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椅采购合同公告(日照市岚山区明珠路小学2025)
日照市岚山区明珠路小学明珠路小学办公椅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103000202501000716A_001
二、合同名称:明珠路小学办公椅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103000202501000716
四、采购项目名称:明珠路小学办公椅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日照市岚山区明珠路小学
地址:岚山区明珠路119号
联系方式:17763337779
供应商(乙方):日照诚之瑜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石臼街道黄海二路39号观海苑国际家居二楼东厅6号
联系方式:1806313688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办公椅
办公椅
26
0.0195
0.507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明珠路小学
采购方式:超市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8-2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8-22
九、其他补充事宜:
明珠路小学办公椅采购项目合同.pdf
客el上A3然H4AMnG1h标8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设备类)项目名称:明珠路小学办公椅采购项目合同编号:SDGP371103000202501000716A_001计划编号:37110300022602820250014售-1采购人:日照市岚山区明珠路小学供应商:日照诚之瑜贸易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时间: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日采购人(全称):日照市岚山区明珠路小学供应商(全称):日照诚之瑜贸易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明珠路小学办公椅采购项目(SDGP371103000202501000716)采购与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明珠路小学办公椅采购项目。2.供货地点:明珠路小学。3.供货内容:办公椅26个,规格:座高43厘米,扶手最高处离地面高度63厘米,靠背最高处离地面总高89厘米,座垫宽47厘米*长49厘米,地面底座56厘米*54厘米,扶手前后宽52厘米。材质:不锈钢框架,钢管直径2.5厘米,坐垫高密度乳胶垫外包黑色透气网,靠背黑色透气网布。二、供货期2025年8月23日。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仟零柒拾元(¥5,070.00元);五、合同具体条款1.采购与供应1.1本合同价款最终双方以实际验收的数量结算。1.2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数量为暂定量,供应商按附件1《计划采购与供应设备清单》所列品种和规格供货,最终以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实际数量为准。1.3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计价、结算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1.4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标准另有规定外)。1.5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单价,指运抵本项目现场指定地点交货综合价,包括设备费、加工费、包装费、检测费、装卸费、运输费、税金、供应商合理的利润、管理费、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向有关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所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等供应商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全部价款与费税,除本合同第1.6条规定的因素外,不得因政府政策变动、市场环境改变、税率调整等而调整。2el上2.4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__1__年。然4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AMn1h标81.6本合同综合单价按下列第(1)种办法进行调整。客综合单价包干,价格不可调整。A32.质量要求2.1供应商应在交货同时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2.2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应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本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检测中心检验必须符合国标要求。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则以更新后的标准为准。2.3供应商的设备供应与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ISO9000质量体系标准。2.5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无条件的向采购人提供缺陷产品的免费维修、更H换等服务。针对采购人提出的书面要求,供应商必须在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有必要,供应商在3日内指派专人到现场解决,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2.6不论任何原因,供应商借故推脱或拒绝采购人提出的维修、更换等服务请求,采购人有权自行解决,实际发生的维修或更换等费用,从应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中扣除,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维修或更换设备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6个月。2.7质量保证期内,如因供应商产品质量导致出现项目质量问题,由此造成2.8其他质量要求:。3.供货时间及地点3.1供货及通知方式:按批次供货,时间及数量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供应商自行承担。3.2供货地点:供应商负责送货至项目现场卸至采购人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费用。4.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4.1数量验收:甲乙双方在交货现场以过磅、点数、检尺等约定方式进行数G量验收,采购人应保证设备随到随验。供应商应对在采购人现场的计量数据进行售-1确认。4.2质量验收:(1)进行数量验收的同时,采购人按要求进行尺寸和外观质量验收,尺寸和外观质量符合要求方可卸车,否则不得卸车。(2)外观质量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及时按规定取样送本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合格视为最终合格。如采购人、本项目建设单位或监督单位提出异议,参照有关标准规范,结合现场情况解决,供应商必须满足上述三方的有关质量的意见。(3)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开具签收单作为最终结算依据。(4)抽检未发现不合格产品不代表供应商供应产品全部合格,如因供应商产品问题造成采购人供货期、质量、劳务等损失,全部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5)外观及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供应商应在接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清理出项目现场,并承担本次的检测费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el上6.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供应商不能按时交货,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然46.5供应商应对项目现场情况和当地政府运输时限和通道限制的正常及临AMn1h标8(6)其他:现场现货检验,采购人如有异议3日内提出,供应商24小时内客负责处理。A34.3标的物所有权自卸货完毕时起转移,但经验收确认为不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换。5.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资金不到位的,致使采购人不能按合同付款,采购人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若供应商不按要求开立银行账户,导致货款或项目款延期支付,采购人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供应商不得因此停止合同的履行。