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及企业大数据监管与服务平台运维服务 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 NMGZC-G-F-250443-HT-2577480
二、合同名称: 自治区国有资产及企业大数据监管与服务平台运维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NMGZC-G-F-250443
四、项目名称: 国资委、粮食局、统计局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地 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
联系方式:13074758590
供应商(乙方):北京云尚智达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双营西路78号院2号楼14层1405
联系方式:1391021757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自治区国有资产及企业大数据监管与服务平台运维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932000.000000元
合同金额: 93.2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呼和浩特市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8-2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8-21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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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x2025-077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运维服务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国资委、粮食局、统计局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MGZC-G-F-250443包段名称:自治区国有资产及企业大数据监管与服务平台运维服务(第4包)签订地点:呼和浩特市签订日期:2025年8月20日甲方(采购人):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法定代表人:张树礼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邮编:010090联系电话:0471-4827806乙方(供应商):北京云尚智达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猛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双营西路78号院2号楼14层1405邮编:102299联系电话:13910217570甲方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乙方为国资委、粮食局、统计局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第四包自治区国有资产及企业大数据监管与服务平台运维服务项目的服务供应商。为了保护甲乙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国资委、粮食局、统计局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MGZC-G-F-250443)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由采购人(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与供应商(北京云尚智达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第1页共14页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资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二)成交结果及成交通知书;(三)采购人的采购文件;(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的服务承诺);(五)采购人、供应商的更正、澄清、说明、补充事项及承诺等。二二、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服务内容和技术标准本合同所涉及的乙方应提供的服务如下:(一)运维范围运维服务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对信息系统及相关软硬件的运维、系统对接运维、数据运维、安全运维等内容。1.对信息系统及相关软硬件的运维,需要按照运维服务要求提供对应服务。2.系统对接运维。大数据监管服务平台需要对上保障与国务院国资委的对接,对下要保障与监管企业的数据标准化对接。(1)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在完成大数据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后,需要保障与国务院国资委标准化对接,包括:网络通、密码通、数据通和数据上报。其中包含应国务院国资委对接要求,自治区国资委采购的2台用于与国务院国资委进行密码对接密码机、1台防火墙、2台交换机的日常运维。第2页共14页(2)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在建设完成大数据监管服务平台后,为便于与区属监管企业实现标准化对接,发布《数据对接工作标准》,参考了上级对接标准,将对接工作也分为:网络通、数据通、密码通和数据上报四个步骤。3.数据运维。数据运维需要运维团队具备针对用户需要,具备将监管业务场景整理输出建模方案的能力。(1)模型应围绕“三重一大”决策监管、招标采购监管、大额资金监管等重点业务场景进行设计;(2)“三重一大”决策监管子场景应包括决策顺序、议题表决、合法合规等;招标采购监管子场景应包括采购合规、投标管理、禁业经营、供应商管理、采购价格预警等;大额资金监管子场景主要包括资金流转和存量管理等;(3)模型应包括子场景设计(即业务场景细分)、监管要素设计、监管体征设计。业务场景:以解决监管业务问题为目标,将管理要素、运行体征、协同处置等内容集成到一起的有机业务管理闭环。监管要素:指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人工巡视、数据分析和智能识别等),可以发现并体现场景治理现状的监管事项。监管体征:与监管要素紧密结合,具有明显的辨识度,能够准确反映应用场景的特点,并能够全面展示行业或场景的监管范围、水平和力度的动态数据指标。4.安全运维。安全运维涵盖网络安全策略配置,定期更新办公网络区部署的防火墙、上网行为管理等设备特征库及软件版本,实施系统漏洞修复与补丁管理,建立数据备份恢复机制及应急响第3页共14页应方案,配合符合性评估、应急演练和重保等工作。(二)运维目标1.确保系统稳定运行;2.提高系统可靠性;3.提升系统可用性;4.保障系统安全性;5.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三)运维服务要求1.日常运维服务(1)对系统管理员、用户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不同层次的培训。包括:编制培训计划、准备培训文档、组织培训及更新用户手册等。(2)通过电话、邮件、即时通讯工具等为用户提供技术支持服务以及现场指导服务。包括用户系统操作指导、用户新增、权限配置、日常业务查询支持等常规操作。(3)对应用系统、服务器、数据库、操作系统、中间件进行定期巡检并修复使用过程中产生的bug、更新补丁,修复系统检测到的风险漏洞。在巡检工作和修复工作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输出对应报告。(4)制定系统备份策略,定期对数据和系统进行备份并进行备份数据存档工作,同时制定数据和系统的恢复计划,确保数据安全,保证系统正常运行。