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顶棚维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舞台顶棚维修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台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
台山市石化广场舞台顶棚维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台山市石化广场舞台顶棚维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407813232719642507152109
项目业主:
台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服务机构:
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台山市石化广场舞台顶棚维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合同编号:
4407813232719642507152109
合同总金额: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8月21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8月21日至2026年08月20日
服务内容:
按照工作安排,我局拟实施台山市石化广场舞台顶棚维修工程。根据要求提供本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视情况到现场勘查,中介机构须配备到现场勘查的工具,服务地点为台山市台城城区。
合同附件
造价咨询合同.pdf
台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09-17
造价咨询合同项目名称:台山市石化广场舞台顶棚维修工程委托人:台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咨询人: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签订日期025年8月21日委托人(甲方):台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咨询人(乙方):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台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委托人)与深圳科宇工程顾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名称:台山市石化广场舞台顶棚维修工程2.服务内容:(A)(A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结算审核;(B类)与建设工程有关的货物、服务采购的造价咨询;二、服务时限:(A类)咨询人在签订合同并收到委托人提供的建设工程基础资料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概、预、结算的编制工作;咨询人在签订合同并收到委托人提供的建设工程概、预、结算书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概、预、结算评审报告编制;(B类)咨询人在签订合同并收到委托人提供的与建设工程有关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有关资料后,15个日历天内出具造价咨询意见。三、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1.收费标准: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收费标准下浮40%计算,即按工程结算价的7.2%计算,每个项目服务费用不少于500元。2.咨询人审核的结算与财政审核结果偏差情况按以下处理①偏差≤5%,造价咨询费不扣减;②5%③10%④15%⑤偏差>20%,造价咨询费扣减20%。3.支付方式:在项目办理结算审核后,结合相应的《造价咨询服务费确认书》,一次性付清。四、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具体要求和应遵守的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的责权利按附件的相应条款执行。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六、双方约定的由委托人提供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在项目签订委托书后1天1内提供项目有关资料。七、委托人应在3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市八、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工程总价)×酬金总额(扣除税金)九、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江门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十、本合同一式4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3份,咨询人执1份。附件: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一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蔑住所住所户名:户名:1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2附件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业务和建设项目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第二条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害。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咨询人的义务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委托人的义务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第十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3咨询人的权利第十一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委托人的权利第十二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咨询人的责任第十三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第十四条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项目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第十五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第十六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委托人的责任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第十八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二十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4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第二十二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第二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咨询业务的酬金第二十四条正常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第二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项目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第二十六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第二十七条支付建设项目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其他第二十八条因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第二十九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第三十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一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项目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合同争议的解决第三十二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舞台顶棚维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舞台顶棚维修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