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零星修缮服务 零星工程修缮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厦门市优生优育服务中心、厦门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厦门市林巧稚妇女儿童医院)2025)
一、合同编号:BZB2025043
二、合同名称:零星修缮服务(二次)
三、项目编号:[350201]D1-JF[GK]2025017-1
四、项目名称:零星修缮服务(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10号
联系方式:0592-2661220
供应商(乙方):中闽铭泰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禾山路563号402室
联系方式:1803030252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零星修缮服务
1(年)
¥960,000.0000
¥960,000.00
本项目为厦门市妇幼保健院镇海院区和集美院区所有建筑设施的零星工程修缮服务(单次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项目除外),共分为三个采购包。各采购包的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各采购包的中标人负责服务范围内的所有建筑设施的零星修缮(单次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项目除外),包工包料。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具体房屋设施及零星修缮工程施工、竣工结算、质保服务等。
合同金额: 9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陆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8月22日至2026年08月21日
履约地点:厦门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合同附件.zip
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08月20日
附件1《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甲方:厦门市妇幼保健院乙方: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及甲方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保证来院就医人员人身安全和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提高合作效率,乙方在厦门市妇幼保健院装修、改造和维修等修缮活动中承诺:一、文明施工1、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和制度,施工期间为上午7:30-12:00和下午14:30-18:00(施工时无噪音及不影响医生患者相关人员休息的,且获得甲方同意后施工时间可适当延长),未经批准在非施工时间短内施工的且被我院病人投诉的,每次处罚300元。2、现场围挡:有必要的进行现场封闭式施工,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档,封闭围挡至吊顶底,围档要求坚固、稳定,围挡材料采用附合耐火等级的5cm厚双层彩钢板或甲方认可的其它围挡方式及材料,因材料不附合要求和围挡不到位而引起火警的,保障部有权处罚300元,引起事故的,按《消防法》处理。3、施工人员及施工材料进出:人员和材料必须经污物电梯(或由我院管理人员指定的电梯)出入,不得使用其他电梯,材料出入应避开甲方电梯使用的高峰期,垂直运输材料,必须对电梯轿厢轿壁进行保护。4、安全警示标志牌: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5、材料堆放: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6、施工场地的卫生由施工方负责清理。施工现场整洁、无散落物,排水畅通、不积水;严禁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室外垃圾当天清理),临时存放现场的垃圾应集中堆放整齐,悬挂标牌;施工完毕场地彻底清理,不得出现脏、乱、差现象。7、要做好甲方施工场地和施工通道的成品保护措施,保持施工场地的完成性,如有破坏须在施工完毕后恢复原样,施工期间因乙方造成甲方财物损失或人员损伤,乙方负责恢复原样或照价赔偿或补偿。8、施工期间乙方应采取必要的除尘降噪措施,降低粉尘和噪音对我院正常营业的影响。9、施工人员必须佩戴施工牌、安全帽等防护装备,未佩戴的不得进场施工,同时,施工方也要做好施工工人的个人安全防护。10、采取必要的其他文明施工措施。二、安全施工1、技术交底措施:对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2、现场防火:厦门市妇幼保健院为无烟医院,施工场地严禁吸烟(若发现施工人员吸烟,每次处罚200元;施工场地为乙方的责任范围,若施工场地内有烟蒂视为施工方有人吸烟,毎次处罚200元);施工期间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动火作业的必需配置灭火器);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并将动火申请放在保障部备案,保障部将进行视频监控和现场监督,申请报备不到位的不得施工,违者处罚300元。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用电应设置专用开关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不能使用裸露破旧导线,电线铺设要防碾压;现场用电由持证电工专人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用电线路及设备,严禁非电工人员随意拆卸。4、施工中使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施工现场悬挂醒目的标志牌,出入口处设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四口”处设红白相间颜色的防护栏杆进行安全防护。5、高空作业防护: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6、室外高空作业及外窗作业防护:需室外高空作业的,作业人员应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并购买意外商业保险,室外特种设备设施需经安全机构检查认可方可使用;室外作业时在底层设置室外工作区域安全警示,并设有专人看管,防止高空坠物伤人。7、施工期间若有我院职工、病人或家属要求暂停施工,施工方必须无条件暂停,并立即联系我院项目联系人,由项目联系人负责协调。施工人员不得与我院职工、病人或家属发生冲突。8、施工车辆入院不得搞特殊化,由于医院停车位资源紧张,车辆停放与社会车辆一样停车交费,服从现场保安指挥,不得有特殊车辆出现,违反者每次罚款200元。9、采取必要的其他安全措施。三、人员到位情况乙方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配置,并每日对现场进行有效管理。四、甲方提供必要的协调及协助五、违约责任乙方自觉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施工时间若有违反本责任书(包括但不限于本承诺书所列举禁止项目),致使甲方、乙方或第三方财物损失或人身伤害,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或补偿。此责任书一式两份,保障部、施工方各执一份。甲方:厦门市妇幼保健院乙方:(盖章)(盖章)科室负责人:负责人:甲方联系人: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日期:附件2《零星工程修缮服务定点单位考核表》零星工程修缮服务定点单位考核表单位名称: 年 月 日序号考核条款分值得分备注1项目负责人是否24小时服务。52项目负责人是否做到接到保障部门电话,一般情况在2-4小时内一起到现场查看,紧急状态情况在半小时内到现场。53驻场人员出勤情况:出勤率100%得满分,每少1%扣1分。54施工人员是否佩带工作牌并遵守医院各项管理制度。55常规工程修缮是否按计划要求完工,是否有延期情况。