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综合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喀什市教育局2025)



2025年喀什市教学发展中心培训综合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1037705520255601 

二、合同名称:2025年喀什市教学发展中心培训综合管理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KSS(GK)2025-019 
四、项目名称:2025年喀什市教学发展中心培训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喀什市教育局 
   地      址:喀什市乔戈里大道130号
   联系方式:18409825821 
   供应商(乙方):江西嘉和物业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青山湖大道689号五华大厦主楼5楼521-522室 
   联系方式:18770066144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喀什市教学发展中心培训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619845.6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619845.6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7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5年喀什市教学发展中心培训综合管理服务项目合同.pdf

2025年喀什市教学发展中心培训综合管理服务项目合同甲方:喀什市教育局乙方:江西嘉和物业有限公司第一条:服务目标一、项目基本情况为打造有序的培训环境,提升校园及公寓楼管理服务水平。根据精细化管理要求,拟聘请第三方专业物业管理服机构,对教师发展中心培训公寓楼及教学区等区域提供专业管理服务,主要包括校园及大门口、教师培训公寓楼、报告厅、教学区等区域的安保管理服务、清洁管理服务、公用设施设备的运营、维修、养护。二、项目目标1.提升校园及公寓楼物业管理水平,保障培训学员居住安全与生活质量。2.规范服务流程,明确服务标准,确保物业管理高效、透明。三、服务范围1.喀什市教学发展中心位于喀什市经济开发区时代大道南侧,建筑面积24951.47平方米,其中教学综合楼(东西报告厅)建筑面积为8268.74平方米、学术报告厅建筑面积为2280.80平方米、教师培训公寓楼建筑面积为10522.7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934平方米。2.乙方的服务区域为(除中心食堂区域以外)整个喀什市教学发展中心。四、岗位人员设置项目经理1人,保安人员不少于8人(男女不限),保洁不少于10人(限女性),绿化工1人(限男性),电工1人(限男性)、水暖工1人(限男性)、2公寓管理员不少于4人(男女不限)。本项目合计配备人员不少于25人。第二条合同标的根据采购人2025年喀什市教学发展中心培训综合管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KSS(GK)2025-019)结果,江西嘉和物业有限公司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经(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协商,达成本合同条款。一、合同价款(金额)合同总金额小写:619845.6元(大写:陆拾壹万玖仟捌佰肆拾伍元陆角整)。二、项目履约(交付、交货)地点:喀什市教学发展中心三、项目服务期(履约时间、交货时间)本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12个月(自2025年7月2日-2026年7月2日):本合同是一年一签的合同,合同到期后,甲方需另行招标四、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且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五、项目验收标准及方式(一)、服务标准1.目标与责任(1)结合甲方要求及物业服务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管理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并制定配套实施方案。日常损耗(水、电、暖、防火门、闭门器、窗、玻璃更换、疏散指示灯、消防应急照明灯等)公共维修人工费由乙方承担,材料费由乙方支付并最终由乙方承担。乙方按照包干制收取项目服务费,项目服务费主要包括:人员费用、绿化养护费、清洁卫生费用、秩序维护费用、税费等费用及乙方的利润。(2)人员管理(宿舍楼管理人员24小时轮班制);(3)公寓楼宿舍卫生服务;3(4)清洗被褥(清洗床单、被罩、枕套等);(5)区域清洁(公寓楼楼道、电梯、卫生间及校园、教学楼、报告厅卫生等)卫生工具有乙方提供;(6)安全管理(保障公寓楼及校园公共卫生服务及做好物业区域的安全防范)(7)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的相关要求。消防设备检测符合《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或XF503)的相关要求,更换、购置消防设施的费用由乙方承担。(8)电梯维保应当符合《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的有关要求。电梯使用应当符合《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的有关要求,电梯维修、维护费由乙方承担。(9)绿化管理(定期浇水、施肥、及时修剪树木、灌木、草坪、补种斑秃区域,保持草坪平整茂密),绿化管理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0)负责维护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公共秩序。(11)负责维护本物业服务区域内车辆停放的秩序。(12)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检测、检验和养护费用的账务管理。(13)物业档案资料保管。2.服务人员要求(1)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岗位技能、职业素质、服务知识、客户文化、绿色节能环保等教育培训,每次培训时长不少于120分钟,并进行考核。培训及考核结束后,乙方需将培训课件、考核结果报甲方备案。(2)根据甲方要求对服务人员进行从业资格审查,结果向甲方报备。(3)服务人员需符合岗位能力要求,持证上岗(国家、行业规定需持证的岗位)。(4)甲方可要求调换不适应岗位的服务人员,乙方接到甲方的人员调换通知后48小时内需进行人员更换;乙方调换人员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更换比例不超过服务人员总数的20%,年度更换比例不超过20%,且服务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4(5)服务人员着装统一、佩戴标识,仪容整洁、举止文明。3.保密和思想政治教育(1)建立保密管理制度,明确重点岗位保密职责及要求。(2)与涉密岗位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报备甲方。(3)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保密、思想政治教育培训,每次培训时长不少于90分钟,并将培训内容及培训人员名单报甲方。新入职员工需通过审查、培训并签订保密协议后上岗。(4)发现服务人员违法违规或重大过失,及时报告甲方并采取补救措施。4.档案管理(1)建立物业信息档案,确保文件资料和服务记录归档保存及物理安全。(2)档案包括采购人建议与投诉、教育培训记录、房屋及设施设备维护记录、保安保洁绿化服务记录等。(3)遵守甲方保密要求,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泄露建筑物平面图等资料。(4)履约结束后,相关资料交还甲方存档。5.分包供应商管理(1)控制外包服务人员数量和流动率,明确工作流程、安全及保密责任,签订责任书,开展服务检查与评估。6.服务改进(1)每月定期自查服务过程,结合反馈采取改进措施,对不合格服务及时纠正并防止再发生。7.重大活动后勤保障(1)配合甲方制定后勤保障计划,部署关键区域,排查安全隐患,引导车辆,展现专业形象。8.应急保障预案(1)排查重点区域安全隐患,建立清单,制定火情、停水停电等专项应急预案。(2)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应急预案演练,留存记录和影像资料,定期检查应急物资。(3)及时清理堆放的杂物、障碍物,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5畅通。(4)停止使用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的电梯,设置停用标志,并立即组织人员修理,需要停止使用电梯超过24小时的,应当公告停止使用的原因和预计修复时间。电梯使用期间,应当保证紧急报警装置有效使用和值班人员在岗;电梯出现故障困人时,应当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被困人员进行安抚,并立即通知维修人员或专业救援机构实施救援,配合做好救援工作。9.服务方案及工作制度(1)制定人员录用、档案管理、设施设备管理等工作制度。(2)制定项目交接、人员培训、保密等实施方案。(3)制定房屋维护、设施设备维护、保洁、保安等物业服务方案。10.服务热线及紧急维修紧急维修需15分钟内到达现场,不间断维修直至修复。但若是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仍未维修或完成修复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田此产生的费用由7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其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中予以扣减。