(5)用户在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对于一般问题,工作日期间驻场人员需在半小时内解决,对于当时解决不了的问题,需在2小时内提供有效的技术解决方案;非工作日期间驻场人员需在2小时内进行是指响应并开始处理,4小时内提供有效的技术解决方案。第4页共14页(6)编写和维护运维相关的文档。(7)以月度为单位输出运维工作报告。(8)根据系统发版情况及用户需求完成系统升级及版本更新迭代;2.系统运行分析和系统深化应用(1)周期性对各业务系统的运行和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业务系统的业务流程运转机制进行分析,记录用户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进行分析归纳。(2)基于系统使用情况和出现的问题给出业务流程优化方案及系统深化应用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及用户需求,与用户协商一致后优化系统,完成对业务流程的支撑。3.数据上报采集支持和统计分析(1)为数据上报采集工作技术支撑,为系统应用采集所需数据,包括:监管企业业务数据采集工作技术支持;监管企业上报业务数据技术合规性校验与反馈;监管企业业务数据清洗、转换、导入;监管企业数据上报情况统计等。(2)对监管企业上报的各业务数据情况提供数据审核、统计工作等技术支持,支持对业务数据情况生成统计报表。(3)对接收和报送国务院国资委的数据进行技术支持。(4)按季度编制《数据运营报告》,基于数据采集工作,以数据为出发点,结合国资委业务、监管方向和监管点分析数据,形成周期性报告。4.完善国资监管指标库(1)协助优化《国资监管数据采集指标》,梳理并量化信第5页共14页息资源目录。提供国资监管指标库模版、完善国资委各处室业务指标库、完善国资委各监管企业的相关业务指标库,包括新增、更新、调整数据字典等。(2)协助数据指标加密后下发至企业,并协助企业对加密文件进行解密,必要时现场进行协助。5.监管主题优化和风险预警(1)按需对综合监测展示系统的各处室监管主题优化,包括主题界面、主题字段、主题指标优化等工作,突出监管核心,为甲方提供优化思路与方案。(2)优化、拓展数据模型,基于数据采集工作,对现有业务模型进行优化,包括“三重一大”决策监管、招标采购监管、大额资金监管等重点业务进行优化。(3)开展重点监管业务建模工作,通过数据分析和问题挖掘发现企业经营问题,或者实际经营中存在的风险点。(4)风险预警及处置:以数据为依托发现日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预警。包括:对风险级别进行评估,按照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进行分类;对风险涉及的相关人员给予预警提示。6.应急响应(1)一旦发生网络安全事故,根据应急响应方案立即做出响应,半小时内协助委内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工作和后期的问题排查及处理。(2)配合做好每年的应急演练工作、重要时期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各类检查等工作。7.相关软硬件运维第6页共14页(1)对系统涉及的相关软硬件进行维护,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并能及时从故障中恢复正常,并不断调整配置策略,确保系统运行在最优状态;(2)保证办公网区防火墙及上网行为管理设备特征库升级和软件版本更新。(3)配合各类符合性评估工作,包括协助测评、整改等工作;提供不含系统代码改造和基础运行环境产品变更的系统迁移、重新安装部署调试服务。8.其他要求(1)本项目需提供驻场服务工程师2人,如需更换驻场人员需提前30个工作日向用户提出人员变更申请并得到用户同意;提供3名非驻场人员,保证用户有需要时能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服务;提供7名远程服务人员,保证技术支持。(2)按照用户需求提供接口和系统对接服务,协助用户完成对接、调试等工作;提供系统运行所需准确有效的第三方支持数据。(3)配合解决用户提出的咨询及其他运维类要求。(四)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系统架构、系统环境、系统功能等。(五)乙方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的要求及本合同的约定为甲方提供服务,保证甲方自治区国有资产及企业大数据监管与服务平台安全、可靠、正常运行。(六)建立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登记制度:乙方对故障申告进行登记,并将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第7页共14页(七)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相应技术解决方案、问题排查。四、服务期限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周期一年。五、甲方的权利义务(一)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承担对甲方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有效。(二)甲方原始系统设备发生升级更换等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三)按照招标文件、响应文件的内容要求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及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提出意见建议。对乙方技术人员的工作态度、完成情况进行监督、签收,提出意见,以提高服务质量。(四)甲方应按时支付合同款。六、乙方的权利义务(一)乙方应成立项目维护小组,根据项目要求安排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并确保项目小组队伍稳定。变更项目小组成员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二)乙方应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部门有关技术质量的规定标准、招标文件需求、响应文件承诺,且不能低于合同约定的范围和种类。(三)乙方需及时向甲方通告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提供解决方案、建议,及时配合处理相关事宜。(四)乙方应服从甲方发出的服务指令,并得到甲方的认可。(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的全部或第8页共14页部分工作转委托第三方承担。(六)乙方项目小组成员信息:组长:贾惠茹联系方式:13145270650成员:辛宇联系方式:15149855216成员:李勇联系方式:18447071354成员:宋宝宇联系方式:15801161722。成员:栾佳澍联系方式:15526751221。成员:杨黎明联系方式:18184009717。成员:王联系方式:15700552905成员:合虹宇联系方式:17812109367。成员:刘安稷联系方式:17725184284成员:罗家辉联系方式:15823960211成员:曾家伟联系方式:17623660985成员:刘洋联系方式:19923295650七、服务承诺(一)乙方服务承诺:按照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约定内容严格执行,保证服务质量,并对服务整个过程做出记录,以确保服务及时高效。(二)双方指定的联络人和联络方式:甲方联系人:邴宁联系方式:13074758590乙方联系人:王海红联系方式15910610095八、验收方法及标准服务期满前一周,乙方准备全年服务材料并提交验收报告提请验收,甲方收到验收申请后组织进行项目验收。服务达不到质第9页共14页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九、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一)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总费用为:人民币¥932000元(大写:玖拾叁万贰仟元整)。