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滨州市中心医院2025)



山东省滨州市中心医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滨州市中心医院山东省滨州市中心医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600000202501003210A01_001
二、合同名称:山东省滨州市中心医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600000202501003210
四、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滨州市中心医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滨州市中心医院
地址:滨州市惠民县环城南路108号
联系方式:17862030026
供应商(乙方):山东铭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渤海十路385号红利家园沿街
联系方式:1340615583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物业管理服务

1
189.4
189.4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滨州市中心医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8-0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8-21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山东省滨州市中心医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合同.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山东省滨州市中心医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合同编号:SDGP371600000202501003210A01_001计划编号:37160000050700520250016采购人:滨州市中心医院供应商:山东铭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无签订时间:二〇二五年八月八日采购人(全称):滨州市中心医院供应商(全称):山东铭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山东省滨州市中心医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11.项目名称:山东省滨州市中心医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2.服务地点:滨州市中心医院。3.服务内容和范围:详见附件二、服务期限1年,自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三、服务标准符台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玖万肆仟元(¥1,894,0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价五、项目经理刘海波供应商项目经理: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壹佰捌拾玖万肆佰元(¥1,894,000.00元)。七、付款方式口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物业服务费用自合同约定的执行起始日起,根据月度服务考核结果按月支付。甲方应在每月服务履行完毕后的次月初,依据当月服务考核评价情况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口其他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2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8月8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滨州市中心医院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 (公章)供应商: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 滨州市惠民县环城南路108号(签字)住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渤海十路385号红利家园沿街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17862030026电 话:13406155831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渤海支行黄河三路分理处账号:账号:1613021219200059792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一年。1.3服务内容:详见附件内容。具体包括:详见附件内容1.4服务的进度安排:签署合同后根据甲方要求开展服务,严格执行考核标准。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___成立滨州市中心医院保安服务中心,设立管理办公室、车场管理、消防管理部、特勤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5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2.6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供应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____服务质量考核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按月支付。3.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3.5若月度服务考核结论为“合格”,甲方按当月发票金额支付,若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甲方有权在上月服务费中扣罚200-1000元,并按扣减后剩余金额支付;在合同履行期内累计出现三次(含三次)月度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承担额外违约责任。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八条转让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九条不可抗力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条仲裁10.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滨州市仲裁委员(开发区仲裁中心)提出仲裁。10.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2.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2.4补充条款:违约责任12.4.1供应商及其项目人员在服务过程中造成采购人或其他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2.4.2供应商应当为其全部项目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供相应证明,供应商的人员在上下班途中或执行工作过程中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担。