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设用地指标落实方案审核备案技术服务 审核备案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



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榆林市2025年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和新增农村建设用地指标落实方案审核备案技术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YYR2025-ZFCG006

二、合同名称:

榆林市2025年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和新增农村建设用地指标落实方案审核备案技术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YYR2025-ZFCG006

四、项目名称:

榆林市2025年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和新增农村建设用地指标落实方案审核备案技术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开发区天源路63号

联系方式:13509124822

供应商(乙方):陕西瑞海土地规划评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雁展路莱安中心T1幢1105室

联系方式:1862933100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 采购榆林市2025年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和新增农村建设用地指标落实方案 审核备案技术服务

1(项)

¥1,291,800.00

¥1,291,800.00



合同金额: 1,291,8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玖万壹仟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8月21日至2026年08月21日

履约地点: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pdf

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8月21日

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榆林市2025年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和新增农村建设用地指标落实方案审核备案技术服务委托人: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托人:陕西瑞海土地规划评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地点:陕西省榆林市205年8月2日委托人(甲方):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托人(乙方):陕西瑞海土地规划评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一)服务内容。一是开展2025年全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工作。核实全市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安排及使用情况,分析各县市区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调整潜力,审核项目材料,落实市辖区申报项目及跨县域调剂指标项目的用地需求,编制形成市级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审查县级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汇总形成全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成果,配合部、省完成方案审查、数据上报及备案下发工作。二是开展2025年度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新增列入和数据库修正工作。针对符合新增要求的单独选址项目编制形成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新增列入重点建设项目方案,审查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新增列入重点建设项目方案,汇总形成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增补成果报省厅审查并配合完成省政府备案工作。按照《陕西省国土空间数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针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中需修正空间位置的单独选址项目编制形成数据库,配合省厅完成数据库备案下发工作。三是开展新增农村建设用地指标落实方-1-案审核备案工作。梳理形成全市新增农村建设用地基础数据库,制定全市新增农村建设用地指标使用台账,对县级新增农村建设用地指标落实方案进行技术审查,按年度建立全市新增农村建设用地指标使用数据库并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二)服务方式。为保证技术服务质量满足甲方对技术服务成果的要求,乙方将组织专业的技术团队和专家组共同完成项目技术服务。(三)服务要求。形成的工作成果,应符合《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规范》《自然资源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和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规划的函》(自然资办函(2023)1003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级和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数据汇交要求的函》(自然资办函(2024)1301号)相关要求。二、技术服务工作成果(一)文档数据。根据工作实际,形成榆林市2025年市、县两级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新增列入重点建设项目方案,全市新增农村建设用地指标使用台账等。(二)矢量数据。榆林市2025年市、县两级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成果数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新增列入数据和修正数据,全市新增农村建设用地基础数据库、新增农村建设用地指标使用数据库等。(三)相关附件。工作成果相关图件、表格、部门意见、-2-专家意见等。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一)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榆林市2025年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新增列入及数据库修正、新增农村建设用地指标落实方案审核备案工作完成(成果通过甲方验收)之日止。(二)履行地点。本合同在榆林市履行。180(三)履行方式。乙方负责将合同规定的工作成果交付甲方,由甲方验收。项目因受客观条件或其他因素制约,致使相关进度需提前或延后,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对项目进度进行调整。四、验收条款(一)项目验收时,验收资料完整。(二)甲方要求的工作目标均已实现。五、双方的协作事项(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榆林市2025年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新增列入及数据库修正、新增农村建设用地指标落实方案审核备案工作必需1同的技术资料,以及必要的工作条件。202.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进行实地调研、现场考察、资料收集,以及部门座谈、意见征求、专家论证等工作。3.甲方应指定专门工作人员配合参与榆林市2025年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新增-3-列入及数据库修正、新增农村建设用地指标落实方案审核备案工作。(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保障。1.组建专业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技术队伍,保障工作顺利开展。2.定期或者按照甲方要求开展研讨、汇报,听取甲方意见并修改完善工作成果。3.按照甲方要求时限,按期提交工作阶段成果和最终成果。六、技术信息和资料的保密合同双方应对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资料、数据及其它信息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提供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七、服务费用本合同的服务费用为129.18万元(大写:壹佰贰拾玖万壹仟捌佰元整)。八、服务费用支付方式服务费用由甲方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为:(一)双方签订合同且甲方年度财政资金下达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的40%;(二)乙方完成工作阶段成果,经甲方阶段性验收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的50%;(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任务,且经甲方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的10%。-4-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开具等额正式发票,相应税金由乙方承担。九、合同的变更和终止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泰合同。因相关政策要求,按合同规定交付的成果需要修改时,乙方应进一步完善,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十、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00f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一)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和成果要求完成服务项目,应返还已支付的项目报酬,且承担已付项目报酬5%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二)如因甲方重大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已支付的项目报酬不予退还,甲方还应承担已付项目报酬5%的违约金。平估(三)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专用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2437(一)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提交榆林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十二、知识产权归属-5-本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将研究成果和甲方提供的资料转让第三者。乙方或乙方完成本合同任务的研究人员拥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署名和申报有关荣誉证书、奖励、发表论文的权利。十三、其它(一)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或任一方未积极采取减损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应就扩大的损失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效力相同。(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6-甲方: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盖章)乙方:陕西瑞海土地规划评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天源路1号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雁展路莱安中心T1幢1105室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陕西秦农银行小寨东路支行账号:账号:2701021201201000063254电话:0912-3592621电话:029-85458587传真:0912-3592621传真:029-85458587签约日期:202年8月2日签约日期:202年8月2日田章.49-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建设用地指标落实方案审核备案技术服务 审核备案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