(二)分期付款:本合同款项共分两期支付。第一期:合同签订生效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即人民币372800元,大写叁拾柒万贰仟捌佰元整。第二期:乙方服务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人民币559200元,大写伍拾伍万玖仟贰佰元整。(三)乙方收款信息户名:北京云尚智达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回龙观支行账号:0200090209200043957(四)甲方开票信息户名: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锡林南路电力支行账号:15050170667800000176(五)甲方向乙方履行付款义务前,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相第10页共14应金额的普通发票,发票信息应与合同约定的账户信息一致,甲方凭票付款。若因乙方开票原因导致迟延付款,甲方对此不负责任。(六)甲方向合同约定的账户汇入资金即为甲方履行了本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乙方账户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甲方付款前至少5日内以书面方式(签章)通知甲方,并说明更改收款账户信息的合理原因。乙方书面通知到达甲方前,甲方已向上述账户付款的,视为甲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十、保密责任(一)乙方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业务数据、业务实务及相关信息及文档等具有商业价值的一切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应尽合理的注意义务为甲方的前述秘密信息采取保密措施,仅可在乙方从事该业务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范围内知悉,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并不得自行使用在与本合同项目无关的地方。(二)本合同履行期间或终止后,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将从甲方收到的含有上述项目信息的所有文件或资料归还给甲方,或者以甲方认可的方式予以销毁,不得私自留存。(三)保密期限: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以及履行完毕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将合同及项目相关的所有技术资料、技术秘密、业务数据等资料在成为公共信息之前披露给任何第三方。十一、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合理履行义务,保证本合第1页共14同的正确履行。双方无法定或约定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的,需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造成对方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进行相应赔偿。(二)由于乙方服务能力(技术水平、服务态度等)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或不能及时到达现场进行维护,或因乙方原因导致故障且不能及时排除、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被检查出严重的安全问题,从而严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属于乙方单方违约,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按照损失情况承担赔偿责任。(三)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未完成或延迟超过10日完成一次(项)的,应按照合同总项目款项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未完成或延迟完成服务事项达到三次(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四)乙方以任何形式擅自将项目部分或全部转包给第三方实施的,乙方构成单方违约,应向甲方承担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进行相应赔偿。(五)乙方如将甲方商业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十二、通知与送达(一)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函件,都必须以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约定确认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准。(二)双方约定在合作过程中重要的来往文件包括:双方盖第12页共14章的书面文件、双方以电子邮件形式确认的文件均可作为合作执行的依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的,自电子邮件进入收件方指定之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已送达;以快递形式发送的,以对方签收之日视为对方收到该通知。(三)如任一方所列的联系人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当在发生变更前5个工作日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否则,其送达地址仍以先前的通讯地址或邮箱地址为准。(四)双方可通过以下任一方式变更己方联系人或联系方式:1.变更方以书面通知(签章)的方式告知对方的;2.变更方以指定之电子邮箱发出变更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电子邮件进入对方指定之电子邮件系统告知的。十三、争议解决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异议和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可选择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其他条款(一)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履行本合同。如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或就未尽事项签署补充合同,应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二者有冲突的,以补充合同为准。(二)因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法恢复履行的,甲乙双方均有权解第13页共14除本合同。(三)因国家政策发生变化,致使本合同违反相关规定的,甲乙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经办人:宁签订日期:2005.8.20乙方:北京云尚智达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杨猛签订日期:2025.8.20第14页共1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资产及企业大数据监管与服务平台运维服务 信息系统运维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内蒙古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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