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危大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委托第三方机构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郑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监督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24-292-W
二、合同名称:郑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监督中心郑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危大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委托第三方机构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24-292
四、项目名称:郑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监督中心郑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危大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委托第三方机构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郑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监督中心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榆林北路6号
联系人:余甲子
联系方式:67881603
2.供应商(乙方):国机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中型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126号
联系人:刘怡
联系方式:13213022236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139000 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收到任务清单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提交检查报告。履约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监督中心。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危大工程
按照住建部第37号令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对受检危大工程进行安全检查服务
1年
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规范开展安全检查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2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8月19日
国机中兴一阶段.pdf
第一阶段框架协议文本甲方:郑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监督中心(采购人)地址:郑州市榆林北路6号联系方式:0371-67881631乙方:国机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126号联系方式:0371-676067891签订时间:2025年2月19日签订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监督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征集文件,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郑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危大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委托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公开征集入围供应商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框架协议。一、甲方通过公开征集确定乙方为甲方委托项目范围的入围供应商,承担具体委托项目的服务工作。二、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郑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危大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委托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2、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24-2923、包号:郑财招标采购-2024-2924、采购需求: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37号令)、《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110号令)的规定,对在郑州市已办理施工许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市管建设项目的工程,以及省、市专项检查中所涉及的危大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对危大工程实行全周期动态监督检查,对参建各方管控体系、管控流程、管控责任落实情况以及专项施工方案编审、论证、实施、验收及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提交检查报告和整改意见并跟踪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到位。根据安全监督机构工作要求,安排技术人员开展重要活动和重大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活动应急保障检查,以及其他需要安排专家参与的技术服务或其他辅助性服务。-1-5、框架协议期限:2年6、适用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郑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监督中心7、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郑州市三、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为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2、甲方对第二阶段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3、甲方对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情况进行管理。4、甲方根据框架协议约定,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A供应商因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代替原产品的情形进行审核。5、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顺序轮候成交供应商的参考。6、公开第二阶段成交结果。.7、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被服务对象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乙方在入围范围内取得向服务对象提供入围的服务的资格。如果成为第二阶段供应商,有签订《×××服务委托合同》的义务。2、乙方保证,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用新产品代替原产品。3、乙方同意甲方为实施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可以在相关政府采购网站和相关文件上公布乙方服务价格等相关信息,且无需事先经过乙方审查同意,任何在官方媒体的信息公布均属于或均被视为符合法律程序的信息公布,均不属于对有关保密义务的违反。4、乙方承诺在本项目项下的任何行为均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应当符合有关依法纳税、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童工禁用、劳动保护、劳动保险与待遇等各方面的规定。尽管乙方已做出上述保证,若一旦发生违反法律、法规、承诺之任何情形,均属乙方单方面之因素、原因、责任,任何情况下乙方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乙方承诺接受甲方的考评与管理,全面履行工作义务、廉政承诺和义务。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或转让本框架协议的任何权利和义务。7、乙方承诺不接受被检查对象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泄露服务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框架协议终止后,未经甲方同意,不泄漏与甲方有-2-关的任何资料和情况。四、第一阶段的入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协议价格1、服务内容: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37号令)、《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110号令)的规定,对在郑州市已办理施工许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市管建设项目的工程,以及省、市专项检查中所涉及的危大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对危大工程实行全周期动态监督检查,对参建各方管控体系、管控流程、管控责任落实情况以及专项施工方案编审、论证、实施、验收及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提交检查报告和整改意见并跟踪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到位。根据安全监督机构工作要求,安排技术人员开展重要活动和重大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活动应急保障检查,以及其他需要安排专家参与的技术服务或其他辅助性服务。2、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规范及采购人的要求。3、费用结算标准:供应商每检查一个危大工程费用6000元(检查工作包括首检、复查)。五、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按照评审小组推荐入围供应商的顺序分配至相关监督科室,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及《郑州市危大工程第三方服务机构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开展检查。六、资金支付方式和条件供应商提交单项成果文件材料,验收合格并接收后,采购人支付单项合同价款。七、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1、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工程如发现乙方以下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出框架协议:1(一)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三)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四)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21709C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五)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六)项目管理部人员须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不得受雇于工程各参建主体(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或接受其利益,如乙方项目管理部人-3-员出现重大廉洁问题,立即终止合同,并承担因合同无法及时履行产生的费用;(七)与被检查单位之间以不正当形式交流、私下串通的;(八)有社会投诉并经查证属实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九)存在泄密等问题,导致重大项目受到影响的;(十)考核管理不合格的(执行郑州市危大工程第三服务机构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十一)存在营业执照经营异常或严重失信、公司业务资质标注异常等情形的;(十二)其他情形。n2、除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征集人不得补充征集供应商。八、违约责任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封闭式框架协议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追究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九、其他1、本框架协议一式肆份,其中,甲方贰份,乙方贰份。甲方和乙方履行框架协议时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框架协议有效期为2025年2月19日至2027年2月19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3、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正I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09072(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2025年2月19日2025年2月19日-4-附件1: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在郑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危大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委托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招标活动中,我单位郑重承诺: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单位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承诺人:国机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025年2月19日1-5-附件2:政府采购廉政合同政府采购廉政合同甲方(咨询方):郑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监督中心乙方(委托方):为促进甲乙双方廉洁高效合作,促使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廉政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以下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二)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各项约定,杜绝违约行为的发生。(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严禁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加强对本方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时,有及时提醒和督促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时,有权向对方主管部门或有关机构检举、揭发。(七)经济合同变更时廉政合同内容也应做相应调整,并履行有关手续。第二条:乙方在廉政建设方面义务(一)乙方不准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财物;(二)乙方不准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海(三)乙方不准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参加有影响合作业务的宴请及娱乐活动;不准为其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四)乙方不准为甲方工作人员在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亲友出国(境)旅游提供方便;不准为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安排工作或劳务。(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与监管单位串通,违反有关规定和程序,损害甲方利益。(六)不得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行为。第三条:甲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义务-6-(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扰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挟乙方从事不属于乙方义务的工作。(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财物。(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报销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提供的宴请、娱乐活动、高档消费;不得要求乙方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亲友出国(境)旅游等违反规定的相关活动提供方便。(六)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乙方为其配偶、子女及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安排工作或劳务;不得违反规定从事与乙方项目有关的供应、分包等经济活动。(七)甲方应根据经济合同约定进度付款,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拖欠款项,不得超进度拨付款。第四条:违约责任(一)乙方违反本《廉政合同》规定义务的,须向甲方承担经济合同总额3%的经济违约责任。(二)乙方发生多次违反廉政合同约定内容,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黑名单,禁止3-5年内进入甲方作业市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社会影响较大的,甲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三)甲方若违反本《廉政合同》有关规定的,对违法违纪人员,由甲方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查处,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第五条:检查方式本合同的履约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派员监督,检查方式为座谈、问卷调查、查看资料或由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等。检查时间、次数、方式、检查结论等由双方协商确定。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同经济合同期限。第七条:本合同为经济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I第八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双贰份。A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字:LA单位地址:郑州市榆林北路6号单位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126号联系电话:0371-67887631联系电话:0371-67606789-7-L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危大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委托第三方机构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郑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