6.双方责任6.1供应商应将设备按合同约定时间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指定收货代表和采购人项目所属其他2人及以上签字验收确认后有效。形式通报采购人,采购人视情况确定是否同意变更供货时间。如采购人不同意变F更供货时间,可自行采购部分或全部设备。采购人在自行采购和接收该违约部分设备时实际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从应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中扣除,采购人同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6.3除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外,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设备须采用国家、企业、行业标准要求包装,并同时满足方便所供设备长途及短途运输的要求,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等措施。6.4装箱单应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发货地、供应商、收货人、交货地、承运人等,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装卸警示标志。时规定有充分了解和理解,不应因此提出索赔、要求延长或变更供货期限等。6.6供应商应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如果供应商是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供应商还应向采购人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证明文件。6.7供应商运抵采购人指定现场的设备,交货单据上应详细列明当次供应设备的名称、品牌、产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数量、合计金额。6.8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采购人打开包装进行质量、性G能等的检验时,发现质量问题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三日内予以维修、更换或售-1退货。6.9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设备质量检验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以及按照项目竣工验收规定及采购人要求,提供所有相关符合要求的资料。6.10采购人、设计、相关内部监督单位审核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并不减少供应商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7.违约与赔偿7.1除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其他不论任何原因,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供应商若不能按规定期限送至采购人指定现场存货地点,采购人向供应商收取逾期运达设备总额(含增值税)每日0.5%的违约金,并有权因供应商违约终止合同。7.2对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采购人有权邀请当地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发现供应商所供设备不符合要求,采购人向供el上7.4采购人提出索赔通知后,供应商应在28日内答复,如果在28日内未答然4供应商不得擅自作废或冲红已向采购人提供的发票,否则供应商须按发票AMn1h标8应商提出索赔,供应商应予以接受。客7.3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在规定质量保证期限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A3出索赔,供应商应按下列条款向采购人赔偿:(1)同意采购人拒收设备,并把被拒收设备的预付货款返还采购人。(2)承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货设备所需的其它费用。(3)根据设备的质量缺陷和受损程度以及采购人遭受损失,经双方协商同意降低设备价格。(4)更换或修理有缺陷的设备,以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性能,供应商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承担采购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同时相应延长被更换或修理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复,视为供应商已接受该索赔,同时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F7.5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发票,供应商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设备品类、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因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等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重新开具发票,并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因供应商开具发票不及时给采购人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金额(含增值税)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7.6如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足额足量供应设备,对采购人造成影响达3天及以上,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选择供应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同时采购人保留向供应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7.7未经采购人同意,如供应商单方面终止供货,除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未供货货款总额(含增值税)20%的违约金。8.不可抗力G8.1不可抗力系指签约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及后果售-1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任何一方由于受到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8.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积极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8.3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60日以上,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或解除合同的协议。8.4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安排不周及税收政策的调整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8结算货款中扣除或依法追索。el上本合同一式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壹份,供应商执壹份。然FMn电话:,电话:G1售-1标89.争议解决客遇争议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提交下列第2程序解决:A3(1)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五、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待财政资金下达后支付。六、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8月20日签订。七、合同份数采购人: (公章)供应商: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 岚山区明珠路119号(签字)住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石臼街道黄海二路39号观海苑国际家居二楼东厅6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电 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海支行账号:账号:810101201421048834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公椅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