若违反约定,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供应商除应赔偿采购人的损失外还应当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12.4.3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任何其中一项约定,导致产生诉讼或仲裁的,仲裁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鉴定费等全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附件:一、服务内容(一)秩序维护服务1.负责维持正常医疗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2.负责服务范围内人员密集区域24小时巡逻与治安秩序巡逻维护,以及周边安全管理。3.对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医患纠纷、恶劣天气、火灾、暴力事件和重大疫情等)及不良行为劝阻制止和应急处置,并做好记录。4.负责大型活动及其他临时性活动的现场秩序维护。5.负责院区及楼宇内禁烟劝导工作。6.负责配合采购人及驻地公安机关处理院区内各类纠纷和治安案件,对违规事件的调查处理,协助司法及公安机关对案件的排查取证。7.负责公共部位安全隐患检查、排除及上报,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教育和提示。8.负责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二)停车场管理1.负责院区及大门周边秩序维护。2.负责服务范围内停车场(库)及相关设备设施的管理,包括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运行管理。3.负责服务范围内车辆疏导、车辆停放管理和交通秩序维护。4.负责车位区域划线、道路标识标线、临时障碍墩的维护工作。(三)楼宇管理服务1.负责行政办公区域及门诊、病房、科教后勤等区域的24小时安全值班,主要负责人员进入登记和疫情防控等工作。2.负责人员引导、咨询服务等。3.其他楼宇管理相关工作。(四)消防中控服务1.负责消防中控室设备自检、运行等工作。2.负责各消防泵房、消防重点部位的巡查工作。3.负责全院的基础消防设施的维修、更换等工作。二、服务标准及要求(一)秩序维护服务标准及要求1、人员要求(1)相貌端正,仪表大方,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无刑事犯罪记录。(2)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仪表整洁,动作规范,语言文明。(3)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4)应掌握基本的相关法律法规、秩序维护、消防知识等。(5)政治素质要求:尊重服务对象,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无违法犯罪记录。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遵纪守法,文明值勤,礼貌待人,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2、服务标准(1)保证所服务区域的正常秩序,防范火灾、盗窃、破坏等事故发生,对各类突发事件能及时处理,为采购人提供良好的安全就医环境。因处理不当出现法律纠纷或酿成治安事件的由中标人承担。(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对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要礼貌相待,严禁发生吵架或冲突事件,保障服务区内人、财、物及资产的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医疗秩序。(3)中标人要安排专门的秩序维护员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服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上报。(4)中标人要设立专门服务机构,要经常与临床各科室进行沟通,及时解决各部门、科室提出的问题。(5)要坚持原则,工作缜密严谨,服务要以人为本、主动热情,处理问题高度警惕,有理有节。(6)全年无责任事故和责任案件发生,服务满意率在95%以上。(7)微型消防站巡查员需24小时不间断巡逻服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上报。(二)停车场管理服务标准及要求1、人员要求(1)相貌端正,仪表大方,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无刑事犯罪记录。(2)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仪表整洁,动作规范,语言文明。(3)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熟练操作收费系统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4)应掌握基本的相关法律法规、秩序维护、消防知识等。(5)政治素质要求:尊重服务对象,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无违法犯罪记录。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遵纪守法,文明值勤,礼貌待人,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2、服务标准(1)车位区域划线、道路标识、标线、标牌,临时障碍墩等费用由采购人承担。(2)中标人需保证停车场设施、设备保持运行良好,故障率≤2%。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的设备毁损,中标人须承担赔偿责任。(三)楼宇管理服务标准及要求1、人员要求(1)相貌端正,仪表大方,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无刑事犯罪记录。(2)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仪表整洁,动作规范,语言文明。(3)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4)应掌握基本的相关法律法规、秩序维护、消防知识及设备设施管理知识等。(5)政治素质要求:尊重服务对象,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无违法犯罪记录。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遵纪守法,文明值勤,礼貌待人,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2、服务标准(1)严格规定仪容仪表,做到精神饱满,举止文明,微笑服务。(2)严格规范人员行为举止,严禁与医护人员、病人、病人家属等发生争吵、争执、打斗等事件。(3)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坐岗、不睡岗、不脱岗。严禁会客、闲谈、吃东西、打电话等,工作期间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4)熟练使用文明用语,使用普通话服务。(5)按规定巡查辖区范围内楼宇状况、公共设施等,发现非正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6)能迅速得当的处理楼宇管理工作中的各种隐患和突发事件。(四)消防中控服务标准及要求1、人员要求(1)相貌端正,仪表大方,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2)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仪表整洁,动作规范,语言文明。(3)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4)应掌握基本的相关法律法规、秩序维护、消防知识及设备设施管理知识等。(5)政治素质要求:尊重服务对象,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遵纪守法,文明值勤,礼貌待人,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2、服务标准(1)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坐岗、不睡岗、不脱岗。