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道路风貌提升采购合同公告(饶平县新圩镇人民政府2025)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饶平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项目编号:445122-2025-01057
一、合同编号
445122-2025-01057
二、合同名称
新圩镇圩镇主要道路风貌提升项目
三、项目编号
445122-2025-01057
四、项目名称
新圩镇圩镇主要道路风貌提升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饶平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新圩镇团结路西70号
联系方式:0768-8931101
供应商(乙方): 深圳市长和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荷坳社区龙岗大道8288号大运软件小镇71栋201
联系方式:1330295201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新圩镇圩镇主要道路风貌提升项目
1(项)
2,229,700.00
2,229,700.00
合同金额: 2,229,700.00元,大写金额:贰佰贰拾贰万玖仟柒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8月15日至2026年03月15日
履约地点:饶平县新圩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2.采购合同公告附件.zip
饶平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2025年08月22日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5122-2025-01057项目编号:445122-2025-01057项目名称:新圩镇圩镇主要道路风貌提升项目施工合同招标人(全称):饶平县新圩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中标人(全称):深圳市长和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新圩镇圩镇主要道路风貌提升项目工程地点:饶平县新圩镇工程内容:项目沿线全长约750米,沿线两侧建筑正面新建带店招雨棚共约1200m及沿线配套附属设施;沿路行道树新建树池共约100个:新建室外外墙空调罩一批约300个,外墙面装饰约3000平方米;地面破损修补约1000平方米;长兴路两侧路面拓宽1.5m,增加停车位,新建青石板步道2.2米宽,总长340m。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工程总承包三、合同工期合同工期:7个月四、质量标准及验收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验收:1期: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合同约定。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贰佰贰拾贰万玖仟柒佰(人民币)¥:2229700元。六、付款方式:工程进度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80%支付,剩余20%除质量保证金(结算价的3%)外在竣工验收结算后一年内支付。七、合同形式1、采用固定单价包干方式,按业主委托第三方或财政部门审核的工程预算价中的单价、费率、计价程序及编制说明,结合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工程量按实结算,工程结算造价最终以财政部门或业主委托第三方审核工程结算造价为准。2、由于甲方引起的工程变更、设计变更、采购时工程量清单中漏项或缺项的工程项目、工程签证及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增减的结算按照如下规定执行:①若采购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应或类似的单价,则按中标价中的相应单价计算;②若采购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应的单价,则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计算;③若现行定额没有,则由乙方按市场价格提出,按甲方和监理单位(如有)进行市场调查后批准市场价格进行结算。八、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保修期服务要求):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12个月。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2、其他项目保修期限按政府相关规定执行。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重叠的期间内,乙方的保修责任同缺陷责任。在缺陷责任期满后的保修期内,乙方可不在工地留有办事人员和机械设备,但必须随时与甲方保持联系,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天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质保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维修,即由乙方派员到甲方现场维修,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对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自费进行修复。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如乙方所施工项目不能达到验收部门要求所产生的误工、返工费用均有乙方全部承担。九、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甲方安全责任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施工、施工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施工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4、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5、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施工事故、电网、设备事故等,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6、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1)人身伤亡事故;(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及公共设施严重损坏事故;(3)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4)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十一、乙方安全责任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及生产生活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施工安全工作规程》、《施工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施工生产规程。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4、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5、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进行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8、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9、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10、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十二、违约责任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3、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十三、其它(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责任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50%的违约金。(2)若乙方违反本责任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到设计规范或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责任收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责任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十四、甲方对本合同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十五、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快。该责任书自双方签自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即告终甲方:饶平县新圩镇人民政府乙方:深圳市长和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音烁工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火或维工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签定时间:2025年月15日签定时间:2025年8月15日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5122-2025-01057项目编号:445122-2025-01057项目名称:新圩镇圩镇主要道路风貌提升项目施工合同招标人(全称):饶平县新圩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中标人(全称):深圳市长和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新圩镇圩镇主要道路风貌提升项目工程地点:饶平县新圩镇工程内容:项目沿线全长约750米,沿线两侧建筑正面新建带店招雨棚共约1200m及沿线配套附属设施;沿路行道树新建树池共约100个:新建室外外墙空调罩一批约300个,外墙面装饰约3000平方米;地面破损修补约1000平方米;长兴路两侧路面拓宽1.5m,增加停车位,新建青石板步道2.2米宽,总长340m。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工程总承包三、合同工期合同工期:7个月四、质量标准及验收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验收:1期: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合同约定。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贰佰贰拾贰万玖仟柒佰(人民币)¥:2229700元。六、付款方式:工程进度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80%支付,剩余20%除质量保证金(结算价的3%)外在竣工验收结算后一年内支付。七、合同形式1、采用固定单价包干方式,按业主委托第三方或财政部门审核的工程预算价中的单价、费率、计价程序及编制说明,结合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工程量按实结算,工程结算造价最终以财政部门或业主委托第三方审核工程结算造价为准。2、由于甲方引起的工程变更、设计变更、采购时工程量清单中漏项或缺项的工程项目、工程签证及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增减的结算按照如下规定执行:①若采购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应或类似的单价,则按中标价中的相应单价计算;②若采购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应的单价,则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计算;③若现行定额没有,则由乙方按市场价格提出,按甲方和监理单位(如有)进行市场调查后批准市场价格进行结算。八、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保修期服务要求):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12个月。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2、其他项目保修期限按政府相关规定执行。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重叠的期间内,乙方的保修责任同缺陷责任。在缺陷责任期满后的保修期内,乙方可不在工地留有办事人员和机械设备,但必须随时与甲方保持联系,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天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质保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维修,即由乙方派员到甲方现场维修,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对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自费进行修复。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如乙方所施工项目不能达到验收部门要求所产生的误工、返工费用均有乙方全部承担。九、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甲方安全责任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施工、施工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施工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4、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5、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施工事故、电网、设备事故等,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6、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1)人身伤亡事故;(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及公共设施严重损坏事故;(3)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4)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十一、乙方安全责任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及生产生活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施工安全工作规程》、《施工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施工生产规程。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4、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5、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进行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8、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9、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10、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十二、违约责任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3、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十三、其它(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责任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50%的违约金。(2)若乙方违反本责任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到设计规范或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责任收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责任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十四、甲方对本合同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十五、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快。该责任书自双方签自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即告终甲方:饶平县新圩镇人民政府乙方:深圳市长和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音烁工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火或维工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签定时间:2025年月15日签定时间:2025年8月1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主要道路风貌提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