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 门诊住院综楼建设 设计任务采购合同公告(龙岩市永定区高陂镇中心卫生院2025)



龙岩市永定区高陂镇中心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龙岩市永定区高陂镇中心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2407-350823-04-01-901565

项目业主:
龙岩市永定区高陂镇中心卫生院

服务机构:
中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龙岩市永定区高陂镇中心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合同编号:

合同总金额:

213040


合同签订时间:
2025-08-25

履约人员:
刘钰涛
(中介)
林德华
(采购)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8-26

服务内容:
龙岩市永定区高陂镇中心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合同附件:
高陂卫生院项目合同.pdf

更多详情内容及报价信息:

GF-2000-0210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永定区高陂镇中心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工程地点:永定区高陂镇合同编号:设计证书等级:建筑行业乙级发包人龙岩市永定区高陂镇中心卫生院设计人中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年月日签订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1页发包人:龙岩市永定区高陂镇中心卫生院设计人:中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永定区高陂镇中心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的设计相关工作,工程地点为永定区高陂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第二条设计依据2.1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规范。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合同书附件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3.4双方认可的往来传真、澄清、答疑及会议纪要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设计内容、范围、规模及设计标准:4.1工程名称:永定区高陂镇中心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4.2设计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合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4.3设计范围:新建建筑面积为5326平方米。含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与现场的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技术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等。4.4工程主要技术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定标准。序号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设计费(元/m)设计费(元)层数建筑面积(m)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1永定区高陂镇中卫生院门诊住院综楼建设项目(设计)532640213040第2页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设计任务委托书12政府立项文件13规划意见书14地质详勘报告15用地红线图及规划设计条件16周边市政管网接口位置及高程1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及时间: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方案设计文本82初步设计图纸(含概算)83施工图纸8第七条费用7.1设计收费:本合同设计收费暂按为人民币213040元整。1、本项目设计招标控制单价40元/平方米,招标控制价计算过程为:面积暂按5326平方米×40元/平方米=213040元(最终结算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中建筑面积为基数进行计算);2、设计费包含但不限于规费、税金、人员工资、差旅费等一切费用。第八条支付方式8.1设计方案经有关部门批复之日或经招标人确认之日起七日内,支付设计费用至暂定设计合同金额的30%。方市8.2初步设计(含概算书)经有关部门批复之日或提交成果一个月内,支付设计费用至暂定设计合同金额的50%。8.3施工图通过审查合格之日起或提交成果一个月内支付设计费用至暂定设计合同金额的80%。8.4施工图预算通过永定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支付至设计费总金额的90%。8.5工程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付清设计费用的余款。8.6设计人提出申请,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咨询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后15天内支付。第3页第九条双方责任9.1发包人责任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9.1.2设计人在现场开展外业勘测工作及实物指标调查时,甲方应派员配合协调与当地的关系,并自行承担有关费用。9.1.3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返工费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完成内容超过一半时按概算金额作为计算依据所得的设计费80%金额支付;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依法支付相应设计费。9.1.4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的设计费全部支付。9.1.5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9.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需要进行提前交付的实际工作量相对应的勘测设计费,作为补偿全额支付给设计人。9.2设计人责任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3、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9.2.2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及经济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设计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9.2.3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第4页金。9.2.4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第十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向龙岩市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1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项目竣工为止。12.2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2.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2.4本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人叁份,设计人叁份。12.5待双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2.6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五第5页委托方名称:龙岩市永定区高陂镇设计方名称:中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心卫生院(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6页附件:授权委托书龙岩市永定区高陂镇中心卫生院中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为我单位在福建地区的分支机构,现授权该分支机构代开永定区高陂镇中心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的发票并收取设计费用,设计费用打入该分支机构的银行账户,特此授权。该分支机构银行账户为:开户名称:中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账号:406582159853开户行:中国银行永定支行第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 门诊住院综楼建设 设计任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