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检测 生活垃圾填埋场无组织废气 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 生活垃圾填埋场噪声采购合同公告(化隆回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



一、合同编号:11NB081475XL20252401

二、合同名称:2025年全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检测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青海晟骋竞磋(服务)2025-015
四、项目名称:2025年全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检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化隆回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县群科新区育英路与幸福路十字以北行政大楼2楼
联系方式:0972-8714379
供应商(乙方):青海天诚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创业园
联系方式:1879737682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全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检测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89901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对化隆县群科新区等6个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因子,按周、月、季不同频次进行检测,按时限要求提供质检报告。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时间:1年(1年(2025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20日))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合同金额(元):89901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服务地点:巴燕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群科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甘都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牙什尕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扎巴镇生活垃圾填埋场、雄先乡生活垃圾填埋场,服务期:1年(2025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20日)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8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书.pdf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全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检测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晟骋竞磋(服务)2025-015采购合同编号:SCQH-2025-08采购单位(甲方):化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盖章)供应商(乙方):青海发诚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盖章)采购日期:2025年7月28030221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化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青海天诚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5年全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检测项目(项目编号:青海晟骋竞磋(服务)2025-015)的磋商文件要求和采购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4.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成交通知书。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元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备注1群科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无组织废气硫化氢、氨、臭气浓度、颗粒物、气象参数每月1次,1天4次2群科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DH、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砷、总铅、总铜、总锌、总锰、总铁、化物、硫酸盐、挥发酚、氟化物粪大肠菌群、总汞、总镉、六价铬、总本底井(1月/次)、排水井(1周/次)、污染源监视井1(2周/次)、污染源监视井2(2周/次)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氯污染源扩散井12周/次)、污染源扩散井2(2周/次3群科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噪声Leq检测1天,昼夜各一次;(每季度一次)4巴燕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无组织废气硫化氢、氨、臭气浓度、颗粒物、气象参数每月1次,1天4次5巴燕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pH、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砷、总铅、总铜、总锌、总锰、总铁、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氯污染源扩散井化物、硫酸盐、挥发酚、氟化物粪大肠菌群、总汞、总锅、六价铬、总本底井1月/次)、排水井(1周/次)、污染源监视井12周/次)、污染源监视井2(2周次)、(2周次)、污染源扩散井2(2周/次)6巴燕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噪声Leq检测1天,昼夜各一次;(每季度一次)7甘都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无组织废气硫化氢、氨、臭气浓度、颗粒物、气象参数每月1次,1天4次8甘都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pH、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砷、总铅、总铜、总锌、总锰、总铁、化物、硫酸盐、挥发酚、氟化物粪大肠菌群、总汞、总镉、六价铬、总本底井(1月/次)、排水井(1周/次)、污染源监视井1(2周次)、污染源监视井2(2周/次)、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氯污染源扩散井12周/次)、污染源扩散井2(2周/次9甘都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噪声Leq检测1天,昼夜各一次:(每季度一次)10扎巴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无组织废气硫化氢、氨、臭气浓度、颗粒物、气象参数每月1次,1天4次11扎巴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DH、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粪大肠菌群、总汞、总镉、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铜、总锌、总锰、总铁、化物、硫酸盐、挥发酚、氟化物本底井(1月/次)、排水井(1周/次)、污染源监视井1(2周/次)、污染源监视井2(2周/次)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氯污染源散井1(2周/次)、污染源扩散井2(2周/次)12扎巴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噪声Leq检测1天,昼夜各一次;(每季度一次)13牙什尕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无组织废气硫化氢、氨、臭气浓度、颗粒物、气象参数每月1次,1天4次14牙什尕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DH、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砷、总铅、总铜、总锌、总锰、总铁、化物、硫酸盐、挥发酚、氟化物粪大肠菌群、总汞、总镉、六价铬、总本底井(1月/次)、排水井(1周/次)、污染源监视井1(2周/次)、污染源监视井22周次)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氯污染源扩散井1(2周/次)、污染源扩散井2(2周/次)15牙什尕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噪声Leq检测1天,昼夜各一次;(每季度一次)16雄先乡生活垃圾填埋场无组织废气硫化氢、氨、臭气浓度、颗粒物、气象参数每月1次,1天4次17雄先乡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DH、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粪大肠菌群、总汞、总镉、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铜、总锌、总锰、总铁、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氯化物、硫酸盐、挥发酚、氟化物1118雄先乡生活垃圾填埋场噪声Leq检测1天,昼夜各一次:(每季度一次)磋商总价捌拾玖万玖仟零壹拾元整优惠承诺及其他保质保量完成监测工作,按时提供检测报告。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899010.00(大写):捌拾玖万玖仟零壹拾元。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磋商响应报价应包括采样费、检测费、管理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三、服务时间、地点和要求1.服务期限:1年(2025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20日);服务地点:巴燕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群科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甘都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牙什尕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扎巴镇生活垃圾填埋场、雄先乡生活垃圾埋场;2.乙方提供不符合报价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报告一次检测工作开展情况,并提供已生成的检测报告;34服务期满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提供服务的清单资料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5.甲方应当在完成服务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服务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6.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磋商文件、磋商报价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7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相关完税销售发票。四、付款方式服务费分三次支付,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第一次支付总合同价的30%即:269703.00(大写):贰拾陆万玖仟柒佰零叁元;待服务三个月后,经甲方核算验收,达到合同约定要求后,第二次支付总合同价的40%即:359604.00(大写):叁拾伍万玖仟陆佰零肆元;待服务期满,经甲方核算验收,达到合同约定要求后,第三次支付总合同价的30%即:269703.00(大写):贰拾陆万玖仟柒佰零叁元。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六、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监督核查乙方派出人员进行服务工作的进度、程序、质量和其他情况。2、乙方不按相关合同规定以及《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项目服务要求履行职责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组织检测或终止合同。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乙方消除影响并承担赔偿责任。3、若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有违反规定的行为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提请相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做出相应处罚,并向社会公布。4、甲方应协调解决乙方服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保密和廉政纪律,服从甲方工作安排。42、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平台上传检测数据,并按时按要求完成各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执行报告年报工作。3、严格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实施评价;4、对检查报告的客观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5、乙方开展环境检测等工作必须符合相应资质;6、在服务期内,若在服务地点发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乙方无偿承担应急检测任务。七、合同终止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15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非人为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开展检测服务10天以上,合同终止。4、乙方应认真开展甲方安排的与检测服务相关的其他工作,拒不开展3次以上,合同终止。八、合同争议解决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服务质量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T2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au主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得以上访、信访方式解决纠纷。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九、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十、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八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5甲方(盖章):化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乙方(盖章):青海天诚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a张1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湟中支行账号:2806036509200023301联系电话:0972-81417联系电话:18797376827签约时间:025年8月20日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晟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或经办人:犇合同备案时间:2025年8月20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检测 生活垃圾填埋场无组织废气 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 生活垃圾填埋场噪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