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纤完善集成服务 光纤连接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宝安区信息中心2025)



【变更合同】智慧宝安社区光纤完善集成服务(A包、北片区)合同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_BACG2018154724
二、合同名称:【变更合同】智慧宝安社区光纤完善集成服务(A包、北片区)合同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BACG2018154724
四、项目名称:智慧宝安社区光纤完善集成服务(A包、北片区)合同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宝安区信息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一号
供应商(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信息枢纽大厦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为沙井、松岗、燕罗、石岩街道社区工作站等单位提供光纤连接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8884222.8
合同金额:8884222.8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深圳市宝安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18-11-0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8-25
九、其他补充事宜:

智慧宝安社区光纤完善集成服务(A包、北片区)合同第二次补充协议.pdf

合同编号:GDGSZ2510864CGNO0合同编号:S2BE6201891-10025)智慧宝安社区光纤完善集成服务(A包、北片区)合同第二次补充协议甲方:深圳市宝安区信息中心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鉴于甲、乙双方于2018年11月1日签订《智慧宝安社区光纤完善集成服务A包合同》(合同编号:SZBAEG201891,以下简称“原合同”),2023年6月25日签订《智慧宝安社区光纤完善集成服务(A包、北片区)补充协议》(合同编号:SZBAEG202345,以下简称“第一次补充协议”。现结合项目实际,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在原合同及第一次补充协议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内容:一、原合同第一条第(五)项“合同金额”中增加以下条款:乙方配合甲方提供相关部门审核所需资料,并遵循项目事后审核结果,包括立项方案审核、预算审核、初验、试运行、终验、竣工验收,符合性审查、项目备案、结(决)算(如涉及)、项目后评价(如涉及)等。如项目审定金额低于合同约定金额,则以审定结果为准,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配合退还已支付的资金差额。合同款项尚未支付的,甲方有权在未支付的款项中予以扣除,尚未支付的款项不足以扣除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时间内退第1页共3页合同编号:GDGSZ2510864CGNO0回差额部分:如项目审定金额高于合同约定金额的,则按合同约定金额履行。该条款其余内容不变。一、原合同第五条第(六)项“运维金额(含税价)”中增加以下条款:因财政下达资金情况无法明确,后续按照财政向甲方下达的项目资金情况进行据实支付,据实支付项目金额不超过对应合同条款上限,乙方应根据上述条款出具对应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该条款其余内容不变。项目第三年运维款即为合同最后一笔款,在运维期满三年后且完成项目竣工决(结)算评审,财政资金审批到位后,甲方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支付程序支付合同尾款。该条款其余内容不变。三、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其余部分的内容继续有效。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如出现违约情形,按照原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六、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第2页共3页合同编号:GDGSZ2510864CGNOO有限签署页专用甲方(盖章):深圳市宝安区信息中心17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签字日期:2025年8月8日乙方(盖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Bl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签字日期:20年8月8日第3页共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光纤完善集成服务 光纤连接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