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笔记本电脑 电脑采购合同公告(银川市西夏区统计局2025)
银川市西夏区统计局购买笔记本电脑 合同
一、合同编号:20250825HT(YC)000029
二、合同名称:银川市西夏区统计局购买笔记本电脑 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银川市西夏区统计局购买笔记本电脑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银川市西夏区统计局
地址:银川市西夏区统计局
联系方式:0951-2022588
供应商(乙方):银川市兴庆区思创佳业电子经销部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街
联系方式:1389508849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银川市西夏区统计局购买笔记本电脑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华为擎云L540-031
主要标的数量:2
主要标的单价:6799
合同金额:1.3598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银川市西夏区统计局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8-2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8-25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十一、合同附件: 购买电脑合同.pdf
十二、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本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银川市西夏区统计局购买笔记本电脑合同订单编号:20250819DD(YC)000015甲方(需方):银川市西夏区统计局乙方(供方):银川市兴庆区思创佳业电子经销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宁夏政府采购网上直购项目》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便携式计算机(下称“产品”)的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设备清单序号品名规格及型号数量(台)单价(元)总计金额(元)1便携式计算机华为擎云L540-031(麒麟9006C16GB+512GB)2679913598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万叁仟伍佰玖拾捌元整(¥:13598.00元)备注:含税价第二付款方式1:付款信息:户名:银川市兴庆区思创佳业电子经销部账号:17000141180003638开户行:宁夏银行光明支行2:发票:乙方应在甲方付款之前向甲方提供与合同总金额一致的国家规定的正规增值税发票,如乙方未能提供发票或者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规定,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直至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3:本合同总价款:(大写):壹万叁仟伍佰玖拾捌元整(:13598.00元)。4:付款方式:供货验收完成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付清支付全部货款给乙方(转账/支票)。5:供货方式: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发货。乙方负责把合同产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三保修条款1.乙方承诺所售产品享受生产厂商售后服务和保修服务,本合同采购产品硬件质保期为三年。2.保修期届满后产品发生故障,乙方可继续提供售后服务,收取成本费用。第四质量和验收乙方所供产品必须为全新产品,符合技术指标,应满足双方约定中所列指标,随机配件及资料齐备。1.设备按双方约定或设备厂家标准指标验收,甲方验收中如发现产品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时,乙方应及时给予以解决或更换。2.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乙方将货物交付给甲方。甲方须在收到货物七个工作日之内验收,若七个工作日内无异议则视为产品验收合格。3.产品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自甲方签收之日起,产品安全责任由甲方承担。4.甲方如因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等情况而造成货物质量下降时,不得提出异议。第五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事由(自然灾害,战争或因合同所列设备生产厂家原因)造成的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者不能按合同条款履行本合同的,不算违约。第六保证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为原厂生产产品,如因提供非原厂产品导致甲方被相关权利方主张侵权责任,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甲方为应诉等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等。第七违约责任1.甲方尚未付清本合同全部货款之前合同项下产品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权随时收回产品。2.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合同订购产品延期交货的,乙方需为此承担违约责任,每延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0.3%的违约金,由于甲方责任导致合同订购产品延期交货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3.甲方收到货物后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按时付款,每延迟一天处按照合同总价款总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4.产品签收后,甲方尚未结清货款前,期间产品发生的毁坏乙方不承担责任。5.甲方如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有效的组织验收工作,造成验货、安装调试及运行等环节的延误,由此产生的延期付款责任由甲方承担。6.甲方在交货日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之内未能安排接货的,乙方有权选择停止发货或解除本合同,甲方已交付预付货款的,全部预付款作为违约金,乙方不予退还。第八争议解决一切由于履行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均应通过双方的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的,应提交乙方所在地区法院解决。第九合同生效及终止1.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传真件与复印件同样有效。未经双方协商,任何一方不能擅自修改合同条款,单方修改的合同条款对合同双方不发生拘束力。2.本合同的“订购产品”保修期届满之日即为合同的终止日期,但双方未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届满的影响。3.本合同一式叁份(传真件,复印件与原件同等效力),甲方贰份,乙方壹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人代或授权委托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经办人曹文何形辉经办人:电话:电话:133签订日期:2年8月21日签订日期0年月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笔记本电脑 电脑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银川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