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定点维修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喀什市统计局2025)
一、采购人名称:喀什市统计局
二、供应商名称:喀什新冠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喀什市统计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801101000023642145
五、合同编号:11N10377303E202516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车辆定点维修
详见附件
台
1.00
1750
175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喀什市统计局
联系人:安军芳
联系电话:15699457557
传真:/
地址:新疆喀什市深喀大道行政审批局四楼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喀什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帼林
监督投诉电话:0998-2839905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车辆定点维修的服务市场合同(11N10377303E20251601).pdf
合同编号:11N10377303E20251601采购单位(甲方):喀什市统计局服务单位(乙方):喀什新冠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喀什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车辆维修和轮胎”迁入项目-喀什新冠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车辆维修和轮胎”迁入项目-喀什新冠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车辆维修和轮胎”迁入项目-喀什新冠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2025]6555号车辆定点维修--品牌:1台1750.001750.00合同总价(元)1750.00合同总价(大写)壹仟柒佰伍拾元整二、付款方式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2025]6555号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11750.00其他收入资金授权支付三、服务条款一、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送修保养维护车辆,确保送修车辆的一切手续全齐、合法有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不予负责。二、甲方车辆在乙方维修时,乙方应保证所采用的零配件为正厂件。为保证维修车辆的质量,乙方零配件的采购应通过生产厂或成建制的零配件供应商等主渠道进行采购。三、车辆维修质量保证符合国家机动车维修标准车辆小修,保养当天完成(指不超过24小时)总成大修不超过5天完成。若甲方有完工时间要求的,乙方应尽量满足,乙方在完工时间内不能交付车辆,应书面(包括微信、短信等方式)通知甲方并协商交付时间。若无故拖延,乙方应承担延误责任。四、乙方对维护保养的车辆维修更换的配件,质保期为三个月。五、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累计三次的,甲方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定点维修厂的资格的处理。六、甲方需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给乙方支付维修费用。七、付款方式:甲方收到发票后15天内付清,若甲方对发票金额有异议的,可与乙方进行协商解决。八、乙方保证:1、在质保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2、乙方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1/2督。九、特别约定: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书,且乙方需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按合同预算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需继续赔偿: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送检车辆交由第三方修理、保养;2、经乙方维修、保养出厂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达到3次以上的;3、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送检、送修车辆零部件的;4、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损失金额为元及以上的)。十、其他1、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守约方为维护本合同项下约定的合法权益,通过司法程序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等全部由违约方负担。2、本合同签署处载明的地址系双方文件往来、法院送达诉讼的地址,任何一方如变更地址,均需以书面形式于三日内告知对方,如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世纪大道支行账号:账号: 30476801040002467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定点维修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