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昆山市教育局2025)
一、合同编号: JSZC-320583-SZYE-G2025-0032005
二、合同名称: 昆山市教育局校园安保服务(包五)
三、项目编号: JSZC-320583-SZYE-G2025-0032
四、项目名称: 昆山市教育局校园安保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昆山市教育局(本级)
地 址: 昆山市娄苑路171号
联系方式:0512-57514883
供应商(乙方):江苏恒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昆山市玉山镇紫竹路2207号
联系方式:1596260320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昆山市教育局校园安保服务,保安总人数61人(其中队长7名)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昆山市教育局校园安保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2995960.40
合同金额: 1299.596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3年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8-2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8-22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校园安保服务(包五).pdf
校园安保服务(包五).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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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教育局校园安保服务(包五)(JSZC-320583-SZYE-G2025-0032)合同书二零二五年八月合同条款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昆山市教育局服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江苏恒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冬明联系电话:183516620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采购单位(甲方)和供应单位(乙方)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定义:以下术语有特定的含义:服务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此校园安保服务项目等工作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合同价是指根据中标的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甲方是指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接受服务的单位。乙方是指合同中规定的提供服务的单位。损失是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另一方及第三方的各种损失的费用,还包括守约方为减轻损失或维护权利而需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车旅费用、律师费用等。二、合同标的:1.乙方负责包五:昆山市玉峰实验学校(北校区)、昆山市玉峰实验学校(南校区)、昆山市柏庐实验小学(含微校)、昆山市娄江实验小学、昆山市实验小学(西校区)、昆山市实验小学、昆山市爱心学校、原开放大学过渡点校区区域的校园安保服务。2.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6个月(自2025年8月24日起,结束日期为2028年8月23日)。协议有效期内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协议,如未经双方同意,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的一方要负违约责任。此项协议需终止或续签,应在协议期内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3.乙方聘用符合招标文件项目(包五:昆山市玉峰实验学校(北校区)、昆山市玉峰实验学校(南校区)、昆山市柏庐实验小学(含微校)、昆山市娄江实验小学、昆山市实验小学(西校区)、昆山市实验小学、昆山市爱心学校、原开放大学过渡点校区)区域)总人数61人(其中队长7名)序号学校名称保安人数队长人数备注1昆山市玉峰实验学校(北校区)712昆山市玉峰实验学校(南校区)513昆山市柏庐实验小学(含微校)1114昆山市娄江实验小学715昆山市实验小学(西校区)1216昆山市实验小学717昆山市爱心学校318原开放大学过渡点校区206合计5474.若遇甲方及上级部门的重大活动,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对作业时间的调整。三、合同总价款:大写人民币壹仟贰佰玖拾玖万伍仟玖佰陆拾元肆角整,小写¥12995960.40元(其中保安人员:5861.90元/月/人、保安队长:6350.90元/月/人)。四、付款方式:1.合同基准价格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校园安保服务内容不限于耗材、服装、装备、各种税费、人工工资、保险、津贴、加班和高温补助、体检、意外险、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服务要求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1.1甲方将根据月度考核检查情况调整每月实际支付金额,实际总金额可能与合同总基准金额有差异。2.付款方式2.1付款时间:乙方投入所有人员需满足使用方要求,同时经三方确认后(采购方、使用方、及中标方),按月付款,甲方次月支付校园安保服务费用,具体为服务满一个月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上一个月的合同款。2.2付款方式:甲方根据每月乙方的《校园安保服务考核评分表》考核得分情况付款,月支付的合同价款=∑各校月度实际保安费用金額*各校考核得分折合的比率。2.2.1乙方当月最终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甲方全额支付当月服务费。2.2.2乙方当月最终得分在75分(包括75分)以上、90分以下的,每下降1分,扣除服务费的2%。2.2.3乙方当月最终得分在60分(包括60分)以上、75分以下的,每下降1分,扣除服务费的4%。2.2.4乙方当月得分低于60分的,则不予以支付当月服务费。