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农房保险采购合同公告(辛集市应急管理局(辛集市防震减灾局)2025)



一、合同编号: XJZFCG-2025-019-D
二、合同名称: 辛集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性农房保险项目D包合同
三、项目编号: HB2025074260010015
四、项目名称: 辛集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性农房保险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辛集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地 址: 辛集市化工路45号
联系方式:0311-83222315
供应商(乙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胜利南大街 118 号塔坛国际商贸城 1 号楼 2 单元 7 层
联系方式:0311-8332898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提供政策性农房保险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符合《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规范我省政策性农房保险补助资金使用及管理的通知》(冀应急救灾〔2022〕96号)等文件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24500.00元
合同金额: 22.45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位伯镇、中里厢乡、小辛庄乡、张古庄镇(自2025年11月28日零时起至2026年11月27日二十四时止)。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8-2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8-20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D包(阳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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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应急管理局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农村住房保险合同注:合同为小微企业预留合同,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D包:位伯镇、小辛庄乡、中里厢乡、张古庄镇)项目编号:XJZFCG-2025-019二零二五年八月辛集市农村住房保险合同招标人:辛集市应急管理局中标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联系人:宋嘉联系电话(固话):0311-83328989根据辛集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性农房保险项目(D包:位伯镇、小辛庄乡、中里厢乡、张古庄镇)和成交通知书,依照《中华人1民共和国合同法》、《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政策性农房保险工作的通知》(童应急(2020)24号)、《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规3范政策性农房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冀应急救灾(2021)89号)、《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规范我省政策性农房保险补助资金使用及管理的通知》(冀应急救灾[2022]96号)、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资源、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人(甲方)、中标人(乙方)就下列项目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合作目的通过双方合作,扎实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切实做好相关承保、理赔工作,切实提升农村群众住房抵御灾害风险的能力和灾后补偿水平,帮助受灾农民重建家园,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达到农村住房保险“群众得实惠、社会得稳定、政府得民心”的开办目标。第二条合作内容(一)投保人及承保方式-1-市政府委托甲方作为全市农村住房保险的投保人。采取分标段招投标的承保方式,由甲方与乙方签订保险合同。农房保险服务乡镇包括:位伯镇、小辛庄乡、中里厢乡、张古庄镇。保费22.45万元。项目内容:保险金额为每户房屋保额不低于4.5万元,每户室内财产保额不低于5.5千元,因灾死亡赔偿每人不低于5.5万元。(二)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位伯镇、小辛庄乡、中里厢乡、张古庄镇)区域内农村居民自有的、用于日常生活居住的房屋。(三)理赔承诺3乙方在接到报案后,迅速组织负责查勘定损人员24小时内赶赴现场查勘定损。大灾发生后,乙方优先处理农房保险赔案;简化理赔手续和单证,大面积自然灾害事故证明由乙方负责收集,对于比较明确的灾害事故,可以参考相关媒体报道;建立专门的投诉处理通道,做到专人处理、专业支持,确保大面积灾害投诉得到妥善快速的处理。(四)承保方案、保障范围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辛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政策性农房保险工作的有关通知中相关列示内容及规定为准。1.农村居民自有的、用于日常生活居住、且坐落于乡村地区的房屋(包括与保险房屋主体连成一体的其它用于日常使用的建筑物,即包括卧室、正厅、餐厅、厨房等)因洪涝、台风、风雹、-2-低温冷冻、雪、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塌陷、风暴潮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飞行物体及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意外事故造成的农村住房倒塌或损坏。2.农村居民家庭因洪涝、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塌陷、风暴潮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飞行物体及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意外事故造成的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衣物和床上用品、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等损失。3.在参保地区因洪涝、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塌陷、风暴潮、森林草原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含非常住人员)死亡的赔偿费用。11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作为政府委托人,统一代表全市农民群众投保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2.做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宣传动员及组织推动工作,及1602时跟踪和反馈农户保险需求。3.负责与市政府、市财政局进行沟通,做好各级补贴资金的划拨协调工作,确保按照有关规定,全部及时划拨到乙方。4.指导乙方完善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承保、理赔模式。5.协助乙方进行现场查勘和理赔定损,协助乙方确定赔付标准、做好理赔公示、解决赔偿争议。6.联合乙方共同做好政策性农房保险的风险评估、防灾减灾工作。-3-7.指导乙方建立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定期沟通制度。8.双方确认的其他方面合作。(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按照河北省应急管理厅、辛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政策性农房保险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和本协议规定,切实做好全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确保提供优质保险服务。2.针对甲方工作人员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知识、产品功能特点等方面的培训。3.联合甲方开展宣传工作,设计印制通俗易懂的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等宣传资料。4.不断优化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承保、理赔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提升群众和政府满意度。5.联合甲方共同做好防灾防损工作,推动建立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防灾机制,有效降低农村住房损毁事故发生概率。6.建立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联席会议制度,做好会议服务和保障工作。7.双方确认的其他方面合作。第四条保密原则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严守对方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对外提供任何有关业务经营、合作事项的资料和信息。第五条双方承诺甲乙双方承诺按照协议约定及有关法律规定,合法开展保险业务合作。第六条协议的变更和终止-4-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之外,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限:位伯镇、小辛庄乡、中里厢乡、张古庄镇(自2025年11月28日零时起至2026年11月27日二十四时止)。第七条其他本协议与河北省应急管理厅、辛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政策性农房保险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相悖之处,以省、市应急管理部门有关通知要求为准;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第八条协议生效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一2份,政府采购监督机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辛集市应急管理局乙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写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营芝日期:2025年8月2日日期:2025年8月20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政策性农房保险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