金额(以采购人确认的单据为准)确定付款金额,采购人自收到合格发票之日起14个日历日内付清当次货款无偏离5★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自贡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技术标准、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共同现场验收、验收以采购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及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为准。如出现未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的,以行业相关标准为准。同时提供相关合法合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验收不台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外,中标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自贡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技术标准、采购人与我司签订的合同,共同现场验收,验收以采购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及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为准,如出现未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的,以行业相关标准为准,同时提供相关合法合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外,我司无偏离5★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人立即返回支付的合同金额并按支付合同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将立即返回支付的合同金额并按支付合同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无偏离6★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质保期22年质保期22年无偏离7★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无偏离8★包装方式及运输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无偏离投标人单位:四川天诺怡康特食品科支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15日附件5: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中标(成交)通知书项目编号:N5103012025000122四川天诺怡康特医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自页市笳一人民医于2025年08月0且医食品,特鉴食,国体饮料(患者肠内营养配置)((项目编:11032129500122)通行公开招标采购,规通知贵公司中标(成交),请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成交)合同包号合同包1中标(成交)合同包名称包三(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类)中标(成交)企领(元)801.217.50(元)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特医食品 特医全营养 特医电解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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