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若羌县融媒体中心2025)



一、采购人名称:若羌县融媒体中心
二、供应商名称:若羌县金泰装饰材料总汇
三、采购项目名称:若羌县融媒体中心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081101000023611672
五、合同编号:11NB1A264396202550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详见附件

1.00
48000
48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若羌县融媒体中心
联系人:李晓茹
联系电话:17699683051
传真:/
地址:若羌县城西新区博斯坦路24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B1A26439620255001).pdf

若羌县融媒体中心维修合同编号:11NB1A26439620255001采购单位(甲方):若羌县融媒体中心服务单位(乙方):若羌县金泰装饰材料总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若羌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若羌县金泰装饰材料总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若羌县金泰装饰材料总汇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若羌县金泰装饰材料总汇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服务内容:维修和保养,品牌:,服务方式:现场+远程服务1次48000.0048000.00合同总价(元)48000.00合同总价(大写)肆万捌仟元整二、付款方式开具发票后一次性支付三、服务条款第一条、甲方工作1.1开工前协调设计单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1.2安排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第二条、乙方工作2.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零星维修项目由施工单位将详细的做法说明报甲方确认。2.2安排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2.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纪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提供结算相关的所有资料。2.4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2.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2.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材料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3.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配套专业验收规范。3.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3.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1/33.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合理费用。3.5本项目质量保证期限为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若因乙方施工质量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24小时内进行维修,若乙方不及时维修,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全权承担。第四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4.1双方商定本合同一次性付清工程款,最终结算工程价款以审定为准。4.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若因乙方提供结算资料延误,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经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计完毕后,结清工程款。4.3结算时工作内容以经甲方确认的实施内容计量,由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价格,结算审核依据采用现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201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定额》(2020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20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装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2020版);《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TY02-31-2015);与本工程有关的标准(包括标准图集)、规范、技术资料;人工、材料价差执行施工期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指导价等;暂估价材料及设备由乙方提供发票经甲方确认后计入结算。人,材,机价格调整方式;执行若羌县2025年8月份建设工程综合价格信息。4.4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若因乙方提供结算资料延误,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经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计完毕后,结清工程款。第五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5.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5.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5.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乙方施工人员及其他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等。第六条、违约责任6.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工程,应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0.3‰的违约金支付给甲方。6.2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返工、维修的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6.3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应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0.5‰的违约金支付给甲方。但甲方在乙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时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6.4若双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承担实际损失(如停工损失、重新招标费用等)。第七条、争议或纠纷处理7.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7.2争议无法解决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合同变更与解除合同的变更:8.1合同变更条件​任何一方提出合同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函件、电子邮件、补充协议等)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后生效。​8.2变更范围​工程范围、技术标准、施工方案等实质性变更,工期调整(需明确顺延或压缩的具体天数),合同价款调整(如工程量增减、材料价格波动等)8.3变更程序​提出方应提交《变更申请单》,列明变更内容、理由及影响分析。另一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逾期未回复视为同意变更。变更涉及价款调整的,应附价款计算书​,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执行。8.4变更效力​未经双方书面确认的变更,不得作为结算依据。因变更导致的费用增减,应在工程结算时一并调整。合同的解除:8.5协商解除​双方可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并签订《合同解除协议》明确:已完成工程量的结算方式;已支付款项的处理施工现场移交及资料归档责任。8.6​单方解除权​​(1)甲方可解除合同的情形:乙方无正当理由停工超过15日,且未在催告后7日内复工;工程质量不合格,且未在30日内修复;承包人转包或违法分包,经通知后未改正。​(2)乙方可解除合同的情形:甲方逾期支付工程款超过60日,且未在催告后15日内支付;发包人未按约定提供施工条件(如场地、图纸等),导致工程无法正常进行超过30日;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长期停滞(如规划调整、政府禁令等,但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8.7解除程序​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对方可在收到通知后10日内提出异议,否则视为同意解除。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在30日内完成现场清理及资料移交。第九条、送达条款9.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确保在签署合同前已充分理解并同意合同的所有条款。9.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方可生效。9.3双方承诺本合同签署栏中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全部可以送达,且系本合同通知及法律诉讼的送达地址。任何一项通知送达下面地址的视为送达,尽到通知义务。如任何一方地址变更的应当提前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任何一项通知及书面材料在送达时接收方应当配合送达方签字确认,本人签收或他人(含商店等)代收均视为已有效送达;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邮件被退回的,退回日即为有效送达日。9.4为便于通知及时到达对方,双方确认本合同所涉通知可采取邮箱方式进行送达,邮件一经发出即视为有效送达。甲方邮箱:乙方邮箱:2/3第十条、附则10.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定协议1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10.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10.4附件(1)工程预、结算书文件(含软件版本)(2)会议纪要(3)经济签证、设计变更(4)竣工验收单(5)其他资料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若羌县团结南路帝豪建材市场7栋5号电话:电话:18099778779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若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账号: 850010012010113549263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025年8月25日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