156紧急维修、抢险工作响应情况:是否立即安排人员进场作业;紧急的工程修缮是否在24小时内完成;节假日的工程修缮是否根据减少干扰、尽快施工、相对集中施工的原则,与医院保障部门协商施工时间。157相关科室对施工单位是否满意,是否有投诉。108施工材料是否符合院方要求。109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不合格造成返工情况。1510施工报价是否经济合理。15合计100审核人: 考核人:合同编号:BZB202504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厦门市妇幼保健院住所地: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10号联系人:施丹璐联系电话:0592-2661220传真:电子邮箱:236037369@qq.com乙方:中闽铭泰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厦门市湖里区禾山路563号402室联系人:黄庆燕联系电话:18030302528传真:电子邮箱:2425097314@qq.com根据项目编号为[350201]D1-JF[GK]2025017-1的零星修缮服务(二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无二、合同标的总金额(元):¥960,000.00-第1页-品目编码C23129900品目名称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标的零星修缮服务服务时间(单位)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范围厦门市妇幼保健院镇海院区2号楼、4号楼、5号楼、6号楼,集美院区科研行政区、医技区和思明区厦禾路323号602之1-7单元、同安区金日路12号之1-2所有建筑设施的零星工程修缮(单次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项目除外)。按甲方要求,进行具体房屋设施及零星修缮工程施工、竣工结算、质保服务等。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转包、分包。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服务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执行。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玖拾陆万元整(¥960,000.00)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3.1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960000元)。☐其他方式。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合同价款为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风险费、税费、利润以及招标代理费等其他一切伴随服务的费用。乙方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3.3.1合同履约过程中根据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乙方不得提出异议。3.3.2因“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的系统不支持费率百分比格式报价,合同包二中闽铭泰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收费比例为96%3.3.3结算费用以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出具的工程结算指导价为基准,乘以乙方的中标收费比例96%,并扣除本期违约金(如有),即结算费用公式=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出具的工程结算指导价×中标收费比例96%-本期违约金(如有)。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4.1项目名称:零星修缮服务(二次)4.2服务范围:厦门市妇幼保健院镇海院区2号楼、4号楼、5号楼、6号楼,集美院区科研行政区、医技区和思明区厦禾路323号602之1-7单元、同安区金日路12号之1-2所有建筑设施的零星工程修缮(单次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项目除外)。按甲方要求,进行具体房屋设施及零星修缮工程施工、竣工结算、质保服务等。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转包、分包。4.3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4.4服务完成时间:甲方对零星维修有需求时,乙方接到甲方电话,能够1个小时安排人员到达现场维修,2个小时内维修完毕。紧急的工程修缮应按要求在24小时内完成。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零星工程修缮根据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按照每三个月为一期进行结算支付。结算费用公式=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出具的工程结算指导价×中标收费比例96%-本期违约金(如有)。-第2页-5.2服务内容:5.2.1项目总体要求5.2.1.1乙方应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在本次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进行细化,提出更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班子配备情况。5.2.1.2服务期内,无论具体委托项目规模大小,均不得拒绝承接或者怠于承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其中标资格。5.2.1.3服务期内,对于部分属于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甲方认为有必要另行委托或采用其他方式确定承揽供应商的,由甲方自行确定,乙方不得有异议。5.2.1.4对服务期限内甲方根据供应商管理过程中的终止乙方情况开展供应商的补充及相关规定无异议。5.2.1.5严格执行相关施工或服务制度,依法依规办理项目相关审批、核准手续。5.2.1.6严格执行企业资质管理制度,不出现无证、越级、超范围和挂靠承揽项目的行为。5.2.1.7对于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施工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的不得施工。5.2.1.8在承接项目实施过程中,若遇到项目需要向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相关手续的,乙方应按规定进行办理,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承担。5.2.1.9严格执行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竣工验收制度,项目验收工作规范合规,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服务质量,自觉主动接受各业务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5.2.1.10在服务期限内,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考核标准及相关约束条件执行,若因未按规定履约的造成罚款或履约保证金被扣罚的,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罚款或补足的,无条件接受甲方规定的办法处置。5.2.1.11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因政策调整或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则本项目合同可自然终止。5.2.1.12具体项目施工前,乙方应认真研究设计图纸内容,考察施工现场,调查收集有关资料,并将结果报送甲方或监理工程师核查。