2.2.5乙方连续2个月考核得分低于60分或合同(或协议)期内累计3次考核得分低于60分,或不足员上岗发现两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无条件办理移交、退场手续。2.3乙方在实际服务中,若服务期限有增减,按实结算。3.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履约过程中产生额外的收益,归甲方所有。五、履约保证金:无六、甲、乙双方的责任:1.甲方责任:1.1为乙方校园安保服务人员提供办公用房;为乙方提供所需相关设备的技术资料,并指定专人作为甲方联系人予以协调工作。加强与乙方勾通,交流情况,互通信息。1.2甲方应教育所属人员尊重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成果,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人员履行好合同所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对甲方人员因使用设备、器材、器械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与乙方无关。1.3甲方对乙方的工作依据招投标书、服务合同和保安服务管理考核办法的相关服务标准每月实行检查考核,对工作中的不足将以书面形式汇总至乙方,要求乙方根据要求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2.乙方责任:2.1所有学校全年每天24小时服务执勤,主要出入口保安员实行双人双岗工作制,严格按合同人数上岗。2.2乙方在从事校园安保服务工作中应当做到文明工作、安全生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合同期内若发生安全事故或人员伤亡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2.3乙方应及时调整不适应工作需求的校园安保服务人员及其员工。如甲方认为该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必须调整。2.4乙方应经常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和安全教育,加强岗位责任考核。因管理不当、违规操作发生设备损坏、被盗等安全事故对甲方造成一定损失的,经权威部门鉴定属于乙方直接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5未经校方或主管部门同意,禁止保安员私自下载、拷贝、拍摄、调取、传播有关监控等相关画面或视频(违规者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无条件办理移交、退场手续。七、违约责任及索赔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补偿对方的实际损失。2.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管理或不按合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乙方就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且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以保障甲方的权益。3.乙方如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4.乙方如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合同总价款5%)外,乙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5.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甲方经济赔偿。6.乙方应对所提供的服务项目与合同要求不符、或服务过程出现的失误按下述情形及规定承担相应责任。7.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15日内或甲方允许的更长时间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经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未付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并拥有对赔偿不足部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8、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提供服务,不能完成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八、不可抗力:1.如果乙方和甲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乙方或甲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在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九、争端的解决:1.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向有关合同管理部门提请调解。2.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3.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4.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十、违约终止合同:1.在甲方因乙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1.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3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定义如下:“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甲方的利益,包括投标单位之间串通,人为地使采购活动丧失竞争性,损害甲方所能获得的权益。2.如果甲方根据以上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提供服务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并且,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3.如果甲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4.