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采购合同公告(贵州省财政厅2025)



一、合同编号:52990025489366608035842025002415

二、合同名称:贵州省财政厅2025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品目八)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PYYT2025-058
四、项目名称:贵州省财政厅2025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贵州省财政厅
地 址:市北路
联系方式:0851-86894265
供应商(乙方):北京和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58号1幢1111室
联系方式:1381093255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贵州省财政厅2025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品目八 数量:1.00 单价(元):4022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4022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7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8.pdf

02025年贵州省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委托合同品目序号:品目八委托方:贵州省财政厅受托方:北京和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日期:2025年7月28日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贵州省财政厅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省政府大院7号楼联系人:胡营联系电话:86894265开户行及账号:工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省新支行2402002109008812901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北京和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58号1幢1111室联系人:邓珅联系电话:13810932552开户行及账号: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0413000103000059385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6号)、《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监[2021]4号)、《预算绩效评价业务委托合同管理操作指引(试行)》(财办监[2024]67号)、《贵州省省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黔财绩[2020]10号)、《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聘请第三方机构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黔财监[2022]15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规定,签署本合同。贵州鹏业云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甲方委托,就品目八涉及的“支持贵安新区开发建设专项资金”、“支持毕节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专项资金”、“支持黔东南州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专项资金”3个绩效评价服务资格项目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现已决标并确定乙方为中标(成交)单位,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委托乙方提供绩效评价服务事宜,达成以下条款第一条合同价款根据公开招标最终报价,本品目的服务费用为¥402200.00元(人民币大写:肆拾万零贰仟贰佰元整)。第二条工作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45个自然日内。第1页共8页如被评价方未能按甲乙双方共同协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材料,经甲方同意,工作完成时间可相应顺延;乙方逾期未完成甲方委托事项,且未经甲方同意的,甲方有权解除委托合同且无需支付服务费用,乙方应在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5日内返还甲方已付款项,并按照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三条工作要求(一)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拟订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包括评价指标和标准、评价方法、数据采集表、调查问卷等;2组织确定绩效评价工作组成员;3.通过信息采集、现场调研等多种方式了解评价对象相关情况;4.收集绩效评价相关数据资料并进行审查、核实、评判等;5.综合分析形成评价结论,完成绩效评价报告;6.汇报、反馈绩效评价结果建立绩效评价档案;(二)质量要求。乙方应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确保在评价方案制定、指标体系设置、人员力量配备、工作程序、最终工作成果等方面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三)纪律要求,乙方组织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不得参加可能影响独立公正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宴请和活动;不得收受被评价方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其他福利品以及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奖金、津贴等;不得在被评价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索贿、受贿;不得有其他可能影响绩效评价工作公正性的行为。(四)回避情形。乙方应确保与被评价方之间不存在以下必须回避的情形:1.在会计、税务、审计等事项中有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2.本单位相关人员与被评价方负责人或主管人员有亲属关系;3.聘请的专家属于被评价方的在职人员;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与被评价方已经建立或者有意向建立绩效评价相关服务合作关系;5.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情形。第2页共8页(五)保密要求。乙方应对本合同有关的信息资料(包括口头及书面)采取保密措施,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委托事项所涉及的资料向第三方透露,也不得将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新闻发布、公开宣传、否认或承认。在本合同委托事项工作结束并通过验收后,乙方应向甲方移交所有需要移交的资料或文件等,并承诺不保留这些资料或文件的任何电子文档和复印件。(六)成果归属。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将相关工作成果对外提供或公开发表。第四条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确定评价目的和具体要求2.必要时对乙方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3.在乙方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应提供本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行政支持,包括督促被评价方在甲乙双方共同协定的时间内提交所涉及项目的相关文件、资料、信息,以及配合乙方完成现场的评价工作,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4.对乙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和监督检查。5.对乙方合同履行情况开展质量控制。6.对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验收。材X7.按合同规定支付服务费用。8.其他合同未尽列的权利义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有关规定和甲方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积极配合甲方的指导、跟踪和监督等工作。2.参加甲方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3.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将工作情况及时与甲方沟通;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转委托的,甲方有权解除委托合同,乙方应在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5日内返还甲方已付款项,并按照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保证项目主评人与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主评人一致,不能更换,且主评人要全程参与项目评价,若擅自变更主评人或经甲方抽查255第3页共8页主评人未参与项目评价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在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5日内返还甲方已付款项,并按照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对绩效评价工作成果和相关资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6.