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谋划及线网优化提升策略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2025)
一、合同编号: 11000025210200139111-XM001-003
二、合同名称: 京津冀轨道交通谋划及线网优化提升策略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00025210200139111-XM001
四、项目名称: 京津冀轨道交通谋划及线网优化提升策略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本级行政)
地 址: 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1号
联系方式: 55594291
供应商(乙方): 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京津冀轨道交通谋划及线网优化提升策略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39.91500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7-2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8-21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京津冀轨道交通谋划及线网优化提升策略-首都都市圈轨道交通及线网规划研究.pdf
合同登记编号:技术咨询合同项目名称:京津冀轨道交通谋划及线网优化提升策略-首都都市圈轨道交通及线网规划研究委托人: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甲方)受托人: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乙方)签订地点:北京市通州区签订日期:2025年月n日有效期限: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12月31日填写说明一、“合同登记编号”由技术合同登记部门填写。二、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所订立的合同。三、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包括当事人各方情报和资料保密义务的内容、期限和泄漏技术秘密应承担的责任。2四、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五、本合同的履行方式需要提交项目成果的,应当明确提交项目成果的形式和数量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就【京津冀轨道交通谋划及线网优化提升策略-首都都市圈轨道交通及线网规划研究】的技术咨询工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本合同(口是回否)中小企业预留合同第一条、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一)服务范围和对象1、总体要求:系统梳理京津冀(首都圈层面)轨道交通相关问题,开展首都圈相关轨道网络效益评估,分析相关轨道交通线网在综合效益、与城市关系、服务能力等方面存在问题,结合国内外先进城市案例,提出首都圈相关线网优化5策略,制定首都圈轨道线网近期建设项目,并进行效果预评估。2、相关研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2.1首都圈层面轨道网络评估2.1.1产业圈层面轨道评估聚焦产业圈层面的重点产业功能区的规划与轨道规划的匹配情况,分析轨道交通对产业圈重点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的产业区域的联系支撑情况。2.1.2功能圈层面轨道评估聚隹在功能圈层面北京相关的主要客流走廊(京津、京雄等)的轨道交通服务评估,分析两条走廊的轨道交通对核心功能节点的联络支撑情况。2.1.3通勤圈层面轨道评估聚售在首都通勒圈层面,基于首都通勒圈的职住布局,分析跨区域通勤需求及轨道交通的供给情况。分析轨道服务跨界通勤的现状问题。2.2.首都圈轨道线网优化策略及重点轨道交通项目实施建议2.2.1首都圈轨道线网优化策略结合首都圈各层面轨道交通问题,设定首都圈轨道交通线网优化策略。2.2.2首都圈轨道线网近期轨道交通项目建议基于首都圈轨道交通线网优化策略,制定首都圈轨道线网近期轨道建设项目建议。2.3近期首都圈轨道线网优化效果预判结合近期轨道建设项目建议和近期首都圈各层面发展分析,进行首都圈轨道线网优化效果预评估,确定近期轨道建设项目时序建议。(二)工作进度详见第二条成果提交时间第二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一)履行期限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在【北京市】履行。(二)成果提交:1、成果提交形式纸质成果(A4版):《京津冀轨道交通谋划及线网优化提升策略-首都都市圈轨道交通及线网规划》专题研究报告文本(3套),提交纸质成果数量可根据甲方意见和项目具体情况最终确定。电子成果:电子版《京津冀轨道交通谋划及线网优化提升策略-首都都市圈轨道交通及线网规划》专题研究报告,格式为*.doc、*.pdf、*jpg等。2、成果要求:成果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书中各项要求。3、成果提交时间:2025年12月15日前提交全部成果材料并通过验收,保障12月15日前通过专家审查会后提交正式报告。第三条、甲方协作事项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为乙方获取完成合同约定服务内容所必需的技术资料提供便利。2、提供工作条件:协助乙方与项目联系人协调沟通,以便乙方顺利开展服务工作。3、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合同履约期间,按照甲乙双方协商的形式提供上述工作条件。第四条、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请划“√”选择)回按照国家保密法规执行。双方均对对方提供的技术情报和资料承担保密义务。无论本合同是否有效、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的效力均不受影响。口本项目属于涉密项目,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规的相关规定。第五条、验收、评价方法(请划“√”选择)(一)履约验收的主体、时间、方式:验收主体:甲方验收时间:2025年12月15日前验收方式:专家审查会。(二)履约验收的程序:成果材料通过专家审查会后,提交正式报告。(三)履约验收的内容和验收标准:8符合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相关规范编制的深度要求。第六条、项目成果的归属和分享(一)乙方提供的本项目所有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对本次项目所形成的资料、数据及文件擅自复制,或向第三方透露、转让、扩散,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及其他用途。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及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二)本合同终止后的30日内,乙方应将从甲方获得技术情报和资料全部退还给甲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保留任何资料的复印件及数据备份。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及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第七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一)本项目报酬本项目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玖仟壹佰伍拾元整】(小写:¥【399,150.00】元)。上述合同价款已包含乙方为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工作和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二)履约保证金:本合同不适用履约保证金。(三)支付方式本合同采用第【2】种支付方式1、一次性总支付: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后向甲方提交全部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全部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元)2、分期支付:(1)第一次:合同生效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4】%人民币大写:【贰拾壹万伍仟伍佰肆拾壹元整】(小写:¥【215,541.00】元);(2)第二次:乙方完成初步成果并报送甲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5】%,人民币大写:【玖万玖仟柒佰捌拾柒元整】(小写:¥【99,787.00】元);(3)第三次:完成全部项目,乙方提交最终正式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1】%,人民币大写:【捌万叁仟捌佰贰拾贰元整】(小写:¥【83,822.00】元);乙方收取相应款项前,应向甲方提供正式等额发票,因乙方未提供发票造成付款延迟,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四)乙方收款账户:乙方: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0号邮政编码:100045联系电话:88073334开户银行:北京银行燕京支行账号:01090518200120112012635乙方应保证本合同载明的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准确、有效,若指定收款的账户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书面告知甲方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五)以上具体支付进度和比例以财政拨款到位情况为准。