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化广告宣传采购合同公告(伽师县第二中学2025)



一、采购人名称:伽师县第二中学
二、供应商名称:伽师县零点广告
三、采购项目名称:伽师县第二中学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521101000023629854
五、合同编号:11N58147039D202512204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亮化广告宣传
详见附件

1.00
27364
27364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伽师县第二中学
联系人:朱云
联系电话:15199878593
传真:/
地址:伽师县团结西路66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宣传品制作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58147039D202512204).pdf

合同编号:11N58147039D202512204采购单位(甲方):伽师县第二中学服务单位(乙方):伽师县零点广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伽师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伽师县零点广告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伽师县零点广告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伽师县零点广告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亮化广告宣传--增值服务:运输,品牌:,设计类型:广告牌定制,生产机器:国内机器,制作时效:3-7天,产品材质:PVC1项27364.0027364.00合同总价(元)27364.00合同总价(大写)贰万柒仟叁佰陆拾肆元整二、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三、服务条款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按照配送,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2、甲方对乙方的制作要求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不足之处。3、甲方须提前两天将制作项目的数量、质量及特殊要求以书面方式报给乙方。乙方应该严格按照甲方下达的规格、数量及订单上载明的要求进行制作、安装。4、甲方根据国家采购标准的有关规定,对乙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经甲方验货人员验收签字确认后,将其作为送货凭证。甲方如发现乙方制作安装质量有问题或不符合甲方的要求时,有权将不合格的产品退还给乙方,并要求乙方立即换货,同时要求乙方及时赶到甲方现场,协商处理,如问题严重的,结账时按当次用品款10%-50%的比例扣留。1/25、甲方如要变更安装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两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变更运输计划。产品的运输和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乙方必须负责安装,若有质量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2、乙方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材料,并配合好采购索证和台帐记录工作。3、乙方提供发票。4、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供甲方验货后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5、乙方在向甲方运送过程中,发生一切车辆超载、违章、事故等均与甲方无关。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伽师县支行营业部账号:账号: 30522101010012622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亮化广告宣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