5.2.1.13测量的方法、精度以及所用的仪器应符合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测量时甲方或监理工程师应在场,测量结果应经过乙方与甲方双方确认。5.2.1.14乙方应对整个现场的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案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全面责任。5.2.1.15乙方须保证施工使用材料和施工的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如发现有不合格或损坏的,乙方需无条件及时修复。5.2.1.16乙方应提供良好的服务,在施工的各个阶段,应事先安排好各项具体工作及甲方需要配合的工作。5.2.1.17甲方将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按项目进行考核,如发现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配合进行相应整改。5.2.1.18在乙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若有单位向甲方投诉的,乙方须按甲方意见进行整改。5.2.1.19甲方对乙方项目范围内的工作效果、工作标准、工作要求、遵规守纪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的主要依据。5.2.2项目承包要求5.2.2.1乙方须指定项目负责人为专门负责人,设定专用联系电话与甲方保持联系,联系电话应保持24小时开通状态。施工过程中,乙方须全权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因乙方的原因而引发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5.2.2.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或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的,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5.2.2.3乙方能为本项目提供本地化服务,并保证24小时服务,专门负责人在接到甲方电话,一般情况在2-4小时内与甲方一起到现场查看。紧急状态情况(重大活动、台风、暴雨、抢险等)下须在半小时内到现场。5.2.2.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需要甲供材料或劳务分包,乙方则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执行。5.2.2.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修改或变更设计图纸或工程量清单,确需修改或变更的则应取得甲方或相关主管部门同意。5.2.2.6具体施工范围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约定,乙方应对甲方要求的所有内容完全响应,不得转包,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分包。5.2.2.7具体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中已经明确了货物及材料的规格型号的,乙方施工时须严格按照清单的要求选用,不得擅自更改,确须调整的,须经甲方的书面确认,方可进行。5.2.2.8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直接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甲方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5.2.2.9乙方在被确定为具体项目承包供应商后,甲方将向其发出《工程修缮任务书》。如乙方无法满足任务书的要求或有其他异议的,须在接到任务书后的24小时内提出,否则视为乙方接受任务书的要求。若之后乙方无法满足任务书要求的,即视为乙方违约。-第3页-5.2.2.10乙方中标后为投入本项目的施工人员购买意外险及雇主责任险(保险期限至少包含项目工期)。5.2.3施工安全要求5.2.3.1开工前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向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就该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5.2.3.2因施工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而要求乙方进场作业,或甲方现场违章指挥等甲方过失而引起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工程停工等,甲方应承担安全责任及因此所发生的费用、造成的损失。如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还应相应顺延。5.2.3.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5.2.3.4乙方应保持施工现场环境整洁、道路通畅、电气、机构装置等的安全防护设施完备,安全警示标志齐全以及规范化、标准化。5.2.3.5乙方应监督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5.2.3.6乙方过失而引起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工程停工等,乙方应承担所有安全责任及因此所发生的费用、造成的损失。如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5.2.3.7乙方入驻甲方现场施工的工作人员,需遵守甲方单位的管理规定要求。5.2.3.8因施工安全问题需进一步明确时,双方可另行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详见附件1)。施工交货现场安全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在考察现场、设备材料运输、施工交货的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遭受人身伤害或对甲方或第三方的人员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5.2.4维保服务要求5.2.4.1乙方须书面承诺:所有零星工程修缮项目的保修期为整体保修四年。其中若涉及防水的,防水部分保修七年,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增加两年保修执行。乙方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5.2.4.2保修期内,除不可抗力外,所有施工项目任何维护或维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非人为原因而出现的任何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并承担修理、调换产生的相关费用。5.2.4.3零星维修完成时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对零星维修有需求时,乙方接到甲方电话,能够1个小时安排人员到达现场维修,2个小时内维修完毕。5.2.4.4紧急维修完成时限:紧急维修、抢险工作要立即安排人员进场作业,不得提出任何理由拒绝。紧急的工程修缮应按要求在24小时内完成。节假日的工程修缮应根据减少干扰、尽快施工、相对集中施工的原则,与甲方保障部协商施工时间。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1)服务技术保障:5.3.1.1乙方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5.3.1.2乙方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5.3.1.3乙方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5.3.1.4乙方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2)服务人员组成:5.3.2.1项目负责人要求5.3.2.1.1乙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执业建造师,并已取得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承接具体项目的过程中需无在建工程。