严禁会客、闲谈、吃东西、打电话等,工作期间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2)消防中控人员需24小时对全院消防安全进行监控,遇到火情报警需迅速赶往现场处置。(3)消防中控人员实行24小时内至少4次对全院消防重点部位、消防基础设施、消防泵房等进行巡查服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上报。(4)消防中控人员每周、月、季需保证负责区域内的消防巡查、督查等工作。三、岗位设置、人员配置及要求★1、本项目人员数量须满足服务要求,总人数≥49人(包含项目经理1人)。所有上岗人员需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2、各岗位需持证上岗的应符合国家从业资格要求,中标人进场后按照采购人及国家从业资格要求在合理时间内取得相关岗位证书。3、★投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投标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4、★投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5、投标人应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管理制度。服务流程、作息时间、主要人员的更换等调整,应及时告知采购人,经同意后方可执行,如项目经理、项目主管,需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上岗。所有服务人员的上岗时长和工作时间需遵从采购人的要求。6、中标人配备的项目经理、主管、秩序维护人员,需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上岗。中标人须承诺派驻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特殊岗位、技术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否则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主管和秩序维护等人员,投标人必须积极响应并在72小时内完成更换。7、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和健全的规章制度、岗位工作标准和各项服务操作流程,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档案。8、中标人要提供拟派驻项目经理、组织机构主要成员的简历,含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9、中标人应具有持续培训能力,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考核,新入职员工经培训、试用、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所有服务人员经过岗前培训须经采购方考核100%合格后方可上岗。10、中标人的管理人员每天进行巡查,经常与各科室沟通,及时解决科室提出的问题;设立24小时值班服务电话,专人负责。11、中标人具有较强的应急处置能力,针对本项目制定停车场管理、消防监控、秩序维护、反恐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等方案,并各预案每年至少2次应急演练。遇应急情况,中标人应在接到通知5分钟内到达现场;对采购人反馈的问题中标人应及时解决处理。12、中标人服务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维护采购人形象,对医务人员和患者以礼相待。节约水电,爱护公共财物,人为损坏要赔偿。不得存在盗窃采购人物资及他人财物的行为。13、采购人提供的物业服务用房,中标人不允许挪作他用、改变用途。14、不得在工作场所及值班室煮饭、私拉乱接电线、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用电设备,值班室不允许留宿。15、中标人使用的清洁剂、消毒剂和不锈钢保养液等一次性低值易耗品必须为环保产品,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的优质产品。16、该项目所需口罩、手套、隔离衣、护目镜等防护物资,毛刷、拖把、抹布、消毒湿巾等一次性低值易耗品,员工工作服,头盔、钢叉、盾牌、警棍、对讲机等护管装备,电脑、打印机、墨盒、档案盒、打印纸、签字笔、办公家具等办公设备,项目管理办公费用等经费均由中标人承担。17、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须符合劳动法要求,如出现劳动纠、仲裁、争议,均由中标人全部负责。18、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以及主要岗位的管理人员每个月驻项目现场不少于22个工作日,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19、中标人应完全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岗位配置表提供人员数量、年龄、性别、上岗时间、上岗资质等方面完全一致的服务。所有人员符合岗位设置人员配置表内年龄要求。20、因实际工作需要减少人员时,服务费用依据政府采购合同和人员费用增减标准及实际在岗人数予以相应调整,实际在岗人数以医院每月考勤为准。四、岗位设置人员配置表服务内容岗位人数人员要求工作职责项目经理项目经理140周岁以内,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管理经验,具备计算机操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强负责所有工作安排及上传下达工作停车场管理车场管理主管150周岁以内,中专及以上学历,有管理经验负责车场所有工作安排车场人员2160周岁以内,初中及负责全院车辆停放及以上学历,身高165cm及以上,身体健康,形象良好引导工作消防管理消防主管150周岁以内,中专及以上学历,持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负责消防工作的安排消防专职人员1250周岁以内,中专及以上学历,持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负责全院消防设施巡查及维护,中控室调度工作以及突发性消防安全,协助处理突发性事件。特勤特勤队长240周岁以内,中专及以上学历,身高170cm以上,身体健康,形象良好负责特勤白班夜班工作安排及监督特勤队员1140周岁以内,中专及以上学历,身高170cm以上,身体健康,形象良好负责门诊楼进出口秩序维护及医院突发事件处理,日常巡查工作合计49五、人员费用单价岗位人数人员要求工作职责预算费用项目经理140周岁以内,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管理经验,具备计算机操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强负责所有工作安排及上传下达工作5700消防主管150周岁以内,中专及以上学历,持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负责消防所有工作安排5500车场管理主管150周岁以内,中专及以上学历,有管理经验负责车场所有工作安排4200特勤队长240周岁以内,中专及以上学历,身高170cm以上,身体健康,形象良好负责特勤白班夜班工作安排及监督3800车场人员2160周岁以内,初中及以上学历,身高165cm及以上,身体健康,形象良好负责全院车辆停放及引导工作2235消防专职人员1250周岁以内,中专及以上学历,持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负责全院消防设施巡查及维护,中控室调度工作以及突发性消防安全,协助处理突发性事件。4207.5特勤队员1140周岁以内,中专及以上学历,身高170cm以上,身体健康,形象良好负责门诊楼进出口秩序维护及医院突发事件处理,日常巡查工作3400共计49人如不按标准要求落实,甲方有权予以解除合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安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