若乙方在服务管理期间,违反下列规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①乙方连续2个月考核得分低于60分或合同(或协议)期内累计3次考核得分低于60分;②不足员上岗发现两次及以上的;③被发现有转包行为的;④拖欠员工工资及群众信访、媒体曝光,核查属实三次以上(含三次);⑤乙方人员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威胁、恐吓甲方领导及管理人员;⑥其他重大违规现象。十一、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力。十二、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十三、合同生效:1.双方签约人为各自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2.本合同系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招标文件、中标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在招标过程中的澄清和承诺等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3.中标单位在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后合同生效。4.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采购代理机构,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6.合同修改:除甲乙双方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约日期:2025年8月22日签约日期:2025年8月22日备案机构:附件:考核标准1.甲方或实际使用方(学校)对中标单位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每月考核结果与服务费用挂钩,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暂缓支付服务费,考核细则详见《校园安保服务月度考核评分表》。2.甲方对中标单位校园安保服务的检查采取抽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抽查每月1次,由甲方工作组指定中标单位有关人员一起按《校园安保服务考核评分表》要求进行检查、考核、评分;日常巡查每周至少1次,由各学校组会同中标单位管理人员进行督促检查、评分。3.甲方或实际使用方(学校)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必须限期整改;同时中标单位须主动联系实际使用方(学校),在校园安保服务考核表上签字确认,中标单位不主动及时签字或无理拒绝签字确认,实际使用方(学校)一律视为中标单位认同招标单位的考核评分。所得分值作为拨付保安服务费用的依据。4.甲方每月不定期抽查,同时每月汇总最终考核得分表。5.每月将日常巡查考评得分平均值和不定期抽查考评得分平均值,计算得出月考核最终得分。6.考核说明1)减分:单项中每发现一处不合格项减分,视情况严重程度可加倍减分,减完为止。2)加分:(1)乙方做出贡献受到主管部门、师生书面表扬的,视情一次加1-2分,考核周期内以加5分为限;(2)乙方向甲方提交合理化建议或计划书、意见书经采纳实施后,对改进管理、提高效率成效显著的,视情一次加1-2分,考核周期5分为限;(3)乙方对于突发事件采取应对措施得当,为甲方挽回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视情一次加1-5分;考核周期内以加10分为限。3)乙方当月最终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甲方全额支付当月服务费。4)乙方当月最终得分在75分(包括75分)以上、90分以下的,每下降1分,扣除服务费的2%。5)乙方当月最终得分在60分(包括60分)以上、75分以下的,每下降1分,扣除服务费的4%。6)乙方当月得分低于60分的,则不予以支付当月服务费。7)乙方连续2个月考核得分低于60分或合同(或协议)期内累计3次考核得分低于60分,或不足员上岗发现两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无条件办理移交、退场手续。7.甲方对评分规则拥有最终解释权。8.《校园安保服务月度考核评分表》《校园安保服务月度考核评分表》序号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评分标准分值考核得分扣分/加分说明一基础管理(401.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无着便装上班的行为。保安器械装备齐全有效。上下学高峰保安员穿戴必未按要求着装或未佩带标志或装备不齐扣1分。高峰时段未武装上岗,扣5一分)要的防卫器械,武装上岗2分。52.言行举止规范,态度亲和。无粗话、无与校方及家长、学生争吵的行为。每发现一次在工作中使用脏话或态度恶劣,无理争吵扣1分1次。53.必须严格按中标人数上岗。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睡岗,打盹,脱岗。私自调班、换班、离岗。每人每月服务时长不少于210小时,发现一次不满足扣10分。每发现一次睡岗、工作时间闲聊等扣1分,发现人证不合,每证扣1分。204.保安人员利用甲方设施和资源谋取自身利益。每次举报证实扣5分10二秩序维护工作(50分)1.保安人员熟悉区域环境,立岗、巡逻和门卫值守规范,文明执勤按实站岗,每次扣1分,脱岗一次扣1分。102.各岗位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无杂乱。摆放杂乱每次扣1分103.封闭校园管理,落实日常巡检。对来访人员严格登记把关,重点部位在2小时内巡检1次,发现一次不合要求扣1分。104.对各种车辆管理有序,登记确认放行、车场指挥有序、有专人指挥、疏导率100%,无堵塞交通、无序停放现象。每发现一次未对车辆进行指挥、疏通扣1分。105.保安人员对监控和消防设施知识掌握熟悉,应急处理程序得当。每发现一次不熟悉和处理不当,扣1分。10三人员管理(10分)1.采取措施保持保安队伍稳定保安主要管理员更换,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其他保安队员更换要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告知,未告知扣5分。保安员替换,未做好新入职保安培训及交接工作的每人扣2分。人员变动后,在上岗前未主动对接学校完成“智护校园”校园自主管理平台更新的每次扣2分10四额外扣分项因管理造成的安全事故给予相应扣分。出现一次事故,扣除10分。/因人员离职补充的保安必须符合年龄及标书其他要求,持有保安员证书第一次发现补充人员年龄未达标或未持有保安员证的,每人次扣6分,第二次发现每人次扣8分,第三次发现每人次扣10分/五加分项目1、配合完成较大的本职工作以外的事情且较好的。每有一项突出的事迹,加5分。2、为保护生命和财产,表现英勇,或发现重大隐患,避免事故的。3、处理突发状况合理得当,减少影响。4、有其他优异表现的。合计100考评人:保安公司负责人:学校负责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保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