5.3.2.1.2建造师注册证书或者临时执业证书上标明的执业单位必须与乙方公司名称一致。5.3.2.2其他人员要求岗位要求专业要求最低数量要求(人)职称或岗位资格要求其他要求技术负责人相应专业1持有工程系列高级专业职称证书土建施工员1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并以合格证注明的岗位名称为准。-第4页-施工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装饰装修施工员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并以合格证注明的岗位名称为准。设备安装施工员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并以合格证注明的岗位名称为准。质量无要求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并以合格证注明的岗位名称为准。安全无要求持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机械无要求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并以合格证注明的岗位名称为准。材料无要求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并以合格证注明的岗位名称为准。资料无要求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并以合格证注明的岗位名称为准。5.3.2.2.1以上各岗位人员不得兼任,乙方对所提供能够用于本项目的项目班子人员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的情形。5.3.2.2.2乙方雇用的特殊工种的工人和操作人员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有关管理机构规定的上岗证书,这些特殊工种包括但不限于:电工、焊工、塔吊司机、架子工、爆破作业人员、施工机械操作人员等。5.3.2.2.3乙方为本项目配备2名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的服务人员,2名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或政府部门颁发的电工证的服务人员,2名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书或焊工职业资格证书的服务人员。5.3.2.2.4在承接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应为实际投入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需更换,人员要求不得低于投标时响应的资质要求,并书面报告甲方,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变更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甲方交纳1万元作为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甲方交纳0.5万元作为违约金。(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乙方采购材料设备要求。5.3.3.1乙方须书面承诺:主要材料应经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材料进场时,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后,方可进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停工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5.3.3.2乙方在所有设备、材料进场前,须先提供样品经甲方确认后方可采用,并考虑必要的供货期提前供样以确保施工进度。5.3.3.3乙方承包的工程所有货物、材料应严格按照工期和施工进度进场,不得以断货、停产等为由拖延施工进度。乙方在承接该项目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5.3.3.4乙方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乙方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甲方清点验收。5.3.3.5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5.3.3.6乙方必须保证在具体项目中不弄虚作假和以次充好,保证施工材料的质量。5.3.3.7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的,应经甲方认可。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5.3.3.8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材料必须是正规合格、品质优良的产品,技术规格、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标准、规范要求。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第5页-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5.4.3其他要求:5.4.3.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并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5.4.3.2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5.4.3.3乙方提供的管理方案和人员配备方案必须满足甲方的实际需求,在工作内容和工作量不变的情况下,甲方不再支付因投标方案不完整而引起的费用。5.4.3.4本项目的成员如因违法、犯罪、伤病丧失工作能力等确属不能履行职责需要更换人员,所更换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中标所承诺的条件,且必须经过甲方的同意。5.4.3.5乙方应接受甲方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并根据项目的需要建立各种规范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考核制度及其他相关的工作制度。5.4.3.6乙方必须保证不弄虚作假和以次充好,保证施工材料的质量。5.4.3.7乙方中标后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6.1验收方式6.1.1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国家有关的标准规定及行业标准等均为验收依据。6.1.2甲方有权委托我国相关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单位、机构针对项目成果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将作为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6.1.3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的质量等级,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和甲方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无条件返修,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6.1.4隐蔽工程必须做好中间验收工作,验收时必须有甲方代表的签字确认,验收不合格的隐蔽项目不能进行隐蔽工程施工和继续下一道工序施工。未经过甲方代表签字确认的,甲方有权责令其返工或停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6.1.5验收时乙方必须派代表参加,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6.2考核标准甲方每季度对乙方进行考核及工程结算,满分100分,考核分数<70分为不合格,70分≤考核分数<85分的为合格,考核分数≥85分及以上为优秀。