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食堂主副食材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2025)
【初始合同】2025-2026年度食堂主副食材采购配送服务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CSHT-SZDL2025001222-A-2025-1
二、合同名称:2025-2026年度食堂主副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SZDL2025001222
四、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食堂主副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壹点规划馆
供应商(乙方):深圳市金穗嘉饮食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西社区兴华路12号A栋101、201、30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2026年度食堂主副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附件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162500
合同金额:21625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5年09月01日至2026年08月31日,深圳市龙华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8-2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8-21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无其它补充事宜
附件:
2025-2026年度食堂主副食材采购配送服务合同(公示版).pdf
2025-2026年度食堂主副食材采购配送服务合同(公示版).pdf
龙华规划资源[205]043号2025-2026年度食堂主副食材采购配送服务合同甲方: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乙方:深圳市金穗嘉饮食服务有限公司本合同共12页(含封面)1甲方(委托方):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30住所地: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壹点规划馆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国鸿大厦5栋邮政编码:518000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合同联系人:合同联系人电子邮箱:pnr.sz.gov.cn邮政编码:518117电话:传真: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湖支行银行账号:410合同联系人:合同联系人电子邮箱:@qq.com第1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省市区各级政府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正、诚信、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为保证双方的权益,经协商一致,现就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农产品及农副产品配送服务事宜,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第一条:配送服务期限及内容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满后甲方根据乙方履约情况,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续签,但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甲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乙方不再续约。2、在服务期内,乙方按甲方订购的品种、数量、质量及单价准时向甲方提供配送服务,否则甲方有权拒收。3、甲方向乙方订购的商品,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传真、电话方式向乙方下订单,订单内容应清楚说明品名、数量、质量、时间及特殊要求等。4、每年根据上级下达甲方消费帮扶的额度任务要求,甲方可要求乙方在指定渠道或平台购买指定的扶贫农副产品。5.因采购需要,相关的配送食品,甲方可指定相应的品牌进行采购。第二条:配送商品质量、数量、时间及验收(一)配送食品全部经过国家规定的职能部门检验并有检测报告,安全可靠。从来未出现配送食品安全事故。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第2页.(二)所供食品均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且达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食堂要求的如下质量标准执行:1、蔬菜类:来自大型“无公害”蔬菜基地,保持良好的色泽和新鲜度,经过初步整理,除去泥、沙、黄叶、烂叶及老叶后的合格率为95%,所提供的蔬菜保证是送货前12小时内收成的,并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书(深圳市无公害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提供的检验报告,及每天供货公司提供的《无公害叶菜类检测记录表》原始单或复印件。2、鲜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的鲜肉,保证送货前12小时内的新鲜肉,并提供当天的《深圳市肉类屠宰出厂单》和《动物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及公司肉品提供《无公害肉类监测记录表》原始单据或复印件。3、家禽类:禽类来源于大型家禽供应场,表皮光滑,新鲜肥美,无内脏,不打水,无病毒,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并提供当天当批禽类《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必须是送货前12小时内屠宰好的新鲜鸡、鸭。4、蛋类:由正规大型厂家出品,新鲜无污染。并提供贴有卫生许可验证和商标及地址、电话,产蛋15天内的新鲜产品。5、鱼类:淡水鱼验收前必须是活的,海鱼必须是冰鲜新鲜、无味、肉感好。如海鲜类要求送货是活的必须要配有冲气装备及海鲜车配送服务。6、其他冰鲜:冰鲜必须新鲜、无味、肉感好,且验收时必须冰、鲜分离,冰不计重量。7、豆制品类:益民食品厂或绿色食品厂生产的产品,在保质期内,新鲜、口感佳,有相应的合格标志。第3页8、干货类:正规厂家生产,有商标牌号,注明生产日期、产地、保质期、包装规格。9、油、米、面粉:正规厂家出品,需有出厂日期、保质期、品质优良、包装完好、无异味、无病毒,大米为1年内出产。10、调味类:正规知名厂家或其代理商,有商标牌号,注明生产日期、产地、保质期、包装规格、有QS标志。11、水果类:个头均匀,无斑点,无破损,果实成熟,味道纯正。12、牛奶:为两天内的新鲜牛奶,具有合格检验标志,无破损、无变质。13、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14、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椿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三)数量及验收: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品种和数量、重量的准确性,甲方和乙方应分别建立采购和供应台账,确定专人(不少于两人)负责验收和送货,以甲方的验货数量为准,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甲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对于出现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等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退换,并按合同约定作出相应处罚,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四)送货时间: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每天上午6点前将所订购的货物送至甲方所在地,极个别产品因质量差或没有货源时应及时反馈到甲方并协商调整,保证所需货物准时到达,送货时间迟到三十分钟以上,乙方向甲方支付当天货款0.1%的违约金。第4页第三条:商品价格1、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中有价格的产品,根据每月5、15、25号公布的报价表取三天的平均值(平均值精确到分,即小数点后两位)确定各项物资的基准价,结算时价格=基准价*0.75折扣率。2、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中无价格的产品,则结算时价格=市场价*折扣率。(由甲方和乙方组成价格调查小组,到实体商场、菜市场等现场调研决定)。3、如遇台风、暴雨等不可遇见的原因造成个别品种及价格需临时做调整的,供应商应事先通知甲方,在甲方确认后方可调整。4、所有物资的价格包括供应产品和产品运输到使用单位的服务费、检测费、人工费、管理费、税金等一切将可发生的费用。以上价格以人民币为单位,须开具国家正规发票。第四条:付款方式1、本合同金额暂定为216.25万元,中标折扣率为0.75(详见附件1)。合同期内结算总价不超过合同总价。甲方根据当月实际配送种类、数量及价格结算货款。送货款项每月结算一次,并于次月内结清。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甲方以转账方式将货款转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不得将货款交给其他人员。3、乙方的指定收款账户:户名:深圳市金穗嘉饮食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湖支行账号:第5页4、因财政资金拨款未到位而导致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合同费用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第五条: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配送的食材检查、抽查,有权对乙方配送中心、蔬菜基地现场查验、监督。2、甲方有权对乙方配送的各类物品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按国家有关标准,若检测不合格,甲方予以书面警告,并对该批货物予以没收销毁,不必退还供货方,不支付任何费用,防止二次流通至社会市场。3、甲方对乙方配送的不合格食材有权拒收,并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改正,确保甲方食材的正常供应。