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法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2025)
公告内容:
一、合同编号
HT-2025-04272889
二、合同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法律服务电子卖场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5-1583735
四、项目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
地址:广东省_佛山市_顺德区大良街道,大门路1号,教育发展中心
联系方式:22667297
供应商(乙方): 广东敏和律师事务所
地址:大良街道环市东路康湖商厦北座5楼
联系方式:1392722288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法律服务
1(项)
20,000.00
20,000.00
合同金额: 20,000.00元,大写金额:贰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9月28日至2026年09月27日
履约地点:顺德区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
2025年08月21日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法律服务电子卖场合同合同编号:HT-2025-04272889甲方: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乙方:广东敏和律师事务所合同金额(元):20000.00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总则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二、合同标的服务内容: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刘敏、陈宝文律师(执业年限均超过10年)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如下:1、草拟、审查、修改涉及中心日常运营的各类合同文件等,最大程度维护中心权益,降低合同风险。2、发布有关的声明、公告、致函等文书,包括《律师函》、《律师声明》等,涉及重大复杂的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切实维护中心利益。3、涉及的业务产生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章见与建议,草拟有关法律文书。品目名称需求描述采计购数量量单位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C230199001、草拟、审查、修改涉及中心日常运营的各类合同文件等,最大程度维护中心权益,降低合同风险。2、发布有关的声明、公告、致函等文书,包括《律师人员要求:1其他法律服务函》、《律师声明》等,涉及重大复杂的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切实维护中心利益。3、涉及的业务产生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与建议,草拟有关法律文书。1项¥20,000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00服务开始时间:2025年9月28日¥20000-第1页-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合同服务期限截止或合同约定的服务完成后,甲方在收齐乙方验收报告及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的50%合同金额。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服务时间:自2025年09月28日至2026年9月27日。服务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大门路1号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第2页-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七、验收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X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X。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最高10%。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九、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十一、其它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安教育发展中甲方联系人翁拥军联系电话:22667297-第3页-合同签订日期:2005.821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5-09-28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6-09-27乙方(盖章):广东敏和律师事务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大良支行银行账号:44467001040048831乙方联系人:陈宝文联系电话:13018567604合同签订日期:202821-第4页-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法律服务电子卖场合同合同编号:HT-2025-04272889甲方: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乙方:广东敏和律师事务所合同金额(元):20000.00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总则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二、合同标的服务内容: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刘敏、陈宝文律师(执业年限均超过10年)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如下:1、草拟、审查、修改涉及中心日常运营的各类合同文件等,最大程度维护中心权益,降低合同风险。2、发布有关的声明、公告、致函等文书,包括《律师函》、《律师声明》等,涉及重大复杂的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切实维护中心利益。3、涉及的业务产生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章见与建议,草拟有关法律文书。品目名称需求描述采计购数量量单位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C230199001、草拟、审查、修改涉及中心日常运营的各类合同文件等,最大程度维护中心权益,降低合同风险。2、发布有关的声明、公告、致函等文书,包括《律师人员要求:1其他法律服务函》、《律师声明》等,涉及重大复杂的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切实维护中心利益。3、涉及的业务产生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与建议,草拟有关法律文书。1项¥20,000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00服务开始时间:2025年9月28日¥20000-第1页-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合同服务期限截止或合同约定的服务完成后,甲方在收齐乙方验收报告及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的50%合同金额。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服务时间:自2025年09月28日至2026年9月27日。服务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大门路1号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第2页-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七、验收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X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X。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最高10%。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九、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十一、其它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安教育发展中甲方联系人翁拥军联系电话:22667297-第3页-合同签订日期:2005.821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5-09-28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6-09-27乙方(盖章):广东敏和律师事务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大良支行银行账号:44467001040048831乙方联系人:陈宝文联系电话:13018567604合同签订日期:202821-第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