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石刻文物数字化保护采购合同公告(安徽博物院(安徽省文物鉴定站)2025)
一、合同编号:34990020250822000211
二、合同名称:安徽博物院院藏石刻文物数字化保护合同
三、项目编号:ZF2025-18-0914
四、项目名称:安徽博物院院藏石刻文物数字化保护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安徽博物院(安徽省文物鉴定站)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87号
联系方式:13349096070
供应商(乙方):联通(安徽)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花园大道662号研发楼4楼406室
联系方式:1865515018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安徽博物院院藏石刻文物数字化保护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名称:安徽博物院院藏石刻文物数字化保护服务范围:安徽博物院院藏石刻文物数字化保护服务要求:利用数字化技术,开展安徽博物院院藏古代碑刻等石刻文物的三维数字化工作,对数据进行采集、加工、活化利用,建立院藏石刻文物信息资源库等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0天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主要标的数量:1.00
主要标的单价:3508955.00元
合同金额:3508955.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安徽博物院,具体按采购人指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0天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8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附件信息:
安徽博物院院藏石刻文物数字化保护.pdf
司间编万:SL1-340-U20-UUU22UWRl安徽博物院院藏石刻文物数字化保护合同AOSt项目名称:安徽博物院院藏石刻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编号:ZF2025-18-0914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安徽博物院(安徽省文物鉴定站)乙方(中标人):联通(安徽)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8月22日FG司间号:1-340-020-UUU22UWNNN甲方(采购人):安徽博物院(安徽省文物鉴定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40000458003719L联系人:王健联系电话:13349096070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87号乙方(中标人):联通(安徽)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8P8G1J3G联系人:陈艳联系电话:18655150180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花园大道662号研发楼4楼406室安徽博物院(安徽省文物鉴定站)(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联通(安徽)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成交)通知书;第2页共13页司间万:SL1-34U-020-UUUL2UWRILI1.1.3投标(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安徽博物院院藏石刻文物数字化保护;1.2.2服务内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S1.2.3服务质量:达到验收合格标准。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3508955元(大写:人民币叁佰伍拾万捌仟玖佰伍拾伍元整)。1.3.1交付内容:(1)172件套(335单件)石刻文物三维数字化采集及加工;(2)石刻文物线图绘制954张;(3)223件石刻文物数字化拓片;(4)223件石刻文物文字释读;(5)石刻文物数字化采集辅助设施,包括电动叉车1台、电动升降平台1台、数字化采集耗材1项,以辅助院藏石刻文物的数字化和日常管理;(6)石刻文物资料整理与录入1项;(7)石刻文物3D赏析系统1套;(8)石刻文物中文讲解音频6.67万字;(9)石刻文物科普动画4部共240秒。3401.3.2保险服务乙方承诺:在满足服务需求(保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基础上,投保金额承诺增加1000万元,最终投保金额总数为不低于6000万元。1.3.3质保期承诺第3页共13页司间号:SL1-34U-U0-UUU22UWI乙方承诺免费售后服务期为项目通过验收后5年,包含对数据修改、系统平台、配套硬件等本项目采购的所有软硬件内容进行免费维护。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合同、担保措施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价的50%作为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前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交经采购人审核无误的等额预付款保函,保函有效期同服务期),项目验收oG合格后付清余款。1.4.2发票开具方式:增值税普通发票o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0天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1.5.2服务地点:安徽博物院(安徽省文物鉴定站),具体按甲方指定地点;1.5.3服务方式:上门服务。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5%;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JO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第4页共13页司间号:SL1-340-2020-000220RILI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本合同所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鉴定费、公证费、保全费等。一方违约后,非违约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非违约方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非违约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二1.6.6如果出现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110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第5页共13页司间万:SL1-34U-U20-UUUL2UWII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1.7.2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合肥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及送达1.8.1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1.8.2本合同载明的地址,为各方和人民法院送达通知、文件、传票、文书等的地址。直接签收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拒收、无人签收的,退回日期即为送达日期。人民法院向该地址送达各类文书的适用范围包括一审、二审、再审、裁决、执行等所有程序。如需变更本送达地址,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不发生送达地址变更的效力。(以下为合同签署页,无正文)甲方:安徽博物院(安徽省文物鉴定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5年8月2日乙方:联通(安徽)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位蔚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第6页共13页司间号:SL1-34U-2U0-UUUL2UWNRLNNI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招标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第8页共13页司间号:SL1-340-2U20-UUU22UWLNRII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文物资源及其数字化成果数据版权、服务的配套软硬件所有权全部归安徽博物院所有,并严格按照国家和安徽博物院相关规定进行保密管理。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用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I一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1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第9页共13页间号:SL1-340-U20-UUU2UWRILRIII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44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第10页共13页司间号:SL1-34U-2020-UUU22UWNRL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OE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第11页共13页司间号:521-3402-2020-UUU22UWNREIIII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8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2.17.1招标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S第12页共13页间万:SL1-34U-4U20-UUUL2UWNII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2.17.1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2%,即¥70179.1元(大写:人民币柒万零壹佰柒拾玖元壹角整)。乙方应于合同签订时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约定的方式和金额向甲方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指定履约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账户名:安徽博物院(安徽省文物鉴定站)账号:1302010309008807612开户行:工商银行合肥金寨路支行注:(1)本项目要求中标人提供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2)预付款保函形式: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3)预付款保函递交要求:①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且应将原件交至采购人保管。②如采用担保机构担保,应为经政府部门或主管部门备案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担保,且应将原件交至采购人保管。(4)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降低预付款支付比例或不支付预付款。2.18本合同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13页共1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石刻文物数字化保护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