对考核不合格者,甲方将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扣除当期工程结算款的5%;对考核合格者,甲方将扣除当期工程结算款的2%;对考核优秀者,甲方将全额支付当期工程结算款。《零星工程修缮服务定点单位考核表》详见附件2。6.3单项考核无论月考核是否合格,甲方可对乙方每月发生具备警示意义的工作差错进行单项缴交违约金处理。6.3.1施工质量及材料不符要求者,接到医院使用科室书面投拆时,医院有权拒付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乙方每次向甲方缴交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乙方须承担医院所有损失。6.3.2建设垃圾处理必须日产日清,使用甲方水电时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才能使用,否则乙方每次向甲方缴交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6.3.3因乙方未能及时响应进行设施维护、维修、更换等原因造成甲方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乙方须承担相应责任,乙方每次向甲方缴交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7.1甲方委派葛钊/吴友莉为联系人,联系方式13348388208/17759200750,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第6页-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7.3甲方应于2025年08月31日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7.6其他7.6.1甲方项目联系人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7.6.2甲方项目联系人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以书面形式由甲方项目联系人签字且盖公章后交给乙方项目联系人,乙方项目联系人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项目联系人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项目联系人的指令应予执行。如甲方项目联系人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乙方应于甲方项目联系人发出口头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项目联系人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项目联系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项目联系人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项目联系人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项目联系人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7.6.3甲方项目联系人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项目联系人,甲方项目联系人在乙方通知后24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7.6.4甲方项目联系人易人,甲方应提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8.1乙方委派苏振文为联系人,联系方式18859287967,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响应要求等要求开展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开展服务服务;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8.6服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8.7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8.8其他8.8.1乙方项目联系人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联系人签字或盖公章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8.8.2乙方项目联系人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8.8.3乙方项目联系人易人,应提前2天书面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第7页-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240,000.002025-12-15中闽铭泰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湖滨支行,银行账户:35150198030109366666。2240,000.002026-03-15中闽铭泰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湖滨支行,银行账户:35150198030109366666。3240,000.002026-06-15中闽铭泰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湖滨支行,银行账户:35150198030109366666。4240,000.002026-09-15中闽铭泰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湖滨支行,银行账户:35150198030109366666。十、履约保证金10.1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14,400.00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10.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转账10.3履约保证金退还情况说明:在质保期满后,且无合同纠纷情形下,甲方凭收到乙方出具的甲方未返还履约保证金金额的收款收据、合同复印件、以及甲方签字确认质量保证期内运行正常等付款材料后,甲方以转账方式或者退还保函形式无息退还。若有违约金的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采用履约保函形式的补缴违约金后归还履约保函)。十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服务期为2025年8月22日至2026年8月21日。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无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因系统格式限制编辑,甲方违约责任以本条表述内容为准。13.1.3.1甲方未按时足额支付费用的,每逾期一天,按照应付费用的1‰累计计算违约金,且乙方有权暂停施工;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具体工程项目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甲方应当补足。13.1.3.2除单项考核扣款及另有约定外,甲方和乙方任意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工程安装款(合同价款扣除设备材料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第8页-足弥补损失的,还应赔偿守约方损失。13.1.3.3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13.1.3.4违约方除承担违约金外,还应承担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保全费用、保全保险投保费等费用。