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提出索赔或主张权利。第八条、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的要求,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2、甲方有权对项目工作进度、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相关询问。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已提交技术成果进行补充完善。(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标准开展工作,按照协议约定时间及甲方工作要求提交项目成果,并对相关技术内容负责;乙方应确保工作中提交的工作成果及服务不侵害第三方的在先权利,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2、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与本次项目相关的技术方案、相关标准、图纸和数据资料成果等有关信息,不得用于本项目外其他用途。3、乙方提交工作成果后,须参加有关的验收,并及时根据验收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4、项目进行期间乙方应就作业安全制定完整可行的方案,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期间造成的财产或人身损害,其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5、乙方应按照国家安全生产、交通法规等要求申请并取得相关证件或批复,开展作业。6、乙方应选派有工作经验、技术全面、责任心强的技术人员承担本项工作,并明确每个作业小组负责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7、乙方不得将本项目全部或部分工作委托第三方实施。=第九条、违约责任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一)甲方和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均属违约,应向对方承担因违约造成的损失;(二)违约责任:1、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终止的,或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已经完成的项目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应承担由于合同终止或工作失误给甲方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全部合同款项之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未能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延迟交付合同的成果的,每延迟1日,乙方应当支付合同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由甲方从未付款项中扣除;延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已经完成的项目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全部合同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未能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提交的成果经验收评审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经完成的项目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全部合同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未能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已经完成的项目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全部合同款项外,还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按合同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未能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5、乙方擅自将本项目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实施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已经完成的项目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全部合同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未能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不可抗力(一)不可抗力的内容按我国法律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二)不可抗力对合同双方均适用,在合同签订后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双方对由此产生的损失不得提出索赔要求。(三)由于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如约履行时,经双方协商,允许变更或终止合同。(四)双方遇到不可抗力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出具有关证明文件。(五)由于一方违约在先,导致未能避免本可避免的不可抗力,违约方不可免责,并应赔偿守约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二)因不可抗力、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终止履行。(三)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已完成的项目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全部合同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未能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乙方未按本合同正文的要求执行项目,且经甲方要求,仍拒不改正的;2、甲方发现乙方不具备项目承担能力的;3、乙方转包或分包合同任务的;4、乙方未能如期提交项目成果,且经甲方要求,仍未提交的;5、乙方提交的成果未通过项目评审验收,且在甲方确定的期限内仍未通过项目验收的;6、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或合同约定的其它情形。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取以下第(二)种方式解决。(一)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其他(一)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三)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经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委托人甲-方名称(或姓名)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2a2年月22日联系人(承办人)季未(签章)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1号邮政编码101160电话55594291传真开户银行账号受托人2号名称(或姓名)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月日联系人(经办人)院各政动城(签章)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0号邮政编码100045电话88073334传真68031173开户银行北京银行燕京支行账号01090518200120112012635印花税票粘贴处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经办人:技术合同登记处机关(专用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通谋划及线网优化提升策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