按照甲方要求做好绩效评价信息资料档案管理以及保密工作,并于绩效评价工作结束后归还甲方。7.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不得向被评价方收取任何费用。8.其他合同未尽列的权利义务。第五条工作成果验收与费用支付方式本合同生效后,甲方预付乙方30%费用,即¥12066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零陆佰陆拾元整);乙方按本合同要求提交绩效评价工作成果后,甲方按照《2025年贵州省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评审验收方案》的要求组织评审验收,根据评审验收情况,按以下约定支付评价费用:1.评审验收等级为A级的,甲方支付剩余70%费用,即¥281540.00元(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壹仟伍佰肆拾元整);2.评审验收等级为B级的,甲方支付剩余65%费用,即¥261430.00元(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壹仟肆佰叁拾元整),剩余5%费用不再支付;3.评审验收等级为C级的,甲方只支付剩余55%费用,即¥221210.00元(人民币大写:贰拾贰万壹仟贰佰壹拾元整),剩余15%费用不再支付;4评审验收等级为D级的,甲方不再支付剩余费用,甲方有权解除委托合同,追回已向乙方预付的服务费,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六条保密条款(一)合同双方同意就合同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受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保密信息”)应承担的保密义务。(二)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信息是指在履行本合同中获取的任何书面或口头的信息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结构,经营数据,财务数据,许可证事项和费用,研究与开发计划,用户资料,市场计划和未来的商业计划,任何概念,意见,第4页共8页数据,时间表,专有知识,设计,与一方的产品和相关技术有关的商业和技术信息,以及披露方注意到的或一方传递给另一方的任何文件或者信息载体(三)未经披露方的书面同意,接收方不得将有关本协议的内容及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透露的该方的保密信息以任何方式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本公司内与履行本协议无关的其他人员。接收方应要求其必要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必须事先同意遵守并接受与本协议项下保密责任基本相同的条款和条件的约束;同时接收方应对该等必要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承担责任。如果保密信息涉及披露方的客户或员工的信息,接收方应进一步保证将始终遵守所有有关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法律法规。(四)接收方保密义务的限制不适用于下述情形:1.信息披露之时已经进入公有领域;2.非因接收方违反本协议进入公有领域;3.在从披露方获得之前,接收方已合法地知道并对使用或披露该等资料并无限制;4.根据法院命令或为遵守法律的规定而披露,但披露的一方应迅速通知另一方并遵守合理的保护措施。(五)如果接收方或其职员有违反本保密义务的行为,披露方有权就其遭受的实际损失要求接收方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金钱赔偿。(六)本合同的终止、撤销、解除不应影响本条约定的效力。(七)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密范围内的信息成为公共信息之日止。第七条合同变更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确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应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第八条合同解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签署合同书面解除协议:(一)委托合同确定的评价任务取消。(二)乙方人员配备发生变化导致丧失履约能力第5页共8页(三)合同一方出现重大违约或预期违约。(四)不可抗力等其他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情形。(五)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第九条违约责任(一)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支付服务费用的,乙方有权终止评价工作或收回评价工作成果。(二)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未完成甲方委托事项,每逾期一日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总价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出具报告义务的履行;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全部直接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7方应对甲方、被评价方提供的资料及本项目的工作成果承担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则,甲方追回已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7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由乙方负责消除影响。(四)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视具体情况拒付部分或全部服务费用。(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甲方在以下情况有单方解除权,1.乙方与被评价方串通舞弊;2.乙方利用评价工作从被评价方获取不正当利益;3.乙方隐瞒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有弄虚作假等不诚实行为;4.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制度的其他行为。乙方有以上情形的,乙方应在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5日内返还甲方已付款项,并按照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十条争议解决办法甲乙双方在履约中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善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指定联系人第6页共8页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胡营为甲方联系人,乙方指定主评人沈小霞为乙方联系人,联系人应承担以下责任:1、执行本合同履行所需的联络事务;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通过本合同约定的电话、短信、邮件、传真等方式发送、接收往来信息、文件。3、在合同有效期内原则上不得变更联系人,如确需变更的,应当于更换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仍以变更前的联系人为有效联系人,未及时通知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联系人:姓名胡营,职务上,电话86894265,邮箱GZjxpj20250163.com乙方联系人:姓名沈小霞,职务副主任会计师,电话13520155189,邮箱:shenxiaoxiaohexingcpa.com第十二条通知与送达(一)本合同要求合同双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应用中文书写,并用专人递送、信函或电子邮件发至对方在本合同约定地址,合同一方地址如有改变,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仍以变更前的地址为有效的送达地址,任何一方按照本条款确定的地址进行送达的,视为有效的送达。(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约定的传真、电子邮件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无注明日期的自交邮后第7日视为送达。如使用传真、电子邮件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讯发出之日即视为送达。(三)本合同约定的地址、联系信息的适用范围(含电子送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告知书、通知书、工作联系单、协议文件、诉讼或仲裁文书,送达主体可以是各方、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及各行政机关。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一)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章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合同规定事项完成后双方委托关系终止。第7页共8页(二)与本合同规定事项相关的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相关文件中部分内容与本合同约定内容不一致的,以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为准。(三)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将合同复印件送贵州省公共交易中心备案并办理公开招标保证金退还手续。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刘建英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章):2(签章):72025年7月282025年7月28日第8页共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