13.1.3.5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13.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5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30日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3.2.3.1如合同期内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从未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收取相应金额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支付的,乙方应于15日内补足,逾期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违约金。13.2.3.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其他违约情形因系统格式限制编辑,乙方违约责任以本条表述内容为准。13.2.4.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工期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收取违约金人民币500元。若逾期三天以上的,每天收取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3.2.4.2若发现乙方以伪劣产品充抵或与甲方确认的材料设备不符,甲方有权让乙方更换,直到确认验收合格,并按该批材料、设备的预算价格总额的10%对乙方收取违约金。经验收后及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备、材料丢失或损坏,均由乙方承担全额经济赔偿责任。13.2.4.3除单项考核扣款及另有约定外,甲方和乙方任意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工程安装款(合同价款扣除设备材料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还应赔偿守约方损失。13.2.4.4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13.2.4.5违约方除承担违约金外,还应承担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保全费用、保全保险投保费等费用。13.2.4.6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15.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其他条款16.1支付方式说明(备注:由于福建省政府采购电子合同第二条合同标的、第九条资金支付方式为表格,系统限制编辑,若本合同其他地方内容与本条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条表述内容为准。)-第9页-16.1.1本项目根据零星工程修缮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不超过人民币玖拾陆万元整。16.1.2零星工程修缮按照每三个月为一期进行结算支付。乙方应分别每个月递交本月的工程结算资料供甲方审阅。每期届满后,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核算本期的工程结算费用,并根据本季度考核结果,扣除违约金(如有)后,提供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甲方凭收到正式发票、工程结算材料、季度考核表,审核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一期的应付费用。16.1.3工程费用结算以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出具的工程结算指导价为基准,结算费用按以下公式计算:结算费用=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出具的工程结算指导价×中标收费比例96%-本期违约金(如有)。16.1.4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执行的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1)根据国家、地方、行业的现行规定,对建安合同外工程签证单、设计变更开展竣工结算审核工作。(2)审核竣工结算工程量的计算是否正确、合理。(3)审核竣工结算计价依据是否正确、合理。(4)审核竣工结算人工、材料、机械和其它各项费用计取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是否正确合理。(5)审核施工方材料消耗量。(6)审核甲供材料消耗量(若有)。(7)审核竣工结算的各项资料是否完整、齐全。(8)审核竣工结算的办理程序是否正确、合理。(9)对审核结果的准确性负责。(10)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竣工结算审核结果文件,并出具工程结算指导价。16.2履约保证金说明(备注:由于福建省政府采购电子合同第十条履约保证金,系统限制编辑,若本合同其他地方内容与本条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条表述内容为准。)16.2.1提交时间: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4个日历日内缴纳合同价款的1.5%作为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壹万肆仟肆佰元整(¥14400.00)。16.2.2提交形式: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非现金形式的保函形式提交。若采用保函形式提交的,履约保函必须为银行开具的不可撤销独立保函,有效期应至质保期满后九十日。乙方应确保履约保函在应担保期间内一直有效,如履约保函提前到期,乙方应自行在履约保函到期前14天内重新开具保函或办理保函延期手续或提供等额的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除与履约保证金相等的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未发生甲方依本协议需兑现履约保函情形的,履约保函到期后退还。16.2.3退还时间:在质保期满后,且无合同纠纷情形下,甲方凭收到乙方出具的甲方未返还履约保证金金额的收款收据、合同复印件、以及甲方签字确认质量保证期内运行正常等付款材料后,甲方以转账方式或者退还保函形式无息退还。若有违约金的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采用履约保函形式的补缴违约金后归还履约保函)。16.2.4不予退还的情形: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16.2.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1)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承接具体项目2次及以上的;(2)承接具体项目后怠于按照承诺提供服务的;(3)在承接具体项目后因验收不合格3次及以上的;(4)因乙方未能及时响应进行设施维护、维修、更换等原因造成甲方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其他严重后果达到3次及以上的;(5)乙方针对本项目配备的专职施工驻现场人员人数少于2人的,甲方将对乙方进行抽查,抽查3次不合格的;(6)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接具体项目的;(7)因资质过期、被取消或其他情况无能力承接具体项目的;(8)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任职,中标后参与其他项目工程投标及管理;(9)甲方对乙方人员进行培训后,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随意更换服务本项目的人员;(10)季度考核不合格的,即考核分数低于70分的;(11)乙方未对施工人员投保意外险及雇主责任险。(12)乙方逾期完工超过30天的。16.3开工日期16.3.1开工日期为:以具体工程项目的《任务单》为准。