4、对于甲方临时有采购需求时,乙方在接到甲方电话、微信等通知后应按甲方约定的时间将货物送到甲方的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跟踪服务。5、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结算食材货款,并按时支付相关款项,乙方予以配合和协助结算,并提供发票。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与甲方进行食材金额结算,并接受甲方支付的食材配送款项。2、乙方提供的食材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保证食材卫生和食用健康安全,不存在农药化学品超标情况,并按时按量提供食材,不得影响甲方用餐情况。3、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不得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或者登记不良记录。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后果,经公安机关或卫第6页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于乙方责任的,其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4、乙方应该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完整的各类物品追踪溯源体系,应当建立专门台账,按深圳市《食品进货索证和台账登记本》模板,按格式如实记录配送给甲方的各类物品,留存相关检验合格证明、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等有效资料,并可追踪溯源,甲方有权定期检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各类货物清晰准确的原产地以及检测报告。5、乙方必须确保配送人员和配送设备设施符合相关行业标准,保证配送基地的冷库等仓储设施齐全和安全。因配送运输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乙方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与甲方无关。6、乙方若因甲方物资现场初加工的实际需要,甲方可提供初加工操作场地,但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7、乙方自主合法经营,自负盈亏,依法依规负责所聘用的人员的工资和相关劳动待遇。但不得因自身的经济或人员纠纷影响到甲方的食材配送。第七条:违约责任1、乙方如配送的货物不符合要求或对甲方的意见未及时改进的,一次提出口头警告,并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保证,二次扣当天货款10%,不符合要求达到三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承担甲方已付货款10%的违约金,若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2、如经卫生检疫部门确认乙方因送货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造成卫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包括人身、财产损害赔偿及刑事责任等全部责任。第7页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向乙方支付货款,且经乙方催告后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权终止向甲方供货,并每天按未付款的0.3%收取违约金,收取的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未付款的10%。4、乙方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甲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5、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甲方有权在应付货款中直接抵扣。第八条:合同终止、解除1、合同到期后双方不再续签的,本合同终止,双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结算并由甲方付清全部货款。2、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得随意解除,任何一方无故单方解除合同的视为根本违约,应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但应签订书面的解除协议。4、若甲方因政府机关原因需要解除合同的,可提前一个月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约定的解除期限届至时,合同自动解除。第九条: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2、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合同履约损失。第8页T3、“不可抗力”是指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等使得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相关事件。第十条:通知送达1、双方履约本合同遇到问题可通过相关联系人员沟通协调,如有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正式事件需要书面函件交流的,双方均可通过各方法定注册地址送达。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发生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股权变动的,本合同效力不受影响,但变更一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第十一条:其他事宜1、经双方签字核认的送货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同具法律效力。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署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双方履行本合同如有争议,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交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第十二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共壹份附件,附件与本合同条款对双方具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9页(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甲方:深圳市规划和肉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品互TAt1(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S委托代理人(签名):合同经办人(签名):2025年8月21日乙方:深圳市金穗嘉饮食服务有限公司(受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2025年8月2|日第10页附件1:CETC中标(成交)通知书深圳市金穗嘉饮食服务有限公司: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以下简称为采购人)的委托,就2025-2026年度食堂主副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编号:SZDL2025001222)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采购人确定贵单位为本项目的中标人,详列如下:详列如下:中标通知书编号SZDL2025001222采购人委托项目中标数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2025-2026年度食堂主副食材采购配送服务1项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满后采购方根据中标方履约情况,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续签,但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采购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采购方不再续约。委托金额中标金额中标折扣率财政采购计划编号PLAN-2025-440300000-111019-09460人民币贰拾贰万陆仟陆佰陆拾柒元整(¥226,667.00)人民币贰拾贰万陆仟陆佰陆拾柒元整(¥226,667.00)0.75PLAN-2025-440300000-111019-09466人民币玖拾捌万捌仟叁佰叁拾叁元叁角叁分(¥988,333.33)人民币玖拾捌万捌仟叁佰叁拾叁元叁角叁分(¥988,333.33)PLAN-2025-440300000-111019-09467人民币肆拾玖万肆仟壹佰陆拾陆元陆角柒分(¥494,166.67)人民币肆拾玖万肆仟壹佰陆拾陆元陆角柒分(¥494,166.67)PLAN-2025-440300000-111019-09469人民币肆拾伍万叁仟叁佰叁拾叁元整(¥453,333.00)人民币肆拾伍万叁仟叁佰叁拾叁元整(¥453,333.00)合计人民币贰佰壹拾陆万贰仟伍佰元整(¥2,162,500.00)人民币贰佰壹拾陆万贰仟伍佰元整(¥2,162,500.00)请贵单位凭此《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于十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采购人信息:联系人:B7)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国鸿大厦5栋2)中标(成交)人信息:联系人:3)3)政府采购订单融资可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订单融资专栏】查看方案及详情。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8月11日抄报:深圳市财政局抄送: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第11页interf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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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主副食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