乙方指定联系人:马红燕电话:18099555278微信号:18099555278该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六、岗位人员设置项目经理、保安人员、保洁、绿化工、电工、水暖工、公寓管理员(男女不限)。具体以采购计划岗位人员设置为准,由甲乙双方协商合理配备人员。七、验收方式由喀什市教育局组织人员验收。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产权人、使用人遵守。3.审定乙方拟定的服务方案、制度及年度计划。4.检查和监督乙方履行协议及服务实施情况。甲方检查应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紧急情况除外,检查不得干扰乙方正常服务。5.按协议规定按时支付服务费。6.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据本协议规定的管理和经营活动。67.对违反本协议规定有权终止协议,对乙方使用的员工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要求调换人员。8.甲方给乙方提供免费的一间门面及两间宿舍,作为办公及员工住宿使用。使用期间产生的水电暖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约定,制定服务制度,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2.根据甲方授权和协议约定实施综合服务,确保实现各项服务目标,并承扣相应责任,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及甲方的检查监督。建立完整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演练、落实。3.建立服务台帐并及时记载有关变化情况。4.按协议约定和人员要求标准配足岗位人员,足额按时发放员工工资、津贴和缴纳社保,制定各项岗位职责、要求及考核标准,保持员工队伍的稳定。乙方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或造成其他人员的财产、健康、生命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其中,若乙方未按期足额给其雇佣的人员支付工资、缴纳社保造成员工上访、投近或在木项目服务区域、喀什市教育局、喀什市市政府等公众场所聚众闹访、哄闲的,甲方有权在其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范围内优先将该费用支付给乙方雇佣的人员,以减少、消除上访、聚众哄闹带来的不良影响。5.服务期满10日内向甲方移交全部服务台帐及有关资料。6.配合甲方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第五条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办法1.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2.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导致乙方资金周转困难,产生额外贷款利息支出,乙方根据这部分利息支出可作为损失要求甲方赔偿。3.乙方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费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3日内解决,逾期未处理的,按违约处理。每违约一次,需按合同总价的1%向甲7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其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中直接扣减。乙方累计违约3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任意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合同总价的3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金的,还应当给予赔偿。5.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延迟履行交接义务,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损失。6.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7.合同到期后乙方需及时向甲方退还门面房和宿舍,逾期未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协商或仲裁:若发生与本合同解释或执行有关的争议,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否则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喀什市人民法院,诉讼过程中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由违约方承担。第六条保密1.双方保证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得的文件及资料(统称保密资料)予以保密,不得用于本合同目的以外的具他用途。2未经该保密资料的原提供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保密资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3.保密期限为长期,本合同无论因何种原因终止或解除,本条约定均继续保持其原有效力。4.因一方违反保密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第七条知识产权、保密或其他事项要求1.除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外,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物流管理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8第八条送达条款1.乙方指定马红燕为联系人(联系方式:18099555278):乙方承诺其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所做出的意思表示均可代表乙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乙方在更换联系人或联系人联系方式前,均需以书面形式提前3日通知甲方,否则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不利责任。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载明的地址系双方为文件住来,法院送达诉论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通讯地址有误或未及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论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第九条不可抗力1.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政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互不承担终止合同的责任(因任一方延迟履行相关责任后发生不可抗力的除外)。2.“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一方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日内送达相关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否则相对方有权对不可抗力的发生不予认可。除另行要求外,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3日内,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4.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因此产生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且互不追究责任。第十条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注明事宜,全部按照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约定执行。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9用章的日期为准。如系授权人签署本合同需出示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和身份证明作为本合同附件。3.本合同正文为清洁打印文本,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须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合同正文中任何非打印的文字或图形,除非经双方确认同意,不产生约束力。4.其他具体服务标准以喀什市教学发展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计划内容为准。(以下为本合同之签章处,无正文。)甲方(公章)喀什市教育局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授权代表2025年7月1日江西7方(公章):江西嘉和物业有限公司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培训综合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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