16.3.2乙方应按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2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16.3.3由于非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期,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工期相应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无法如期开工的,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16.4暂停施工16.4.1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第10页-16.4.2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如甲方造成乙方的施工无法进行,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16.4.3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以及造成的甲方损失,工期不得顺延。16.5工期顺延16.5.1如遇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工期可按实际情况相应顺延,不视为违约:(1)甲方不能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提供开工条件或提供甲供设备、材料并运输就位的;(2)因甲方原因或现场情况变更,由甲方签证或按设计变更通知书增加工程量的;(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4)自然界不可抗力的影响:下雨、台风、火灾、地震等;(5)合同中约定的、非乙方原因出现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16.5.2由于乙方原因无法按期竣工验收的,乙方要负责已完工程和设备设施的防护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损失。16.6检查和返工16.6.1乙方应按相应的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16.6.2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16.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6.7.1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分项工程或部位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根据具体工程项目情况另行确定。16.7.2隐蔽工程必须做好中间验收工作,验收时必须有采购人代表的签字确认,验收不合格的隐蔽项目不能进行隐蔽工程施工和继续下一道工序施工。未经过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的,采购人有权责令其返工或停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16.7.3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甲方代表需在24小时内提出整改意见,乙方进行整改后再次组织验收。三次验收不合格甲方可拒付相关费用。16.7.4甲方代表应在收到乙方要求验收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验收,如24小时内未进行验收,视为甲方已经验收并同意乙方进行隐蔽工程施工或继续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未提出整改意见且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工程施工或继续施工。16.8工程质量与竣工验收16.8.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16.8.2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16.8.3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16.8.4验收中发现由于施工责任造成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应负责进行返工,直至达到约定的质量要求。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可拒付相关费用,乙方还须向甲方支付项目总金额10%的违约金。16.8.5如是甲方采购的设备、材料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至验收合格。16.8.6经甲方验收合格即在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并给予办理付款、结算等。16.9设计变更16.9.1乙方执行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规范施工。16.9.2乙方按照设计变更通知施工,进行下列变更:(1)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2)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16.9.3因甲方原因的设计变更造成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乙方原因的设计变更造成的经济支出和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16.10廉洁要求16.10.1乙方承诺严格按照《廉洁告知书》相关内容履行,不向甲方及相关人员直接或间接进行商业贿赂。16.10.2乙方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任何索贿行动的,应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16.10.3乙方违反《廉洁告知书》相关内容的,严格按《廉洁告知书》规定承担相关责任。16.10.4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十七、其他约定-第11页-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4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副本/份,/17.5其他无十八、合同附件18.1《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18.2《零星工程修缮服务定点单位考核表》十九、合同融资支付约定19.1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甲方须支付至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账号,未经/书面同意,不得变更账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甲方(采购人): 厦门市妇幼保健院(盖章)乙方(中标或成交人): 中闽铭泰集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吴谨准法定(授权)代表人: 秦宏建纳税人识别号:12350200426600767M纳税人识别号: 913502005684046069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厦门思明支行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湖滨支行账号:40342001040006772账号:35150198030109366666签订地点:厦门签订时间:signTimePostilSign-第12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零星修缮服务 零星工程修缮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厦门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